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2-11-29 19:53:5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林地承包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林地承包合同

林地承包合同1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十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十、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店前镇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

  第二条承包时间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从20_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双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归乙方所有。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甲方,甲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转让承包期间,甲方保证转让承包林地范围内权属无争议。

  2、在转让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准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问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转让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转让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奖惩

  1、转让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林地进行看护和管理,看护利管理的费用双方另议,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一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转让承包林地内林水的损火,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转让承包的费用支付

  1、转让承包费按元/亩计算,以转让的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在林权证转让登记好时支付价款的%,余下的价款在月内支付完毕,如未按时间付款,其林权证作废。

  3、所有转让林权登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双方就费用支付和办理登记均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价款%的违约金。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2

  甲方:_______住址: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_______住址: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意向协议:

  1、林地位置: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第________村民小组(_______村),小地名_______,林权宗地号①_______,面积_______亩,林权宗地号②_______,面积_______亩。

  2、转让期限:三十年,起始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林地承包经营权交回给甲方;

  3、转让金额:每亩每年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三十年的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4、其他约定:

  ①.甲方须保证其林地经营权为本人所有,与他人无纠纷,且不是生态公益林或珠防林,可以进行造林和砍伐;

  ②.所转让的'林地承包经营权面积计算以林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

  ③.签订本意向协议后,乙方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仟元,待办理好林权证后双方再签订正式合同,签订正式合同时,定金计入转让价款;

  ④.签订本意向协议后,由乙方负责协调林业部门办理该林地的林权证,甲方须全力配合乙方,在办理林权证时,林权证上须载明双方经营权转让的事实;

  5、违约责任:签订本协议后至签订正式协议之时,若甲方违约,不再将该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或将该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除退还定金外,另处以定金的五倍的处罚给乙方;若乙方违约,不再受让甲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则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定金,且乙方须协调林业部门清除林权证上的经营权转让记录;

  6、免责条款: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的林地无法办理林权证或为生态公益林、珠防林范围以及与周边林地存在纠纷,乙方可以不受让该林地承包经营权,甲方须无条件退还定金。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并给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乡(镇)村组,负责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乡(镇)村组农户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第一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龙湖乡(镇)竺由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x年,从1982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的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2、甲方有权依法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不得改变承包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木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⑴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⑵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备份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

  承包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_______

  (盖章)

  鉴证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4

  发包方:湖南省 市 镇(乡) 村委会 组(自然村)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森林土地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促进油茶产业的发展,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积

  甲方同意将辖内具有稳定权属的林地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营造油茶林。林地总面积为 亩,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具体林地小班面积、四至界线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用l/10000地形图勾绘确定红线界图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经营期为 伍拾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价款及其支付办法和时间

  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费第一年至 年 元/亩**年(人民币),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年,第 年至 年调整为 元/亩**年,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于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专户或支付现金,不得逾期。

  2、甲方在收到承包费时,应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上述费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义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时间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处理该林地上的树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15天起,无论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视为该林地已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进驻该林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无偿在该林地范围内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林业设施,并拥有其合法权,其所需投资由乙方自行解决。

  2、该地块一经移交给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权依法处理该地块遗留的树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五、承包林地的权属及投资收益的确定

  l、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拥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有权排除来自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法干预。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承包范围内从事不利于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包括砍伐林木、开荒垦地、放牧、采石采矿、构筑固定设施等。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的投资及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承包地必须具有稳定的权属,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当地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组织及村民协调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如在承包经营期间内发生权属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调处;如因权属纠纷对乙方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发包林地内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风水山、坟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头山及山体坡面极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为应付地租的地块。

  4、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林带、林区公路)无条件保留,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5、除财政生态公益林基金补贴3.5元/亩·年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单方面申请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而申请获得国家、省、市、县(市)、乡(镇)各级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方面的'资金、物资均归乙方使用和所有,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申报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即使申报所得,也应全数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林地的流转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该林地承包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经营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若涉及有关审批手续需要办理的,甲方应当无条件积极予以配合。流转合同生效后,由流转而获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费。

  七、征(占)用林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地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乙方投入的固定设施、林木、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当年承包费,则甲方应退还承包费予乙方。

  八、承包林地的收回

  承包期限届满,如甲方将该林地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包给乙方经营,并重新订立新一轮经营合同;如甲方终止该林地对外发包或协商不一致的,乙方应将林地上的林木无偿转让给甲方。移交前,乙方可处理在经营期间添置的设备、设施,但不得损坏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九、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

  违约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时,则应在此范围内免除其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未及时通知对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因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基础设施应当在不占用甲方的水田情况下进行,确实需占用的,在甲方的协助下,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林木。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经营遭受到人畜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妥善处理。

  3、承包经营期间,如在承包地内发现矿藏,矿藏属国家所有,甲乙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开采,必须维持矿藏原状到承包经营期满。

  十二、特别约定: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

  1、l/10000地形图(四至界线图)即红线图;

  2、山林权属证明文件;

  3、村民代表集体决议;

  4、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应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也可在本合同生效后另行签署确认。

  十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权属登记,将承包山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甲方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一份,用于办理有关林地、林木权属证件。

  甲方: 镇(乡) 村委会 自然村(组)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民代表: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鉴证单位:

  (盖章) (盖章)

林地承包合同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开发山林坡地,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发包林地的面积、位置:

  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山林证附图为准)发包给乙方使用,该林地四至范围:

  位于东江山的林地,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计______亩;附发包林地的《林权证》及四至范围图复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经营范围:

  乙方承包期内林地用途为发展生态农业、种植茶叶、果树、兴建茶叶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和宿舍,开发经营农业科技园艺、旅游观光业,农艺科技培训等。

  三、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叁拾伍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该林地______年承包款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担地上附着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甲方原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2、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原甲方地上附着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由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砍伐手续,手续到位之后三个月内砍伐完毕。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清理完毕,不得拖延时间妨碍乙方进场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归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满后除由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归乙方处置外,地面不动产(包括厂房、宿舍、办公处所等所用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毁坏。

  六、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包的林地必须为无争议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完成国家发包林地的有关手续、解决村民因发包林地引发的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现有道路畅通,并无偿提供现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承包期内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负责缴纳经营生产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缴的各种税费,承担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如需改变道路现状(扩大路面,改变走向等),甲方应提供协助,但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在不影响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山洞)为乙方开发利用,但不得破坏。

  5、乙方经营生产的项目、品种,如遇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归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为确保甲乙双方用水安全,山溪两侧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转让

  在承包期内,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资或重新发展,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妨碍本合同的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或变更,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政府给予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因甲方人为随意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后,才能取水生产。

  6、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_____个月进行协商。同时,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不成时,乙方应按时依约迁出,逾期不迁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迁出后乙方遗留的财物超过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放弃物权处理。

  十、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严重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其一切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应作说明,未作说明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为准,补充协议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亦不能让原有的桉树再生。不得进行工业生产。不得在林地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 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包括养殖的禽畜的粪便,不得污染环境,尤其是水源,各种排放物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 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应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变。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机关保留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林地承包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发包方依法将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给承包方,允许承包方在不破坏上层林木的条件下,利用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等其他适合林下种植的项目。

  二、发包方林地具体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积、树种等概况:承包林地地点:村组,小地名:;林班/小班:;树种:;面积(公顷):。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从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费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包方林地使用费,而是以承包林地经营项目所产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发包方的承包费;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发展的林下经营项目在合同期内没有产生出任何经营项目,则不需要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费。

  五、发包方发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

  1、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2、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因经营不善而生产的损失;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林地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置权;

  2、所承包的林地上发展的林下经济作物所生产的经济效益,除了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外的.全部归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依法经营;

  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有权得到依法的补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发包方不经承包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承包方赔偿所有投资及收益损失并支付投资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利责令其停止非法行为并恢复原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7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情况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

  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四、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

  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特别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

  七、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户主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8

  发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号: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树种:________,面积共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元/亩〃年,承包年合计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________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________。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__。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________‰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鉴证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9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兹有乡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东至,北起写,南至。共计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棵(其中成材树棵),李XX,均已挂果,其他杂树棵。

  三、承包期为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215;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村委会

  代表人:(盖X)

  乙方:(盖X

林地承包合同10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_____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东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东至小道,西至康各庄边界和村责任田,南至_____村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镇合同管理部门_____份,林业局_____份,抚宁县公证处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___区横XX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林地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________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亩的,以_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________。承包期间,新洲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湖北________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万元(_______元亩_______亩________年)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元(_______元亩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暂按_______3计算,作价_______万元(_______元

  3),中幼林按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万元(_______元株)。________________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

  八、湖北________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年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林业局、鄂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服务得内容和要求123整栋楼楼层卫生,厂区内卫生,旧件分类。保证厂区内整洁。

  第一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地址为:陕县XX厂

  第二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范围为:所有厂区内卫生。

  第三款:服务标准为每月支付保洁承包费650元

  第四款:工期为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365天。

  第五款:乙方采取全承包得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章:甲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约定得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款: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得行为。

  第三款: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得清洗工作。

  第四款:负责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得水电及清洁用品得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得顺利进行。

  第三章:乙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本合同得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第二款:负责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遵守甲方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款:积极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得要求,不断改进、提高清洗服务质量。

  第四款:清洁后得结果要达到质量环境体系得相关标准。

  第四章: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额合计:每年支付人民币7800元柒仟捌佰元整(月650元)

  第二款:付款方式:现金

  第三款:付款时间:甲方应于乙方每月____日左右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有情况对甲方公司得保洁造成延时没有进行打扫得,或有其他情况需要离开甲方工作单位得,应有乙方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影响甲方保洁工作。如有违约,支付年承包费得百分之三十。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如下雨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未尽事宜及争议得解决

  第一款:本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摁手印)。

  第二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厂乙方:盖章:盖章

林地承包合同1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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