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护学岗实施的方案

时间:2024-09-30 11:34:07 文圣 幼儿园大全 我要投稿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的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护学岗实施的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的方案(通用5篇)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的方案 1

  为进一步推行我园安全建设,保护幼儿上放学安全,结合上级通知精神,我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桓台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护学岗建设实施方案》,在入园离园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护学岗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护学岗建设,确保此项便民利民措施取得实际成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相关精神、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承担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幼儿园行政人员、家委会安委会人员、校园保安、值班教师组成,组织指导幼儿园护学岗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

  1、护学岗应当在早、晚上接送幼儿前10分钟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幼儿出入学校的安全。设立的护学岗人员应在校门宣传窗口予以公示,非制式着装人员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标或袖笼。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幼儿入园、离园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险因素。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每月组织幼儿及家长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幼儿园周边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我园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要结合幼儿园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

  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的方案 2

  我校周边治安状况和交通秩序比较复杂,为了进一步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特设立学校护学岗,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一、护学岗由学校值周校级领导担任领队,由值班中层领导担任副领队,组织指导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二、护学岗参勤人员主要是学校校级领导、中层主任、老师、保安,参勤人员应按照轮流表认真履职。学校视护学工作情况和校园安全工作形势邀请家长志愿者参与护学,家长护学行为不计入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与考核。

  三、护学岗参勤人员应当在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关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学生上学、放学途经的'主要路段进行巡逻,消除影响学生人身安全的危险因素。

  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可疑人员和行为(如闲散人员聚集、欺凌或骚扰学生),要及时联系学区片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迅速使用安防警用器械进行处置,并及时报警。

  五、护学岗参勤人员要疏导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引导家长、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有序行进,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交通安全。

  六、及时联系交警、市容部门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七、保安人员要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工作,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八、学校和各班级要经常组织学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的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快幼儿园素质教育进程,提高全体教师,个性是青年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潜力水平,我县把教师培养的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努力使教师了解前沿理论动态,拓展新的教育基础理论,扩大人文与科学领域知识面,学习并掌握最新的幼儿教育研究成果,研究学前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律,增强专业技能。构成园本化的课程特色和自身教育教学专长。

  二、培养目标和任务:

  结合《幼儿园指导纲要》,从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对教育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使教师迅速成长成熟起来。通过一年的培训,力争使每位教师在政治思想、师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育人的实际工作潜力方面到达合格水平。在此基础上,培养一批有较高的理论与实践潜力的骨干教师队伍。

  三、培养对象:

  全县幼教工作人员,坚持政治上高标准,严要求;业务上压担子、放手使用;生活上热情关怀,为他们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促使他们上一个台阶。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全体教师的思想建设,把师德修养放在首位。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规程》、《纲要》、《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教师行为规范》等教育、德育纲领性文件,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等,用正确的思想和理念激励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幼,安心于自己的教育教学岗位的思想观念。

  (二)通过以老带新结队子,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

  教师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艺术等方面的水平和潜力是做好教师工作的基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首先要提高教师的素质,因此,我们把青年教师的'业务潜力作为培训重点。

  在培训中,将用“以老带新,以优带新,以学促新”等方式,牵动教师队伍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开展“师徒结对”试点工作,签定“师徒结对”协议,用互帮互助,共同成长的方式发展教师队伍。我们将通过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的跟踪培训,即指导备课——听课——评课——总结等环节,推进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强教科研培训,提高教科研潜力。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引导教师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开展教科研活动,展开教育教学的研究,学期结束围绕这一方面撰写论文和教学心得。

  (四)狠抓教学常规,在备课与上课、听课与评课等方面着重指导。

  (五)做好其他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后勤组做好保健医生、保育员、厨房工作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作为重点,力争使人员素质得到提升。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的方案 4

  为进一步建立起维护园所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确保师幼安全和学校稳定,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我园正式成立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发挥家长的力量,参与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幼儿园、社会、家庭、幼儿成为校园安全共同体,组成一张牢不可破的安全防护网,共同为所有家庭的幸福保驾护航。建立工作方案如下:

  1、家长志愿者要根据幼儿园的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维持好幼儿园门外管制区域秩序。

  2、家长志愿者值班时,戴着统一证件开展工作。工作时间:上午:7:30——8:00;下午:16:40——17:20

  3、家长志愿者值班时要协助幼儿园门卫、值班领导和教师管理好园所大门外的车辆停放工作,制止家长进入送止线以内,以便保障幼儿可以安全有序出入;随时关注幼儿园周边环境秩序,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学校有关人员或110报警。

  4、家长志愿者值班时待人要态度和谐,询问时要注意文明礼貌和工作方法,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5、遇到特殊天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值班。家长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不按时到岗的,请与本班老师联系,协调相关事宜。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的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综治办、湘潭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一、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

  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从正规保安公司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

  二要推进技防物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与湘潭市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源,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本地区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

  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

  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学校、幼儿园要邀请辖区消防官兵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属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体泉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成万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吴三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易正良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刘勇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县市区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本地、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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