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2-06-06 22:18:30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委托代理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委托代理合同汇总七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现委托乙方律师代理 审诉讼。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按照甲方的授权进行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三项中的第 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理: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有权代为提起反诉;有权同意并进行调解或和解;有权提起上诉

  3、有权代为申请执行;有权代为执行和解;有权代为收取执行标的或过付款;

  甲方已被告知:若选择上述第1项,则乙方无权代理上述第2项,若诉讼中涉及第2项中的情况,只能由甲方自己决定;若选择上述第2项,则乙方享有上述第2项授予的代理权限,并且代理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律师的全部职责和义务是在委托代理权限内,依据法律和事实保护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乙方律师按上述原则尽职后,即使诉讼结果不能令甲方满意,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甲方如认为因乙方指派律师未尽职责等原因,可以向乙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变更律师。甲方申请理由一经核实,乙方应及时变更律师。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坚持不正当、不合法要求的或者实施故意诋毁等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依本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就甲方的行为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甲方委托事项,如因甲方误导、不如实陈述案情、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不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造成自身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委托事项所需材料,乙方只留存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该材料,由甲方亲自向其提供。如因甲方不能出庭等特殊原因需向律师交付原件材料时,甲方应要求律师出具《证据交接单》。甲方如违反以上约定擅自向乙方指定的律师交付原件材料,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指派律师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担任甲方代理人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师代原指派律师履行职责。如甲方对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师有异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行为。

  七、根据《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第 条第 款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甲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全额代理费,乙方收取代理费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如因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即时缴纳全额代理费,由双方协商交费日期并在本合同第十条中予以注明。甲方在约定时间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预收的代理费作为律师前期工作的劳动报酬,不予退还。乙方为甲方委托事项开支已超过预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鉴定费、查档费、翻译费、打字复印费、交通费及乙方律师外出办案所需差旅费、食宿费等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如代理费尚未支付,则甲方仍应支付。

  九、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应将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

  十、需要另行约定或说明的事项:

  1、

  2、

  十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条款或者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本次审结(判决、调解)为止。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视为乙方已经全面妥善地履行了本合同,合同终止,且,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已交纳的代理费及其他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应当交纳尚未交纳的代理费仍需交纳:

  1、乙方接受委托后,作为原告(或上诉人,下同)的甲方决定不起诉(或上诉,下同)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决定不起诉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作为原告的甲方提出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提出撤诉的;

  5、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作为原告的甲方的起诉或者通知再审被驳回的;

  6、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起诉的;

  7、甲方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的。

  十三、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指派律师各持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申请代理费_________元,实审代理费_________元,申请代理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_________元

  发明申请费□_________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_________元

  实质审查费□_________元

  公布费□_________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备注: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信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 等共部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______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北大方正网络事业传播部、清华同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着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着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对期货投资工具具有充分认识,为实现通过期货市场获得投资收益、实现资产增值的目的,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期货投资所隐含的经济政策风险、期货交易风险和投资技术风险,甲方决定选择期货投资以期实现资产增值,并已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期货投资账户。

  2、乙方专门从事期货市场的研究和投资业务,拥有一批专业的期货投资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期货市场投资业绩。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账户与基准金额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期货投资账户(又称“管理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资金(以下称“基准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署本协议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甲方应使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达到该基准金额。

  3、委托期内,除依本协议约定或甲方为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之外,甲方不应从期货投资账户内提取资金。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提取资金的,提取后期货投资账户内的实际基准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二、委托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生效后第_________个交易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委托期内,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延长委托期限。

  三、委托权限

  1、委托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期货品种投资安排、全面负责该账户的投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做出交易决策和下达交易指令),决定该账户买卖期货合约的时间、品种、数量和方向;乙方在期货经纪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甲方均予以承认。

  2、乙方为甲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应遵守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及期货交易所关于期货投资和交易的有关规定,投资的期货品种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品种。

  3、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的目的为投机获利而非套期保值,乙方不得代甲方进行实物交割。

  4、甲方尊重乙方对该账户的独立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自行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或另行委托他人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

  四、账户管理约定

  1、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应将其在有关期货经纪公司开户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保证金入金凭证等)原件交乙方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一套,以供乙方正确实施受托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将期货投资账户的指令下达权排他性地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由乙方指定具体投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并将该授权明确写入相关期货经纪公司的期货经纪合同中。

  3、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乙方应该修改该密码,及可以不向甲方透露。委托期内,为避免干扰乙方的交易活动,甲方不应私自修改该密码。确有需要的,应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及不影响乙方交易活动的情形下修改,并应立刻告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查询密码书面告知乙方,同时甲方也应保留该密码,以便于双方随时查询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详情。甲方拟修改该密码,需即刻书面告知乙方。

  5、委托期内,甲方向管理账户增加存入资金,视为增加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交易资金,以增加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

  6、委托期内,若甲方需从管理账户提取资金,导致管理资金减少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以提取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依本协议约定或用于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的,不在此限,不视为减少本协议基准金额)。

  7、委托期内,甲方不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自己或委托他人对管理账户实施交易。

  8、委托期内,若甲、乙双方未协议延长管理期限,或延长的管理期限已届满,乙方应在该期限或延长的期限届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对管理账户进行平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由固定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

  2、固定管理费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年费率为管理资金的_________%。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前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管理期内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后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委托期内,管理资金有增加的,按增加后的基准金额计算固定管理费,并于增加之次月计付。

  3、绩效奖励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届满_________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结算基准日。当管理期每满_________个月,管理账户的盈利情况达到下列条件时,甲方应在该_________个月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绩效奖励:

  (1)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小于或等于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25%。

  (2)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超过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35%。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享有该账户的投资收益。

  2、为乙方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便利。

  3、对其在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开立账户的真实性、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及管理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独立承担完全的责任。

  4、承担与管理账户投资收益有关的全部税费。

  5、每日确认、签署期货经纪公司出具的每日交易结算单,随时查阅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和盈亏情况。

  6、不干涉乙方就管理账户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7、针对期货交易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为减轻或减少亏损,必要时及时做出是否继续进行或终止投资交易的决定。

  8、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

  9、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勤勉、谨慎、尽责地管理管理账户,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和决策方法,实现甲方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2、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期货交易管理政策。

  3、在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权限和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履行受托义务。

  4、遇重大事项、期货市场出现重大行情波动,或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5、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6、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不得泄露该账户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等商业机密。

  2、甲乙双方在约定时限内未能按时支付对方盈利金额或者亏损金额的,应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约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和XX律师为甲方与XX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壹审及有可能发生的贰审、再审以及执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律师接替。

  [解读]1、全风险代理的案件,仅有壹审是不能结案的,有可能发生贰审、再审及执行。因此,不论风险代理的案件实际发生几审,对有可能发生的审理和执行作出约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委托人在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甚至在壹审阶段随意更换代理人,势必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如此约定以后,虽然委托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随意更换代理人,但如果委托人这样做的话,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委托人要为其违约行为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2、如果不是全风险代理,则应据实约定代理事项。

  3、金凯旋律师事务所曾以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几千万元工程款纠纷案。在该案贰审时,因代理律师发高烧紧急入院治疗而未出庭,委托人因此拒付律师代理费。诉诸法院时,一审法院以此为由扣减了三分之二代理费,二审法院则驳回了诉讼请求。律师虽负有代理义务,但律师也是人,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紧急情况,应对此种情况下律师的代理义务作出约定。从公平合理角度,律师事务所应将紧急情况通知委托人,而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双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诸如领送法律文书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约定的律师以外的助理人员进行。

  [解读]《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约定了代理律师之后,代理律师之外的人从事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代理工作,应是一种违约行为。虽然一般情况下委托方不会以违约相责,并追究违约责任。但一旦发生纠纷,律师事务所将陷于不利的合同境地。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业务相对繁忙,要求每位律师对诸如领送证据材料、法律文书之类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亲历亲为,既不合理也无必要。因此说,将此类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去完成,并不违背《委托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违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属违约行为。有鉴于此,做出第二条约定不是多余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诉讼主体及事实与理由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解读]有时委托人与委托事项中诉讼主体并不一致,也有时在委托时一致,在诉讼过程中却发生了变化。为了防止委托人以此为由对委托关系提出异议,做此约定。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解读]这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是律师的基本义务,本条款未做改动。如果签合同时并未收取费用,“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则应去掉。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回;乙方仅收取部分或没有收取代理费的,自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权按第八条约定的金额或标准收取或补足。

  如果约定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在本条情况下则变更为按诉讼标的或法院、仲裁等机构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费,而不再按第六条约定的方式执行。

  [解读]这是关于律师事务所利益的条款,是双方均为关注的条款,也是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条款。此条款表达以下几层意思:

  1、律师事务所无故终止合同的,退款并赔偿,事前未收费的,则不必约定退款事项。

  2、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已收代理费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费的,按合同约定补足;事前没有收取代理费的,立即全部收取。

  3、违约情况下如何收取代理费?这是《委托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问题,也恰恰是风险代理中最易发生的问题,本条款对此给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固定的金额,则按约定金额如数收取;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收费,因委托人已终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额付费了,此时则改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百分比立即付费。

  4、风险代理中律师事务所代理费的支付,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为委托人收回财产,只有收回财产,才能从收回的财产中按固定金额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费。委托人在条件还未成就时就终止合同,是恶意阻止条件成就,依照《合同法》视为条件成就。因此,在风险代理中,委托人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后,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判金额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项下的代理是风险代理,委托人一旦终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此种损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约定是难以计算的,而难以计算的损失又是难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约定此种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不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条是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支付的不同情况的一般表述,此种表述不能直接写进合同,而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选取一种具体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一)特别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读]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本条款未做改动。诉讼阶段的特别代理,民诉法司法解释有规定。而执行阶段的特别代理没有法律规定,需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建议风险代理情况下约定特别代理。当然,律师事务所在行使特别代理权时,应遵守特别代理权的行使规则,不能因此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八、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收费办法》的规定,双方采取协商收费的形式,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为按甲方实际收回现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实物财产,则以评估价值计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讯、调查取证、复制资料、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风险代理案件中,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情况较为普遍,应就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时间作出约定。风险代理的,差旅等费用应由谁承担也应作出约定。如果委托人收回的是实物财产不是现金,则应以评估价值为准。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双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鉴定。

  [解读]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还应支付违约金。需特别说明的是,委托人有时需按律师事务所工作量付费,而双方就工作量又不能达成一致,甚至分岐较大,就此作出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鉴定,不失为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十、双方同意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代理。终止代理后代理费的支付按第六条办理。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对乙方的授权委托书。4、相关证据材料。前三项诉讼法律手续,应在乙方办理完起诉或应诉手续向乙方发出请求之日三日内提供。第4项资料应乙方要求随时提供。

  [解读]委托人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处于种种不便于直接告知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因素的考虑,不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律师事务所无法开展代理工作,这实质上是委托人的一种违约行为。针对委托人的此种违约行为,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或中止代理。终止代理的,还有权按前述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条款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

  十一、双方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经办律师个人就代理事项签订任何协议,甲方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

  个人支付任何费用或借给乙方经办律师个人任何钱与物。

  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费用必须转入乙方帐号,并由乙方开具财务票据,否则,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必须依约立即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标准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给乙方的代理费。

  [解读]此条从合同上防止了律师私自收费。虽然律师私自收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对此负有过错责任,但律师事务所事前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里作出明确约定后,委托人执意如此作为,则属违约行为。此种情况下不免除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义务,不仅是对律师事务所利益的保护,更是对委托人此种行为的一种预警,使委托人不敢私自付费给律师。私自付不付费给律师个人,不论律师个人请求与否,主动权都掌握在委托人手里,委托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师个人付费。

  十二、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现乙方违约或违法、违纪、违德及不能胜任代理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否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无论甲方是否指派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响合同第八条代理费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师,也不通过乙方,而是自己办理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按合同第八条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

  1、风险代理中的风险有多种,主要有三种,其一是败诉。其二是胜诉后无法执行,收不到财产。其三是委托人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单方直接或变相终止合同。

  2、委托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本条款约定了三种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师。其二,自己办理。其三,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员提供配合为由,要求相应扣减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其实,委托人在不同案件中终止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情况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条款也是约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师是委托人的权利,律师事务所无权限制。但委托人已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约定特别是风险代理合同的情况下,随意另聘律师则是违约行为。对此种情形下委托人的违约行为做出约定,并不侵害委托人的权利,也不违法和不违反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为财产和证据保全而提供的财产担保均为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丢失委托人证据材料原件的,律师事务所应负赔偿之责,实践中也多有这样的案件发生。因此,合同里特别约定,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委托人的原件。如办案需要,由委托人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供,控制了律师事务所这方面的风险。

  十四、甲方因诉讼发生并由法院等有关部门收取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金、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交现金代为交纳。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因诉讼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交纳,律师不以现金代委托人交纳相关费用,避免丢失及乱收费问题。如果双方约定风险代理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则不必再约定此条。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手续后,甲方拒不向有关部门交纳上述费用,导致方无法开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关于代理费按第六条约定办理。

  [解读]委托人拒不交纳相关费用的,按委托人终止合同处理,律师事务所有权按第六条关于终止合同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防止委托人随意终止合同,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十六、执行过程中甲方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应就代理费支付事宜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执行和解情况下的代理费按此协议办理。

  如果甲方在执行和解前不能就执行和解的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的金额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委托人和其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诉前和解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委托人的一项权利,律师事务所对此也无权予以限制。但委托人毕竟就本案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风险代理关系,如果在合同里不就此作出适当的约定,有可能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利益。更有甚者,因为委托人与其对方当事人达成了和

  解,双方由诉讼对手变成了和解伙伴,有可能恶意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因此,此条约定,和解前委托人应就和解情况下如何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委托人不与律师事务所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约定按委托人的诉讼标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支付代理费。

  十七、双方往来文书可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直接送达以对方签收为准,传真送达以传真机上切下的表明传真结果的记录为准。前两种送达方式无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报》上公告送达。合同尾部注明的传真、地址是本条表明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的传真与地址,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对方。

  往来文书中需对方明确表示意见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达的为30日)内应明确答复对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意见。往来文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解读]委托代理期间,相互必有较多法律文件往来,约定送达方式是必要的,以划清是否送达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的界线。特别是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上需对方答复时,如不约定“视为对方同意”条款,则往往以一方为对方设定义务为由不予保护。合同一旦做出约定后,对方对一方的请求不予理采,便是对方放弃权利的表现,从而依约应支持履约方。在合同尾部,应注意填写双方的地址及传真号码。

  十八、关于裁判文书的领取,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法院,由甲方亲自到法院或相关单位领取。乙方仅负责领取代理律师应领取的裁判文书入卷存档。

  [解读]因委托人没有或不及时领取裁判文书导致其相应权利丧失的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如此因律师事务所原因造成,律师事务所则应付赔偿之责。委托人因裁判文书的领取而将律师事务所诉诸法律的,也时有发生。在合同里特别约定由委托人直接领取法律文书,将律师事务所的义务约定为告知委托人领取,则化解了相应的风险。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m2,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m2)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 m2,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_________(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机构):

  甲方拟就 项目申请 专利,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指派

  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联系人与乙方所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若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本项目申请的发明人:

  该联系方式为双方规定的乙方与甲方联系的地址和电话,若甲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为甲方代理人。

  四、根据甲方的委托书,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五、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若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专利代理人应认真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密。

  七、甲方应充分地向代理人叙述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给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况,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八、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一方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应付对方违约金伍佰元整。

  十、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同履行,代理费按终止时事务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结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并预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但不超过乙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西(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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