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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2-05-17 10:39:20 读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合集十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合集十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输赢都是一场悲凉。我的痛彻心扉,你无法体会,你的满面哀伤,我也只能在心里默默想象。当面对一切的时候,我是多么想把伤害我的那些人都砍杀掉;这大约就是生活,这大约就是生活的本真。

  我觉得,小人鱼是一条心地非常善良的“美人鱼”。因为当她的六个姐姐用自己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可以让小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小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她又可以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活上整整五百年。假如是我,我一定不会辜负姐姐们的期望,会把王子杀死。但她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知道,假如她把王子给杀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小人鱼宁可牺牲自己,都不愿牺牲别人的幸福。从这可以看出,小人鱼的心灵是多么纯真.善良啊!

  我不知为这个故事,为那条善良又可怜的小人鱼流了多少泪。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爱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又是多么的伟大!可我们平时在班中为了一点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动起武来。当在小人鱼面前把自己的心灵抖露出来,是多么的羞愧啊!

  小人鱼,你虽离我那么遥远,但我觉得你那么近,近得贴着我的心,因为你纯洁的心灵已让我与你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大自然是多少神奇美妙哇!万物复苏的春天又将来到,让我们看看春天的森林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吧!这本《森林报》就可以看见小动物们在干什么哦!

  3月21日春分,真正的春天要来了!三月的太阳,让积雪松软,一根根小冰柱都从屋檐上掉下来,我想:小冰柱是想从屋顶下来去旅游了吧。等到冬天,它才会回来。水面融化了,麻雀纷纷飞来,一头扎进水里,兴高采烈,玩弄的多开心。如果,我也能像它们一样,自由自在的游泳该多好啊!

  人们还会在那一天里做“一烤云雀”吃,但不用担心,因为只是用面包做成鸟的形状。那一天里,孩子们还会打开鸟笼一一放飞鸟儿。多善良的人们,单纯、可爱的孩子。世界真美好!

  秃鼻乌鸦,在冰雪消融的土地上出现---它们刚从遥远的南方飞过。最先到达的是体质强健的家伙,它们在刨着冰的地面。田野的雪还没有完全融化,兔妈妈就已经生下自己的宝宝了。我想这是多么伟大的事啊!它们好奇怪走来走去,跑到妈妈身边吃饱后,在树丛中躲起来,妈妈走了,三天过去了,兔妈妈还不回来?我想:它是把宝宝忘了吧,怎么这么不负责啊?瞧,一位兔阿姨走过来,宝宝们可不管,央求兔阿姨喂它,兔阿姨真的站住了。“来快吃吧!”怎么回事?原来,兔妈妈们早就说好了,所有兔宝宝都是大家的,见到哪只,不管是谁家的都会给它们喂奶吃,看到这里,我想,兔子们真团结,又有爱啊!

  大母熊也陆续醒来了,紧跟在它后面的两只小熊,又蹦又跳,它们饿得慌,什么枯草,桨桨果,树根都吃下去了。

  春天里的森林原来是多么生机勃勃呀!万物复苏,又能听到知了的叫声。我爱《森林报》,它让我看见动物们的团结,感受到了温暖的动物世界!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在成长过程中,我接触过一本令我印象深刻的好书,它就是加拿大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马歇尔·桑德斯的《美丽的乔》。它写的是一只狗,“美丽的乔”就是这只狗的名字。其实它并不美丽,而是一只遭到了原主人的残害,被割去了双耳和尾巴的狗。它的新主人善良仁慈,不仅收留它、善待它,而且给它取了“美丽的乔”这么好听的名字。它在新主人家里幸福地生活着。

  我深深地感受到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同样有很强的感情和灵性。书里,乔的前主人詹金斯是个以残害动物为乐的人,他残忍地割去了乔的双耳和尾巴。幸运的是乔后来遇到了新主人莫里斯。莫里斯一家都爱护着乔,尤其是女儿劳拉小姐,更是成为乔最好的朋友。乔非常感动,对待主人一家忠心耿耿。一天夜里,莫里斯一家遭遇偷盗,乔拼命搏斗保护主人一家。看到这里,我非常感动,正是莫里斯一家的友好善良才会让乔有如此的神勇。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感情的,也是会知恩图报的。后来,那名偷盗者竟是乔的前主人詹金斯,最后在乔的帮助下詹金斯被警察缉拿归案,他的邪恶残暴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正所谓善恶有报,分毫不差,真是大快人心啊!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受到深深的震撼,彻底改变了我对动物的态度。家里的狗狗伴你左右,为你驱走寂寞,还有些军犬,为人类做出了许多贡献。动物对人类的贡献很大,我们应该视动物如人类的朋友。想到这些,我想对大家说“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善待它们、呵护它们,希望大家用爱心来善待动物”!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爱的教育》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记载了小学生安利柯整整九个月的四年级生活。爱是整篇小说的主题,就在最平实的字里行间,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对此我深有感触。爱是陪伴我们成长道路必不可少的情感,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引人深思。

  (一)如山的父爱

  父亲的爱如山一般,如大山般厚实,给我以坚实的支撑。记得有一次我得了肠炎,肚子痛得满头大汗哇哇大哭在床上打滚,这次可把爸爸吓坏了,急忙把我送到医院看,看完刚回到家不久,我又觉得疼痛又大哭起来,爸爸又要把我送到医院,妈妈问爸爸到底是不是在医院工作的,药又不是仙丹,哪能那么快见效。可爸爸不由分说又把我送到医院,在爸爸的背上我感觉到他的紧张,最后打完了针回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在父亲的背上我读懂了如山的父爱。

  (二)似火的母爱

  有人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但我更想说母爱似火,火一般的热辣。我妈是个急性子。对我很严厉。做事一懈怠就会被妈妈痛骂,甚至还会受一些皮肉之苦。有一次考试,做错了几道题,我只考了七十一分,妈妈看完后,脸色阴沉,劈头盖脸地骂了我一通,帮我分析错误的原因,并责令我重做。妈妈的严厉曾让我难以接受。但我明白妈妈的严厉也是一种爱,像火一般,照亮着我前进的道路。

  爱是我们成长道路的力量,我相信有如山的父爱,似火的母爱陪伴,我的人生会更精彩。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要上天堂,先下地狱”这是这篇文章贯彻始终的一句核心,也向我们表达深刻的人生哲理。故事中的孪生兄弟似乎是向我们每个人作的比喻,我们每个人都似乎存在正反两面,一面是积极向上的,一面却是消极散漫的。

  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本就是哥哥辛苦努力学习换来的,是哥哥辛苦学习的回报与见证。而弟弟本就没有资格去大学,却也苟延无耻得混进大学,结果以弟弟的品行注定得浪费大学资源,最终也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由此可见,大学录取通知书不过是一张吸汗纸而已,凝聚在个人身上的真才实学才是珍贵的财富。

  这篇文章从兄弟两人的`发展路径对比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无论你把他放在什么环境,他总归是会奋斗发光出来的。而没有才学,没有进取心的人,即使为他提供良好学习机会也是白白浪费资源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同情还是亲情把这样得奋斗机会随意让人,这是不合适,也是不规范的。向故事当中的哥哥做法,我想让当地教育部门查到估计也会遭受惩罚的,这样随意让人顶替怎么行呢?

  总得来说,这篇文章向我们深刻诠释了一个至理,那就是要想进入天堂就必须要先到艰苦的环境经历刻苦耐劳的磨砺,也就是一个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路。这样的道路恰恰是当代很多面临毕业以后就业困境的大学生所必须明白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似乎用“读后感”这样的表述方式,显得特别幼稚,惭愧自己并不是专业的文字工作者,也不敢贯之“书评”之类的标题,仅作为自己读后的一些感悟随笔吧。

  在我看来《遥远的救世主》是作家豆豆最著名的作品,也是最能反映她对于“文化属性”的理解及观点的作品。全书通过讲述商业奇人“丁元英”和天国的女儿“芮小丹”因一张唱片结缘发展成爱情的“发烧友”,从扶贫公司“格律诗”公司在强力“杀富济贫”下,与名族音响品牌“乐圣”公司之间的商战事件,引出了人们对于“得救之道”的讨论,和关于“文化属性”的思考。后在05年根据这本书改编的电视剧《天道》在国内热播。

  我曾把它推荐给我身边每一个好朋友,我觉得这样好的作品不应该被遗忘。这本书对不同文化属性的人物在面对同一件事情的不同思考方式以及处理方式,得到不一样的结果,这看似是命运实则又是必然。其中涉及很多关于宗教、传统文化的思考。我想先以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为线索来分享我的一些感悟,当然,我并不敢为书中的人物下判词,只作为自己一些感悟的分享。

  丁元英

  看完这部电视剧后就彻底被王志文大叔圈粉了。这个人物是这本书的灵魂人物,关于这个人物,我只能说,他高明而自知自觉,但是他的高明太过独到而很难有知己,用书中韩楚风的话说是“更高级的哲人独处着,这并不是因为他想孤独,而是因为在他周围找不到他的同类”用时下的话,因不可复制无法传承,而成为绝版。他的逻辑说到高处,是扒拉人灵魂里的那点东西,不可说因为一说就错。说到简处,大道至简,万物发展皆有律,按规律办事。

  肖雅文

  肖雅文可以说整部戏里我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毕竟芮小丹是“天国的女儿”,太过美好的事物最好的归宿往往是毁灭,因为毁灭所以不容玷污、因为毁灭所以永恒。欧阳雪呢,似乎多了一丝丝柴米油盐味儿,少了那么一点点阳春白雪的感觉。雅文似乎是这两者之间有更为平衡的体现。

  而且雅文的成功是可学可复制的。我之前说丁元英的“得道”是自觉自知的,这种自觉自知多少有天时、地利、人物命运和那点“慧根”共同发酵的,读后感而雅文的“得道”却是看到、悟到、学到。她的命运发生的改变,既有自身“结善缘种善果”的初心和一点点运作成分,又有自身本身素质过硬的前提条件,这无疑是给了每一个站在井底的人一种可以爬上井沿儿的可能性。

  冯世杰

  其实在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冯世杰。这看似奇怪却也顺其自然,因为我的成长环境、原生家庭都与冯世杰非常相似。在我看来冯世杰是底层小人物的行为典范,却有着不世俗的初衷,有着一份难得的“真”。

  从某种角度来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道”,是每个人的头脑中的主宰,是一个人的文化属性、价值体系、道德底线。也有一套自己“为人处世”“行事作风”的“术”。

  冯世杰是最先有拉拢芮小丹、接近丁元英的企图,这些“术”让他看起来演技拙劣、不够憨厚,也引来丁元英的那句“你说咱俩谁成心的?”在芮小丹那儿也碰了一些灰。而他的“道”却很不俗,他是真想为“王庙村”做点什么,不得不说这个“道”让我没办法讨厌他。这并不是出于道德绑架,我不能抨击他,而是这个社会“有招有术”的人是在太多了,冯世杰只算是演技拙劣的小角色,而有“道”有心的人却很少。

  他自然自知没有能力拯救王庙村的能力,也不懂“大爱不爱”的道理,即使这样他也愿意卖力表演求一个机会,而且他实际、他肯干、不怕失败,是多少传统农民的写照。叶小明是个聪明人,刘冰是爬上井沿看了一眼又流落回井底换上精神绝症的人,而冯世杰能走到最后,是因为他的初衷。

  其实这本书,真的不好讲,天国的恋情、神话礼物、杀富济贫、得救之道都不足以盖之,书中关于文化属性、关于宗教、关于传统文化的解读,也很难去讨论,因为一说就错,还是很推荐大家可以去读一下,电视剧版的现在也可以找到,只是删减了很多片段。

  如果用一句话总结的话:它给了我一个新的视角,就像开了一扇窗可以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今天我读了《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使我受益匪浅,主要讲了去年我回老家,被一只虫子吸引。那只虫子登攀,等到半路,不小心摔倒了,它不但不放弃还努力向上继续向前进,它最后成功了,几天后我发现那只虫子死了,这只虫子为了目标而不懈努力,最后它经过百般困难终于成功了。这只虫子活着时惊天动地,让人觉得敬佩。我感受到了小虫子为了目标的坚持不懈,哪怕自己遇到再大的困难也要克服,不放弃努力向前爬,哪怕它最后死了,但是它的死是光荣的,它的行为会让它的子子孙孙们瞻仰敬佩。在自然界中一只这么小的虫子,都有这么大的抱负,坚持不懈的决心,那么做为人类的我,也要学习这只小虫子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目标而不懈努力,哪怕在成功的道路上遇到各种困难也要克服。

  读了这篇文章《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以后,我不会在像以前那样遇到一点小困难就退缩,我会以那只小虫子为榜样,每天进步一点点,哪怕在途中遇到再大的挫折也不后退,也不放弃自己的目标,要努力向前。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读完了《做梦的房子》这本书后,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巧克力饼屋》。

  这篇文章讲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日,小熊妈妈打算去小熊外婆家住几天,出发前,她做了好多巧克力饼给小熊当粮食。小熊请小猪跟它做伴,小猪看了这么多的巧克力饼说:“这么多巧克力,我们为什么不用这些巧克力做一个房子呢?小熊和小猪就把巧克力熬化成一块块的砖头,把它们一块一块地砌起来,做成墙;熬化成一片一片的瓦,盖在墙上。晚上,小猪和小熊睡在里面,它俩都做了一个香香甜甜的梦。于是,它们邀请所有的朋友来巧克力房子都睡觉,做香香甜甜的梦。一天,老鼠兄弟也想来,可是,它们不是想做梦,而是想偷吃巧克力饼。“请也让我们进去睡一晚做个梦,可以吗?”老鼠兄弟问到。“欢迎!欢迎!”小猪热情地说到。小熊把小猪拉到一边说:“你不怕它们把巧克力饼给吃掉吗?”“不会的,我向你保证,早上你起来,巧克力屋连一个小洞也不会的。”小猪肯定地回答到。这些话老鼠兄弟也听见了。晚上,老鼠兄弟闻着香味直流口水,鼠兄说:“也许我们可以啃一小口,尝尝味道。”鼠弟说“真不知道这只笨小猪为什么要相信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相信我们呢?”老鼠兄弟感叹到。整个晚上它们谁也没有去舔一口巧克力饼。早上,小猪和小熊来时,老鼠兄弟已经走了。跟小猪说得一样,巧克力屋连一个小洞也没有。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信任的力量,可以将怀疑的大山搬走。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撒哈拉的故事》讲的是三毛在冷淡的沙漠经历的事情,但她却用包容的心将阴暗的社会用简单的笔调描绘出来。无论是《娃娃新娘》中那个年仅十岁的新娘,还是《爱的寻求》中那个竟然为了骗自己钱的女人而甘愿堕落的男人,还是《悬壶济世》中只对男性开放的医院……在那个远离礼貌的封建愚昧的地方,在如此荒凉寂寞的沙漠,她仍能那么浪漫,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在她的故事里,我感受到的是她那永恒不变的爱,她爱那里的一草一木,一水一沙。尽管撒哈拉沙漠的人是那么的不可理喻,但爱总是能够使人感受到温暖,爱能够消融仇恨,消融积怨。努力去爱一切,所有的结果都是圆满的。

  说起三毛与她的撒哈拉沙漠,便不得不提起那个只有30年生命却爱她12年的荷西,三毛与荷西的感情流传甚广,被许多人羡慕,然而他们的生活并不是富丽堂皇的,甚至有些清贫,可人们在羡慕什么?是那两颗同呼吸共患难的心,在他们的感情中,那颇为戏剧性的六年之约,三毛两次不幸运的婚姻,以及出乎意料的结婚礼物——骆驼头骨。但无论如何,荷西是三毛的最爱,荷西的死,对三毛而言是最大的伤害,之后的跌跌撞撞,坎坎坷坷,最后三毛也随之而去。

  对于生命的解释,三毛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

  我以前想过,人生如何得以完整,怎样的际遇与惊喜才算得上完美平淡中寻觅那一丝悄然心动还是在漫步人生路上勇攀高峰但是事实上,很多东西是没有答案的,即使有,也就应在一生的期盼与憧憬中发现,不是吗?

  人都有两面性。那里的两面,指多面。就像三毛在《撒哈拉的故事》中所描绘的沙漠,表面干燥、贫瘠,但当夜晚来临之际,沙漠里却又散发出勃勃生机。

  滚滚红尘扑面,这大千世界到底迷了多少人的眼

  我半眯着眼笑着看这世界,却又一次次被撞得鼻青脸肿,那青一块紫一块的如花了的妆般,点缀着这张平淡无奇的脸。不觉一笑,已是满脸泪痕。也许三毛也曾在沙漠中失望过、绝望过,但每当红日升起,内心燃着的依旧是那股抹不去的精彩。

  双眼前望,空洞、无神,继而掐灭手中燃到底的香烟,深吸一口气,背上背包、带上行囊、踏上征程。那眼中逐渐燃起的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对精彩的期盼。风尘仆仆,大踏步、不回头。

  三毛的一生都在流浪,流浪在撒哈拉,流浪在远方,寻找着心灵的驻地,而我们追随着她的脚步,流浪在她的文字,她的世界里,寻找着心灵的震撼。

  三毛,她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我无法言说。一个拥有不羁灵魂的女子,任何描摹于她都太过苍白、太过肤浅。

  初识时,我认识的三毛就是那个《三毛流浪记》里那个长着三根头发的流浪小孩,之后,我认识了三毛,才发现他们是不一样的。三毛是带着自由不羁的灵魂在浪迹天涯,她从出生注定就是为了追逐心中缥缈的自由行走远方,踏遍千山万水,在流浪和漂泊中完成生命中最美丽的绽放,这样的三毛怎能不使我爱得深沉。

  三毛的特质是那么的鲜明:热烈、安然、矜傲、决绝,她能够不顾世俗那么直接地向喜欢的人表达情感,她是能够理解漫天黄沙的洗礼而灵魂在自由狂舞的人,她也能够因得不到承诺而二十四岁离家远赴西班牙,她亦能够当人世再无眷恋后舍了生命。然而,这一切的一切,最终都逃但是宿命:生于流浪,死于孤独。这是命中注定的,没有人能够改变。命运早早就给出了提示:三毛,出自《易经》,三,为乾卦,毛,为坤卦,上乾下坤,为否卦,意为一生困顿,不通畅。她一生美丽不凡却注定悲凉收场,但是,芳魂虽已远去,爱却不会离开,文字也不会死去,在她逝去的许多年后,我们阅读她的文字,依然会被她的流浪情结打动,只想不顾一切地追逐远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她的潇洒与不羁、她的流浪与赤诚、她的热情执拗与特立独行,都恰到好处地击中我们的内心,多一寸浪费,少一寸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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