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事迹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22-10-12 11:30:06 先进事迹 我要投稿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范文(通用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事迹了吧,事迹以先进对象的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以叙事为主要表达方式。到底应如何拟定事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治先进事迹材料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范文(通用5篇)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1

  陈宏勋,男,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宋疃中心学校副校长。“五五”普法期间,任中心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任副组长期间,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五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依法治教,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中心学校形成了党总支领导,教代会监督,学校实施,师生、家长、群众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其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一、制定宣传规划,明确工作思路

  自觉学习有关“五五”普法工作文件,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五五”普法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修订了学校“五五”普法规划,带领19所小学宣传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对普法工作一开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校干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学校”。每年年初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到来之际,他就带领有宋疃小学等19所小学法制宣传人员,利用网络、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中心学校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周活动,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学法用法,坚持依法治校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守则的贯彻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相结合,依法治校与民生工程想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普法之中,使学生让“五五”普法真正植根到广大师生的思想观念中,使学生做到既文明又懂法。

  二、结合学校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作为学校分管德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他坚持做好以下四个层面的普法工作。一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健全中心组《中心学校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法制理论素养,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坚持做好教师的法制教育。将教师学法用法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有关《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根据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

  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使学生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是加强了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学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了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五是把法治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在课堂教育评估表上加了一条法治思想品德教育的渗透,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了教师法治教育的责任感,提高了法治教育宣传的力度。

  三、创新工作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工作中,陈宏勋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用“爱”作铺垫,用“法”筑基石,以和谐校园建设为契机,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精神,倾心营造一个和谐的法制校园,为此他积极探索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学校特色,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小学生学法懂法演讲比赛,散发明白纸做好广告宣传、语文口语交际模拟法庭、参观考察、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制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宋疃中心学校网站、墙刊、板报、橱窗、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安全法制课,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安全防范、自救自护常识、伤害事故预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辅导讲座,宣传交通法规、消防法规和违法犯罪案例。组织学生结合法律知识,开展测试竞赛活动。学校每年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观看禁毒展览,并组织学生开展禁烟、环保、健康教育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有趣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社区教育”、“家校共建”、“以案说教”等多种活动形式有机结合。以告家长书和家长会的途径向家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工作运行机制。

  四、爱心彰显师德,细节突显普法

  近年来中心学校生源减少,教师的工作热情随之减缺,少部分老师工作有懈怠情绪。学生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普遍较差,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经常发生,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知道简单的靠说教已显得苍白无力,唯有深入老师、学生群体中去,倾听他们的诉求。师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是教育的灵魂,作为副校长他唯有爱满天下才能换来桃李芬芳,唯有用爱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给予学生爱,让学生感受到爱、体会到被爱之乐,学生才会学着去爱别人。为此,他不懈地实践着:任何时候他都把学生的成长需要放在第一位,把老师、学生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公平善待每个老师、学生,务求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和表率作用影响身边的每一位老师、学生。在学校管理中,他是严师,教师的业务指导、教师自己发展和学生的学习要求甚严;在生活中,他是师生的勤务员,对老师倍加关心,对学生关爱有加;在交流中,他是师生、家长的朋友,与老师沟通畅所欲言,与学生有着亲密无间的心灵沟通。作为一名副校长,他深知“育人”比“教书”更为重要,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带领19名学校教导主任深入学校进行法治、德育工作调研,研究德育法治工作方法,对如何培养学生以一颗质朴的爱心去对待自己的学习、生活及他人,是他在学生心灵建构方面经常思考的一个

  问题。要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老师必须先把爱心献给每一个学生,发挥身教胜于言教的作用。为此,在他的建议下,19所学校中设立了“党员带着依法治校示范岗”建立普法网络,扩大法制宣传受众面。他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把后进的老师激励培训成骨干教师,记不清多少次把“问题学生”转化为“优秀学生”。看到学校老师们积极向上、同学们阳光可爱,看到宋疃中心学校师生犯法犯罪率为0,他内心充满自豪感。

  自古就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为师准则,陈宏勋同志正继续用全面发展的师魂塑造人,用无私奉献的师德陶冶人,用高风亮节的师表鼓舞人,用普法的师能武装人。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2

  xx是仪征市xx镇司法所一名普通的司法员。XX年8月,xx从xx中学的一名教师走到司法所司法员岗位。无论是做教师,还是在司法员的岗位上,他都认真履行教育他人的光荣职责,为该镇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四五”普法期间,他协助负责全镇的司法行政工作。

  在他的辛勤努力下,xx镇的“四五”普法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两年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镇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各界全员参与的普法依法治镇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学习提高,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该同志十分注重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教师岗位上,虽然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专业知识,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担任校团委书记期间,经常带领全校学生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学校青年教师中开展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平时生活、学习、工作中,带头遵法,自觉维法。

  他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维法、遵法、护法、用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前提下,针对全镇村民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按照“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要求,自己结合具体案例,汇编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讲稿余份,采取多种方式,九年来共召开群众会近百场次,有近万人受到了普法教育。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也使镇司法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赢得了社会的信誉和领导、群众的交口称赞。

  二、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明晰工作思路

  到了司法所工作以后,虽然是小小的司法员,但他有独到的理解:司法员岗位轻,责任不轻,司法员职位小,责任不小。为此,他及时调整自我,勇于面对新挑战,适应新环境,顺利实现工作的转轨和融合,用他自己的话说:以前是做学生思想工作的,教育的小孩,现在是做成年人工作的,教育大人了,教育的对象不同,方法也不同,但是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四五”普法期间,他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按照大委发文件《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精神,提出了一些切合我镇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意见,有力的推动了我镇“四五”普法进程。

  三、结合工作实际,法制教育狠抓不懈

  农村基层的矛盾繁杂琐碎,几乎天天、时时都要面对各类大小矛盾,有时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有些竟会闹出人命来,影响社会稳定。担任司法员期间,他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XX年元旦刚过,原双塘村一9龄童在新建的水泥村道上被一辆无证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死者父母因为得不到赔偿,欲抬尸上访,他得知后,就主动介入此事,经过调查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车主及死者父母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正值隆冬腊月,从早上谈到晚上,最后双方就赔偿达成了协议,从而平息了事态,死者父母不再找镇政府,还专门到司法所答谢,却被他婉言拒绝了。至于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更是数不胜数。但每一次调解,都相当于给矛盾双方上一次法制教育课。他说,课堂教学要因人施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矛盾调解工作更要以法律为准绳,使得事情的解决合法、合理、合情。

  四、创新工作方法,顺利通过普法验收

  XX年是“四五”普法验收之年。工作中,他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为我镇顺利通过“四五”普法验收。

  一是注重普法网络的培植,扩大法制宣传教育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镇、村(居)、组三级普法宣传网络;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了普法宣传教育在社区的全面开展;

  三是抓好典型推动,促进普法向纵深发展。全镇确定3个村、1个社区、4个镇直单位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通过总结宣传他们的成功作法,从而带动全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深化完善我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效果,为我镇“四五”普法验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3

  在泊头市的中小学中,经常看到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他时而搞普法展览,时而为学生讲法治课,把法律送到了每个学生的心坎上,学生们都亲切地称他“毛爷爷”。他就是泊头市关工委法治教育工作团团长毛玉柱。

  毛玉柱今年72岁,自2004年开始,在泊头市关工委担任法治教育工作团团长,至今已有十四年之久。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他充分发挥自身熟悉法律工作的优势,带领全团人员认真做好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使全市中小学生犯罪率逐年下降,近几年又出现了无一例犯罪的好形势。

  因此,他连续多年被评为泊头市、沧州市和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十佳五老”、“普法先进个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并在全省表彰大会上做过典型发言。《沧州日报》、《老人世界》、《河北法制报》、《河北日报》,先后以《泊头有一位闲不住的老局长》、《热心肠法律迷》、《共产党员的本色》、《因为我是共产党员,要为百姓排忧解难》,对他的事迹作了典型报道。2015年,他带领的法治教育工作团被河北省委宣传部等十一部门评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去年,他先后在山东省聊城市、德州市关工委“五老”培训班上介绍了十多年来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法治教育的做法,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婉言谢绝战友高薪聘请立志做好法治教育工作

  毛玉柱曾经在部队工作过17年,1982年转业到泊头市法院,连续工作了12年,后由副院长位置上调到市司法局任局长。2004年,他办理了退休手续,根据他长期做法律工作的特长,组织上拟聘请他到泊头市关工委负责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就在这时,一位战友聘请他去他儿子的公司当长年法律顾问,年薪五万元。面对这一情况,他反复进行思考。他想到自己是一个贫苦农民的孩子,父亲在解放前曾给地主当长工十多年,是党把自己从一名士兵培养成一名军官,当了国家干部,学习和掌握了一定的工作本领。现在党组织愿让自己去做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应尽的责任、义不容辞的任务,应当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个人利益服从集体的利益,在花甲之年发挥余热,反哺报党恩。于是,他婉言谢绝了战友的聘请,毅然决然地投入到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工作中。

  工作初期,他是以报党恩的朴素感情去发挥余热的。而真正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深远和重要意义,则是通过学习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他通过反复认真地学习,深刻认识到青少年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可塑性很大,如果跟不上正确思想观念的引导,就有可能成为对社会无用的人,甚至成为危害社会的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充分发挥老同志人生阅历、人生经验、人生智慧的优势,去陶冶他们的情操,净化他们的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对于国家发展和未来非常重要。通过学习,使他的认识得到新的升华,进一步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深深感到自己所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下决心当好一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志愿者。

  为了尽快开展工作,他坚持从抓组织建设入手,勾画法治教育网络,多次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办和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做协调工作,为各学校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并吸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演讲能力的“五老”人员组成了法治宣讲团,在重点乡镇组建了分团,使法治教育队伍很快达到120余人,形成了上有宣讲工作团,下有宣讲员的组织网络,保证了思想道德、法治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下大力练好各项基本功努力提高教育工作本领

  毛玉柱在工作中体会到,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政治性强,涉及的法律法规面比较宽,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单靠已有的工作经验是不够的,需要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此,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他从多方面入手提高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本领。

  为了熟悉和掌握与青少年相关的各项法律知识,他反复学习《刑法》、《治安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为自己输血充氧。凡是报刊上对教育青少年有用的警句、刑事案例,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故事、事例,他全部裁剪记载下来,努力使法治教育有的放矢、深入浅出、寓教于乐、举案传法、鲜活易懂。

  为了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掌握法治教育的主动权,他多次深入到学校、企业、社区和公、检、法、司办案机关,通过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青少年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多层面、多角度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动态,积累了较多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他撰写了《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原因和对策》、《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对“家庭病房”审判方式的探索》等调研文章,引起了政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增长,为做好法治教育工作增加了底气。他和全团同志向各乡镇、街办处、教体局、企业等领导承诺,不管是学校、社区、企业、乡村,需讲法治课时,他们招之即去,去之能讲,只搞服务,不添麻烦。由于他们讲课生动活泼、针对性强,不仅学生们爱听,市民也都爱听。每次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市电视台都全程录制,在新闻栏目播放,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到普通市民,都说毛局长的讲座收视率比领导讲话还要高。

  为了增强法治教育的吸引力,他非常注重研究和探索讲课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演讲能力,努力把学生听课的兴趣调动起来,形成上下互动,使他们喜欢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首先,他十分注意讲课时把头开好。讲课开始,他往往发挥个人吹拉弹唱的特长,先唱一首红歌,迅速把课堂气氛活跃起来。如讲泊头抗战故事时,先唱一首抗日战争歌曲《大刀向鬼子们头上砍去》;讲到思想道德修养学雷锋时,先唱一首《唱支山歌给党听》或《学习雷锋好榜样》;讲坚持艰苦奋斗、培养独立生活能力,就先唱京剧《红灯记》中《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大家一鼓掌,一下子就把学生们听课的情绪调动起来了,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到听课上。再如有时讲预防青少年犯罪课,他就先讲一段到沧州监狱对泊头服刑人员帮教现场会的情况,让学生们知道犯了罪的后果是什么样子,使他们在心灵上受到震撼,再接着讲课,很快就会引起学生听课的兴趣。其次,他十分注意讲课的语言生动、活泼、有趣。如给学生讲德、智、体全面发展时说道:学生学习不好是次品,身体不好是残品,思想道德不好是危险品。为了启发学生遵守校规校纪,自觉抵制不良社会影响,自觉纠正不良习惯,他强调坚持“和”为贵、“忍”为高,学生们听后普遍感到好记好理解。再次,他十分注意讲课口头表达能力,把握好抑扬顿挫、快慢节奏、轻重缓急,力争具有启发性、号召力,起到轰动效应。一般情况下,他不像老和尚念经那样的读材料,尽量脱稿宣讲。坚持多举实例,把警示作用贯穿其中。如讲到纠正九种严重不良行为时,为让青少年知晓严重不良行为,发展下去就会走向犯罪的深渊。他讲了1983年“严打”过程中,泊头王、张、刘三人抢劫七次,抢27.4元人民币,主犯王某被判处死刑,张、刘二人被判死缓的案例,学生们听后心灵受到了警示。在收集学校汇报时,市二中校长说,我校有几千名学生,听了毛局长的讲课后,一年中连一个打架的也未出现过。

  针对青少年的实际需要全方位地做好法治教育

  随着做好法治教育工作能力的提高,毛玉柱带领全团人员不断拓展工作面,坚持全方位对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收到了多方面的效果。

  他坚持运用多种形式搞好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多方集资,制作图文并茂的法治教育宣传展牌32块,数十次到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巡展,受教育青少年达5万余人次。同时,他和市关工委的几名老同志合编了诗歌体裁的《实话和谐》小册子,涉及家庭、社区、校园、法律、孝道等方面的内容,印发5000余册,发放到学校、乡镇、企业、社区,受到青少年的喜爱和欢迎。

  对青少年上好法治教育课是他们的工作重点。自2004年法治教育工作团成立以来,他和全团人员走进学校、企业、社区,为青少年上法治教育课500多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30余万人次,其中他主讲近百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7万余人次。

  他还坚持与失足青少年结对子,通过面对面教育帮助,挽救失足青少年40余人,使他们重新做人,重新走向社会。如单亲家庭女孩吴某,因盗窃电脑等受到刑事拘留。起诉开庭前毛玉柱找她谈话,热心进行教育,讲清利害关系,使她痛哭流涕,表示决心重新做人。经与少年审判庭法官沟通,免除了对她的3000元罚款,做缓刑处理。他还自掏腰包租车将她送回家中与其家长对她再次进行教育,并多方联系为她找了工作,建立了家庭。对她的关爱,这位女孩至今念念不忘。

  每年春节前后,他都要带领法治教育工作团人员到监狱帮教青年服刑人员。在沧州监狱,他推心置腹地对40名泊头籍服刑人员讲了三句话,希望他们:一要深挖过去犯罪根源,知道自己是从哪里跌倒的;二要在狱中认真学法律,学科技,好好改造,多立功,争取早日出狱回到家乡;三是个人及家属孩子在生活学习上有什么困难和他联系,他尽力给予帮助。服刑人员听后深受感动。十分钟互动中有一金姓服刑人员流着泪说家中老人年近古稀,体弱多病,需要照顾。他回来向市关工委领导汇报后,自筹资金,到其家中探望。后来这位服刑人员知道后,感动得热泪盈眶。

  坚持为青少年免费搞好法律服务也是他热心做的一件事。十几年来,他为涉及未成年人纠纷的案件代书100余人次,提供咨询270余人次,代理40余人次,累计为涉案人员节省费用5万余元。同时,受关工委指派,他15次以监护人的身份参加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提审、讯问、开庭,监督办案人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坚持在创新中与时俱进使法治教育越搞越深入

  毛玉柱在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实践中,坚持不断总结、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努力使法治教育工作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不断发展。

  去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泊头市法治教育工作团把成员扩大到市直有关部门,增强了法制教育的力量,形成了多抓共管的局面。他借机亲赴成员单位和领导见面汇报交流,取得了各单位领导在人、财、物上的大力支持,及时吸纳有经验的离退“五老”志愿者50余名,投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同时,在他的指导下,在检察院未检科、法院少年犯审理合议庭开辟了“就案讲法”栏目,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帮助市教体局组织各学校举办“与法同行”演讲比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和“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进行法治教育;组织市妇联、团市委自筹资金编制发放“学生安全,自我保护”小册子4000余册,孝道教育小册子2000余册,推动了对青少年群体法治、思想道德、人身安全等全面教育的开展。

  为充分利用网络搞好法治教育,年已古稀的毛玉柱刻苦学习手机微信和网络操作程序,将法治教育内容编制成“小快板”、“打油诗”、“安全小段子”,在市关工委开办的“微信家长学校”的微课堂上进行播放,已达100多期。同时在市司法局设制的“电子屏幕”上予以播放,使近3万多名家长和社会青年不间断收看到教育内容,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他还在手机上建起“法治教育工作团”微信群,及时传达各级关工委的指示精神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收集各成员单位及“五老”志愿者编辑的法治道德等方面教育内容,发挥了网络快捷、及时、省人、省力的作用。

  他还利用手机上遍布全国各地五个战友群的渠道,求助有书写能力的战友,帮助自己的工作团编写法治、道德、安全等普法教材,充实泊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教育内容,得到战友们的积极响应。石家庄陆军学院研究室马惠芷主任、邯郸市人社局退休战友王兰海处长、临汾军分区贾友才科长等十几名战友,先后编发了“学生安全十注意”、“劝学篇”、“劝孝篇”、“劝进篇”、“儿歌你拍一”、“道德守礼”、“做中国美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等五十余篇诗集、故事音乐相册,都被他及时推荐到微信家长学校,受到众家长一致好评。

  十几年来,毛玉柱对青少年的法治、道德、安全等全方位的幅射教育,达到了讲一课红一片、走一路红一线的效果,收到大家点赞。但是他并不满足已取得的成绩,经常以“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自勉,表示要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生命不息,奉献不止。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4

  攀枝花市二中校长陈丁,作为一个有着强烈“法治意识”的学校管理者,长期坚持“依法治校”、“依规治教”,把“法律进学校”工作作为拓宽德育工作的渠道,“措施得当,落实有力”,学校“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成效显著。市二中于2015年承办了首次“全市法律进学校工作现场会”,并两次接受省委宣传部和省依法治省办领导的视察指导,均对市二中“法律进学校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和充分评价。陈丁同志的论文《落实三“四”教育举措,构建校园“法治”机制》在“2015年全省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论文研讨会”上被评为一等奖。2016年3月29日在广安举行的“四川省教育法治与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作为全省唯一邀请的学校代表,陈丁同志作了题为《让法律的阳光洒满校园》的发言。由陈丁校长主导的“内稳外联”的法治教育模式,得到社会、家长和教育管理部门的广泛认同,获得了极好的社会声誉。

  为此,在2015四川省“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经过层层推荐、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组委会审定和网上公示的评选过程,陈丁从最初的121位候选人中高票胜出,成为全省十大法治人物之一,也是全省教育系统唯一代表,成为全川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的楷模。并于2015年11月17日在成都新华宾馆接受“2015四川法治人物公众推荐活动媒体见面会”记者采访。聚光灯下,面对省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办领导和全国五十多家新闻媒体,陈丁就攀枝花市二中如何《落实“三”四教育举措,让法治精神扎根校园》进行了发言,赢得一致赞扬。

  随后,全国多家媒体记者奔赴“省十大法治人物”工作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11月20日下午由四川依法治省办工作人员带领的全国媒体记者来到攀枝花市二中。记者们亲身感受了市二中“法律进学校”工作实绩后,认为“看点很多”、“特色鲜明”、“措施多样”,“成效明显”。最终汇成《走进四川·全国媒体聚焦法治四川新成就》一书。同时,四川省依法治省办为了表彰“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编辑出版了由省委王东明书记作序的《法治四川·人物通讯》专辑,陈丁校长的事迹以《站在“法治”建设前沿的校长》为题做了长篇报道。攀枝花宣传、教育界也对身边的楷模进行了高度关注,《攀枝花教育》2015第四期也在“人物”专栏以《让“法治”之花盛开在校园沃土上》为题对陈丁“法治教育”事迹进行了宣传;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的理论杂志《影响》也以《让“法治”精神扎根师生心中》为题进行了宣传弘扬。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5

  吕艾玲,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原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审判长、碑林区关工委委员,现为碑林区关工委不驻会委员、区关工委法治宣讲团成员。

  吕艾玲同志长期以来从事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工作,多次获得全国、省、市相关部门表彰,曾被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获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西安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称号。曾连续获得碑林区法院先进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称号;获陕西省普法先进个人、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碑林区劳动模范、碑林区“十大杰出人物”、西安市十杰法官称号。连续十余次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少年法庭两次获全国先进集体及省市“优秀少年维权岗”称号。碑林区少年法庭确定为碑林区和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她个人也因此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西安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严以律己、认真对待审判工作,在少年司法活动中一丝不苟办好每一案。所办案件均符合院里制定的各项质量要求。曾获西安市中级法院组织的“优秀裁判文书”奖。共判处一千三百余名未成年被告人,除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外,长期坚持给每一个被告人写“判后帮教寄语”,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转化工作,特别是百余名缓刑少年的改造工作,针对部分缓刑人员不能自觉接受公安部门考查,又不认真按期到少年法庭汇报等情况,她又责惩缓刑人员一月交一次日记。经过一年多实验,效果较好。为了使个案感化少年被告人工作更具针对性,她引进外地经验对未成年被告开展书面调查活动,得到相关单位大力配合,未成年押员在庭前通过对22个问题认真思考、填写,开始自省,为庭审帮教打好基础。她在工作中采取既符合刑事审判改革精神,又符合“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工作方法,使少年审判的“特殊预防”“再犯罪”工作保持在全国先进行列。

  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积极参与司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将少年庭的审判活动向“社会预防”、“社会保护”方面延伸,并深入机关、部队、社区、社团组织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吕艾玲同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在辖区内外37所大、中、小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配合团组织、学生会、少先队组织,搞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治普及教育。与西安广播电台共同主办34次专题讲座,宣传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思想品德教育的决定》,同时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得到进一步普及。结合改革开放事业对未来人才的素质要求,利用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如何做人、如何学会积累知识、如何安全生存、如何在正确奋斗目标指导下顺利发展的人生观教育,深受学校及学生家长的欢迎。经过她不懈的努力,使少年法庭在面向广大青少年的“普遍预防”犯罪工作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得到广泛利用和推广。一些法律院、系与少年法庭配合组织“模拟法庭”“大学生法治论坛”等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碑林法院被团省委、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第一批“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她在继续认真审理好每一件案子前提下,面向南广济街社区普及家庭教育中的道德与法律知识,向广大群众宣传、展出禁毒等法条,阐述未成年人失足的法治理念,得到社区、街办和区妇联支持与好评。她还自费订做了14块展板,在社区宣传八荣八耻及科学发展观,以及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告诫小学生如何防毒,如何不给社会添麻烦,成为社区比较欢迎的宣传工具。近两年来又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配合在西安交大为四千名大学生举办模拟法庭,与团省委法援中心和西北大学以及国际私法桥梁组织共同培训“社区自愿者”并到陕西省体育学院、陕西省建筑材料职业学院等大专院校为5000余名在校生做多场法制报告,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多年来,她坚持与被判或拟判缓刑的少年被告人家长配合落实缓后入学工作,要求学校方面主动改进教学理念。她还应西安市教育局邀请为600名校长及幼儿园园长作专题报告,受到与会者的欢迎。每年少年法庭在吕艾玲同志主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宽严相济地运用形势政策,立足审判,面向社会,坚持不懈地进行预防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还应学校的邀请,分别在第三中学、省艺术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小、朱雀大街小学等以报告会、模拟法庭方式预防中学生失足或受害,教育小学生学会做事、学会求知、学会安全生存、学会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尊师敬长,健康发展,赢得了所到之处教育工作者的充分肯定,也为司法机关赢得了好的声誉。

  三、“模拟法庭”进校园,为孩子撑起法律的保护伞。由于吕艾玲同志长期在法院少年庭工作和,接触了许多未成年人涉法案例,深感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迫在眉睫,在她的倡导下,碑林区法院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从学校到培训学生到模拟法庭开庭,吕法官忙得停不下来,一年两年,一届两届,走过了十多年,开了八次庭,从在职到退休,从一所学校发展到大区域学校,从高中学生扩大到初中生、小学生。今年她又在两所中学一所小学开展了辅导培训。人虽然从岗位上退休,但她为孩子们提高法律意识而开展的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却永远在路上。

  四、“开学第一课”为孩子们送去法治讲座。每年九月开学季,就是吕艾玲同志最忙碌的季节,她要为同学们送去人生关键的一课——法治教育课。她从长期的工作对象总结分析,孩子在小升初、初升高这两个阶段是孩子和家庭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孩子最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怀、帮助和引导,而这个时期也是最容易出错的时期,所以对孩子一个正确的引导、对他们的一生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吕艾玲同志承担起了“开学第一课”对孩子的法治教育的责任,没有补贴,没有报酬,只要需要,她从不推辞。电脑打字不熟练,她自己慢慢打,边打边学,向别人请教,从来没有耽误过为孩子教育的工作。吕艾玲同志在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孜孜不倦,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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