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水旱灾害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2-08-30 09:25:0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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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水旱灾害的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利厅水旱灾害的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水利厅水旱灾害的应急预案(通用5篇)

  水利厅水旱灾害的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机制,强化水旱灾害风险管理,规范水旱灾害防御行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保障,最大限度防御重大水旱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减少水旱灾害损失,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务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遵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防御。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水库溃坝溃决引发的洪水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3)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按照职责和权限做好相关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和配合工作,发挥指导、协调、督促和配合作用。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县(市、区)水务局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在接到灾情信息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内核实,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统筹利用行业资源,协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正确引导舆论,弘扬社会正能量。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部门预案,各县(市、区)水务局所编制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评审备案工作,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修订。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市水务局层面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

  市水务局设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明贵(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尚诗涛(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波(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安辉(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龙飞(市水务局一级调研员)

  叶金亮(市水务局二级调研员)

  向国(遵义灌区管理局副局长)

  冷兵(遵义灌区管理局总工程师)

  李中蔚(遵义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卢霜(遵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永忠(遵义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成员:余佳冀(办公室主任)

  邬平兰(计划财务科负责人)

  周政(建设管理与监督科负责人)

  黄琼华(河长制工作科科长)

  韩涛(供排水科科长)

  曾崇(水资源水保科副科长)

  刘胶胶(农水科副科长)

  王培翻(运行管理与水旱防御科科长)

  何永军(遵义灌区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

  邓义军(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俊(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主任)

  杨丽群(遵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雷国柱(遵义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水旱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和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水旱灾害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部署;明确水旱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协助开展旱情灾情调查、灾后恢复等善后工作及其他工作。

  2.1.2日常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向国遵义灌区管理局副局长

  常务副主任:王培翻遵义市水务局管理防御科科长

  副主任:张俊遵义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水旱灾害防御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组织全市水利系统汛前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指导隐患整改落实;组织开展雨情、水情、灾情研判会商和水旱灾害预警;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江河、重要水工程洪水防御和洪水调度;组织指导全市重点干旱地区、重点缺水城镇抗旱工作;水旱灾害防御期间发生重大险情灾情组成工作组和专家组赴现场应急处置;承办水旱灾害防御和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相关日常工作;开展预案修订、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成员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办公室(党建工作科):负责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所需车辆调配及其他后勤保障事务;承担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对外统一发布信息工作。

  建设管理与监督科:监督指导在建骨干水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务工程隐患排查、风险评估;负责涉水在建工程应急处置工作。

  供排水科:监督指导城市内涝水旱灾害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险情报告,配合做好城市内涝处置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水旱灾害防御规划制定、统筹谋划水旱灾害防御重点项目;协调保障水旱灾害防御市本级工作经费。

  河长制工作科(政策法规科):督促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滞洪建筑物、构筑物清障工作。

  水资源水保科:组织水量分配及水资源调度;组织指导对水土保持项目工程水旱灾害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险情报告,配合做好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应急处置工作。

  水科: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险情报告;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灾后恢复重新工作。

  市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设备调运、保管和维护工作,参与水旱灾害救灾工作。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应急车辆服务,及其他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工作。

  遵义灌区管理局:负责职责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风险评估、险情排除、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范围山塘防洪除险工作。

  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市水库电站、主要江河防洪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遵义水务集团:负责湘江河翻板坝及职责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风险评估、险情排除、应急处置工作。

  2.1.4专家组

  从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水务集团等单位择优选择聘请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专家组,参与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市水务局高级工程师李远翔任专家组组长,王鹏宇、曾旭任副组长。

  2.2县(市、区)层面组织体系

  各县(市、区)水务局应设立相应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相邻县(市、区)要建立跨区域水旱灾害防御协调应对机制。

  3.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

  3.1风险防控

  各县(市、区)水务局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防御薄弱环节和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和发布水旱灾害风险动态信息。

  3.2风险监测

  依托已建成的水文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山洪灾害监测系统等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水旱灾害形成过程的水文情势分析,及时开展形势研判、提早预警,将可能导致重大水旱灾害事件的相关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报同级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3.3预警预防行动

  领导小组根据收集的水旱灾害信息和监测预报情况,及时组织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急处置专家进行会商,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各县(市、区)水务局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规定适时发布辖区相应预警信息。

  3.3风险排查与隐患治理

  各县(市、区)水务局应建立水旱灾害防御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台账及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情况复杂、不能立即完成治理的隐患,必须逐级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应急措施,制定周密方案限期消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灾害损失程度,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4.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根据监测情况和灾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局领导小组同意后签发。

  (2)各县(市、区)水务局根据本级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4.3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4.3.1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Ⅰ级应急响:

  ①两个以上县(市、区)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②重要江河发生10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5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遵义市中心城区受淹,绝大范围发生洪涝。

  ③中型以上水库发生垮坝事件。

  ④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60天以上,9个县(市、区)以上农作物受灾或绝大多数城市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⑤农作物绝收面积10万公顷以上,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7万户或5万间以上,因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

  ⑥因灾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

  ⑦当省水利厅启动的水旱灾害Ⅰ级应急响应涉及遵义区域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了Ⅰ级应急响应。

  4.3.2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两个以上县(市、区)日面雨量达到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到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到200~300毫米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②多个流域同时发生20~5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受淹,大范围发生洪涝。

  ③中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危及安全或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事件。

  ④农作物生长持续干旱41~60天以上,6~9个县(市、区)农作物受灾或多数县城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⑤农作物绝收面积5~10万公顷,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户或9000间以上、1.7万户或5万间以下,因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⑥因灾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

  ⑦当省水利厅启动的水旱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涉及遵义区域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了Ⅱ级应急响应。

  4.3.3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两个以上县(市、区)实测日面雨量达到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到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到150~200毫米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②多个流域同时发生5~2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接近保证水位,镇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区受淹,较大范围发生洪涝。

  ③小(1)型水库出现险情危及安全或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事件。

  ④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21~40天以上,3~6个县(市、区)农作物受灾或个别城市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⑤农作物绝收面积1~5万公顷,倒塌灾倒塌400户或1200间、严重损坏房屋1500户或4500间以上,3000户或9000间以下,因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⑥因灾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⑦当省水利厅启动的水旱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涉及遵义区域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了Ⅲ级应急响应。

  4.3.4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①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两个以上县(市、区)将发生较大范围暴雨以上降雨,或实测两个县(市、区)日面雨量达到50~8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到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②多个流域同时发生接近5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乡(镇、街道)受淹,局部范围发生洪涝。

  ③小(2)水库出现险情危及安全。

  ④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过程达20天,1~3个县(市、区)农作物受灾或个别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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