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2-10-18 07:26:51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酒店承包经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汇编15篇)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酒店经营业务(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约定)

  2.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5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不足30万元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2.将 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负责办理 酒店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 酒店,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3.协助甲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酒店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6.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酒店,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9. 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酒店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

  3. 乙方损坏酒店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乙方经营超出酒店《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 酒店经营加盟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 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酒店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酒店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酒店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通知

  1. 依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专人送达,或以挂号信件或传真(随后以挂号信件)发送。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发包方(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2.甲、乙双方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均应当在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 元计算。如逾期超过 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大酒店及其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 同:

  一、基本约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额投资的下属全资独立法人。

  2、乙方愿整体承包经营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双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3、丙方对此表示确认和同意。

  二、整体承包经营的范围及条件

  1、甲方下属的全资独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酒店的餐饮部营业用房包括营业大厅、包房、后厨、粗加工房,二楼至五楼的客房,六楼的商务房间。

  3、上述餐饮部营业用房、客房、商务房的相应设备设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三、承包金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 万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缴纳承包金上递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币19.2万元。

  3、以后乙方应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酒店设备完好押金人民币2万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币1万元, 共 计人民币3 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将上述钱款支付到甲方帐户中。

  四、承包经营期限

  1、甲方承包经营华铁酒店的期限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甲方对酒店的承包经营。

  五、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负责保管甲方的产权证明和丙方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支票、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证章时,得经甲方审核 后,由甲方具体使用。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华铁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华铁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

  2、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华铁酒店原经营情况、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三)乙方的权利

  1、为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华铁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2、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3、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四)乙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承包经营间,乙方以大酒店名义所造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提升机关后勤服务水平,提高酒店的经营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双方商定,对________大酒店的租赁经营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大酒店租赁给乙方经营,租期年,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结束。承租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酒店转包给他人经营。

  二、租金:乙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付租金,第________年基价租金为___________万元,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清,以后年度租金按上__________年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递增。租金一年一清,乙方必须在下年经营期前一次性交纳,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

  三、乙方承租期间,由甲方提供相关的证照。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在___________日内变更法人代表,做好各种证照的年检,确保证照的有效性。乙方承租酒店后,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遵纪守法,搞好门前“三包”,按有关部门要求落实好计划生育,文明创建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凡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甲方在出租期内,向乙方提供水、电、消防、霓虹灯等设施,费用(含维修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根据计量表在次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收取,乙方不能及时交纳的,经甲方一次性催交后,乙方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要切实做好消防工作,防止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发生火灾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财产损失。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对酒店内的载人电梯及食品电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养和年检,确保安全运行无事故,并承担维修保养及年检费用,对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损坏大酒店的'主体结构和主要部件。如确因经营需要对外部装饰的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经有权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对内部装修(璜)的改动(包括供水、供暖和制冷等),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人进行装修(璜)的费用一律自行承担,承租期满后,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大酒店的装修(璜)费用不予补偿。

  八、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大酒店原来的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的经营活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具有监督的权利,对不正当的经营活动有权制止和纠正。

  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租赁期间的一切用工事项(包括录用、辞退、报酬和养老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前,需向甲方交纳十万元的物品赔偿保证金。乙方根据经营需要接收甲方的有关物品,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在承租期内,乙方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有权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资产及物品进行跟踪监督,促使乙方确保资产和物品的完好无损。对损坏或短少的资产及物品,乙方应按原物赔偿或原价赔偿。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损坏的资产和物品的价值后,退还乙方;如资产和物品无损坏,保证金全额退还。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内,如违反上述有关条款,造成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退还已交纳的租金。

  十二、因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不属于乙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未租赁期间的租金;如乙方无故提出终止本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凡违约者,依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处理或依法处理。

  十五、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射阳的仲裁机构裁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公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4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 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 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 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 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 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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