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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协议书

时间:2022-02-07 13:11:29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医疗协议书锦集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医疗协议书锦集10篇

医疗协议书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 就诊

  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 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 天量,慢性疾病 天量,最长不超过 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 %,对违反规定的费用应先按比例放大 倍,其后对于放大后的金额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具体违约金为 ,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法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 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 %,其余 %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 月 日前结清。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二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 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协议期满前 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XXXX合同文本

医疗协议书 篇2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______元,在每年______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1)

  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______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______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a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______%部分,乙方予以报销______%。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b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______%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______元,医疗医药费______元)。

  (2)

  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__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_____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_____元和大病给付_____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

  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协议书请传阅至每一个参加医疗互助金的人员。

医疗协议书 篇3

  甲方:南昌市第五医院

  乙方:

  一、为促进医疗服务的共同发展,发挥资源的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二、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成为南昌市第五医院的合作医疗机构。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始至终)。

  三、甲方责任:

  1、为乙方会员提供折扣优惠,优惠项目和折扣率见附表:

  2、为乙方会员建立健康档案。

  3、积极参与乙方组织的健康科普和慈善等公益活动。

  4、甲方在为乙方会员(应出示会员卡)看病检查时,应做好记录

  5、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医院标志及其它广告材料。

  6、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四、乙方责任:

  1、积极为甲方发展就医人员。

  2、指定会员在甲方进行保险公司大病保险检查诊断。(暂定)

  3、协议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医疗合作标志。

  4、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对其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五、甲方义务:

  1.在甲方网站上设立乙方宣传栏(或链接);

  2.在网上医院频道中开设乙方门诊室。

  3.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为乙方提供专家共同联合义诊,还提供技术、学术交流。

  4.对乙方介绍来的患者给予一定的酬劳。

  六、乙方的优惠折扣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除药品价格外,其它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所有变化,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南昌市第五医院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电话:

  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医疗协议书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 日确诊率,如 日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 %以上(二级医院 %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 %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 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 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___________律师 事务所 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___________⑵___________。住院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 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____________(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疗协议书范本(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万):

  为了加大卫生事业改革力度,激发医院的生机与活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建湖县中医院转让协议如下:

  一、建湖县中医院的基本情况

  l、地址:建湖县中医院位于县城兴建路191号。

  2、业务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医院用地总面积9040.32m2,其中医卫用地7504.32m2,商业用地1536 m2;建筑面积14232.8m2。

  3、人员情况:现有在职职工211人,退休人员58人,离休人员2人。

  4、资产状况:根据盐城正源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截止20xx年11月26日,医院资产总额为20xx.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02.82万元,流动资产总额为356.36万元;医院总负债为1325.72万元(其中职工内部债务318.10万元),经县国资办确认实际净资产为733.46万元,其中资产核销损失86.07万元。

  5、土地使用权处置

  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出让价为441.43万元,与其它资产一并转让。

  6、竞拍底价1200万元

  7、竞拍成交价1250万元

  二、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以现款方式支付,由乙方于20xx年7月2日前一次性交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三、职王内部债务的处置

  乙方必须将医院职工内部债务318.10万元,与医院资产转让价款一起交付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四、乙方基本情况

  1、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2楼1202室

  2、法定代表人:刘忠

  3、总经理:顾成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医院领域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医院兼并、参股;保健产品的销售。

  五、转让资产的交付办法

  甲方在乙方交清全部转让价款和职工内部债务款后,立即组织将转让资产移交给乙方,并负责协助乙方在20xx年7月10前办理好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过户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原医院债权债务 等资产均由乙方享有与承担(职工内部债务计318.1O万元不再承担),并按规定办理债权债务 换据手续。

  七、资产评估基准日到本协议签字日期间,医院的亏损由中介机构评估、国资部门确认,并由甲方承担,具体账务处理采用由县国资办在**年7月1O日前以现金等额返还乙方的办法处置。改制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八、有关剥离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解聘风险金89.44万元,保存在乙方,用于原医院职工被解聘时身份置换补偿。医院改制前的职工(不含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不违背与新业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医院解除劳动关系时,医院要发放解聘风险金。解聘风险金发放标准是:按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人平月工资计算(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改制前工龄;每满一年发一个月。解聘风险金发放总额若超出所提取的数额,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2、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3.8万元保存在乙方,作为20xx年卫生人才培养和科研课题立项单位配套资金。

  3、乙方在保存、使用上述剥离费用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的卫生法律 、法规进行,依法行政,实施行业管理。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疫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县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法调遣医院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及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到有关部门重新注册,首次注册按拍卖公告约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医院非营利性,今后乙方如需要更改医院性质,可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如改制后医院符合国家医保政策,继续作为医保定点医院。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政策,并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乙方依法享有医院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和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医疗机构冠名权,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各种医疗服务活动。改制后,乙方享有继续保留“建湖县中医院”名称的权利。

  4、乙方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

  5、医院的党、团及工会等组织原隶属关系不变,乙方必须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健全组织。独立开展工作。

  6、乙方必须遵守卫技、财会等类人员准入制度;执行今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台的民营、私营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

  7、乙方必须聘用原医院全部在编职工,无法定事由,不得解聘原在编医院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保护政策,对改制前残疾职工不得以残疾为理由解聘、待岗或削减待遇。

  8、乙方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标准及时为原在编职工正常办理档案工资调资手续,并以调整后的档案工资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原在编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否则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划拨银行存款、变卖固定资产等手段追缴。

  9、乙方应为原在编职工办理人事代理,按原渠道为职工办理职称晋升,并与职工签定聘用合。职工调往县外或其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的, 乙方配合甲方按原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10、乙方—应合理设岗定员,并建立合理的分配考核制度,根据医院的业务收入发放职工工资。原医院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应随人均业务量的增加而提高。乙方不得任意无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不得强行向内部职工集资、摊派、募股、收取押金等。原医院职工如出现生活特别困难,乙方有责任根据医院效益情况给予帮助。

  11、乙方五年内不得再行转让医院产权。

  1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医院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

  十一、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如出现违约,依法协商,依法处理。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实际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从**年7月2日起执行。

医疗协议书 篇6

  甲方: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为了解决甲方学生、教职工及家属就医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拓展乙方社区服务范围,经双方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由乙方承担甲方卫生所门诊部(以下简称门诊部)医疗业务。考虑到甲方卫生所(以下简称卫生所)医疗业务的特殊性,同时为了责权分明,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疗业务用房8间,房间已按照学院的医疗规划设计要求、医疗用房标准进行了装修改造。同时提供医疗业务用房的房屋、水、电、暖的维修,保障水、电、暖正常供应。

  二.甲方学生、教职工及家属到门诊部就医,实行刷卡付费(或现金支付),一切费用自理。

  三.甲方提供现有的设备供乙方使用(见附1)。乙方要保护和保证甲方设备、设施完好,并正常使用。

  四.甲方教育学生、职工及家属文明就诊。

  五.门诊部管理

  卫生所对门诊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对派来门诊部的医护人员,进行相关资格等审查,提出留用建议。对门诊部药品实行全面监管。对医疗项目的收费实行协商定价。

  甲方合作事宜的管理部门为卫生所,负责人为李积敏。

  六.学院体检工作

  甲方每年的新生体检、教职工体检,一般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的原则。具体工作安排及事宜,由卫生所管理组织实施。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按照医疗行业的管理规定,安排具有从业资格且诊疗技术较好、思想素质较高的医护人员在门诊部接诊行医,主要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治疗工作。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承担合作经营期间的主体责任。

  二.门诊部医疗业务管理

  门诊部全面接受卫生所管理。

  ⒈医务行政管理:

  门诊部人员,全面执行学院的有关管理制度,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及纪律。从工作管理层面上讲,视同学院人员。

  门诊部保证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均有医务人员上班或值班,最低保证1名医生、1名护士。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⑴医生条件:①西医医疗专业,本科以上学历。②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⑵护士条件:①西医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②初级以上职称。③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乙方合作事宜的管理部门为医保与合疗工作部,负责人为李宏。

  乙方初进入门诊部的具体医务人员名单附后(见附2)。

  ⒉医疗业务管理:

  ⑴建立健全师生医疗档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建立健全门诊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悬挂在室内墙上),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努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卫生所对门诊部的医疗服务进行全面监管。

  ⑵采购药品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正规定点公司采购,执行陕西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卫生所对门诊部进药渠道、价格进行审核、监督及管理。

  具体方法是:门诊部列出进药计划,进药后将其有关进药资料,报卫生所审查,审核合格的药品方可进入药房,并由卫生所统一审核公布药价。全部进药资料,报送卫生所备案存档。

  药品施行“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实施后,按零差价进行药品销售。

医疗协议书 篇7

  申请人***,女,***年10月15日生,汉族,**市人,住***。

  委托代理人***,男,***年12月生,汉族,**市人,住址同上,系申请人之夫。

  被申请人某单位

  法定代表人**,男,该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男,该院**科科长,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受理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市医院医疗纠纷一案,依法由调解员**主持,**参与调解。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参加了调解。本案现已调解终结。

  调解查明:(对病情过程及和医院协商的处理过程作一个简短的描述),同意在调解中心调解。

  在调解中,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规定,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先后**次住院费用共计**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被申请人一次性补偿申请人残疾补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恤费、后期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含被申请人前期垫付的医药费)。

  三、申请人自愿放弃其它请求事项,双方无其它争议。

  四、本调解书生效后,申请人因该医疗纠纷引起的所有争议全部终结,申请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被申请人主张权利。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中心印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六、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当事人各执壹份,调解中心留存壹份。

  申请人签名:

  被申请人签名:

  调解员:签名:

医疗协议书 篇8

  协议编号:

  甲方(设备使用方): 医院 乙方(设备提供方): 公司

  甲方是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乙方是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医疗器械经营机构。现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数字化X线直接成像系统DR 医疗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投放设备的名称及型号:

  设备名称:UC臂型DR(以下简称“本设备”)。 设备型号:UC臂型DR 。

  二、数量:壹 台(套)。

  三、合作方式:

  1:在签订协议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000元设备押金款。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无息退回甲方。

  2:租赁期为二年。则甲方每月固定向乙方支付¥27000元(大写:贰万柒千元整)的设备使用费,预计 24 个月内付清。

  四、所有权归属:

  1:本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租赁期满双方可以续约,具体事宜再定。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租赁期满乙方可以将该设备无偿捐献给甲方,但中间过户所产生的一些手续.税费由甲方承担。则该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五、人员配备:

  甲方配备相关科室人员 贰 名,其中医生壹名,技师壹名;乙方根据需要配备 壹 名管理营销人员参与科室管理;上述乙方推荐人员的工资按照医院现在的工资标准发放,奖金由乙方根据工作量支付。。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本协议约定享有对设备的使用权;

  2、依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设备使用费;

  3、甲方需根据设备情况无偿提供符合设备需求的经营场地,配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设施,如水电系统、桌椅、空调机等,所发生的装修及购置办公用品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设备操作,操作人员对设备的操作不当引发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设备使用费,乙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并将设备无条件撤回;

  2、乙方应在甲方将经营场地准备妥当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运输至甲方所在地,运输期间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性能稳定;

  4、负责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5、负责安排供应商对甲方指定的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七、设备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每月的 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设备使用费。

  八、重大变故的处理:

  1、各方如果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对方,各方可立即采取相关行动,但不得损害对方的权利。

  2、各方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及标准提供医疗设备,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设备使用费,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千分之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连续超过2个 月,乙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最终收款的 20 %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

  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 他: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到期,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期;若不延期,

  乙方人员及设备全部撤出,甲乙双方合作结束,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4.设备具体参数见附表。

  甲方代表:

  年 月

  (签章) 乙方代表:年 月(签章)

  日 日

医疗协议书 篇9

  甲方:泉州瑞金医院

  乙方:黄国喜

  身份证号码:35012119670104221X

  本着发展高新技术,造福社会的宗旨,促进医疗专科建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甲方院内开展合作以下项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诊室五间(室内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水电独立装电表,费用乙方承担)。其他辅助诊室由甲方提供。

  二、合作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31日。合同期满若需续签合作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提前3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应与第三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乙方续签。

  三、乙方负责专科的所有投资费用,并负责专科的经营管理活动,专科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保证合法正规,并保证医疗质量)。

  四、合作期间乙方每日营业额,甲方按3%提成。每月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租、管理费共计人民币25000元整(大写:贰万伍仟元整),每年分四次交清。协议签字生效即交前三个月的75000元,第四个月交第二季度三个月的共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提交50000元整(伍万元整)外交费用。

  五、乙方如果因管理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必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但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押金伍万元整,三个月后无医疗纠纷全额退还乙方(前遗留的医疗事故、纠纷,一切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协作医生注册手续)。

  2.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水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如乙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等问题,甲方应及时派员协助解决,但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负责为乙方统一挂号、收费,挂号费归甲方所有,其余专科业务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每个月30日结账(但在不透支的情况下,月中允许乙方预支部分周转资金)。

  5.在合作期间,甲方应承诺不得开展与乙方相同科目,自然病人属乙方业务范围之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专科所用的器械、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正规厂家,证件发票齐全)。

  2.乙方自行聘用专科医护人员,必须持有《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注册后方能上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发现没有注册人员上岗,由此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伍仟元/人。

  3.专科配备医技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医院的统一管理,不得损害医院形象。

  4.乙方对专科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医经营。若因违规医疗广告或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以免扩大影响,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做好医德、医风,维护整个医院的良好形象,不得包医包治的承诺,不得收受红包,不得在科室发药、收费,如果发现一次,当月罚人民币20xx元/次(贰仟元整)。发现超范围看其他科室患者每次罚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因一方面终止协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泉州瑞金医院

  代表:

  年月日

  乙方:黄国喜

  代表:

  年月日

医疗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并且本着友好的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国的合同法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则制度,就赔偿事宜作如下协议:

  1.双方对于此次协议签订的内容完全了解,也知道此份协议所存在的风险,乙方愿意放弃对于甲方责任权利的追究,本协议是甲乙方真实思想的阐述,不存在任何表述上的纠纷。

  2.甲方会向乙方承担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另外还包括必要的营养费以及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后期的治疗费用等各项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

  3.此份协议在生效之后,乙方愿意放弃对于赔偿差额权利的责任追究。

  4.乙方自愿放弃此次纠纷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有一份。

  6.此份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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