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方案

时间:2022-10-12 19:16:59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监测方案三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测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监测方案三篇

监测方案 篇1

  【重点与难点】

  重点:让学生了解,虽然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不可抗拒的,但充满智慧的人类通过各种先进的科技手段(如RS、GIS、工程和非工程防御等)对灾害进行监测和防御,是可以起到防灾、减灾作用的。

  难点:地理信息系统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基本知识】

  一、自然灾害监测系统

  1.概念:

  自然灾害监测系统是由 、区域及 等各级组织,通过 对自然灾害进行监测和分析的'网络系统。

  2.作用: 、灾中跟踪、 以及提出 。

  3.世界和我国灾害监测系统的发展情况

  二、遥感技术在自然灾害监测中的作用

  1.遥感(RS)技术的特点:

  观测范围广、信息获取量大、 、实时性好和 等。从空间尺度看,遥感具有全球观测能力,可从 、 和 角度获得全球自然灾害的观测数据;从时间尺度看,在遥感平台上能够对地球进行同步观测,可获得地球表层及其 的灾害信息。

  2、应用范围:

  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军事、生活等各个方面,重点用于 、 及台风灾害等监测。

  三、地理信息系统在自然灾害监测中的作用

  1.信息集成与分析:

  主要是对各种监测系统提供的信息进行 和 分析,具有空间定位、 和 分析的功能。

  2.灾害评估与预报:

  对自然灾害进行 、 、 、灾害损失调查、 等,还可以为制定减灾预案和指导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依据。

  3.RS与GIS结合为减灾救灾提供可靠、高效的服务

  四、自然灾害的防御

  1.非工程性防御:www.

  (1)概念:

  是通过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的 和 、各级行政部门的减灾管理以及 等途径,控制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

  (3)我国非工程性防御措施的发展及成就

  2.工程性防御措施

  (1)概念:工程性防御措施是通过修建防灾工程,改变自然灾害系统,最终达到减灾的目的。

  (2)工程性措施的三种方式:

  方式实例

  改变地表环境,防止或减轻自然灾害的强度

  可以阻隔或控制灾害与人口、财产等的直接相遇

  可以改变财物等的特性,提高抗灾性能,减少灾害损失。

  3.“工程性防御措施”和“非工程性防御措施”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硬件”和“软件”的差别。

  联系:二者在防灾减灾中的地位同等重要,只有相辅相成,才能起到最好的防灾效果。

监测方案 篇2

  1.工程概述

  1.1工程概况

  地下底板面标高为-6.900m,基坑开挖深度为约7.0m,

  1.2场地岩土工程条件暂缺

  2.监测方案的编制依据

  2.1由浙江大学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地下室基坑支护平面布置图》等;

  2.3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x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xx);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xx)。

  3.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对监测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监测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基坑本身及其周围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的建筑物、地下管线作为本工程监测对象;

  (2)对道路下重要管线进行重点监测;

  (3)设置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能结合现场实际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坑本身和工程环境的变化情况;

  (4)采用的监测方法、仪器、材料和监测频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监测数据的测试、采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监测数据的整理和提交应满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4.监测目的

  (1)对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变形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变形、被保护对象的变形以及其它与施工有关的项目或量值进行测量,及时和全面地反映它们的变化情况,实现信息化施工,并将监测数据作为判断基坑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依据;根据现场监测所得数据与设计值(或预警值)进行比较,如果超过某个限值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支护结构发生较大变形与破坏、防止周边道路、建筑物发生较大变形与明显损伤;

  (2)为修正设计和施工参数、预估发展趋势、确保工程质量及周边管线的安全运营提供实测数据,是设计和施工的重要补充手段,根据监测提供的数据指导现场施工,优化施工组织。

  (3)为理论验证提供对比数据,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4)积累区域性设计、施工、监测的经验。

  5.监测内容

  根据基坑开挖的深度、支护结构的特点、所处的周边环境条件及设计要求,基坑开挖监测项目设置以下几项:

  5.1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5.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5.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5.4地下水位监测;

  5.5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监测。

  6.监测的`方法和监测点布置

  6.1基坑坡顶和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前视固定点形成的测量基线,用经纬仪测量围护体顶部各测点与基线间距离的变化;如果视线受限制,则建立平面控制网,采用全站仪测水平角、水平距进行计算,从而了解围护体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顶部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边坡及支护桩顶部,间距不应超过20m,预计共布置有所成24个点,编号S1~S24。在边坡坡顶喷射混凝土面上埋设测量钉,应确保测量钉略高出混凝土面,测钉与混凝土体间不应有松动。在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R-202N全站仪、觇牌、钢卷尺等仪器

  (4)仪器精度≤2"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建立高程控制网,利用精密水准仪观测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围护结构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与埋设同“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每一个水平位移监测点作为一个沉降监测点,共计242个,编号为J1~J24。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建立高程控制网,监测基坑周边道路测点及周边建(构)筑物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基坑施工对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周边道路(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道路监测点布置在道路周边,间距不应超过30m,预计共布置个点,编号DCJ1~DCJ5。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点应布置在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上,测点主要布设于房屋角,长边超过25米和结构较差、距基坑较近的房屋在中部适当加密布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暂布设12测点,编号为WCJ1~WCJ12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高程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4地下水位

  (1)监测方法

  预埋水位观测管于土体内,用水位计测量,了解止水及降水效果及管涌、流砂等岩土工程病害发生的可能性。

  (2)测点布置

  观测井布设在基坑的四侧土体中,距围护墙为1~2m处。观测井深度(从自然地面起计)8.00m。

  设井时,先在土体内钻孔至设计深度,孔径130mm,然后将管径为100mm的PVC带有用土工布裹住的进水孔的水位管(长15m)放入孔中,再于管外回填中粗砂至进水段上方30cm,其上方回填粘土封孔。管口设必要的保护装置。共计12个观测井。编号依次是:W1~W12。

  (3)测试仪器

  宜兴市中岩土木工程仪器厂钢尺水位计,量程30m;分辨率1mm。

  (4)仪器精度1mm

  (5)预警指标

  水位变化累计值超过1000mm或水位日变化速率超过500mm/d;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5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本项监测是用测斜仪自下而上测量预先埋设在基坑外的测斜管的变形情况,以了解基坑开挖过程中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深层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基坑深度上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在基坑外1~1.5m,暂定12点,深度9m基坑支护设计图纸确定,编号CX1~CX12。测斜管为外径70mm、内径66mm内壁有十字滑槽的PVC管,安装测斜管时,其一对槽口必须与基坑边线垂直,上下管口用盖子密封,安装完成后立即灌注清水,防止泥浆渗入管内。测斜管管口设可靠的保护装置。

  (3)测试仪器

  量程:±90°;分辨率:2〞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7.监测工序及测点

  7.1监测工序

  各监测内容所需的监测仪器、监测点的安装、埋设以及测读的时间应随基坑工程施工工序而展开:

  (1)根据各道工序施工需要,先期布设地表、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沉降点。

  (2)地下围护结构施工时,同步安装围护墙体内测斜管。

  (3)地下围护结构及土体加固施工完成后,进行水位管的埋设。

  (4)围护墙顶的圈梁浇筑时,同步埋设墙顶位移、沉降测点,同时做好测斜管口的保护工作。

  (5)基坑开挖之前,应建立测量控制网,将所有已埋设测点测读初始值,并应测读三次。

  (6)在相应施工区段及其影响范围内的测点在施工期间按要求进行测读并进行数据整理和及时完成、提交日报表。

  (7)在相应锚索安装施工时,同步安装应力计,并在锚索施加预应力前后进行读数。

  (8)某施工段工程全部完成之后,按照有关要求相应测点停止测读,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9)编写施工监测报告。

  7.2测点保护

  仪器(传感器)、测点安装、埋设好后应作好醒目标记,设置保护设施,平时加强测点保护工作,确保测点成活率,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8.数据处理分析和信息反馈

  8.1每次实测数据之后,应及时出具简报并由监测人员签字后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若发现数据异常应立即再次现场监测,以核实监测结果。若水平位移或沉降超过预警值第一时间口头通知甲方后并在规定时间将报表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监测简报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基坑坡顶垂直沉降与水平位移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②基坑周边道路、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③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④地下水位监测:

  ⑤注明各监测项目预警值评价是否超过预警指标;

  ⑥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8.2基坑土方回填结束,即可终止安全监测。对所测资料进行全面地综合计算分析,一个月内提交最终分析成果报告,形成具体总结报告一式五份交付甲方,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方案

  ③监测结果

  ④总结

  ⑤附各监测项目各监测点历次监测结果汇总表

  ⑥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9.人员及仪器设备组织

  9.1项目拟投入的主要技术人员

  本项目参与人员为高级工程师1,工程师3人,监测员4人。

  9.2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见附表1)

监测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全面检查我县相关企业环境监测能力情况,督促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与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20xx年加强环境监测能力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检查时间

  20xx年3月6日至8月3日

  三、检查内容

  (一)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主要是县水泥厂和县机动车辆检测厂。

  (二)废水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主要是矿业采矿区和选矿区、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四、组织安排

  (一)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由环境监察的大队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法律文书,限期进行整改或给予处罚。

  (二)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梳理、检查、统计完成后,召集相关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并逐个指出问题,提出整治要求和时限,要求企业明确表态,确保整治到位。

  (三)采取明查、暗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企业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整治的效果怎样,对拒不整改或整治效果不好的企业下达处罚通知并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四)在8月底,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专项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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