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方案

技术方案

时间:2022-10-14 09:42:21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技术方案八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技术方案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技术方案八篇

技术方案 篇1

  一.比赛种类与项目

  珠算技术比赛分团体赛、个人全能赛和个人单项赛。比赛项目为加减算、乘算、除算、传票算和帐表算五个单项。五个单项之和为个人全能成绩,三名选手个人全能成绩之和为代表队团体赛成绩。

  二.计分标准和评优办法:

  1.答数无误,书写清楚,订正符合规定,小数点与分节号正确为全对。每打对一题,加减算为14分,乘算、除算为4分;传票算为15分;帐表算直栏为14分,横行为4分,直栏与横行合计轧平,另加50分。

  2.比赛时间已到,在计算中的算题还没有全部算完,不是一题的乘、除算和帐表算均不评分。加减算采取算到那行,答到那行;传票算算到那页,答到那页。以此作为两人得分相同时排列名次先后的依据。

  3.珠算比赛采取计分制,按对题算分。如两人得分相同,单项看零头(即看不足题得分情况),零头相同看完成题量,完成题量相同看总分,总分相同看总完成题。如零头、完成题量、总分、总完成题均相同者名次并列。

  三.错题判定与扣分

  1.凡任意涂改、字迹潦草、一题二答,书写模棱两可使答数难以辩认,判此题作错答,不给分。

  2.小数点与分节号无法区分。小数点错点、漏点、多点,以及更正答数不用划线订正的,不给分。分节号未写,每题扣0.5分。

  3.乘、除算的小数题对要求保留二位小数的第三位,保留四位小数的第五位一律采取四舍五入,凡未按此规定答题的不给分。

  4.珠算比赛须按题次顺序依次计算,凡跳题计算的给予扣分,每跳一题即扣一对题分。

技术方案 篇2

  瓦斯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实施“可保尽保、应抽尽抽”的瓦斯综合治理战略,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变“抽放”为“抽采”,以完善通风系统为前提,以瓦斯抽采和防突为重点,以监测监控为保障,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并重,以抽定产,以风定产,地质保障,掘进先行,技术突破,装备升级,管理创新,落实责任,实现煤与瓦斯共采,建设安全、高效、环保矿区。

  一、强技术

  1、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开采布局和巷道布置合理,有突出危险采掘面的回风严禁直接经过其它采掘面唯一的安全出口。

  3、通风设施可靠,久风门联锁,主要风门安装风门开闭状态传感器。

  4、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大直径风筒。

  5、优选瓦斯抽采装备,实现抽采系统能力最大化,做到“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径、多回路”。地面泵实际抽采流量不小于100立方米/分钟,井下移动泵实际抽采流量达到40~60立方米/分钟,管路直径超过200毫米。应选择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150毫米的钻机。

  6、强制性开采保护层,做到可保尽保,并抽采瓦斯,降低瓦斯压力。

  7、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必须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至少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8、顶、底板穿层钻孔掩护强突出煤层掘进。

  9、以突出煤层瓦斯地质图为基图编制防突预测图,全面反映掘进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等有关信息。

  10、防止突出煤层采掘面相互之间应力集中的针对性措施定量化。开采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设计应避免造成应力集中。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在同一区段的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相向(背向)回采和相向(背向)采掘的两个工作面的间距均不得小于100米。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60米,并且在小于60米以前实施钻孔一次打透,只允许向一个方向掘进。突出煤层双巷同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的错茬距离必须保持50米以上,一个工作面放炮时,另一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本煤层或临近煤层回采工作面的采动应力集中区,不得在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复杂区贯通。

  11、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必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26条规定收集“四项指标”资料,若全部指标达到或超过其临界值,应进行突出倾向性鉴定。

  12、掘进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分钟、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

  13、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抽采技术。凡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分钟,或者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以高抽巷或顶板走向钻孔为主、以穿层和顺层孔、上隅角采空区抽采、地面钻井等为辅的综合治理瓦斯措施。

  14、采煤工作面根据瓦斯涌出量分级选择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涌出量在10立方米/分钟以下的,采用上隅角埋管或局部顶板走向钻孔抽采方法;瓦斯涌出量在20立方米/分钟以下的,采用以顶板走向钻孔为主,辅以埋管抽采技术;瓦斯涌出量在20~50立方米/分钟的,应使用高抽巷,辅以埋管抽采技术;瓦斯涌出量在50立方米/分钟以上的,应使用高抽巷、回风巷穿层孔、上隅角埋管(或外错、内错尾排)、尾抽、地面钻井、工作面浅孔抽采等综合抽采技术。

  15、在以下场所增设传感器:

  ①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其位置距巷帮和老塘侧充填带均不大于8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

  ②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分钟的掘进面回风第一交汇点处。

  ③长距离巷道掘进,每500~1000米巷道增设一个传感器。

  ④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瓦斯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6、采用高位钻孔注浆措施处理高温区域。

  17、矿井供电设备实现无油化,并做到实时监测监控。

  18、保证井下局部通风的连续供电。局扇高低压供电实现双电源;采区变电所电源从地面变电所或井下中央变电所直供,且做到至少两个电源;采区变电所分段运行;每一局扇都设有备用局扇,并做到主备局扇自动切换;主备局扇供电来自不同的电源。

  19、井下局扇供电线路、设备实行强制性停电检修,局扇视同地面主扇进行管理。

  二、高投入

  20、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元提取。

  21、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

  22、坚持瓦斯抽采激励政策(每立方米奖励0.06元),开采保护层激励政策(吨煤补贴工资基金10元),瓦斯抽采巷道和主要风道维修补贴政策(每米补贴20xx元和3000元),地测系统创优争先激励政策和防止煤炭自燃发火激励政策。

  三、严管理

  23、每年制定关于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

  24、坚持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25、坚持瓦斯浓度按0.8%断电管理制度。

  26、实行企业和矿井通风和瓦斯日报两级审阅制、公司调度每日瓦斯牌板制、现场瓦斯异常情况实时监控制。

  27、每周剖析一个矿的“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情况。

  28、坚持月度“一通三防”例会、防突办公会和矿长月度“一通三防”述职制度。

  29、实行“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制度、“一通三防”督查和防突督导制度。

  30、严格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31、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处理制(瓦斯浓度低于3.0%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3.0%及其以上由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32、瓦斯治理,地质、掘进工作先行。

  33、瓦斯治理工程做到“两同时、一超前”(瓦斯治理工程与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4、严格干部跟班下井制度,保证各采掘面每班有区、队长以上干部跟班。

  35、石门揭煤和所有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须经现场验收,“一通三防”具有一票否决权。

  36、实施过地质构造、瓦斯异常带“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头;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四、高素质

  37、健全“一通三防”机构,有条件的成立瓦斯和地质相结合的部门。

  38、配齐配强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和“一通三防”工程技术人员。“一通三防”人员最低达到技校毕业水平,数量要满足瓦斯治理需求。

  39、矿井建立防突、抽采、通风、监测监控专业队伍,石门揭煤工作由防突专业队伍或石门揭煤专业化队伍承担。

  40、瓦斯检测工与爆破工不得兼职。

  42、建立安全培训中心,安监局设置安全培训处,矿井建立三级、四级安教室,区队建立五级安教室,并配足师资力量。

  43、全员培训教育实行“五个一”(一日一专题、一周一案例、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奖惩)和“三同时”(工人干部同时参加培训、同时考试、同时接受奖惩),做到班前培训全员学,夜校培训重点学,脱产培训系统学。

  44、“三大员”(安监员、瓦检员、防突员)安全管理准军事化,享受一线待遇,实行考核淘汰制。

  45、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担任班、队长;特殊工种必须有两年以上采掘工作经验,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6、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四个一流”(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管理,一流素质)。

  五、重责任

  47、落实企业瓦斯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干部“一通三防”责任制,制度牌板上墙上桌。

  48、坚持定期对各矿党、政、技、安监、机电负责人和通风、地质副总工程师等安全责任考评制度。

  49、凡瞒报“一通三防”非人身事故、虚报瓦斯抽采量、钻孔施工弄虚作假、瞒报瓦斯超限的,给予矿分管领导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50、矿井发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给予分管矿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行政记过处分;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给予矿长行政记过处分,党委书记党纪处分,分管矿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免职处理;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给予矿长、党委书记、安监处长免职处理,或降职、撤职处分,分管矿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技术方案 篇3

  为加快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健全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宁阳县人事局、市人事局和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聘用,通过开展竞争聘任,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向上良好风气,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人员范围

  这次参与竞争聘任的人员范围是:全镇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的已取得相应资格尚未聘任的人员。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只要个人申请,考核合格,即可聘任。

  三、工作程序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镇教办成立由教办主任张强同志为组长,韩传春、杜瑞华、李瑱虹、宋庆臣、朱玉林、朱宝、黄新国、高广运、朱秀娟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研究制定聘任工作方案,处理聘任中的问题等。成立由宋庆臣同志任组长、朱玉林任副组长、王笑、杨勇、李刚及三中、二十二中、中心小学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主要做好聘任中的具体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做好聘任工作中的各项工作,制定竞聘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施行。

  2、公布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依据县核定的空岗数额,张榜公布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3、个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报本单位竞争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4、单位审核、验证相关材料。各学校根据申请人员提供的申请、证书及机关证明材料,逐一进行审查,验证其真实性。

  5、个人述职。参加竞聘的人员向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竞聘人员的述职(主要是近三年来的工作)。

  6、张榜公示。根据竞聘人员的述职,结合其平时的工作态度和实绩,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参与竞聘人员评定分数。竞聘人员各项得分均张榜公示,如有异议,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异议报告。

  7、确定聘任人员。根据县核定的空岗数额,按照参加竞聘人员的综合积分(细则附后),由高到低排出顺序,确定拟聘任人员。拟聘任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核。

  8、办理聘任手续。经县教育局审查通过的拟聘任人员,报县人事局办理聘任手续。

  四、有关要求

  1、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竞聘工作程序规范实施,要对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年度考核材料等进行认真核实、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过程性的材料必须存档备案,杜绝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2、严肃工作纪律。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工作消极应付、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理(处分期未满)的取消本年度竞聘资格。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机关责任人员,严格按照《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伪造资历、证明(书),采取虚假和不正当手段人员,将取消其竞聘资格,5年内不准聘任。

  3、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努力增加工作透明度,积极接受教代会、工会等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决不能因职称聘任工作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在聘任过程中,凡有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申报人或学校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程序等问题的,严肃处理,以确保职称聘任的质量和社会荣荣。

  xx年十一月

技术方案 篇4

  1、深基坑支护工程

  深基坑主要是指坑底面积小于或等于27平方米,坑底长边小于坑底短边的三倍,开挖的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者坑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相对特别复杂的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就是为了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深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深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档、加固以及保护的工程项目。深基坑支护的结构类型主要有五种:悬臂式支护结构、内支撑支护结构、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支护结构、复合式支护结构。

  2、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主要施工

  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主要施工有:钻孔灌注桩桩施工、降水施工、内支撑系统施工、深基坑开挖、钢板桩施工、深基坑边坡施工、深基坑底部处理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回填。

  钻孔灌注桩施工,主要工序为:平整场地、泥浆制备、埋设护筒、铺设工作平台、安装钻机并定位、钻进成孔、清孔并检查成孔质量、下放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护筒、检查质量。

  降水施工,降水施工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深基坑开挖工程,根据深基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设计好施工方案,然后按照定位降水井、降水井成孔、下钢筋笼、填滤料、洗井、下泵、基坑周围铺设主干集水管、电源配置、群井降水流程进行施工。

  内支撑系统施工,内支撑系统主要分为钢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两种,主要方式有对撑和斜撑。

  深基坑开挖,深基坑开挖应该注意分层、分段、均衡、对称开挖,以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深基坑开挖的原则是先边后中、先浅后深,如果开挖的机械设备不能探入深基坑内某些部位,则需要用人工开挖这块区域,深基坑基本成形之后还采用人工修正的方法修复深基坑不规范的地方,同时土方开挖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好基坑的深度,既不能过浅也不能过深,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此外,在深基坑开挖的过程中,为避免碰撞水泥搅拌桩,在近桩范围内的土方也应由人工开挖,为防止地下水渗入深基坑内,应在基坑边坡合适距离处,沿基坑外围建立一条排水沟,排水沟的规格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设计,排水沟底部以及排水沟内壁应使用适当强度的混凝土垫层。

  钢板桩施工,钢板桩施工前,必须先对钢板桩进行外观检查校正,以保证所采购钢板桩的型号、长宽度、厚度、锁扣形状、垂直度、端头矩形比等符合设计要求,接着就是沉桩机械设备和钢板桩就位,然后是钢板桩打入,一般是采用屏风式打入发,最后是施工流程的监测。

  深基坑边坡施工、深基坑底部处理施工。这是深基坑支护施工中重要的两个工序,深基坑支护施工的一般流程:放线定位、水泥预拌桩下沉、提升桩喷浆搅拌、重复搅拌下沉、重复搅拌上升。建筑工程中深基坑支护技术可以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深基坑支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搅拌机就位后,就可以进行下沉操作,下沉至设计规范的深度时,就要开启水泥浆泵使水泥浆喷入地基;在提升桩时,要防止出现断浆现象;在重复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来进行。同时,一定要注意要按照流程进行,各个工作流程要相互协调配合。

  混凝土浇筑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的一般工序为:技术准备、设备准备、机具准备、材料准备、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抹面、混凝土养护等。基坑回填,深基坑施工完成后,应该及时回填,一般采用分层密实的方法,保证深基坑的密实度。

  3、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管理技术

  为保证深基坑支护工程顺利进行,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完成都需要一些管理技术。当前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的管理技术主要有:施工方案的选择管理、前期准备管理、施工安全防护管理、设计应急预案、信息化施工管理技术。

  施工方案的选择管理。施工方案的选择主要包括,勘察工程地质条件、勘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工程特点和难点,选择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计算维护机构,确定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测算深基坑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深基坑支护的结构类型主要有五种:悬臂式支护结构、内支撑支护结构、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支护结构、复合式支护结构。深基坑支护结构的.选择应根据基坑周围环境、基坑开挖深度、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操作设备以及施工季节等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悬臂式支护结构适用于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基坑相对不深、整体条件好的深基坑,这种结构未加任何支撑或锚杆,仅依靠嵌入基坑底部一定深度的岩土体作为支撑地面重量的保证,以保持整体结构的平衡。内支撑支护结构主要应用于市政工程施工中,是由内支撑系统和档土结构组成,内支撑系统主要分为钢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两种,挡土结构一般采用排桩和地下连续墙结构,用来承担基坑开挖所产生的水压和土压。拉锚式支护结构是由挡土结构和外拉系统组成,外拉系统分为锚杆(或锚索)支护结构和地面拉锚支护结构,锚杆(或锚索)支护结是由挡土结构、用于锚固稳定基坑滑动面以外土体的锚杆(或锚索)组成,适用于规模较大的深基坑,地面拉锚支护结构是由挡土结构、拉杆(或拉索)以及锚固体组成,适用于深度及规模相对不大的基坑。土钉墙支护结构,在基坑支护和边坡加固中得到广泛应用,它是在原位土中设置密集的土钉,并在土边坡表面构筑钢丝网喷射混凝土面层,通过原位土体、土钉、混凝土面层三者的共同作用支护基坑边坡(或边壁)。复合式支护结构,是由排桩、地下连续墙、土钉、预应力锚杆以及喷射混凝土等组成。

  前期准备管理,是指施工中所需水电的接通、施工道路的铺设以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活动。

  施工安全防护管理。安全防护管理在工程施工中是必不可少的。支护工程施工中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进入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防护装备以及工作证件,例如要戴安全帽、穿适合工地环境的鞋以及佩戴工作卡等;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酒后操作;要有专门人员及时的检查、保养以及维修设备;要严格管理施工工地上的电力系统;挖土机等大型机械按规定操作,在操作范围内禁止站人;要坚决执行持证上岗体制。设计应急预案,在深基坑开挖以前,应预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前做好基坑抢险加固的准备工作。信息化施工管理技术,即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施工前准备活动、施工过程、施工完成信息反馈。

技术方案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

  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

  第六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

  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二)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第十一条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必要时,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七至十五人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列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经鉴定委员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或者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多数通过。

  第十三条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函审组。提出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组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的意见形成。

  第十四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的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同行专家参加对该成果的鉴定。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确因保密需要的,可以另行规定。

  非特殊情况,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一般不聘请非专业人员担任鉴定委员会、检测专家小组或者函审组成员。。

  第十五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认真的技术评价,并对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保守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独立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要求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解释,要求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

  (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在鉴定结论中记载不同意见,可以拒绝在鉴定结论上签字;

  (四)要求排除影响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必要时可以向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提出中止鉴定的请求。

  第四章鉴定程序

  第十七条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

  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十八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的权属方面的争议;

  (三)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四)有经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第十九条组织鉴定单位应当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明确是否受理鉴定申请,并作出答复。对符合鉴定条件的,应当批准并通知申请鉴定单位。对不符合鉴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申请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可以报请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第二十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申请鉴定单位不得自行推荐和聘请。

  第二十一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在确定的鉴定日期前十天,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

  第二十二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准备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四条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第二十五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及时指出,并责成鉴定委员会或者检测机构、函审组改正。サ诙十六条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第二十七条科技成果鉴定的文件、材料,分别由组织鉴定单位和申请鉴定单位按照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ノ拿毓文网版权所有

  第五章鉴定管理

  第二十八条参加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鉴定工作的干扰,保证科技成果鉴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十九条科技成果完成者在申请鉴定过程中,应当据实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包括真实的实验记录、国内外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以及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等。

  科技成果完成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和理由向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赠送礼金(含有价券)和礼物。

  第三十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评价结论应当科学、客观、准确。

  第三十一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鉴定会的规模,除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和少数必要的管理人员外,不得邀请其他人员参加。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在科技成果鉴定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应当及时制止并严肃查处。

  第三十二条国家科委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纠正;错误严重而又处理不当的,有权组织复核和查处。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授权组织鉴定的机关及时纠正;错误严重的,可以直接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对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组织鉴定单位可酌情发给技术咨询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オ

  第三十五条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窃取他人的科技成果的,或者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组织鉴定单位应当中止鉴定。已经完成鉴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已经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玩忽职守,故意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其承担鉴定任务的资格。

  第三十八条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未经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的,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给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科委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同时废止。

技术方案 篇6

  职业教育去国外,学生可以学到比国内更先进的技术,回国后也可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过,报考有些专业也要量力而行,因为收费相对较高,在国外,每年的费用一般在十来万元。

  大专生在中国占有很大的比例。有两年及三年制大专生,还有一些自考生、成人高考生、电大或者夜大的学生。由于这些学生学历较低,势必使得他们在留学申请中处于劣势。享誉全球的英国教育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地的莘莘学子,同样也为大专生留英独辟蹊径。以下,我将对中国大专生留学英国做详细介绍。

  (一) 二年制大专生

  留学策略:

  1、有5-10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以读硕士预科;

  2、5年以下工作经验者,可以读个别学校专升本课程;

  3、在读或刚毕业的学生(年龄21-23岁),可以申请读本科课程。

  (二) 三年制大专生

  a、有至少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留学策略:

  可以直接申请部分英国大学的研究生课程。或者申请硕士预科。

  b、三年以下工作经验

  留学策略:

  达到学校语言要求的学生可以先修英国本科最后一年,或一年硕士预科课程,第二学年正式进入硕士阶段学习。一般情况下,此类学生不能申请攻读MBA学位,因为签证时会有一些问题;没有达到学校语言要求的学生,需先读语言。

  (三) 业余学习的学生,包括自考、业大、函授

  留学策略:

  可以申请部分学校的硕士预科课程。

  (四)成教学生

  留学策略:

  三年制大专学生可以申请硕士预科

  本科有学位学生可以直接申请硕士课程

  TIPS:根据以往的经验,中国三年大专的学生,由于与本科学生在专业知识上有一定差距,如果直接入读硕士课程,在一年

技术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教研室年培训工作计划》安排,要进行信息技术应用校本级培训。因此,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教师的信息素养和计算机操作水平,使一线教师应用网络、远程教育资源和多媒体技术的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制定《年信息技术应用校本培训方案》。

  二、总体目标

  1.使每位教师通过培训学到现代教育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能够熟练操作各种现代教育设备。

  2.使教师能够独立完成运用现代教育设备进行备课、制作课件、课堂教学等各个环节。并能够把现代教育技术与各个学科进行整合。

  3.通过培训,能够把现代化教育手段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辅相成,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化教育背景之下的新型教师。

  三、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培训对象

  凡50岁以下教师全员参加。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具体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office办公软件的高级应用

  针对我校教师计算机基础相对薄弱的现状,培训内容设计为:word高级操作、excel高级操作、powerpoint基本操作。

  2、多媒体课件制作

  教学课件在课堂教学中使用日渐频繁,通过培训部分骨干教师,提高他们的课件制作水平,增强其他教师,培训内容主要是:幻灯片制作、flash课件制作

  3、网络办公技术、上网学习技术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针对我校校园网和资源库的利用,并且会在校园网上发布文章和创建自己的资源库。

技术方案 篇8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及陕西省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杭来湾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作为瓦斯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1、杭来湾煤矿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生产办、通风队、综采队、连采队、机电队、运转队、外委单位项目经理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刘占飞

  副组长: 姚纪凯 白恒山

  组 员: 吴立军 苏 帆 王彦太 姜万明 任洪启 刘茂坤 房旭刚 潘建国 郭 蒲 陈博涛 杨俊斌 黄仕杰 吴恩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纪凯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①.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②.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③.成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健全,电气设备的管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以及巷道布置等组织实施工作。

  3、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AQ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四、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矿每年对各区部、各班组进行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定,以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3、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正常运行,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用的安全费用。

  五、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①.年初在安排生产计划前进行的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办完成,以确保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②. 矿井已安装了2套同等功率的主要通风机,备用主要通风机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操作司机必须时刻注意主扇运行情况,且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扇房已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由地面机电队负责完善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③. 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频率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风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④. 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通风队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⑤. 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置,其工程工作由生产办负责完成。

  ⑥. 通风队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⑦. 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生产采区布置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存在串联通风。

  2、局部通风管理

  ①.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办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②.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各掘进区队负责管理。

  ③.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掘进队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④.风筒工、专职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不能转直角,以确保工作面风量。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风筒。

  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应采用设置风障法处理。

  3、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①.掘进巷道贯通前,地测队负责在巷道相距20m前,向生产、通风等部门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由通风队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②.掘进队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安排生产班组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③.贯通时,生产办、通风队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①.地面建立瓦斯治理监控室,并设置四名专职监控员,24小时实施监控管理。

  ②. 井下每台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都由掘进队、通风队负责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及局扇开停传感器。

  ③. 监控维修工配合机运区,在每组风门外设置一台风门开停传感器;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区域回风巷设置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 新购监测监控系统产品,由机电办负责严格检查其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⑤. 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悬挂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都由监控员负责设置,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20xx》标准规定设置。

  ⑥. 监控员负责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对瓦斯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⑦. 每班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监控室,瓦斯传感器的移动,悬挂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更不得人为封堵瓦斯传感器。

  5、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

  ①.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及维修作业点都配备一名兼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同时实现“瓦检员检查、便携仪检查、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②.每班瓦斯检查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二次,且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或假检。另有跟班、带班领导不定时巡回检查。

  ③.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④.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由通风队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其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⑤.井下配电硐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被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⑥.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首先检查局扇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⑦.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进行多次排放,严禁“一风吹”,使排放出来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6、防灭火管理

  ①.由公司后勤保卫部制定地面防灭火措施,由矿生产办制定井下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按其实施。

  ②.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由机电队负责把供水管路敷设到井下各作业地点。

  ③.各井口检身员,必须负责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杜绝井口20米范围内的任何火源。

  ④.采区设计都采用后退式布置,盲巷密闭都必须用防火材料(如水泥、红砖)掏槽密闭,以防止采空区漏风产生煤炭自燃。

  ⑤.在井下各个机电硐室,电气设备旁都由相关区队负责设置一台便携式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

  ⑥.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后,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要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必须由通风队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7、综合防尘管理

  ①.完善防尘管路系统。机电队负责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每隔100米处安装一个三通闸阀;每个采掘作业点,维修作业点必须有洒水装置;每个转点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且保持供水正常。

  ②.专职瓦斯员负责督促各生产班组,维修班经常清除作业点及其它巷道的浮煤、粉尘,并冲洗巷道帮壁。

  ③.主井口附近60米以内不准放原煤,20米以内(降雨天除外)每三天清扫一次撒落的煤(岩)粉并洒水降尘。

  ④.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以净化风流。

  ⑤.通风队负责控制选择合理的供风量,风速一般在1.0m/s左右,即能稀释瓦斯又不会导致粉尘飞扬。

  ⑥.在每个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回风巷设置一组隔爆水棚(袋),且每组水棚的水量必须符合AQ1020-20xx标准 ,并不定时地更换水。

  ⑦.掘进工作面钻眼采用湿式钻眼,爆破采用水炮泥。

  ⑧.对于个别作业点,除上述防尘措施以后,仍有大量粉尘悬浮于空中,则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8、井下爆破管理

  ①.井下每个爆破作业点的爆破工作必须由一名专职放炮员担任,使用专用发爆器,爆破母线采用绝缘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且不能与电缆挂在一起(>0.3米)。

  ②.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并严格按爆炸材料领退制度进行领退。

  ③.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泥或用不燃性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放糊炮。

  ④.每次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一炮三检查”制度。

  ⑤.若通电后不响,必须把母线取下扭接短路,等15min后方准沿线路检查,若因线路联接不良造成的,可重新联线起爆,若是残药瞎管,则必须待炮烟吹散后,由瓦检员、放炮员和班组长共同到迎头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迎头工作。

  ⑥.如出现瞎炮,则不准用手拉、镐创、压风吹,不得沿残眼打眼,必须在距瞎眼0.3m以外的地方打一平行新炮眼,重新装药、设警戒、起爆。放炮员必须在起爆后详细检查煤矸,找出未爆的残余炸药。

  9、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①.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办组织检验其“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大修后的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其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②.井上、下装设防雷电装置;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设施必须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③.井下供电应做到“两全”、“三坚持”、“三无”、“四有”、“两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风电闭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保护装置。

  ④.矿灯集中统一管理,进行严格的领退登记记录。严禁在井下拆修或搞打矿灯。

  10、安全培训

  煤矿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员职工大会,进行以瓦斯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全员熟练掌握本矿瓦斯综合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工种(岗位)的基本要求。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六、本方案若与上级法规相抵触时,则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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