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

时间:2022-03-18 09:02:2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通用7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铁地震应急预案(通用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通用7篇)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地铁分公司地铁工程施工期间, 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事故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抗震工作,高效的组织本标段防震、抗震工作的落实,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保障周边人民生命安全, 维护正常施工工作和社会稳定和谐,依据国务院、省、市及公司、地铁指挥部有关抗震工作安排精神,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铁建设指挥部的相关资料和本标段实际情况编制。

  3、工作原则

  本标段实施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国家、省、市及地铁建设指挥部关于防震、抗震工作的有关政策、方针。建立健全防震、抗震工作组织机构。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明确、反应快速的开展地震防御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预沈阳地铁二号线十五标段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建筑物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

  二、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项目部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根据各部室管理职能,成立了相应能力的救援小组。

  2、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

  负责本标段防震、抗震工作的全面管理和协调, 负责本项目部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与小组人员职责的落实,负责救援物资的统一调配,配合外部救援的合作。

  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开展防震、抗震工作。在组长不在场的情况下行使组长权力,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具体负责各自分工的工作,全面展开抗灾自救和恢复生产正常进行。

  抗震抢险组职责

  地震发生后, 负责现场的抢险、抢修, 根据地震灾害的实际情况, 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 负责现场人员和物资的抢救, 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

  义务消防组职责

  由于地震引发施工现场火灾时, 义务消防组应立即报警, 在义务消防组组长的带领下, 迅速扑灭火灾或尽最大能力控制火势蔓延, 为消防人员赶到现场赢得时间。

  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地震灾害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对事故中的轻伤人员、现场及时进行包扎救治,伤情严重的,专人负责送至附近医院紧急抢救。 2.2.1.6救援物资保障组职责

  保证应急救援储备物资数量充足, 防止因救援储备物资数量不足而影响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做到平时救援有清单, 物资堆放进库有登记,一旦发生火灾能立即使用。

  治安外协组职责

  地震发生后, 负责第一时间将灾害情况上报地铁指挥部, 负责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在公安部门到达之前,维持现场秩序,公安部门到达后,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治安。积极疏散人员,避免地震余波造成人员二次伤害。在现场周边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地震发生后,各相关人员必须在 5分钟之内向项目部防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上级部门报警,并在现场组织实施救援, 同时各职能小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 5分钟之内将地震灾害基本情况分别向分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报告。

  3、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接到报告后,要在 30分钟内组织各自分工负责的救护人员、物资、设备等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抗震抢险和处理工作。

  4、地震灾害报告内容:发生地震的单位及时间、地点;地震的简要情况、有无人员伤亡和人数及经济损失; 洪灾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需要上级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事宜。

  5、所有抗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电话要保持 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四、应急救援措施

  1、地震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所辖的各部室人员、民工队负责人要立即指挥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积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防止灾害扩大。

  2、地震灾害发生地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应正确履行职责,按照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人员、物资和设备。

  3、 项目部抗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按照地震灾害的类别, 根据抗震工作程序和涉及范围的情况, 统一协调指挥, 紧急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参加救助抢险,必要时请求有关外部力量到场支援。

  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负责人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紧急调集相应的物资、设备、人员实施应急救援或抢险。

  5、事故发生地遇有动力电、煤气等危险源,应立即切断,迅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等设施,保证应急救护工作顺利展开,防止二次事故灾害的发生。

  6、安全保卫组进入地震灾害现场 5分钟之内,要做好现场的交通维护、疏导和人员的疏散工作,预防和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治安。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员要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7、医护救护组在接到地震灾害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调集医护人员和车辆,负责将伤员送到指定医院实施抢救。

  8、物资设备保障组要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保证应急救护物资及时运输到位。

  9、其他相关人员也应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积极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10、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设备、物资、人员及占用场地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或拒绝。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应给予合理补偿。

  五、本预案自即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

  1、地铁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物资表

  4、项目部施工人员应急撤离线路图

  5、外部救援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 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 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 响应机制

  3.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 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 监测报告

  4.1 地震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 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 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 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 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 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 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 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 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 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 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 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 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 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 指挥与协调

  6.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 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 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 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 重大地震灾害

  6.2.1 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 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 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 恢复重建

  7.1 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 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 保障措施

  8.1 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 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 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 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 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 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 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 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大陆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大陆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 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 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 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 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 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 附则

  11.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11.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盐城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我公司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下辖纺纱、针服、水电、生活治安四个区队和通信综合、医疗防疫两个组。

  中队长:XXX(总经理)

  教导员:XXX(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副中队长:XXX(办公室主任)

  XXX(安保部经理)

  副教导员:XXX(XX公司总经理)

  (二)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的主要职责:

  1、接受并且落实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2、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检查、落实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且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4、地震灾情严重时,请求人民政府救援。

  (三)队伍组成

  1、生活治安区队

  区队长:XXX(安保部经理)

  副区队长:XXX(供应部经理) XXX XXX

  队员人数:15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食堂、集体宿舍、卫生所、幼儿园、仓库的抗震救灾工作。 负责生活区和生产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生活供给,管理和分配政府救灾物资。

  2、通信综合组

  组长:XXX(办公室主任)

  组员人数:4名

  主要职责: 负责安排值班、上下联系、事件记载、对外报道和其它事务的处理,负责办公大楼内办公设施的避震防护。

  2、医疗防疫纽

  组长:XXX

  组员人数:5名

  主要职责: 负责对伤病员的抢救和医治,开展消毒防疫工作。

  二、临震应急方案

  我公司在接到大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公司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会议,传达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根据震情预报和发展情况,适时通知车间停产,通知水电区队切断电源、水源,通知锅炉等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停用卸压。

  (四)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五)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三、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分头行动。

  (一)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各区队及医疗防疫组根据中队命令,派出人员赶赴灾害现场扒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和消防灭火。

  (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医疗防疫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三)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大丰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安保部要为中队领导和各区队长和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中队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公司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四)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生活治安区队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公司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五)水电抢修。水电区队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六)听从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公司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为提高抗震救灾工作和地震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制定本预案。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本预案为公司地震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公司有关部门要配合本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破坏性地震分为四类:

  1、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员死亡数超过1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区域范围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2、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1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中等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0.1%-1%的地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大于6.0级、小于6.5级地震,也可视为中等破坏性地震。

  4、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中等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四)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公司要按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开展地震救援工作。

  (五)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启动本预案。

  二、地震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本公司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公司领导班子自动转为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张忠生

  副总指挥:何传福、陈建国、沈志万

  成员:段勇、徐日俊、梁振华、符煜晖、史森森、严明

  职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负责和上级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其它地震应急工作组的工作;配合市次生灾害防御组开展工作。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预案,并加强监控;发生灾害时,迅速消除危害;负责处理公司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反应

  本公司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公司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一)总经理领导本公司的地震应急工作;

  (二)组成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公司地震应急工作;

  (三)向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报告震情、灾情;

  (四)向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公司采取的应急行动;

  (五)根据震情、灾情,积极执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抢险救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开展救援工作;

  (六)向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救灾工作。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县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公司即可宣布本公司进入临震应急期。

  (二)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再延长10天。

  (三)临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配合县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及时向县地震部门报告震情变化。

  2、检查公司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组织对工程设施(或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

  4、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 篇5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农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电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所长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 篇6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班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抢险物资保障,加强管理。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紧急疏散路线及撤往的区域:

  六号楼五楼:1号至15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东的楼梯口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501~6515宿舍老师)。楼梯口:6501~6504宿舍老师。

  16号至20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西的第一个楼梯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506~6520宿舍老师。楼梯口:6506~6520宿舍老师(兼)。

  21号至30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西的第二个楼梯口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521~6530的宿舍老师。楼梯口:6526~6530的宿舍老师。

  六号楼四楼:1号至15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东的楼梯口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401~6415宿舍老师)。楼梯口:6401~6404宿舍老师。

  16号至25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西的第一个楼梯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416~6425宿舍老师)。楼梯口:6416~6420宿舍老师。

  25号至30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西的第二个楼梯口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425~6430宿舍老师)。楼梯口:6425~6430宿舍老师(兼)

  六号楼三楼:1号至15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东的楼梯口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301~6315宿舍老师)。楼梯口:6301~6304宿舍老师。

  16号至20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西的第一个楼梯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316~6320宿舍老师。楼梯口:6316~6320宿舍老师(兼)。

  22号至30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西的第二个楼梯口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322~6330宿舍老师)。楼梯口:6326~6330宿舍老师。

  六号楼二楼:1号至15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东的楼梯口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201~6215宿舍老师)。楼梯口:6201~6204宿舍老师。

  16号至23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西的第一个楼梯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216~6223宿舍老师)。楼梯口:机动老师。

  24号房至30号房的学生从大通道以西的第二个楼梯口疏散至操场(指挥老师:6224~6230宿舍老师。楼梯口:6224~6230宿舍老师(兼)。

  七号楼五楼:1至13号房的学生都从东面的楼梯疏散至一楼操场(指挥老师:7501~7513宿舍老师。楼梯口:7501~7504宿舍老师。

  14至22号房的学生都从西面的楼梯疏散至一楼操场(指挥老师:7514~7522宿舍老师)。楼梯口:7518~7522宿舍老师。

  七号楼四楼:1至9号房的学生都从东面的楼梯疏散至一楼操场(指挥老师:7401~7409宿舍老师)。楼梯口:7401~7404宿舍老师。

  10至22号房的学生都从西面的楼梯疏散至一楼操场(指挥老师:7410~7422宿舍老师)。楼梯口:7418~7422宿舍老师。

  七号楼三楼:1至6号房学生都从东面的楼梯疏散至一楼操场(指挥老师:7301~7306宿舍老师)。楼梯口:7301~7306宿舍老师(兼)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 篇7

  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避震意识,真正掌握避震和疏散安全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我校响应“512”防灾减灾日举行避震逃生大演习。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演习前准备时间:

  2月25日

  三、演习前准备内容:

  1、陈方白老师指定疏散演习的方案、疏散线路图。向各位老师讲解疏散线路图,灾害来临疏散时的各类常识。

  2、综合实践老师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让学生们全面了解防震减灾逃生常识。

  3、各班主任组织学生熟悉疏散线路图,向学生讲解正确的逃离姿势等地震疏散时的各类常识。

  4、防震减灾常识:

  (1)地震知识

  (2)大震的预警现象和时间

  (3)做好防震准备

  (4)避震要点(可参考顺子的博客,做好家庭防震准备)

  (5)地震灾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5、演习具体分工:

  演习总指挥:

  演习总协调:

  南幢楼四楼总协调:

  南幢楼三楼总协调:

  南幢楼二楼总协调:

  南幢楼一楼总协调:

  北幢楼二楼总协调:

  北幢楼一楼总协调:

  西面简易房总协调:

  北面简易房总协调:

  各楼梯协调员:当发生灾害时,离各条楼梯最近办公室的每位老师

  演习操场指挥(总协调):

  四、学校演习时间:

  20xx年2月26日(以听到指挥声和锣鼓声为准。)

  五、参加演习人员:

  全校师生

  六、演习地点:

  北幢教学楼、南幢教学楼、西面简易房、北面简易房、学校操场。

  七、演习过程:

  第一个演习环节:避震演练

  陈方白老师发令指挥:“全体师生请注意,现在发生地震,请大家沉着镇定,听从指挥;请门卫()马上关闭电源,同时立刻躲避到课桌下面。”

  1、在教室里的老师,听到信号马上将包把头部盖住。指挥学生躲避,然后自己再寻找地方躲避。

  2、在办公室老师,立刻躲避到桌子下面。

  3、在室外老师,立刻寻找躲避点躲避。

  第二个演习环节:疏散演习

  1、地震暂时过去,可能会有余震,在教室内的老师提醒大家不要惊慌。

  2、锣鼓声响起(查玉林负责绕学校边跑边敲锣),在教室内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马上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向操场疏散。

  3、师生按照紧急撤离线路安静、迅速、有序的从教室或办公室撤离。教室里:学生拿书包将自己头部盖住。老师拿包盖住自己的头部。老师在队伍前面带队,指导本班学生安全撤离教室。他们一律采用靠右碎步小跑撤离,没有上课在办公室内的老师到离自己最近的各个楼梯疏散口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在走廊或楼梯左侧还留有通道可供救援人员通行。师生们迅速从教学楼疏散到操场集中。

  4、学生到操场后立刻到达操场固定位置(平常晨会的位置)站好,用书包保护头部。

  5、卫生老师徐晓伟老师马上带好药箱到操场,站到国旗杆边上。

  6、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如全体撤离至操场的不用上报,如还有学生未撤离之操场的上报陈碎媛校长处。

  7、陈校长汇报:邹校长,六(1)班原有46人,其他学生已经全部撤离。但是其中一位学生没有逃出来,不知在哪里?请救援。

  8、另一个六年级学生还没有出来,不知道在哪里,请救援。

  9、消防员(老师饰演):知道了。我们马上行动。

  10、通过广播稳定被困学生情绪。陈方白老师:楼上被困的同学请注意,请你不要盲目乱跑,要保持镇定,尽量通过各种方法让我们看到你,等待救援,消防员叔叔马上就到。

  11、六年级的被困学生站在走廊或教室窗口挥动红领巾向外呼救,等待救援。

  八、预计演习时间:

  约需3分钟。

  九、演习经过

  由老师负责照相。

  十、演习全部详细情况

  在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宣传。

  此预案要求全体人员共同遵照执行,并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创建一个安全、舒适、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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