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的作文

小学生狗的作文

时间:2022-09-24 13:14:59 关于小的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小学生狗的作文10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狗的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小学生狗的作文10篇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1

  我非常喜欢小狗,因为狗对人是忠诚的,所以就要求外婆给我买一只。小狗终于买回来了,母的,它的品种是吉娃娃,我们给它起名叫妞妞.

  妞妞的性格很内向,刚来外婆家的时候什么也不敢吃。后来,慢慢的,妞妞知道外婆是他的新主人了,就成天像猪一样,一天差不多能吃两个馒头。我和外婆都说:“咱家养了一只“猪”!”

  不过妞妞也有不听话的时候,只要他不听话,外婆就会说:“棍儿哩?棍儿哩?”这时,妞妞就躲在窝里或沙发底下不敢出来了。它还有一种方法,例如:我准备上学呢,妞妞也非要去,我一吵它,它就躺在地上让我给它抓痒,你说好笑不好笑?

  妞妞很胆小,看见一只小蟋蟀就不敢走了,不过有时候他也很厉害,就是遇上比自己大的狗也敢斗一斗。

  有一次,我带妞妞去帝豪广场玩,我和妞妞走着走着,遇见一只比妞妞大得多的萨姆一,我叫它躲开,可他还不听劝,往后面退几步,好像正在戴拳击。然后大摇大摆的冲向前去,准备跑过去跟大狗作战呢!

  我喜欢小狗,妞妞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

  在我的外婆家有一只可爱的狗,因为它全身毛是黑色的,长得十分健壮,神态憨厚可爱,我们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黑虎。

  都说狗是通人性的,黑虎在这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不管你在什么地方喊它的名字,只要它听得到,就一定会来找你。每次我去外婆家,在不远的桥上,我叫一声黑虎,它都会摇头摆尾过来迎接我们,和我们好好亲热一番。

  黑虎不但通人性,而且令人钦佩,在我心中的形象显得特别的高大。

  记得那是一个周末,天气非常晴朗。我和爸爸、妈妈一块去外婆家过周末。在路上,我们遇到了一条大黄狗,凶巴巴的朝向我们冲过来,当时把我们一家三口给吓惨了,我躲在爸爸的身后,差点哭出声来。说时迟、那时快!突然从后面冲出一条黑色的狗,和那条黄狗打了起来,把它赶跑了。等我回过神一看那条狗,原来是黑虎!这一次我陪黑虎好好玩了个够,以示感激它的救命之恩!

  这天下午,我和表姐去后山上玩耍。从我们一出门,黑虎就一直跟在我们后面,就好像我们的保护神,一步也不离开我们。我们在山上玩了一会儿,看见一条比黑虎高大而强壮的灰狗挡住我们的去路,在它的旁边,正是刚才被黑虎打败的那条黄狗。原来这家伙搬来了援兵啊!那条灰狗显得十分骄傲,懒洋洋的,一点都瞧不起我们的黑虎。但是黑虎一点没有惧怕的神色。灰狗和黄狗发出多次挑衅,黑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趁敌不备,猛地冲上去,一口咬住灰狗的后腿,痛得灰狗嗷嗷直叫,黄狗这时已经吓得魂飞魄散,逃了老远。在和灰狗的打斗中,黑虎慢慢地占了上风,最终灰狗大败而逃,亲爱的黑虎也受了伤,我们伤心透了。回家后,我和表姐一起找来卫生纸给它擦去鲜血,还给它上了一点云南白药。看到我们着急的样子,黑虎用它的舌头舔了舔我们的手,好像在叫我不要为它伤心。

  经过这件事以后,黑虎英雄般的形象就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我们和黑虎的感情加深了许多,每次回外婆家,它都会到大桥上迎接我们;每次我们离开,黑虎都要送我们一程。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我家养的小狼狗,我给它取名为“小银”。

  “小银”长得既威风又可爱。它的毛发是银色的,满嘴长着锋利的牙齿,一双蓝宝石般的眼睛,还有强壮而有力的四肢。

  “小银”睡觉的时候十分可爱。它喜欢抱着“海绵骨头”睡,有时它还会咬着“海绵骨头”,或许觉得这就是它抱着的梦中美食吧。“小银”还爱玩丢飞镖。每当我把飞镖丢出去后,它就会以飞一般的速度跑过去,叼起飞碟,又迅速地跑回来,这时我会竖起大拇指表扬它,“小银”马上能明白了我的意思,不但摇摇尾巴,还会用自己的舌头舔我的脚。

  “小银”的嗅觉也十分好。有一次,我和爸爸带“小银”去公园散步。到了公园,我和爸爸就和它玩起了捉迷藏,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它发现我们不见了,焦急万分!但没过多久,它闻到了我们的味道,顺利地找到了我们,接着我和爸爸又躲到了其他地方,但“小银”毫不费劲地又把我们找了出来。“小银”的嗅觉果然是不容置疑的啊!

  “小银”跟别的狼狗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就是不喜欢看守门户,如果你强迫他看门,它就会不停地叫,撞击大门,你就会不得安宁!

  我爱“小银”,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我会好好爱惜它,永远和它在一起!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3

  我家有三条小狗,其中最小最可爱的一条,是我的狗“弟弟”哈比比!

  哈比比是一条红贵宾狗。浑身长着深棕色的卷毛,尖尖的小脸上,顶着一个圆圆的鼻子,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显得格外机灵。最可爱的是它的两只毛茸茸的大耳朵,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很有趣。尤其是在它小的时候,疯跑起来,经常会踩到它的大耳朵,扑通一下被绊倒,躺在地下,还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好像在说:“我怎么会摔倒呢?”逗得我们全家哈哈大笑!

  哈比比精力可是出奇的旺盛,经常闯祸,不是把花土刨出来,就是把茶几上的杯子打碎,每天都会听到婆婆骂它的声音。只要婆婆一喊,它就快速跑回窝里,头埋在窝边,不敢抬头,好像错做事的孩子。有时它干了坏事没被发现,但是一看它蔫头耷拉脑的样子,就知道它又没干好事。但是任谁看到它那可爱的样子,都不忍心批评它。

  每当我早晨上学时,哈比比都会起来送我。它早早地等在门口,一听到我下来,就使劲地摇着它的小尾巴,恋恋不舍地一直把我送到门口。我会和它拥抱,它用它的小小的舌头舔我的脸,好像在和我说再见。当我放学回家,它早早地等在门口,只要我一进家门,就会扑到我身上,那亲热劲儿就别提了。

  我的生活中自从有了狗“弟弟”,变得更加精彩,它是我忠实的好朋友!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4

  我喜欢狗,那是因为我敬佩它,而且人们还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太好了,我就亲身经历了一次。

  外婆家的狗是一只黑乎乎的“守门员”,它不像别的狗那样长得肥嘟嘟的,也不像别的狗那样骨瘦如柴,但它长得很强壮。可是有时和别的狗打架造成脸上疤痕到处都是。每当我吃饭时,它总会在旁边窥伺,眼睛看什么都会炯炯有神。

  有一次,我在外婆家玩耍时,它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阻挡了我的去路。我很害怕,不敢惹它,只好绕道而行。到了晚上,大家都休息了,只有它在门口守着。它到处张望,时不时还跑远点狂吠。从它的眼神里可以看得出,它一点困意也没有。它真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守门员”,我敬佩它。

  还有一件事让我最难忘。我和它成了好朋友,我到哪儿,它就跟我到哪儿。有一次,我们沿着小路回家,它每隔几米就撒一点儿尿。第一次,我以为它解决了。第二次,我以为它可能刚才太匆忙还没搞定。第三次之后,我满脑子疑问就跑出来了。回去之时,它用鼻子嗅了嗅刚才小便的地方。它一看,就得出了这么个结论:它担心回来找不着路,所以就利用鼻子来找路。它可真聪明,我又对它产生了多一分的敬意。

  可是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转眼间,到了下午,我要回家了。我第一次用手抚摸它的头,它并没有对我发出嗯嗯声,而是温顺地碰了我一下。上车之后,我几次回头看看它的背景,它疾步地追上来。我看到了——它的眼睛里有一滴比星星更闪亮,比钻石更晶莹的泪珠。也许别人看不到,但我看到了。我转了个弯,茂密的枝叶就把它遮住了。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夜晚辛苦地为主人看家,白天只睡了一会儿,又得跟着主人去干活;它脑子很聪明,知道利用自己的强项——嗅觉来指路,我对它充满了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敬意。它是主人的好狗,也是我的好朋友。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5

  读了三分之一的书,看了半场的电影,品了一半的歌词,赏到一半野菊,走了四分之一里程的人生,这里所提及的一切,不那么尽如人意,却又耐人寻味······

  没有结局的故事,欲言又止。未完待续的人生,扑朔迷离。寻不到的记忆,历久弥新。

  忘却了时间,忘却了原因,忘却了模样,忘却了故事的起承转合,只是记得,它有着黑色的皮毛,故而叫它“黑贝”(黑背)。

  它离开我们已经有些年头了,挖掘自己幼时记忆的时候,我都很难捕捉到它的影子。只是一直知道,曾经的我,有过一只狗,它叫黑贝,他很黑,很黑。

  脑海中依稀有些影子,它喝牛奶,找便池的傻傻模样。或许,它还陪着我一起上学,一起下课,一起冒险;或许,和小伙伴们捉迷藏时,它会是我的得力助手。可是,我觉得好抱歉,因为,或许,也许,可能。

  没人知道它去往何处,它真的消失了,也许是在一个炎炎烈日的午后,也许,在一个寒风凛冽的秋日,不曾知晓。活着?死亡?寄留它处?还是孤独流浪?没有结局的故事,令人心力交瘁。

  回忆是一种力量?或许吧。对我而言,它更像是一剂毒药,一种信仰,一个未完待续的故事。中毒愈深,就愈发的上瘾,愈发的难以控制,然后开始蔓延,遍布全身,从头至脚,由外及内,眼睛冒汗,心里冒汗。然后,一阵微风扑面而来,轻抚脸颊,划过肌肤,风中还夹杂着些许混凝土的芬芳,好一个畅快淋漓。还记得夏日里庭院的穿堂风吗,要是记得,那就没错了,那感觉,就是这般美妙,令人神往。

  这才是记忆,不真实的真实。

  没人能说自己的记忆百分百,也没人规定记忆必须丝毫不差。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任意改写记忆,但是,我们完全有能力让它随着我们的信仰延续下来。只要它能让我们怀着那份希冀活下来,微笑着拥抱明天,不是吗?

  没有结局的故事,不完美?

  开玩笑?!

  问题一,它存在吗?问题二,你能跟我讲讲这个故事吗?问题三,你还好吗?

  我小时候养过狗。

  它有着黑色的皮毛。

  它叫黑贝,因为黑背。

  没错,它存在。它喜欢喝牛奶,会自己找便池。

  当然可以。可是它后来失踪了。

  它向往自由,它想要去流浪,浪迹天涯。你知道吗,它有时候会将窗帘裹在身上当superman呢,不对,是superdog.所以,我一直都觉得它是只超人狗呢。

  它去了天堂,有段时间它不吃不喝,身子很虚弱。你知道吗,它一出生,体质就不太好,所以我们给它喝牛奶,啃骨头。我知道他走了,只是不想承认罢了,希望它走好。

  你知道四维空间吗?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三维空间指长度,宽度,高度。其实还有个四维空间,时间维度,但人类是无法认识的。所以,我总觉得,它会突然消失,和这有关。你知道的吧,我问你,马航究竟去哪里了?残骸呢?尸体呢?

  没有结局的故事,有太多的未完待续。

  你从来就知道,它的真实,它的不真实。

  20xx年三月十九日,天气,祥和,心情,平静。我写下了这篇称不上故事的故事,想念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为了它,为了记忆,为了我,为了信仰。为了找到答案,然后编织另一个答案。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在远方······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6

  大家好,相信大家都认识我吧,没错,我就是狗——一种可爱、机灵、讨人喜爱的的小动物。

  我全身覆盖着雪白的毛,柔软极了。主人经常喜欢一边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一边轻轻抚摸着我的毛。我的眼睛是黑色的,亮晶晶的,就像黑宝石。我有着小巧的鼻子,十分灵敏。很多人还训练我的朋友成为警犬。它们为人类作出了不少贡献,帮他们攻破了不少案件呢。我是哺乳动物别看我表面文文弱弱的,我可是有很锋利的犬牙哦,主要用来撕裂食物。你知道我最喜欢吃的食物是什么吗?嘿嘿,猜对了呢,我最喜欢的就是骨头了。其实这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遗留下的习惯。在炎炎的夏季我喜欢张大着嘴巴,垂着长长的舌头,这是我散热的一种方式呢!

  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我们狗一族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因此,在很多方面,我们都与狼很相像,不过我的个头比狼的个子稍微小一些。不过,你不要因此就小瞧我哦,我可是很机灵的。我的嗅觉很灵敏。我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我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知道吗?我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我辨别声音方向的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我能分辨32个方向。而且我还可以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每当我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即使是晚上休息时我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能分辨清楚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告诉你哦,我还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呢。我可是很聪明的。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然而,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我来说是却一种逆境刺激,使我有痛苦,惊恐的感觉。

  我也是很讨人喜欢的,可谓是人类的忠实朋友。我记得曾经和我有过亲密相处的人,还有我住过的地方。我还记得第一个领养我的人是一个老奶奶,她很慈祥,总是喂给我吃很多好吃的肉。她总是喜欢用她那粗糙的手抚摸我,为我梳理乱了的毛。我总是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好吧,跟你们人类一样,我也是有嫉妒心的。记得那次因为我的主人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而忽略了对我的照顾时,我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主人还为这狠狠的教训了我一顿。哎,我只是想得到主人的关爱嘛,真委屈。

  哎呀,主人叫我吃饭了。朋友,再见,今天就介绍到这里吧。你不要忘了我这只可爱、机灵、讨人喜爱的`狗哦。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7

  “多多”和“老黑”

  我的外婆家里养了2只狗,一只全身黑油油的,叫“老黑”;还有一只是只哈吧狗,身上的羽毛是褐色和白色相间的,叫“多多”。别看它们有那么大的区别,可它们可友好着呢,几乎形影不离。

  有一次,多多和老黑一起出去玩。它们可快活了,一会儿在草地里翻跟头,一会儿捕小虫。忽然,一只比多多大了许多的狗蹿了出来,摆好姿势,好像要搏斗的样子。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那只狗扑了过去,吓的多多“汪汪”直叫。老黑听见了,飞快地跑了过来,那只狗看见多多的帮手来了,就吓得夹着尾巴逃跑了。

  多多和老黑不一定都是那么的和睦相处,有时也会闹一些小矛盾。

  有一次,我吃了一块排骨,把骨头给了多多,老黑看见了就对着多多叫起来,多多到底敌不过老黑,就放下骨头,躲到墙角下去了。我看见了,就把老黑训了一顿,骂完后,老黑用可怜巴巴的神情看着我,好像在乞求原谅。看着它的神情,我就不和它计较了。

  外婆家的那两只狗真有趣!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8

亲爱的人类你们好:

  我叫悠悠,哈市常住户口,优秀泰迪品种,纯咖啡色。我要为我的同胞们,向人类发出抗议。

  前几日,我们的同胞笨笨,被你们人类残忍从五楼扔下,嘴扎进楼下的车玻璃,四肢骨折。待康复后,记者带着笨笨到这栋楼找他那可恶的主人。在五楼,那人一开门,笨笨就快速的钻进那人的家,因为那家,就是笨笨从前的家。

  记者不解,他们为什么要把狗从五楼扔下去。答案是:因为我们家没精力养这只狗,又要遛,又要喂,所以就扔了出去。

  我们的族狗都觉得这是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不知道你们人类怎么想。我们真的搞不懂,既然你们没精力养,为什么还要买或者要他,好吧,暂且不说这,可能你们有了它后才开始忙,那你们就不能用个好一点的方法来处理这件事吗(送人或者卖掉)!这还不算,你们人类,根本不在乎这件事,只是批评了一下,就草草了事了,要是他扔你们人类,估计得判个意伤害罪吧,我真不想说了。

  人类,你们听好了,我们虽是狗,但是,我们有自尊,我们有思想,我们有心,我们有生命!

  人类,请你们用正确的方法对待我们,要时刻记住,我们的命不是听从你们的。

  此致

敬礼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9

  今年我家里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豆豆”。无论长相还是性格、生活习惯都与众不同,它真是古怪极了。

  它有一身短短的、灰棕色的毛,一点儿杂毛也没有,摸起来非常光滑,像披了一件貂皮大衣。它的眼睛黑黑的,亮亮的,就像秋季成熟的黑葡萄水灵灵的,可是,它的眼睛周围和脑门儿那里却有几道天生的皱纹,每当它在看我时,它总象拧着眉头想着什么,那种感觉可真怪。

  它的性格更是怪,说它老实吧,的却是啊,要不真么整天的趴着睡大觉呢?可是它又那么尽职尽责,每当外面楼梯有脚步时,它都会竖起耳朵听一听,如果那脚步停在我家们前,它有两种表现,一是立即狂叫,那一定是有陌生人来了;二是高高举起前爪,连续欢跳,那一定是熟人来了。

  还有一怪,它胆子非常小可是又那么勇敢,平常人或动物遇到危险时经常躲起来,可是它却反常,当有生人来时我明明看到它的四肢是在抖动,那一定是害怕了,可它还龇牙咧嘴越觉越凶,难道它在用叫声给自己壮胆?

  想想它那种种古怪,它还真特别,我更喜欢我的“豆豆”了。

小学生狗的作文 篇10

  那天在收拾旧照片时,意外地找到了祖父家的全家福,照片上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抚摸着旧照片,忽然看到了角落里的一条尾巴,一缕黑色,那便是祖父家的狗。

  祖父家的狗不是什么名狗,总之一般人是不知道它的种类的,不像牧羊犬或是哈巴狗一样,熟为人知。它似乎也没有名字,只知道以前家人用温州方言中的一个语气词叫唤几下,它便从远方过来了。久而久之,大家都那么叫了。

  它是曾祖父在路边捡来的,当初曾祖父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看其可怜同时家中又缺点什么,便一道儿就捎回来了。它到家里时,母亲才二十岁,自然而然成了母亲那儿四姐妹的玩伴。曾祖父待其不错,虽没有狗粮,但一日一些骨头还是有的。尽管有些是人们吃剩下的,但是它还是很乐意去接受的,毕竟比在路边舒坦和温暖多了。

  时间也便这么走过,它从幼年逐渐走向成熟。那时曾祖父还经常出去干活,它便也跟着去了,早出晚归,日复一日。直到曾祖父干不动后,把家中的担子交给了祖父,它便很少出门了,多半是在庭院中游荡。后来实在是觉得无聊,它也开始跟祖父一块儿出去。

  那年我从外省回家,半夜才到家,距家门还差几十米,它便早已提防喊叫。母亲依旧用那温州方言的语气词呼唤了下,试图想让它停下来,可是不管用,直到曾祖父走到它身边才安静下来,换得一阵清净,这便是我对它最初的印象。第二天早上我便发现它身体上有道疤,那地儿没有皮毛,血红一片。我问及母亲才知,有次母亲和大姨在玩耍,不小心将刚烧开的开水洒在它身上烧坏的。那次之后,它就躲在院中的角落里一个月没有进家门。母亲一行人也不敢前去照顾,只有曾祖父还每天过去送饭,他不怕它,它亦不怕他。直到后来伤疤愈合它才回到了家中。

  祖父还养有一只猫,也不是什么名猫,也没有名字,一句“喵”它便过来了,不过它与猫玩得甚是快乐。虽有吵架,但以玩耍居多。难怪以猫狗为话题的电影、文学作品等数不胜数,看来生活中的猫狗就是一对儿欢喜冤家。它们彼此分工,猫驱赶着老鼠一类的小动物,它就只身一“狗”站在家门口守候,这一分工,竟有十来个年头。

  有段时间它是很难接近的,便是它生产之后。它日夜守着小狗,一步也不愿意离开。家里人怕狗太多难以照顾,便等着时间成熟把小狗拿去送人。待到小狗被送出去之后,它便在庭院中到处嚎叫,显然是知道是家里人的罪过,但它没有报复,只是每日在院口向远处瞻望。尤其是在夕阳西下,这一幕就显得特为伤感凄凉。大概过了半个来月,它才又重任“守门”一职。

  曾祖父越来越老,不知不觉已七十多了。他也不常在家中呆了,常出去与朋友坐在庭院中打牌、聊天。他也常常带它出去,如同曾祖父中年时期一样,早出晚归。如果曾祖父打牌赢了点小钱的话,还会买包花生米在回家的路上享受,往自己嘴里送一口,往它嘴里送一口。

  日子便这么过着,一日回家不见猫的踪影,仔细向家里人问及才知其被汽车碾死。家中人只有几分伤心,但它却发病了似的,在旧日与猫玩耍的地方哭泣,眼角分明着泪。它那几天没怎么吃饭,曾祖父送去它也不闻一下,直到伤痛的事情渐渐成了记忆。后来看看它的脸,它的眼中比往日可多了许多血丝。

  ……

  曾祖父突然病倒,家人带他到处求医,想让他能和大家在一起多度过些快乐的时间,给他留下一个美好的晚年的记忆,后来便在家中静养。曾祖父虽在家人的细心照顾下,也在两年后的某天安详地去世了。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天灰得厉害。曾祖父去世后,它便没了神似的,虽也有跟祖父出去干活,但多半提前回家或是不回家。有好几次听说它还去了曾祖父以前打牌的亭子中呆了许久,有一次大雨它也没回家。日子久了,它身上充满了泥泞,眼角似乎也被风吹裂了一道口子,又是血红血红的。之后的日子它虽没整日出去,但多半是静静地伏在地上,看着那被孩子们摆动过的曾祖父以前的摇椅,就这么静静地伏着。

  写到这儿,自然地就想起前不久刚看过的电影《忠犬八公》(美版),一直以为那只是一部电影,再说下去也就只是一个特例的真实的故事,原来在那么多年前,我的身边就也发生过类似于影片里的故事的故事,真实而动人。曾祖父的狗,正是现实版的又一只八公。

  第二年的某日,我去祖父家看望曾祖母时,家里许多人都已聚在了那儿,问了下发生了什么,原来它死了。听街坊说它向远处跑着跑着就倒在路边,再也没起来过,一直静静地躺在那儿。我想如果有天堂,我相信它一定会在天使的指引下找到曾祖父和它的猫同伴的,毕竟,它等待过他的花生米,它等待过它的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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