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

时间:2022-10-01 16:40:45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承包合同范文锦集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承包合同范文锦集10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拟承包魏岗村下周组下周大塘清淤工程,接受了魏岗村下周组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本协议书。

  1、工程名称:魏岗村下周组下周大塘清淤工程,具体为下周大塘清淤、扩挖、增修塘埂、维修放水涵。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合同书;

  (2)承包方标书;

  (3)工程报价清单;

  (4)经双方确认的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议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下周大塘清淤工程内容:

  (1)、塘中淤泥清除干净,见塘底(自然土);

  (2)、塘堤内、外坡整修至稳定边坡,且不得低于1:2;

  (3)、内外坡要求草皮护坡,堤顶宽度不小于2米,堤坝要经过一次碾压;

  (4)、配套放水涵;

  (5)、修建溢洪道。

  5、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 20xx 年 11月5日,完工日期为 20xx年12月15日,工期为40天(日历日) 。

  7、工程付款方式:开工时支付总造价的30%,工程完成工程量60%时支付总造价的30%,工程完工支付总造价的10%,工程经验收合格待补助款到位后支付总造价的30%。

  8、本合同一式份,魏岗村村民委员会及明东街道办事处备案一份。

  发包人:

  年 月 日 承包人: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甲方两台塔吊需要司机,根据本工程情况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塔吊数量:

  80塔吊台,63塔吊台。

  三、 司机人数共人。

  四、 工作地点:

  五、 工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本工程主题结构竣工时止(以甲方确定时间为准)。

  六、 承包工作范围内容:按照甲方施工要求,乙方必须确保司机人数24小时施工吊材料、构件等分部工作,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保证随叫随到,并积极配合塔吊升顶、维护、修理等工作。

  七、 承包方式:甲方按每台每月 元(含塔吊司机的工资、加班费等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八、 付款方式: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元,生活方面均由甲方安排(包吃、住),工资年底一次性结算(冬休停工、主体完工后20天内付清)。

  九、 要求条件:乙方司机身体健康,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按照安全规范、操作规范及十不吊进行。

  十、 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安排一次罚款200元,不按时上班或知道这罚款100元严禁酒后上岗,严禁一切违法违纪事情发生(如果发生,乙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到完成本工作结算工资后失效。

  甲 方:

  手 机:

  乙 方:身份证号:手 机: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尚亚杰汽车4S店

  乙方:

  承包细则

  1、按分成计算甲方30%,乙方70%。甲方负责提供车源、厂地、设备、设备维修保养、电、水、油,(注:急接车辆使用)乙方负责钣金喷漆包质做好钣金喷漆所需材料,工人工资。

  2、漆房所需电量以全车喷漆计算(3小时),每小时8度,烤漆10度,油为15L,乙方有责任最大限度节约用电、用水。

  3、甲方为乙方第一二月垫付材料费,工人工资。

  4、甲方要给乙方维修单副页作为结算依据。

  5、按月结账。

  6、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管理规定。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人: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承包人:

  一.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二.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本工程设计为砖混结构总价格约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元。

  三.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地脚要求牢固科学化],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偷工,怎么方便就怎么做。

  四.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定变更合同书后方能生效。否则甲方概不承认,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人员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甲方要求乙方房屋墙壁不能做弯曲,要做到平整,角度要分明,美观。本工程预定工期为60天。房屋交付是内外水泥沙搓平。房屋不漏水。

  七.本工程的附属工程:大门,围墙,化粪池,外墙砖,贮藏室,院内硬化等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内,附属工程价格另议,价格商定后签定建造附属工程合同书。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进场即付贰万元,主体工程完成付贰万元,全部做完清算。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可终止合同进行清算。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市场发生变化,人员工资上涨或下降,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压价。

  工程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定工程辅助合同书。 本合同确需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人:(签字盖章)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承包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订立承包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四条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基本条款

  第五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六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七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八条期限。期限是对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进行控制结算。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0%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三条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四条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0%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

  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十七条由于检验部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条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资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条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

  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三条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四章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条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

  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又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其他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由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 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 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 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材料

  1、工程名称:XXXXXX

  2、工程地点:XXXXXX

  3、工程材料:根据公司工程联系单位通知要求,屋面、室内防水工程采取用SBS 4.0厚施工。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保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 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 素,工期顺延。

  (3)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材料运输、安装乙方自理。

  (2)配合公司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 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 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一年。

  五、付款方式:

  2栋楼完成付已完工程量80%,验收合格付工程总造价的85%,审计结算后付总造价的95%,剩余5%为保修金,按国家规定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六、其它:

  本合同1式二份,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交纳 定金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概念

  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业内部 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内部承包职工之间通过签订一份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的经营方式”。另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将自己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还有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以上概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几个特点:

  (一)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

  (二)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

  (三)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企业相比于一般的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由于建筑企业产品的特点所决定的,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体积大、复杂多样,价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产品关系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极为重视,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结合建筑企业的特殊性与内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征,我们可以将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建筑企业与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以企业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交由承包人组织施工,建筑企业对财务、工程质量、技术等方面加以管理、监督,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向建筑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合同。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指的是其属于哪一种合同关系,适用何种部门法。关于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内部实行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及企业的车间与工人之间订立责任制合同,这些都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种生产管理手段,当事人之间仍然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属于劳动法等法律调整,不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就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双方具有签订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合同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受合同法的调整,还是受劳动法的调整,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一)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之争,体现出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二:其一、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其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1、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

  民法属于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劳动法属于经济法,调整劳动法律关系,虽然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事实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平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服从管理的义务,基于此,国家通过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的立法目的非常明显,《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依法自愿签订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劳动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主要原因,“民法上个人自由主义的雇佣契约既然不足规律劳动关系,劳动法乃应运而生,发展成独立的法律领域”。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确立的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一个基本的特征,那就是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点显然不同于劳动关系。内部承包合同充分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建筑企业与承包人的约定是围绕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费等方面内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这些都不同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因此,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2、劳动部劳办发[1993]224号《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也指出:“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所谓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系当事人依其合意自主决定其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判别标准: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内容表现为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各自的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

  对比分析,我们认为,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

  第一、虽然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其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或职工个人,但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第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建筑企业和承包人达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其中建筑企业的权利在于取得管理费,义务在于对承包人加以监督、管理,承包人的权利在于获得项目的赢利,义务在于服从企业的监督、管理,并上缴管理费。

  第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系双方自愿签订,协商而成。

  2、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符合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民法的精髓在于私法自治,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筑企业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意思表示充分自由。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也应受合同法的调整。

  3、劳动法之所以不同于合同法,是因为缔约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事实上不平等,为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国家强行限制缔约自由。建筑企业与承包人虽然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内部承包合同中不存在承包人与用人单位地位上的不平等,而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双赢行为,不需要国家对承包人加以特别保护。反过来说,如果如果存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双方地位不平等,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的现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也不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4、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纠纷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以上分析,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属于合同法规范的受理范围,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诉诸法院。然而,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度以及是否对之予以保护。实践中,不少人以内部承包之名行转包、挂靠之实,对此应予区别。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四)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综上,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建筑企业与其下属的承包人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其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如果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假借内部承包合同之名签订的转包、挂靠合同无效 必须明确,实践中存在假借内部承包之名而实为转包、挂靠合同,对于这类承包合同,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据此,挂靠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据此,转包合同无效。

  (四)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

  1、关于转包的主要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二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

  2、关于挂靠的主要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三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通过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任务,包括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种种途径和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 其判定条件是:

  (1)有无资产的产权联系,即其资产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划转现单位,并经公证;

  (2)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义搞变相的独立核算;

  (3)有无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聘用手续。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定为挂靠行为”。

  3、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有本质的区别,综合以下四点可以判断:

  (1)承包人是否为建筑企业的内部成员。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须是建筑企业的下属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者职工个人,而转包、挂靠合同中的承包人则与建筑企业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对于内部成员身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认定。

  (2)建筑企业对项目工程技术、资金、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否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条件下,建筑企业能对工程项目能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等符合国家规定。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没有任何管理与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存在极大的风险。

  (3)能否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国家设立建筑企业资质的本意在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筑企业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能为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转包、挂靠显然无从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

  (4)财务上是否统一管理。建筑企业对承包人有管理的义务,在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不能控制资金的使用,往往工程款直接拨付给承包人,而不是建筑企业的账号,或者虽然拨至工程项目上,建筑企业在扣除管理费后,余款全部划拨给承包人。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_____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教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_________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_________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校长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最低价再优惠10%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与上述规定的差价由学院签单),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六条 乙方年承包费为50万元人民币,五年总承包费为250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费50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八十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二、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三、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_________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当学院需宏观调整房屋使用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宾馆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如乙方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更新,及宾馆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甲方认可。对零星购买,以不影响乙方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审批程序的原则,可由甲方事后确认。院审计室每年度对宾馆的装修改造和固定资产投入进行一次审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按实际造成损失的2倍给予处罚)。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负责宾馆的装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以乙方所报甲方审批同意的维修改造方案为准,且乙方在五年内投入装修改造及购置设备费不得低于 110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五年投入的改造资金少于110万元人民币需以现金方式补齐,如乙方超额完成上缴数,超额部分可以冲抵。负责甲方移交资产的保管维护工作,杜绝资产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三、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兑现对职工培训费用的承诺,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四、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价执行)等费用。

  五、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物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校园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设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单方面或遇学校重大决策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交纳违约金50万元。

  第十六条 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装修改造费用较高,第一年缓交上缴费用,其50万元上缴费用在以后两年补齐,即第二年上缴70万元,第三年上缴80万元,后两年每年上缴50万元。按以上标准,如果乙方当年完不成上交学院承包金额的80%或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六章 争议解决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第十七条 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双方各执5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建房户主):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丙方(补助资金发放单位):

  鉴于 “威马逊”超强台风造成甲方房屋严重毁损,依据《文昌市农村农业户居住房屋因第9号超强台风受损重建工作方案》的规定,丙方作为文昌市政府指定的重建房屋补助资金发放单位,决定给予甲方灾后房屋重建补助。现甲方决定重建房屋 栋,其中:正屋 栋;横屋 目,建筑面积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为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房屋重建及时、优质,现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友好、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一)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即由乙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材料损耗、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包施工设备、包施工水电费、包税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的形式承包。

  (二)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即开工前甲方做好三通(水、电、路)准备工作。开工后必须保证建材及时运达工地,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深基础、挖土方及回填由甲方负责或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乙方必须按图施工或甲方的要求施工,不得私自更改。在手工中所需的一切工具模板、架子等各种设备都由乙方全部解决,乙方要规范施工、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二、承建项目及建设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承建。

  2、乙方保证承建的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并能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3、按照政府文件要求,乙方为甲方建造的房屋至少包含6平方米具备防灾需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造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三、承包价格

  1、工程造价为单价每平方米¥ 元,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上述承包单价及总价为包干价,除此之外,甲方、丙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及设备必须 日内进场,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

  2、完成主体封顶后(包括至少6平方米具备防灾需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

  3、工程完工后(包括建设至少6平方米具备预防 级以上台风功能的平顶屋)且经甲方、丙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壹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将剩余5%的工程总价款无息支付给乙方。

  4、经鉴定及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公示,甲方位于 镇 村委会 村的房屋 (正屋/横屋)(间/目)为 (倒塌/D级/掀瓦)。按照政府核定的补助标准,丙方应向甲方发放房屋重建补助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为保证补助资金能够足额、有效地用于甲方的房屋重建,丙方采取下列拨款方式:

  (1)房屋掀顶的,合同生效后丙方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甲方。

  (2)房屋倒塌与D级危房的,合同生效后丙方向甲方拨付补助资金的30%,其余资金由丙方按照市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方式分期拨付。

  5、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在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要求丙方承担连带责任或其他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责任约定

  1、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

  2、甲方、丙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的施工。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施工。

  3、乙方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4、乙方未履行合同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的任何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擦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并负责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9、如发生乙方拖欠所属工人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暂扣所拖欠的款项,直至乙方向所属工人付清应当支付的款项为止。若发生此情况十天内,乙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在此承诺并同意由甲方将该所拖欠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工人,该代为支付的款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拒绝返工或是甲方提出返工后超10日乙方未返工的,甲方有权将该部分工程转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返工的时间计入工期,如因此逾期的,适用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七、安全责任

  1、乙方保证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丙方不因此而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保护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八、工期要求

  1、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如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可顺延。乙方不得无故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3、乙方保证在上述工期内完工并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九、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行验收合格后 日内通知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2、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后再验收,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按照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十、房屋保修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保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质保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免费进行维修服务。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乙方保修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保证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无法联系,拖延推诿,自书面通知后超过7日的,视为乙方拒绝承担保修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3、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应当积极为甲方进行维修。

  十一、不可抗力

  当地震、风灾、雨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必须采取措施尽量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双方应于灾害发生后合理的时间内,对损失进行核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重建/修缮房屋,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丙方有权追回已支付款项。

  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限期整改,乙方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无效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5、丙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拨付房屋重建补助资金即履行了本合同项下丙方应尽的全部义务。甲乙双方之间的权责及纠纷均与丙方无关。甲方、乙方均不得向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或要求丙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十三、其它

  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本建房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使本工程施工顺利,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提高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条文规定,遵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把本项目的脚手架分项工程以包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及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XX 工程

  2、工程地点: XX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范围:

  1、XX脚手架分项工程施工。

  2、工作内容:根据本工程结构编制搭拆方案、绘制施工平立面图、分类报表、材料计划,房屋四周围护(搅拌机、出入口、防护棚)、登高楼梯(斜道)、基坑安全围护;主体外脚手架、洞口、临时房屋顶搭设、楼梯、防护棚、临边防护的搭拆,隔离网拉拆;脚手片,安全网围护挂、翻、拆、连接件预埋;扣件上油;落手清工作,场内运输。本工种用材料进入现场新钢管需派两人配合卸车,旧钢管自行卸车;堆放连接件以及在外墙装饰过程临时拆除、临时固定;拉接件预埋、制安、焊割;拆除后的本工程所有材料清理集中,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卸扣件,安全网拆叠入库,现场临设棚、舍搭拆等工作。包括钢筋、木工、工具房等操作棚,不包括物料提升机的搭拆,但包括通道口、通道板铺设,不包括新钢管的油漆,并且在此项工作中不存在任何点工。

  第三条 承包形式:包清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标准

  1、按实际搭设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按 元综合计算,(如需搭设满堂脚手架,应由架子班搭设,其费用不高于市场价)此价位已包括如下:

  (1)工资及奖金。

  (2)各类津贴.及夜餐.保健等补贴

  (3)劳保福利,劳保用品,防暑饮料,防冻取暖。

  (4)非生产用工:包括社会义务用工,开会、学习、培训、探亲

  等用工及差旅费,因气候影响的停工,特殊停、待工费等。

  (5)作业队员的招募、进退场,工地之间转移等费用。

  (6)构件的场内水平运输,本工种范围内材料的装卸。

  2、乙方承诺脚手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保证金三千元整(本合同生效前提交)。保证金主体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3、乙方进场后不预支生活费,甲方按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并应通过质量、安全、施工管理方面项目部管理人员认可后,发放生活费,每月每人每月 元出勤率不少于25日,但发放生活费的人员必须经安全员,办理过三级教育及持有本项目部制有效胸牌的工人,否则,不予发放。主体结顶后付至总价的 60%。达到项目部质量时,脚手架拆除后,在45天之内结算付清全额工程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如不及时发到每个职工或卡职工工资导致向有关部门告状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每次罚款 元。

  4、如非正常原因,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的,甲方与乙方的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50%算。保证金视实际发生的原因而确定是退回还是没收。

  5、乙方在现场所需用的安全帽、工作服、雨衣、保险带等统一向甲方领取,必须全员配备,费用由乙方自负。

  6、如遇上级部门大检查,本工种范围内所应紧急处理的各项工作由本班组负责,与兄弟班组责任范围不十分明确由项目部决定谁清理。

  第五条 工期标准

  乙方必须组织充足的施工技术力量,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分项工期计划提前或及时完成,密切配合工种之间关系,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的,或无故停工,造成的影响及工期由乙方承担,甲方处以乙方罚款200元/日,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扣除在当月工资款中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外脚手架及防护等脚手架工程必须按现行《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施工质量必须达成现行《建筑施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市安监站标化验收优良标准。搭设不符合要求必须返工重搭,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如属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原因影响省标化评选的

  按整个乙方承包总价10%计罚,现场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按项目部治安管理条款及制度进行奖罚。

  第七条 甲、乙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按施工方案落实采取安全施工措施,确保乙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与10人住宿宿舍。

  3、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二级安全教育。

  4、负责技术交底、验收、现场施工与调配;材料采购。

  5、协调好内外部施工环境,为乙方作业做好各项后勤服务。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合格的劳务人员进场施工,虚心接受有关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及指导(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负责维护管理好本工种所有的施工机具、劳动保护设施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按时完成甲方生产部门的生产任务。项目部需要乙方配合时必须全力服从。不得提任何附加条件。

  乙方负责脚手架搭设及安全防护材料的把关、验收工作,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扣件的损耗率为1%,超出部分有乙方负责,节余部分由甲方按市场价给予奖励。钢管不存在损耗。损耗不包括因扣件的质量问题损坏,以及螺帽滑丝。

  2、班组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3、乙方施工人员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并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部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私拉电线,经查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100元。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4、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打架,如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500元,如发现有承担责任人参与或背后指使罚承包责任人壹仟元每人次。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发现每次罚款壹佰元,罚金在质保金中扣除,如违反法律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的扣罚除质安保证金的同时,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责任,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发生其它意外,医疗费在1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在1000元以外部分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6、积极配合项目部质安部门工作,做好上通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即刻上报,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8、乙方承包人应是本工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摆好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位置,保证全体施工人员,全方位的动转。

  9、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氛围。

  10、乙方必须确保班组长、专职技术质量、安全检查员的到位,如不到位项目部有权100元/天·人处罚。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1、脚手架搭设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应在使用前提早15天以书面上报用量计划。

  2、搭设防护所用机具等由乙方自备。

  3、乙方不得随意浪费材料、切截钢管。人为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第九条 其他

  1、乙方必须充分有效的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进度需要,杜绝转包,一旦发生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没收。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指挥,执行本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工期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另行安排班组施工。终止协议时按阶段预付工资额终止结算,余额及保证金作甲方的损失弥补。

  3、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工程完工后终止。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未尽事宜,按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协议希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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