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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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2 17:22:16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服务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服务合同汇总七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协议条款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成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网站)的正式______会员。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甲方在服务期内可在______信息频道中不限量发布毕业生信息及招生信息;

  2.甲方在服务期内可在招聘频道中不限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为发布的招聘内容负责;

  3.乙方为甲方制作招聘网页(按网站统一格式);

  4.甲方发布的职位输入招聘职位库中,可供求职者查询及浏览;

  1)如甲方有自身网站,乙方可为甲方在网站______信息频道中进行网址链接服务;

  2)如甲方没有自身网站,乙方为甲方提供空间放置关于甲方的_____页内介绍页面(甲方自行设计制作,交由乙方通过后由乙方为甲方放置);

  6. 动态了解会员______在园区就业的毕业生信息;

  7. 甲方在服务期内可在______信息频道中不限量发布______会员的各类信息。

  三、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1、须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转借给其它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通过网站数据库所查询到的信息仅供会员单位使用,不得透露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甲方发布信息必须公开本单位全称,且不得替其它单位发布任何信息。由于会员单位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不善或泄露数据库信息所带来的损失,由会员单位承担;

  2、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提供正确无误的单位介绍资料及图片,发布切实有效的信息。如信息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对网页内容进行修正。由于提供内容有误所带来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信息更新不及时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生效后,乙方保证当天提供用户名及密码,甲方须在两周内交清会员费。会员单位会员费为_____元人民币年。

  五、备注:

  1.甲方在__________中进行的一系列发布和查询服务均为远程操作;

  2.甲方在网站的所有活动,均应严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服从网站的管理。

  3.本协议终止条件:

  (1)本协议有效期期满,协议即行终止;

  (2)甲方在网站业务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网站规定,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本协议;

  (

  3)甲方不能按时交纳会费,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

  4)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乙方:

  开户行:

  帐 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网站服务合同 篇10

  合同号:

  商家号:

  甲方: (加盟商家)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_________网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总则

  _________网是创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面向XX的专业购物、生活服务网站。网站本着“_________网,天天帮您忙”的经营方针,竭诚为百姓的生活、工作、娱乐休闲提供便利,并以网上展卖形式帮助甲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第二条加盟

  1、 条件:甲方(附相关证明材料)能提供其生产经营的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2、 义务:甲方需提供优质优价(网上售价按甲方标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信息。

  3、 权利: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协助更改其在_________网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随时在网上开展促销活动(需经乙方同意,费用根据乙方标准另定);在由乙方代为送货并成交时,乙方保证甲方货款的及时回收。

  第三条信息

  1、 信息存放和展示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在_________网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间,将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资料按统一格式制作成电子网页链接在网站上,按商品分类索引,供上网浏览的顾客查询购买,并负责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

  2、 广告互动:合同期间除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商品展示详细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买点等场所及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上展示乙方网址、订购热线等相关信息。

  3、 经营许可公示: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并在乙方网上商家介绍处公示。

  第四条 商品配送送货上门为双方的统一行为,送货范围仅限于乙方网站已开通的区域内,乙方原则上保证在乙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商品送达时间根据商品品种和顾客预约确定,并以乙方网站服务承诺为准。

  第五条供货程序

  1、 供货通知:根据订单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出入库单通知送(备)货或提货。

  2、 交易:由乙方网站专职配送人员送达顾客处。

  3、 存货:除鲜活、现做商品和双方约定外,甲方应根据网上销售量安排一定数量的存货在乙方仓库以保证全天候供应。此存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其销售之前甲方对其有任意处置权,同时乙方还应保证该存货的安全。

  4、 成交记录及货款结算:由配送人员代表甲方与顾客结算货款,并作相应成交记录。货款存入甲方单独开设的存款帐户,此帐户货款中包含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配送服务费用。甲方可随时(预)约定时间对帐收取货款,同时按约定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

  第六条邮购对于乙方网站规定送货上门范围以外订单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邮寄、快递服务(在邮寄、快递条件许可情况下),邮费原则上由顾客自理。

  第七条信息服务费甲方作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_________网上相关商品链接处为甲方商品作详细介绍(含图片),同时为甲方作简单商家介绍并公示甲方相关信息。甲方应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页面制作)、维护(日常信息更改、维护)服务费给乙方。收费标准:按限定商家拟上网商品(单件)数量上限确定,以______件为单位起算,______件(及以下)为_____元每月,半年起订。合同加盟期为个月,款项共计: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由乙方网站接收信息并送货成交的商品销售,甲方应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费用根据具体商品品种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发票商品销售发票根据顾客需要按网上成交额由甲方开具,销售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供货量内)。

  第九条质量保证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行制订的产品服务条例,保证其所售商品质量,乙方对此不作额外承诺。对于顾客有关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仅负责代为向甲方转达,并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附则

  1、 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推销其商品。

  2、 如因不可抗力或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造成顾客下单不顺利或中断,乙方网站有权延缓、暂停或取消订单。

  3、 对各项交易行为,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与之不符时,乙方网站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执行或停止交易的进行。

  4、 乙方网站对本附则以上条款保留更改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一条其他

  1、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结束。

  2、 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合同及附件除签字、盖章外均以打印稿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人才寻访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甲方提供的职位要求,检索、筛选合适的人选推荐给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聘用。

  此服务以非专有的方式提供,即:甲方有权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此项服务。

  二、服务程序

  1、招聘意向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向乙方发出招聘意向书,提供单位背景资料、详细职位需求说明及招聘期限并予以签署确认。

  2、职位分析乙方根据甲方的招聘意向,分析每一职位的人才分布情况及寻访猎取的难易程度,在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招聘方案。

  3、寻访物色人选乙方有权自主通过所有有效途径寻访物色适合甲方要求的人选,寻访物色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初试及综合测评对通过寻访收集到的入围者,乙方负责初试,对初试合格者进行有针对性的综合人事测试,包括专业质素、心理、性格、领导力、应变能力、适应能力及职业倾向等专业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向甲方出具相应人选的测评报告。

  5、推荐与复试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推荐第一批候选人(不少于_____人)。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候选人资料应包括:详实的简历、面试评价报告、测评报告、人事背景调查资料(包括薪酬待遇情况调查)。甲方根据乙方推荐的人选资料,进行面试、复审。

  6、录用

  乙方推荐的候选者,经甲方复试通过,双方达成协议,并在候选者与原工作单位办妥各项离职手续的基础上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7、通知

  甲方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的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保证期

  乙方推荐应聘人员的保证期为 个月,保证期自该被推荐人员入职之日起计算。

  甲方录用乙方所推荐候选人后,若在保证期内因录用人员自身原因而被甲方终止雇佣,或自行辞职离开甲方公司,乙方负责提供替代候选人,并保证在个月的时间内为

  甲方聘请到合适人选,但甲方应在成功应聘者离职后 天内将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在首期费用已全部支付之后保证期才有效。

  若乙方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 个月的时间里,仍未能为甲方提供合适的候选人替代之前的应聘者,乙方必须退还总费用的 %。

  9、付款

  甲方在成功应聘者到职之日起 日内支付首期服务费,余款作为保证金。保证期届满后,如果甲方决定继续聘用,则应在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日内将该项保证金支付给乙方。

  三、标准及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

  (1)年薪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以下,服务费为_________元;

  (2)年薪在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___元,服务费为__________元;

  (3)年薪在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及以上,服务费为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所指的年薪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2)月(季)度奖金;(3)年终奖金;

  3、乙方在提供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的服务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含于服务费内,甲方不再另行承担。

  付款方式为:甲方在成功应聘者到职之日起日内支付______作为首期服务费,保证期届满后甲方如继续聘用该名人员,则应在保证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付清余款____元。

  4、甲方所有付款应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即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5、乙方: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招聘意向书,规定招聘的时限,提供甲方的背景介绍、招聘要求、岗位职责描述、岗位产生背景及薪酬预算等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

  2、甲方应及时安排面试复审,并主动告知乙方有关候选人面试后的反馈信息。

  3、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否则保证期无效。

  4、由乙方推荐人选之日起至年之内,如甲方或其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或相关联的姊妹公司,雇佣了乙方所推荐过的人才于任何职位上,乙方将按以上条款收取全额顾问费。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保证不直接同乙方所提供的候选人接触。

  5、如甲方已从其他途径获得乙方推荐的人员资料,甲方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确认此人非乙方推荐人员。

  6、甲方发出聘用书后,若候选人已与原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在候选人正式上班前,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绝聘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就甲方提出的书面招聘意向书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招聘方案,并及时对候选人进行初审、测试并保证报告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候选人入职后,保证期内经查实乙方所提供资料有刻意隐瞒成份的,经甲方提供实际书面证明后,乙方应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2、合同期内,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候选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再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

  3、乙方推荐给甲方并由甲方聘用的人员,在保证期内,如发生聘用终止,则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提供一次相同职位的人才寻访服务并使其被甲方成功聘用;经甲乙双方同意也可改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另一同等职位的人才寻访服务并使其成功被聘用,如仍未被成功聘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主动猎挖甲方之员工。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6、乙方应向推荐的候选人提供辞职方面的人事咨询与帮助,并确保所推荐的候选人与甲方办理录用手续之日,已通过合法途径与原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部分金额?????????????? %??????????????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4款之规定,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

  3、合同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害,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保证金,且甲方有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双方就合同或合同条款的解释及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若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 年。

  2、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进行修改,双方来往的书面意见与传真等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如有争议以合同原件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聘乙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按以下协议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一年期限合同,从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务和条件

  (一)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上岗要求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规定具体任务。

  (二)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三、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一) 甲方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每周固定工作时间44小时(值班时间按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 按照国家和甲方工资分配的规定和方法,试用期满,月基本工资报酬为 元。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定期足额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等。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作操作堆积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交纳社会保险费。

  (二)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休假日、病、伤、残(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的条件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凋一臻的;

  2、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凋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 劳动合同期届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应当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三)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订,另一方不得强迫。

  (四) 经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五)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合符录用条件的;

  2、严惩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3、严惩失职或过失,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需裁减人员。

  (七)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合符计划生育规定的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违反和解除过去合同,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阅的劳动合同无效,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阅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反劳动合同中约中的事项,给甲方千万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事项

  (一) 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双方按国家现行的劳动法规、法律执行。

  (二)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三) 劳动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十、双方需要协凋约定的其它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雇主)证件号码:(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雇员)证件号码:(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起草,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定, 就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甲方以钟点工形式招用乙方,安排乙方的工作为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乙方有严重违纪、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戴齐护具,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而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无过错责任。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有发生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私有财产如果非乙方损坏、盗窃,所造成的相关后果与

  第六条: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第七条:劳务报酬为元/月。工资每月结算一次,并且在每月日发放,不得无故拖欠工资。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合同的约定,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具体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医疗服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 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 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 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合同范本《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4.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除按第二十条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医保约定服务项目或相关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对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解除本约定书:

  1.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有关医保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且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5.未经许可或不按医保规定开展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或凭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病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发现乙方的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可处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处以警告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提供医疗服务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

  1.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作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3.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约定书执行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核定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在甲乙双方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

  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反盗版网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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