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2-09-15 09:14:3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模板汇总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买卖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模板汇总7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卖售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 通过上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介绍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徐-20xx-000000

  (二)房地产座落: 上海市虹桥路666弄2号0000 室号(部位: 00000),房屋类型: 公寓 结构: 钢混

  (三)房屋建筑面积:__181.89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出让_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捌佰万 元, (大写): 8,000,000.00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一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20xx年09_月05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叁个工作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_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壹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20xx 年 8 月10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徐汇区 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付房屋价款日万分之5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5日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20%。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已付房屋价款日万分之5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5日的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20%。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选择以下第 二 项方式解决。

  (一)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 依法向 徐汇区 人民法院起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陆_份,甲、乙双方各执_壹_份, 财政、税务、中介方和_徐汇区_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一)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1、涉及本交易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现行的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公证费(若有)由引发方承担。

  2、甲方应通过税务机关出具全额房价款发票予乙方。若由于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双方应当承担的税费增加或减少,都由甲、乙双方按变化后的规定各自承担或享有。

  3、对于本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甲方保证房屋交接时,该房屋内的管线畅通以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4、对于本合同附件四的补充:甲方应在本交易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事宜之户名变更手续,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申请(送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的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若在前述期限内,原有户口(若有)未能迁出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该房地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直至原有户口(若有)迁出时止。

  6、若因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本交易所需材料及税费导致转让过户手续延迟办理或无法办理的,则该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若是甲方的房屋产权证上设定密码的,如果因为甲方遗失密码或密码输入错误造成本交易的转让过户手续延误的,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应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对该房地产具有合法处分权,并承诺已履行了充分的告知义务,若因甲方恶意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违约责任。

  9、本合同第九条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样适用乙方未按时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情形。

  10、本合同第十条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样适用甲方未按时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县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据)。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厅,所在____层(共____层),室号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无储藏室)。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本协议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___份,见证人各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所签订的关于之房产买卖事宜的《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作如下补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大写:),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大写:),剩余房款(大写:)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过户日期为:)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1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39;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____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3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甲方)签章:

  买受方(乙方)签章:

  居间方(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 的房产 ,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三、 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 %、 乙方享有 %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若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 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 %)由甲方付 %、乙方付 %,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 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支付。

  十三、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整(¥ 元),剩余房款 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领到 新房钥匙之日起 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交易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协助过户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甲方除必须及时配合乙方过户外,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五万元整(¥50000元)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XXX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经办人:电话:

  乙方:经办人:电话:

  丙方:经办人:电话: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答辩人:徐海,男,48岁,蒙古族,无职业,现住霍林郭勒市大贸易街北段。

  因白银才诉答辩人房屋买卖合同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 再审申请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从答辩人所举的证据:房屋拆迁协议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均能够证明答辩人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为白春雨,再审申请人所举证据不能证明其对争议的房屋具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权证的为房屋所有权证明,并且,对于答辩人所兴趣的国家机关出具的行政文件,其证明力高于一身的证据的证明力。能够证明争议房屋所有权人为白春雨而非再审申请人,其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二、答辩人是与白春雨、白春雷之间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白春雷只是代理白春雨与答辩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代理行为中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不影响合同效力。并且,本案中白春雨并没有主张白春雷的代理行为不成立或无效。原告主张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且,白春雷、白春雨及白银才系为同一家庭组成人员,白春雷与答辩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构成靓代理,答辩人有理由想念其享有相应的处分权。

  三、答辩人与白春雨、白春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理由如下:

  1、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对于本案所争议的房屋具有继承权,即具有所有权及处分权。房子是申请人与妻子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购置的,其妻子去逝后,申请人与其妻子共同的子女白春雨、白春雷对本案争议房屋具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本案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对争议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利。

  2、处分争议房产时被申请人白春雷已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其经其姐姐白春雨同意及处分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行为为有效的行为。

  3、本案申请人主张权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被告白春雷于都003年与答辩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至起诉时已长达七年之久而申请人在这003年已经知道白春雷、白春雨将争议房屋出场给答辩人的事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知道之日起超过两年没有主张权利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4、答辩人购买争议房屋时是与白春雨、白春雷共同协商后达成的协议,当时是白春雨将有关争议房屋的所有手续交给答辩人的,当时是白春雷、白春雨共同搬家的。

  5、答辩人购买房屋的行为为善意取得,答辩人在与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交易时并不知白春雷未满十八周岁及所售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的事实,有中间人王树才为证。合同签订后冷门人交付了合同价款,被申请人白春雷、白春雨交付了房屋,双方房屋买卖行为已经完成。答辩人一直居住至今。答辩人已经善意取得了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对于申请人的损失其可向共有人白春雷、白春雨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依法维护原判并驳回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徐海

  20xx年2月16日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房屋的买卖合同05-02

房屋租赁买卖合同05-02

房屋预售买卖合同07-05

集体房屋的买卖合同08-12

敦煌房屋的买卖合同08-14

房屋买卖合同08-08

关于房屋的买卖合同05-02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08-12

产权房屋的买卖合同03-02

房屋过户买卖合同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