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2-10-20 11:09:1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通用12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通用1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通用12篇)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1

  一、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处)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3.学生课间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上下楼梯安全。楼梯责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5.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6.“特殊学生”意外安全事故。相关岗位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成立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并协同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重大意外伤害安全事故。

  三、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理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

  2.第一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首遇教职工立即报告班主任,并由校医进行处理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报告徐安斌副校长或褚裕锋校长。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当天值日行政领导。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非严重骨折情形)直接护送当事人到医院寻求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严重骨折、心脏病突发)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领导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汇合,指导救治工作。若情况严重,通知班主任赶赴医院(现场),同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在送诊途中,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到家长指定的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校领导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医院,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汇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步:在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重大安全事故应当即报上级有关部门。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2

  一、事故原因预测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措施

  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三、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到医院安抚受伤学生,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重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可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学生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学生的治疗。如因救治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2.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重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3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②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③组织全体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④组织学生进行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

  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时更新。

  2、应急预案

  ①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组织师生从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③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④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电话。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并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②定期检测校内所有用电器、电线、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①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②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③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发的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定期对食堂人员进行体检,定期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②教育学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不在小摊上买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学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视中餐的质量与营养。

  2、应急预案

  ①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情节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诊疗并告知家长。

  ②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立即送往医院,同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③学校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4

  第一条 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见附表)。

  第二条 报告制度

  有本应急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中心校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依照责任权限同时向学校驻地政府司法治安、医疗急救、保险等部门报告。

  第三条 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1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

  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5)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

  6)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7)实验操作不当;

  8)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第四条 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政教处为主负责)。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教导处为主负责)。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总务处为主负责)。

  4、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办公室为主负责)

  第五条 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上报;重大事故立即电话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者地方有关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按照有关程序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所属驻地司法治安部门处理。

  (5)按照司法程序完成调查取证。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5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区局办、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由青保办统一向有关保险公司上报备案。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户口、开学和工作等方面;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由区青保办调解解决原则。

  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可由区青保办介入调解解决。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11楼 邮编:××××××

  联系电话:××××××××-6260 联系人:李××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

  通知家长

  发生事故 送医院 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报局有关科室、保险公司备案

  调查取证 协商 起草《协议书》 支付补偿金

  填写校长责任险赔付意向书 保险公司理赔。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6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特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课间小学生追逐、疯、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滞留学校活动;在体育课,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上器械课时使用的教学器械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保护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的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及场地器材、永恒和设备的安全检查(每月检查两次),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3、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事发阶段,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人送往医院救治(拨打120或就近区级以上医院,保留各耗资单据)。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要先报告校长,重大事故立即报局行政办,一小时内口头回报千,一天内书面报告。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

  5、实施取证程序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的要有班主任和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取证调查人必2人以上,有事情经过的过程,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调查人不诱导,不逼迫,记录用钢笔或黑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要合情合理,合法操作即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要本着就事论事的.原则,不解决与本事故无关的事,做到一事一清,不留尾巴;更不能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细节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甲、乙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在场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后,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合理的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持现金(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金额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⑴(协议书)复印条。

  ⑵病历卡与诊断复印件。

  ⑶医药费收据发票原件。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7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学校应制定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 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发现人第一时间报校医和班主任,并报应急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迅速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当天内书面报、重大事故立即报教体局综合科、安监科,同时填写《出险通知书》。

  4、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5、班主任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协商友好解决有关问题。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教体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一般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等;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善意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8

  为了预防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和校外集体活动中事故发生的同时能及时处理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及体育活动中事故的原因:

  在校外集体活动中,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差等等。在体育活动中对预防体育活动伤害事故认识不足;缺乏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正确;运动技术上的缺点和错误;运动量过大;身体机能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参加体育活动;教学、训练和比赛的组织方法有缺点;动作粗野或违反规则;场地设备不安全等。

  二、事故的预防:

  (一)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宁失一球,勿伤一人”的思想。

  2.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门要定期检修;室内球场注意通风、采光。

  3.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学生不准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游戏规则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体育教师应掌握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在运动量的掌握上,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4.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5.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

  (二)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预防:

  1.活动前由学校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旅行社导游人员在车上针对本次活动及学生的年龄特点介绍活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4.活动过程中要求导游人员与教师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5.要求车队选派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6.加强车队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要求驾驶员“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隐患。

  7.活动前,校方及活动承办机构(旅行社)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有专人管理,禁止学生入内游玩。

  8.委托经过教育局资质认定的活动承办机构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并要求活动承办机构为参加活动学生购买保险。

  三、事故的处理:

  (一)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卫生室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做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5.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二)校外活动事故的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教育局。

  3.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学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4.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四、组织机制:

  1.学校日常值班人员及校级干部。

  2.应急组织的人员组成:学校中层干部、校级干部、值班人员及卫生员。

  3.应急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的指挥者。事故现场指挥由值班人员承担本预案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解难。对所发生的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或行政处分、经济上处罚等措施。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9

  为了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教学区域内意外伤害事故,特制定此安全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教学区域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没有安全意识忽视课堂安全纪律要求;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生突发疾病;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

  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原则

  1.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告之情况。

  3.保护现象并进行调查取证。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因此调查时要有班主任在场并且签名;调查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诱导,不偏听偏信。

  4.由教师教学不当或因体罚、变相体罚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偏袒师生双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教师的作出严肃处理。

  三.意外伤害应急处理方案

  1.骨折---患者躺在原地,立即请校医诊断----向分管领导汇报---根据校医意见送医院处理。

  2.扭伤----冷敷,不能揉、撮----送医务室就诊---根据医生意见酌情送医院就诊。

  3.烧烫伤---剪开贴近患处皮肤的衣服---患处放在冷水下冲10—15分钟,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送医务室就诊---根据校医意见送医院就诊。

  4.高温---送校医务室测量体温---根据校医意见决定是否送医院就诊,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开放型创伤出血----抓紧近心端或用毛巾等扎紧---尽快送医务室先行诊疗---(病情较轻者)较重者用校车或打出租车送医院-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病情严重者,拨打110或者医院救护电话---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季节性*染病---立即送医务室隔离---并与家长联系---根据校医诊断酌情送医院---宿舍房间消毒、通风。

  7.哮喘---让患者坐着---请校医诊治----酌情考虑是否送医院,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8.癫痫发作----让患者平躺,口腔中塞进毛巾,头侧向一边----迅速联系校医诊治---通知病者家长——酌情考虑送医院就诊---向分管领导汇报。

  注:如果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学生生命危急,班主任老师要立即喊来校医,现场的其他人员同时拨打110或者120急救电话、及时向相关领导电话汇报。附注:出现紧急情况,应在第一时间汇报分管领导。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时,使安全事故的损失控制在最低值,特制定本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意外伤害事故的范围

  意外事故:是指出于人的主观意料之外的幼儿伤害事故。它包括缝针、肢体骨折、骨裂、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烫伤等。在成人看护的情况下,因事发突然无法施援而造成的,虽未构成伤害事故性状的,但有明显外观损伤的情况。当时虽未发生明显的外观损伤,但有可能或疑似造成危害的情况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处理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健老师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分管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根据幼儿入园报名表上提供的紧急联络人信息与之联络,在取得联络人同意后与配班老师一起陪同幼儿前往联络人首肯的医院诊治。

  2、在确定幼儿伤害程度及诊治方案时,必须听从专业医护人员和家长的意见,把对幼儿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不得擅自干扰或自作主张,凡因擅自干扰或自作主张造成事故处理复杂化的,其处理办法见“细则”。

  3、在初次诊疗阶段,分管的卫生保健教师必须详细记录医院的诊疗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并把经主诊大夫签名的幼儿病历卡进行复印,在园内备案。

  4、当班老师必须书面报告幼儿发生意外的经过和第一时间诊疗的详细情况,由1位目击者签名作证,在24小时内上报园应急小组。

  5、园应急小组根据教育和儿保部门对事故的认定办法进行调查、取证和认定,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6、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保证园内治安秩序的稳定。

  (二)事中阶段的处理

  1、依法调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园应急小组成员、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出面进行调解,不得个人出面调解。

  2、班级教师在幼儿发生意外的当天必须登门向家长说明事情的过程(包括起因、发生意外时园方采取的措施、基于目前状态是否适合来园和如来园我们采取的个别照料措施)。可以购买金额不超过100元的慰问品前去探望。园应急小组派出人员随同家访,代表幼儿园向孩子和家长表示慰问。注意态度诚恳,不推卸责任,也不要信口开河、随意答应家长的要求。做到不卑不亢、以礼相待。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的分寸。

  3、班级教师和分管卫生老师要认真观察孩子在意外发生以后的生活和家长情绪,主动询问,加强联系,掌握情况,随时沟通。及时了解损伤的愈合情况,及时制订进一步诊疗的后续方案。

  (三)善后阶段的`处理

  1、由园应急小组及相关人员集体出面(3人以上)与家长商量善后事宜。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精神,集体审议家长的诉求。形成善后处理意见。

  2、由应急小组成员起草《协议书》。内容包括:协议双方的身份;幼儿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诊疗情况和结果);双方达成一致的善后意见等,经集体审议并交幼儿的监护人(或代理人)阅读。

  3、在确认双方对《协议书》所列内容无异议后,约定双方进行签字,并一次性结算相关费用。

  4、给付费用。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数额多少,均要由对方(或对方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亲自在收据上签字。

  5、若园内调解不成,双方均有权启动法律形式予以解决。其间的一切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不再由园应急小组出面解决。

  6、关于理赔的问题。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陪付意向书》,并由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

  7、工作程序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幼儿园应急小组。

  杏山园组长:邵乃济;副组长:张莉丽、王雅萍;组员:陈煜泓、吴淑枫、沈熊慧、田月、祝敬真

  阳光园组长:高静;组员:董君

  2、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每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并挂上禁用牌。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制订相关奖惩制度,规范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行为。

  4、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儿安全教育,增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

  五、相关原则

  1、事实性原则

  依据事实的真相和事故的损害程度进行处理。

  当事人必须对事故发生的过程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包括细节),并由目击者签名作证。不得违背事实或避重就轻,推诿责任,更不能伪造事实并作伪证。

  带领幼儿就医时卫生保健老师需保留就诊记录和诊断意见,在园内进行备案。

  对于伤害情况的诊断和处理有异议的,在进行急救处置后,可由家长方面指定相对专业的医院,由家长和学校指定的人员(一般为应急小组成员)陪同幼儿前往该医院,双方协商随机选定专家医生进行再次诊断,关于专家诊断的意见同时需要保留文本材料备案,专家的诊断意见将作为处理的依据之一。

  如一方对于处理意见仍持有异议的,可由异议方启动法律程序解决,本着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由相关司法机构按照法律的流程处理。双方不再展开其他与法律程序相违的接触和协商。

  2、一次性解决原则:

  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升学和工作等问题。

  遵循一个事故一次解决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有异议的,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学校内部的处理细则

  1、发生事故后,由应急小组根据事故的范围、程度等进行商议后,按报送要求及时上报普陀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幼教科52564588-7664、7663、办公室52564588-7654、7653);区儿保所(电话:62992337)。

  2、无论事故的外观性状如何,当事人和卫生保健人员均应及时启动上报程序,不得私自不报或简单处置。如发现擅自主张者,由主张者承担该幼儿的所有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并按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擅自主张的表现:

  应予以缝合伤口的采用粘合方法处理的;

  自行带孩子去熟人的医院就诊或与该伤害无关的医疗科室诊治的;

  未经家长同意擅自进行处理和诊治的(有威协生命的情况除外);

  未经医疗机构最后确诊擅自应允家长所提要求的;

  未及时上报的;

  未及时留存就诊情况及备案的;

  等等有悖以上条款原则的情况,不一一列示。

  七、制订该预案的思考

  1、所谓预案,是指在事发之前所思考的关于此类事件一旦发生以后所要做的工作。制订预案,对于有准备、有目的、有方法地处理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依法处理事故也有益处。

  2、应急预案的制订,是幼儿园依法办园,自觉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案的制订一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二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幼儿园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行事规则。

  3、有了应急预案,可以使我们在处理事故的时候有章可循,不茫然、不慌张、处理事故沉着冷静,快速有效。

  4、在预案中涵盖了事故发生各个阶段的处理内容和程序,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对双方负责的思想。

  5、预案强调了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于幼儿园园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是一个促进。

  八、实施预案的具体措施

  1、传达到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明白。

  2、成立幼儿园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任组员,上下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意外事故的防范和处理事宜。

  3、通过预案的制订,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幼儿园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对职责履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对事故多发时间和地点进行严格监控,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4、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人,由卫生保健做好每周的安全检查工作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挂上禁用牌。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强对教工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禁各类人员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并采用不当方法对幼儿造成生理和心理的伤害。

  6、开展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

  7、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奖惩力度,在评优推先、职称晋升和奖金分配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8、每学期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做到安全工作年年讲,年年有新的内涵和发展,保护幼儿健康成长。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11

  为了确保幼儿伤害救助的及时性,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备而无患,本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的原则,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台东市幼儿园章程》的规定,特制订如下预案。如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预案,按下列预案程序处理。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1.责任人迅速向当天的行政值班人员报告。值班人员立即向园长汇报,并在园长的领导下进行紧急施救,联络各实施部门负责人,一方面组织对受伤幼儿的.救治,另一方面维持园内各项工作常规。

  2.组织保健医生和班级保教人员(或现场人员)边进行紧急施救边共同护送幼儿去医院抢救。

  3.班级保教人员及时与受伤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告诉幼儿伤势状况和所在地点。

  4.园长在重大事故发生6小时(如特大事故3小时)以内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5.责任人向受伤幼儿家长说明情况,做好幼儿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如有加害方,主动和受害方、加害方家长沟通,分管园长负责该事故的协调处理与汇报。如果是重大事故,由园长负责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下,努力使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6.由分管园长在核实无误下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如果是重大事故,事故处理结束后,园长负责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1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稳定”校园环境,依据《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学生发生的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群体斗殴突发事件,学生校内外意外伤亡事件,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学生失踪事件和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等。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

  (二)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分组负责、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学校、教研组(部门)、学生班级三级预防、控制、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平台,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以便在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主要环节中实现应对灵敏、运转高效、处置规范。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总支委员、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学工处、教务处、校办公室、总务处、科研处的正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团委书记、校医

  工作小组负责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由分管学生工

  作的校领导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如下:

  (一)了解和掌握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遏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及时调研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预防和处置各类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案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措施;

  (三)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并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做好对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修订相关预案,教育相关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预见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地处置类似事件。

  四、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群体斗殴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

  处置程序:

  1.事件上报及抢救

  学生在发生群体斗殴,故意伤害等重大恶性的`事件时,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学工处或保卫组,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如果受伤学生需要抢救的,须在第一时间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2.事件处理

  学工处、保卫组得知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相互通报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事发现场,负责调解冲突、组织维护现场秩序和救护工作,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便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果发生重大治安事件,要及时报警。如果受伤学生已经转送医院抢救治疗的,相关人员应赶往医院协助救治工作。

  学工处在了解事故的主要经过后,应立即报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其他小组成员,通知当事学生所在班级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或赶赴医院协助抢救治疗。

  事故如果特别严重或伤害特别巨大,学工处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工作组汇总情况后,一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3.通知家长

  当事学生所在班主任得到情况后,应立即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将受伤或死亡学生的基本情况告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学生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

  保卫组牵头,学工处及各部门配合开展事件的调查,如果事件发生在校外且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如果公安机关尚未介入但涉及到重大治安问题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5.善后处理

  工作小组和班主任负责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校长室负责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事故处置结束后,工作小组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并制定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并将事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一般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公益任务、学生实习、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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