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部门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2-11-07 15:23:1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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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部门防汛应急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资供应部门防汛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资供应部门防汛应急预案

  物资供应部门防汛应急预案1

  1、目的

  为确保地铁网络化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处置和抢险能力,对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做好相应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储运部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3、管理职责

  3.1、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是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存放、保管、申购、发放、检验和登记。

  3.2、物资和后勤公司采购部负责补充物资的采购。

  4、物资管理

  4.1、物资的存放和标识

  各仓库将物资集中存放于专用储存柜内,储存柜置放于便于使用设备铲运或吊装的固定位置,并设醒目标识,便于识别。

  4.2、物资的保管和申购

  各仓库组长是物资保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物资的'保管和申购工作。对已领用消耗的物资由各仓库班组负责提出申购,由部门审批汇总后,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4.3、物资的补充和采购

  采购部根据储运部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补齐已领用消耗的物资,以确保物资配置齐全。

  4.4、物资的使用和发放

  物资清单、存放地点和联系方式统一交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仓库在收到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的指令后迅速做好物资的发放准备,遇领用须做好相关领用手续。

  4.5、物资的检验和登记

  各仓库每月对物资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每年4月及8月分两次对物资中的电器类进行试运转和漏电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损坏、过期的物资及时上报、更新。

  5、附则

  5.1本办法由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负责编制并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物资供应部门防汛应急预案2

  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水旱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以保障抗旱、防洪安全、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建立快速、协调、高效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映及时,保证抗旱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县供销社依据《西双版纳州供销社防汛抗旱物资供应应急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保证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及转移工作,保障灾区所需农业生产和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供销社防汛抗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刀建军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赵祖良县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xx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资产管理中心。物资储备调运日常工作由毛学华负责,防汛抗旱的上报的相关材料由杨海丽负责。各县直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解任务,保证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供应。

  二、明确职责

  县供销社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供销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农业生产物资储备调运工作。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调运具体由县农资公负责储备、调运、供应。

  县社主要领导在汛期间带队到县直各企业、各基层社开展防汛抗旱安全检查。检查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把防汛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的.有效途径。

  除做好抗旱防汛农业物资储备外,各企业要充分依托自己的网点,做好饮用水和方便食品的储备工作,为灾区群众提供服务。县社及各基层社在汛期均要按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值班等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三、指挥和调度

  出现防汛抗旱重大灾情后,灾区需要防汛抗旱农业生产资料物资时,而当地物资储备不足。县供销社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权调配勐腊供销系统的农资储备至需要地方救灾供应,保证灾区农用物资的供应。

  建立健全跨行业应急管理合作日常工作机制。今后供销社要主动与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涉农相关部门的作用,保证灾后农业生产资料的应急供应。

  物资供应部门防汛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防汛工作,提高防汛救灾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性洪涝灾害时,使事故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7月15日修订稿;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2006年1月11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自2006年8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遭遇突发性洪涝灾害威胁人员和安全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临江靠河的易发生江河水患,地处低洼和仓房水位较低的易发生洪涝灾害,靠山的易遭遇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

  (四)工作原则

  1.按照“以防为主、措施配套、安全防范、万无一失”的要求,努力做好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水平,确保安全度汛。

  2.防汛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负责。

  3.防汛以确保人身和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安全为首要目标,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

  4.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因库而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属地管理,整合资源。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实行全员参与,干群结合,平战结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防汛应急体系包括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技术指导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法人代表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区联社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参加。

  (二)各级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1.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区供销社有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和完善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研究分析本辖区防汛形势,及时了解汛情预警信息,并督促监督企业搞好预防预警工作。

  (3)组织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抗洪抢险队伍培训。

  (4)组织开展防汛工作和预案落实情况检查,及时提出加强防汛工作薄弱环节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督促整改。

  (5)协助组织重大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或协助对灾害事故进行调查,界定责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区供销社。

  (7)定期收集掌握防汛工作状况并上报区供销社。

  2.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区供销社有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

  (2)制定本单位防汛工作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落实。

  (3)成立防汛应急组织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开展防汛常识培训和抢险救灾预案演练。

  (4)提前准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遭遇洪涝灾害时得到有力援助。

  (6)出现汛情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情况。

  (7)组织或协助组织指挥重大汛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8)负责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的灾后重建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汛期要及时从区供销社和当地气象、水文部门了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送全体应急指挥部成员。

  2.加强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当地雨情、水情以及大江大河、水库的堤防、涵洞等工程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灾和风雹灾害以及江河发生洪水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区供销社,同时通报全区供销社职工知晓,作好应急准备。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抢险责任人和防汛队伍,加强防汛抢险队的建设,成立抢险突击队,负责抢险、通讯和救护。

  (3)预防特点。根据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设施设备特点确定防洪特点,屋面防漏雨,门窗防飘雨,风口、仓门防进水,墙脚、门缝防渗水,供电系统防短路及防雷击。

  (4)预防重点。明确重点防洪区域、位置和时间。

  a.设定重点防洪区域。根据当地水患历史记载和地理位置标高,确定防洪水位警戒线后,将地处低洼、易涝、易洪区,背靠山体,临江靠河,地面、地上、地下以及库外周边排洪系统排洪能力不足的区域,划定为重点防洪区域。

  b.划定重点防洪位置。将库房、仓房、配电室、护坡、排洪系统以及库外处于主要排洪口的民用建筑和农作物等划定为重点防洪位置。

  c.确定重点防洪时期。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风雹灾害的预防主要在每年的5月至9月。

  (5)现场处置方案准备。根据不同区域,分别修订完善防洪、风雹防御现场处置方案,主动应对各种情况引发的洪涝灾害。

  (6)坚持值班制度。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汛情紧急时期要加强夜间巡逻制度。

  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要加强与当地水文、气象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江河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

  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公布渍涝信息,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或组织低洼地区及时转移重要物资。

  4.山洪灾害预警

  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加强与当地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掌握预报警报。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划定易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区域和范围,落实加固或排险措施,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职工和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区供销社和政府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抢险救灾。

  5.预警行动

  汛期到来之前,对可能遭受洪水威胁的设施要修筑防范重大汛情的泄洪通道,修缮各设施屋面、地面和室外排水系统,及时疏通排水沟(下水管道),密封仓门通风口,仓门内设置防洪墙。

  (三)预警解除

  汛情威胁消除后,各级防汛机构要及时预警解除指令。

  四、应急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在区供销社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一)应急报告

  1.报告程序

  向区供销社报告情况;对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毁的灾情,应立即上报。

  2.报告内容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仓储和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损失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和现场处置情况。

  3.报告要求

  (1)汛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各级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处理。

  (2)信息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时跟踪上报。

  (3)属一般性汛情、险情、灾情,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二)应急响应分级

  1.灾情分级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

  遭遇洪涝灾害,一次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

  a.遭遇洪涝灾害,一次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

  b.因洪涝灾害,造成1至2人死亡。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

  a.遭遇洪涝灾害,一次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b.因洪涝灾害,造成3至9人死亡。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

  a.遭遇洪涝灾害,一次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

  b.因洪涝灾害,造成10人(含)以上死亡。

  2.按照灾情分级原则,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行动

  事故发生后实施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行动

  (1)我库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应做好紧急调拨防汛物资,协调提供救援保障,并加强值班。

  (2)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按照职责全力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向区供销社或当地政府报告情况。

  2.Ⅲ级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作出防汛应急部署,做好紧急调拨防汛物资,协调提供运输保障的准备。组织现场抢险救灾,及时控制险情。

  (2)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按照职责全力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向区供销社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3.Ⅱ级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议,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作出防汛应急部署,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区供销社,启动Ⅱ级响应。做好紧急调拨防汛物资工作。按照预案抢险救灾,及时控制险情。

  (2)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按照职责全力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向区供销社或当地政府报告情况。

  4.I级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议,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作出防汛应急部署,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供销社,启动Ⅰ级响应。防汛应急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汛期。做好紧急调拨防汛物资的准备。按照预案抢险救灾,及时控制险情。

  (2)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按照职责全力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向区供销社或当地政府报告情况。

  (四)指挥和调度

  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险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抢险救灾

  1.出现洪水灾害或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2.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并提出紧急处置措施。

  3.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我库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全库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处置洪水灾害和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抢险队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六)紧急控制

  出现洪水灾害后,我库防汛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七)信息

  1.防汛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及防汛动态,由区供销社向区防汛办统一报送。

  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张贴公告、媒体报道等。

  (八)应急结束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响应级别由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所有人员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防汛应急指挥部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公布防汛值班电话,保证汛期通信畅通。防汛指挥部成员的手机在汛期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三)工程抢险保障

  对易出险的区域,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技术指导组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四)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以适应防洪抢险需要。我库需要准备的防洪抢险物资有:潜水泵、应急照明灯、手电筒、麻袋、编织袋、砂袋、防水布、塑料薄膜、铁铲、安全帽、雨衣、雨靴等。并建立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明细帐,定期盘存,同时检查其良好情况,并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五)经费保障

  每年初财务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解决遭受洪涝灾害的抗洪抢险费用。

  (六)供电保障

  要协调好与电力部门的联系,负责抗洪抢险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必要时使用安装柴油发电机组供电。

  (七)交通运输保障

  要组织好交通运输工具,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

  (八)技术保障

  充分发挥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防汛抢险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防汛抢险专业技术指导组,具体指导防汛抢险工作的技术问题。

  (九)医疗保障

  要协调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洪灾后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十)安全保障

  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防汛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安全保卫队主要负责做好洪灾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社会动员保障

  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防汛应急指挥部要建立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要依靠当地政府,协助做好本库防汛工作。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处置。

  六、后期处置

  洪涝灾害发生后,应依靠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本系统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善后重建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一)灾后救助

  1.协助卫生部门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2.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保险理赔

  1.保险理赔范围

  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灾害事故,包括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雹灾、地面突然塌陷等,由当地政府及综合指导股与有关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理赔。对人为因素造成损失、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间接损失、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

  发生人身伤害,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申报。

  2.需提供的资料

  暴雨、洪水、应提供当地气象或水文部门出具的相关气象资料。被保险人除了提供上述有关证明外,还应提供其他有关资料,如财产损失清单、事故报告书、出险通知书、施救费用有关发票、必要的帐册及其他必要资料。

  (三)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根据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四)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防汛结束后,防汛应急指挥部应对全年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措施,以进一步提高防汛工作水平。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和防汛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大力进行宣传和表彰;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法规和县供销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我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二)演练

  1.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应急指挥部结合培训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我区供销社机关及社属企业承储企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一次抗洪抢险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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