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事迹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22-04-26 08:58:43 先进事迹 我要投稿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事迹吧,事迹可以起到宣扬特定的时代精神、引导读者认识先进,学习先进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事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秀律师先进事迹材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材料1

  雷志鑫是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融证券业务部部长。14年的执业生涯,凭着刻苦钻研的精神,他先后入选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担任云南省律协纪律(奖惩)委员会委员,入选云南省、昆明市律师专家库。

  作为金融领域专业人才,雷志鑫勤奋、严谨、专注。从业以来,他代理了许多金融类案件,担任数十家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在承办云南省财政厅全面清理、核实剩余的某公司剥离不良资产一案中,在案件涉及数量、主体较多、金额较大的情况下,他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凭借多年积累的民商事经验,克服重重困难,使得该案件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成功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在承办的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追索纠纷中,雷志鑫与还款义务人斗智斗勇,长期持续追踪承办案件,成功为国有金融机构挽回损失逾百亿元;承办的云南某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实施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企业重组整合的专项法律服务,对实现全省广电网络资产和业务统一管理、经营,统一标准具有重大意义。

  不但要精通业务,还要钻研学术,雷志鑫对自己提出了更严的要求,更高的目标。他先后在学术专刊上发表《罚金刑适用浅谈》《论行政不作为的界定及其构成要件》《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方式及相关律师实务》《司法拍卖抵债财产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问题研究》《律师规模化、品牌化与精细化的互证研究》等多篇专业论文。在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同时,雷志鑫还承担着律师行业规范等行政工作;在担任云南省律协纪律(奖惩)委员会副主任期间,积极为律师队伍建设出谋划策;在被选派参加中华全国律协青年领军人才训练时,他结合律师惩戒工作,发表标题为《火焰》的主题演讲,以自己的亲身感受阐述律师维权、惩戒工作中如何"勇于举旗""敢于亮剑"的感悟,最终勇夺演讲比赛桂冠,被评为"演讲之星"。

  参加脱贫攻坚,是新时代赋予青年律师的使命担当,在繁忙的工作之外,雷志鑫还积极参加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万千万"法律精准扶贫活动,组织律所律师积极参加律协组织的法制村长活动,利用微信群等各种渠道及时为当地村民解答法律困惑,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雷志鑫坚信在法律服务道路上,唯有以专业才能治事,唯有以兼爱方能待人。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材料2

  吴益民,男,1965年8月出生,本科,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三级律师,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他是杨浦区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的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成员,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为杨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益民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益民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吴益民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益民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但如果场地不落实,一旦发生强迁,客运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职员面临待、下岗问题,150余辆车子及线路无法处置,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吴益民建议拆迁方应如实向区政府反映实情,尽量解决该站搬迁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吴益民还了解到,拆迁方曾与有关部门订立过用地补偿协议,完全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协议,落实客运站的场地。根据这一情况,他提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到客运公司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进度,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争取达成协议,决不能简单地采用强制拆迁或者诉讼的方法,只有在谈判无望、相关单位又无法解决用地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强制拆迁措施。吴益民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区政府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同,采纳了他的建议,最终长途客运站顺利搬迁,保证了工程进度。

  12年4月至10月,吴益民被抽调到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的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工作。他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细翻阅了这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感觉都是一件件棘手的个案,但吴益民迎难而上,针对每一个案都仔细研究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一次次地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吴益民不计报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终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吴益民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材料3

  自09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认真学习,努力工作,逐步得到社会好评。2010年以来一直担任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主任,多年来一直参与县工会职工维权工作,还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在律师工作实务中,以多种方式,通过多种途径维护了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被选评为县政协委员、县劳动模范。

  1、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参与了多家企业改制,注重从改制方案制定、工龄认定、既往工伤追认、工伤处理等多方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促进企业改制工作平稳进行。如在县雪中笑帽厂改制中,由于工厂历年生产不景气,职工有的超请假期另行谋生,有的停薪留职期满没有上班,有的在单位通知期限内没有到岗,有的被单位除名等等,情况很为复杂,涉及赵登梅等30多人的工龄确认,涉及2名职工的工伤确认和处理,在律师的多方努力和参与下,得到了妥善处理。还协助县工会处理多起劳资纠纷。

  2、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处理农民工维权事益。县的农民工信访案件大多是建筑施工拖欠工资,而开发商发包工程极不规范,往往是个人挂靠建筑企业承包,然后层层转包,农民工干活后,包工头之间、包工头与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诿,又没有相关用工合同和工时记载,调解处理难度很大,近三年来,我参与调解了20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起草了15份调解协议。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2014年代理了劳务队诉景冠房地产开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还代理了等5件劳务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3、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当中,注意维护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在企业往往不愿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其后果是如果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应当加倍给付工资,而且不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对企业发展极为不利;同时没有劳动合同,也将使职工在劳动保险,工资待遇等权益保障上遇到障碍。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努力劝导说服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出现工伤事故协助企业积极理赔,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如燕北薯业开发有限公司,是省薯业龙头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较好,但职工流动性较大,影响企业生产效率和合格产品产量,律师建议企业改变经营理念,签订劳动合同,稳定职工队伍,被企业采纳,收到了好的效果。2013年该公司发生两起劳动争议,一起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争议,律师在反复说服仍然未能征得公司领导同意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主持下,与申请仲裁的职工达成了调解协议,支持了职工的合法主张。该案事后也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认可。另一起是工伤纠纷,因为双方对赔偿标准分歧很大,诉讼到县法院,法院判决赔偿50多万元,但假肢的更换周期和费用标准均大大超出了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标准,法院判决导致公司增加赔偿10万元,律师与公司领导协商,考虑公司效益较好,职工伤残较重,家庭经济困难等,没有上诉。

  4、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一项社会义务,做好这项工作是律师的法定职责。自2011年以来,我提供法律援助,为职工包括农民工和提供劳务者因工伤、欠薪和追讨劳务费进行诉讼、仲裁以及非诉讼调解22件。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今年春天,县郭珍等人从县城到县大河乡国家风光储输项目工地打工,一天晚上在工地下班后,小面包汽车送他们回县城途中,追尾撞向拖拉机,致郭珍死亡,公安交警认定小面包汽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拖拉机驾驶员负次要责任,这二人都是居住在农村的地道农民,没有赔偿能力,郭珍家属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于律师,考虑到郭珍可能因工死亡,律师多方取证,证实郭珍等人受保定市一家公司雇用,每天由工地出钱雇用小面包汽车接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事故伤害,属于工伤。通过非诉讼调解,获得了满意赔偿。

  随着经济发展和法制进步,法律服务的社会需求日益增加,律师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更加繁重,职工维权工作需要律师投入更大的激情,做出更多努力,以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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