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15 13:15:37 春鹏 安全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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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通用15篇)

  不经意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这时候,最关键的工作总结怎么能落下!大家知道工作总结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通用15篇)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1

  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合肥市于6月13日至6月20日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宣传周工作

  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按照省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食安办〔20xx〕22号)要求,于6月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合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合食安办〔20xx〕16号),制定了《合肥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区食安办也制定了本地区宣传方案,各市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部署了本部门宣传工作,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部署到了各县区各行业和基层。

  二、整体行动,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

  合肥市和各县区都举办了隆重的启动仪式和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周活动的影响,提升宣传声势。6月13日上午,合肥市暨蜀山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家乐福超市三里庵店北广场隆重举行,合肥市人大副主任郭超、市政协副主席盛志刚等市领导以及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商务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蜀山区政府负责同志出席了宣传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还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基本知识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本部门落实情况。向市民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公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易滥用的添加剂名单等十余种宣传资料。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包河区,以及新站、高新、经开三个开发区都举办了启动仪式或集中宣传活动,地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监管部门负责人、执法部门人员都参加宣传。部分规模大、信誉好的食品安全企业也受邀参加集中宣传,龙头食品企业发起诚信倡议,通过宣传名优产品提升群众的消费信心。

  三、多措并举,提升宣传效果

  合肥市通过多种宣传措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广度,提升宣传效果。

  一是开展宣传咨询。全市共接收现场咨询次数1147次,接收宣传咨询人员13万人,发放宣传材料5.83万份。包河区还创新印制食品安全知识扑克牌1万份,分发给群众。

  二是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市食安办在《合肥日报》食品药品专版上宣传,各县区还在《肥东报》、《庐阳报》、《瑶海报》等当地媒体进行专版宣传。全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101次。

  三是悬挂横幅进行宣传。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积极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厂区、经营场所悬挂食品安全横幅;同时各街、镇、开发区在辖区每个村居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安全横幅标语,全方位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全市共悬挂宣传横幅477条,主要用语是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内容。

  四是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我市在淮河路步行街、宿州路等食品企业集中街道开展集中宣传,在三十头社区开展一次科普下乡赶大集活动,在龙岗开发区静安新城广场开展送宣传进社区活动,送食品安全宣传进基层。市农委与肥西县联合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合肥丰乐种业、中盐红四方集团、合肥星宇化工等10多家种子、农药、肥料生产企业参与了活动。

  五是面对企业开展宣传。合肥市质监局联合市教育局、庐阳区政府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给合肥市泊景湾小学师生上一堂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并开展宣传。庐阳区、瑶海区、新站区的卫生监督部门联合区教委、建设局,深入学校和工地食堂开展宣传。市质监局利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的.形式,以会代训开展宣传。通过食品安全免费短信平台,向全市所有食品获证企业及纳入监管的小作坊及时发送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要求及重要信息,共计800家次。市农委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负责人举办培训班并开展宣传。市工商局向企业发放《致全省食品经营户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公开信》开展宣传。

  食品安全宣传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和整顿工作中,我市将一如既往面对群众、面对行政相对人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2

  今年以来,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成果显著,现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安全大检查的总体要求

  根据《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协助落实小餐馆、小咖啡店消防管理制度,我局在餐饮业行政许可、日常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等方面完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个体工商户主体责任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个体业主、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检查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的对象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范围是:人员密集场所、餐馆、快餐店、饮品店、农家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场所。

  一是行政许可把关严。餐饮单位在向我局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项目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消防设施作为一项

  必备申报条件,在食品处理区内装修要求使用防火材料,并与就餐区独立分隔,无消防设施的一律责令配备,并要求拍照留存。二是设为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重点项目。在食品安全日常检查中,将消防设施检查列为重点检查项目,同时督促负责人在厨房显眼处张贴禁烟标语警示,禁止从业人员在厨房内吸烟。三是消防安全在量化分级管理列为考核指标在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基础上,经检查发现消防器材不完备或无效,除责令整改外,当年量化分级评定将降级。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以安全生产无小事原则,在楚雄市范围开展了生产经营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经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场所为重点,共检查了18户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个体工商户,其中:宾馆3户、大餐饮门店2户、小餐饮37户、农家乐8户、小餐饮门店5户。

  在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一是被检查的个体经营主体存在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二是普遍存在使用消防灭火器过期问题;个性问题:一是部分场所存在消防灭火器数量不够、消防灭火器放置不明显处问题;二是部分场所存在应急灯坏、疏散通道不符要求问题;我所对上述存在的一些列问题,高度重视,负起责任的态度,对灭火器放置不明显处、应急灯坏、线路未固定等轻微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对使用消防灭火器过期、数量不够等限期整改的问题,通报给安监办进行整治。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深入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督促其严查彻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3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企业发放随附单57本,向酒类经营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195张。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4

  区食品稽查大队自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努力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1月7日开展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了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区食品稽查大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将“百日行动”与“放心早餐”、“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网格化的督导检查,把责任分解到中队、分解到岗位、分解到个人,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以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彰显魄力与信心、以“餐饮监管五统一”的创新举措凸显方法与能力,夯实我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让我区餐饮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取得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吃得到的成效。

  二、细化措施、标本兼治

  在此次行动中,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发扬“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新时期食药监工作精神,集中力量,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或暗访调查。一是规范持证亮证经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店堂的醒目位置,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双证”(健康证、上岗证)上岗,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工作,共查处2户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进行依法取缔处理。二是利用动态等级评定,认真梳理辖区内317户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情况,保证日常的监督资料的真实、客观、完整。三是逐家检查、一一核对台账,对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台账登记制度、进货查验、食品采购溯源情况,火锅店、烧烤店是否统一悬挂“生肉来源公示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14户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存在违规现象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四是着重对火锅店、烧烤店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情况进行严格排查,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工作制度,并要求餐饮单位在明显区域公示火锅等汤料成份,说明未使用非法添加剂等;五是重点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配备了能正常运转、清洗、消毒的设施设备,对消毒保洁设施不合格的5户餐饮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勒令其进行及时整改。六是在检查督导过程中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317份,约谈负责人23人次。

  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415户,其中包含季节性餐饮单位98户,此次行动中,我大队共出动餐饮监管执法人员8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台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17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68份,整改户数68户,承担重大活动保障2次。真正做到了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率达到100%;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率达到100%;餐饮单位有关添加剂公示率100%;对辖区内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达100%。

  三、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

  (一)让安全饮食伴随孩子的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我大队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开学前期对辖区内31户托幼机构(小饭桌)进行一次彻底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区“小饭桌”供餐二十条标准》进行逐一验收排查,督导“小饭桌”从业人员认真落实“硬件五统一、软件五规范”的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共有26家“小饭桌”符合备公示制管理,依法取缔不符合备公示案制管理“小饭桌”5家,通过张贴与区文化教育广播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区“小饭桌”综合整治情况的通告及不符合备案公示制管理“小饭桌”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良好的齐抓共管的监管氛围,确保“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稽查和监管力度,督促、指导辖区内4所大中专院校食堂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食品,并将量化分级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餐饮消费环境

  (二)让安全饮食从早餐开始

  区食品稽查大队以规范早餐餐具消毒方法为抓手,严肃整治早餐行业经营不规范行为,着力提升辖区内早餐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我大队对辖区内57家早餐摊店的负责人组织召开了“餐具消毒效果达标座谈会”,对餐具的热力消毒效果进行统一要求,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根据每日就餐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餐具,严禁出现未经消毒和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二次上桌使用;二是早餐店必须配备相应的消毒保洁设施,按要求进行消毒保洁;早餐摊点必须配备带盖热力消毒保洁桶,统一进行热力消毒;三是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四是统一张贴由大队免费发放写有“餐具已消毒,请放心使用”及举报电话的食品安全小贴士。同时,积极与区城管局进行沟通联系,形成联动,对不符合经营要求、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早餐摊点依法进行取缔,对4户存在问题的早餐店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使我区早餐的经营行为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三)让创新举措从实践出发

  我大队以“思路有突破、工作有创新”为工作理念,率先提出餐饮监管“五统一”的监管方法,将制度摆在明处、将监管落到实处。一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更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并要求辖区内各餐饮单位将统一编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张贴悬挂。二是统一公示牌。督导各餐饮单位将统一设计制作集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主要管理制度、量化等级评定于一体的公示牌、餐饮具消毒监督公示牌、生肉来源公示栏、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公示栏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或摆放,便于公众监督。三是统一食品安全知识岗前培训。不仅制定了培训月活动实施方案,还组建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教材编撰、考卷出题印制工作。通过召开培训工作动员会等宣传方式,使餐饮管理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四是统一建立许可监管信用档案。为提升餐饮监管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我大队督导各餐饮监管单位建立包括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供货资质档案、许可审批档案、量化分级管理档案、行政处罚档案、信用等级档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生产承诺书、食品添加剂备案表等组成的综合性许可监管信用档案。五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进货记录台账。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关”。我大队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统一印制并下发了餐饮业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采购、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八类台账;并印制台账登记规范,详细说明各类原料如何分类登记,台账内的登记项目如何填写及索证索票的归类粘贴保存等内容,让经营者切实把住食品原料采购“第一关”。

  随着暑期的临近,又适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质改革的关键之时,我大队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势头,始终秉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心齐风正、监管为民”的大队队训,不断夯实我区餐饮服务监管成果,为争创全省食品安全县区而努力奋斗。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5

  今年以来,xx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加强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建章立制,落实责任,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放在首要位置。一是年初召开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印发《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今年xx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xx市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部署。二是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更加具体、清晰,以责任机制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为纽带,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监管权力、职责、奖惩相统一,为食品安全监管形成合力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坚持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制度和不定期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联络员例会制度。通过会议制度的实施,通报工作进展、汇总工作信息、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加强工作沟通和互动,增强工作合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协作联动机制。四是着力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食品买样费和检验费,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设备配置、联合执法和监督抽检经费,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来,市食安办强化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初级农产品环节:一是加大抽检力度,对全市1家批发市场,1家零售市场,45家超市、蔬菜专卖店等蔬菜经营单位进行周检测制度。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种植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等制度,对基地经营者、管理者加强了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农产品种植环节质量安全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

  养殖和屠宰环节: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26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30人次,检查企业1270场次,完成生猪“瘦肉精”检测8325份,肉牛、肉羊“瘦肉精”检测168份,生鲜乳样品检测10份。二是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生鲜乳生产收购专项整治方案通知》,于4月16日对辖区奶牛养殖场,乳品生产收购加工企业和生鲜乳运输单位召开整治活动动员会,对辖区内5家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屠宰场监管力度,对我市4家屠宰场(点)进行专项整顿,严格落实生猪进场(厂)查验登记、生猪产品流向登记、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登记、生猪货主和肉商(用肉单位)备案登记等监管制度。共出动综合执法81次,执法人员324人次,督查定点屠宰场(点)243家(次)、肉品市场162个(次),确保了上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生产加工环节:一是严把生产许可关,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对肉制品、调味面制品、速冻食品、食品添加剂、饮用纯净水、禽类制品、冷冻饮品、酒类及香精香料等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12次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抽查,抽查1000余批次产品。四是积极开展小作坊集中整治,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30余家,有效的规范了其生产行为。

  市场流通环节:一是严格执行许可标准,全市办理流通许可证2021户,乳制品经营户68户。二是加强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各类专项整治13次。三是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000个批次,委托质检机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检测42个批次。四是强化食品经营单位内部管理,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比照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一是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管理及监督执法工作,积极推进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825家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公示牌全部安装到位。二是针对我市辖区餐饮服务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年夜饭”、假冒鱼翅、午托机构、学校食堂、“透明厨房”、文明餐桌、高招中招、皮蛋产品、保健食品“四非”等专项整治行动1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0人次,车辆520台次,检查各类企业、商户3000余家次。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治

  今年以来,市食安办组织各相关部门结合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先后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夏”及高考中招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放心主食工程等10次全市性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涉食市场、种养殖基地、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宾馆饭店等食品经营主体6万余家次,全年全市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重拳出击,“百日会战”战果累累。1月5日至4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各部门戮力行动,齐力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暨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动员会,对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并下发《xx市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具体要求,落实各项任务负责单位。二是多措并举,齐力整治。农业、畜牧部门以蔬菜高毒农药问题,养殖鱼和饵料鱼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问题,畜禽“瘦肉精”问题等为重点,强化用药执法检查,清缴禁用药物,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以调味面制小食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坚决取缔违法生产加工企业、黑作坊,严厉打击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结合中原红盾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全市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开展检查和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契机,对全市144家中小学校(含幼托机构)204家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确保学校食堂安全。食安办定期对各乡镇、部门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办公、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开展。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百日会战”工作情况,及时报道相关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活动开展以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4次,发放食品宣传教育培训材料2400余份,在相关媒体上发表百日会战相关信息10篇。

  (二)深入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一是3月14日至4月24日,以景区、学校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癸巳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暨春季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和旅游景点等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坚决捣毁黑窝点,保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二是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等问题易发、高发区域,5月份组织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对私屠滥宰,肉品无照经营,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销售私屠滥宰、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严厉查处。三是按照xx市安排部署,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问题米皮”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各部门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对从事米皮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认真细致检查,摸清米皮作坊及小商贩、店面等潜在食品隐患,规范其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问题米皮”违法犯罪,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共排查米皮生产环节18家,流通环节14家,经营环节134家。四是9月3日至11月3日开展以节日期间市场消费集中的月饼、糕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的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共抽检蔬菜样品516个,抽取生产环节食品样品94批次,抽检流通领域月饼7个批次,检查商户2100余家次,学校、幼儿园食堂5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家。

  (三)督查督办,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实效。为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我们采取多种方式督查督办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核查,解决问题。一是9月13日,市领导刘建武、缑云峰亲自带队检查双节节日市场,详细了解节日市场供应保障、商品价格,以及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对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管、抽检等情况,督查各监管部门工作,强化部门责任意识。二是成立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先后于9月9日、10日、17日,对学校周边以及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餐饮单位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具消毒等情况,各类小超市、小卖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销货台帐、持证经营情况,食品批发零售商户糕点饼干、月饼等食品的临近保质期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落实情况,要求经营者进货时向供货商索要“三证”,严把食品市场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食品安全宣传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食安办多举措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

  (一)创新载体,形式多样,信息宣传效果显著。一是6月17日,在炎黄广场举行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暨放心主食工程启动仪式,全面开展为期一周的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当天共设立咨询台12个,展出宣传展板46块,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服务群众近3000人次。二是联合工商、盐业等部门先后深入观音寺镇农贸市场、辛店镇中心街道、梨河等乡镇,引导村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辨别能力,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服务群众2000余次。三是联合工商、教育等部门组成宣传分队走进学校,开办“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对学生们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辅导,引导广大学生注重食品安全,提高学生对假劣、山寨食品的识别能力,呼吁学生们食用安全食品,自觉抵制学校周边小摊点、小商店内销售的三无食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在学校操场摆放食品安全展板,向师生们发放食品安全安全宣传书200余套。四是印发标题为“全民参与监督捍卫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将市农委、畜牧、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6个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印于海报下方,为消费者食品安全投诉维权提供便利条件,并将该海报发放至全市所有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各企业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为市民提供便利,向企业敲响警钟。

  (二)广泛教育,重点培训,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有针对性的对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员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行业道德伦理的宣传教育;对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原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良好生产规范、生产环节质量控制等专业知识培训;对餐饮服务从业者,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储存、烹调方面的卫生安全知识,以及专业操作规范要求、食物中毒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有效地确保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全年接受教育培训时间在40小时以上,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从业素质。

  (三)编发简报,发布信息,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一是秉承“以人为本、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编发《xx市食品安全工作简报》,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反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推介典型,探讨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利用xx市电视台、xx市黄帝故里网站及郑州日报等媒体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报道,积极宣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共上报信息120余篇,编发食品安全工作简报22期。三是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告,公布各相关监管部门的投诉受理举报电话,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关注食品安全的行动中来,共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吃的放心。

  五、健全机制,提升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一)监管网络体系拓展延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初步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三级网格、三级平台、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形成经纬交织、脉络清晰、覆盖全面的监管网格,实现了市、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健全、联络畅通、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由专人负责舆情监测、报告、处置程序等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促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医疗卫生应对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投诉举报妥善处理。根据《xx市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完善投诉举报受理、转发、移送、回复、曝光、奖励和信息研判等制度,规范受理程序,并建档立册,保证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6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新春佳节,切实保障我区节日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按照安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卫监〔xx〕69号)精神要求,我所于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积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年的首要工作来抓,卫生局及时召开卫生监督员会议,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为副组长的节日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

  二、落实责任、监督到位

  要求各综合监督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采取行业管理与片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在节前召开的卫生监督员会议上,反复强调全体卫生监督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餐饮业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突出重点、确保节日饮食安全

  针对我区属于城乡结合部、中小小餐饮单位多的特点,确定了以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及节日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为重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对采购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从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外观质量、产品包装、标识标签及说明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剂量等方面逐一进行自查,并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指导餐饮单位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采购的索证索票和登记制度,帮助餐饮单位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制度并指导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彻底杜绝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在检查中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食品专间等卫生状况;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卫生安全隐患,并与242户餐饮单位签订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

  元旦春节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0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42户。从检查情况显示,我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总体情况较好,绝大部分餐饮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规范管理,特别是餐饮具的消毒、保洁、贮藏等卫生设施有了较明显的改善。但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库房杂物未及时清除,储存的食品未隔墙离地放置;使用有色塑料袋盛装食品;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未加盖加膜等卫生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共108份,并对相关餐饮单位进行了规范的现场指导。

  四、落实值班制度

  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公开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3起,值班人员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保障到位,在全体卫生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单位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使全区人民渡过了一个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7

  为切实做好挹娄文化旅游节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xx挹娄文化旅游节活动"时间安排,认真完成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组织,提前摸底。活动前两周(8月3日-8月17日)对接待宾馆餐饮环节进行摸底。一是详细了解接待宾馆的餐饮服务具体任务、内容,包括时间、人数、餐次、用餐方式、饮食习惯等,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和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掌握接待宾馆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供应方式。二是要求接待宾馆上报活动期间餐饮服务菜单,对餐饮加工各环节加强督查和指导,研究制定餐饮安全监督保障措施。三是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状况和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从8月3日起每周检查两次,活动前一周明天检查1-2次,同时针对具体情况随时与相关餐饮单位负责人沟通。

  二、落实责任,细化监管。我局成立了挹娄文化旅游节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接待宾馆为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xx县挹娄文化旅游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各接待宾馆从业人员餐饮食品安全教育,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登记备案制度,掌握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供应方式。

  三、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确保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按照挹娄文化旅游节活动安排和省、市局部署,我局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车辆20余台次,检查人员6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20余家,确保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进驻接待宾馆,开展全程监督。我局将于8月17日派出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进驻接待宾馆,对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和储存、菜肴烹调、熟食和凉菜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运输工具、容器、设备等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餐饮环节安全。

  五、落实食品留样备验制度。活动期间要求接待宾馆每餐每类食品留样48小时备查,留样量100-200克/件,盛于专用容器(保鲜盒)内,作好餐次编号和日期登记,冷藏保存。根据供餐特点可对留样食品内容进行增加或调整,确保留样备验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六、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活动期间天气炎热、人员集中等特点,充分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一旦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努力把危害降到最低。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8

  20xx年,按照区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餐饮股监管工作以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区为主线,以体现“四个最严”为原则,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大力开展重点食品综合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了全区人民的食品安全。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全区5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覆盖率百分之百,户均监督频率达2次以上,发现食品安全分险隐患49条,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集中培训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同区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围绕春秋两季开学和中高考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8月17日,开展“幼儿园学校食堂开放日”,邀请7所学校园长、部分学生家长代表走进幼儿园食堂实地参观。9月17日-9月21日。利用五天的`时间集中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有效规范了餐饮服务操作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学生餐饮食品安全。

  三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发〔20xx〕64号)文件要求,依托各镇街所,全面深入开展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工作,在完成上级下达的量化分级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区共完成了822家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实现了餐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全覆盖。

  四是深化餐饮环节食品抽样工作。本年度贯彻省、市县等各类文件精神,严抓群众关注的热点食品、焦点食品,深入研究我县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拟定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计划,精心安排,完成国抽3个批次,省抽72个批次,市抽357个批次,县抽364个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13.9%、3%和6%,位列全市第一名。通过各级抽检有效防范了餐饮安全区域性风险,及时有效排查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五是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网络订餐专项整治、食安护佳节等活动。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0起,结案10件,罚没款11048元,移交公安部门案件3起,卫计部门1起,超额完成区局下达任务数。

  六是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针对每次保障活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到人。圆满完成农博会、中高考、汇东杯篮球赛、志交会、省市领导考察等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保障了5000余人用餐安全。

  七是深入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为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订餐量的前20家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6个批次,并将抽检结果在政府的网站进行了公示。通过对我区开展网络订餐业务的“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进行责任约谈,建立了入网餐饮单位信息档案284份,检查网络订餐服务单位186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了公众饮食健康。

  八是积极创建食安品牌。为有效提升我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将“食安示范一条街”和“名厨亮灶”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进行专题部署,目前示范街的改造工程已进入尾声,今年成功创建食安餐饮示范单位2家,使我区“食安山东”品牌餐饮单位达到14家。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善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驻点监控,确保餐饮安全。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以不合格检验结果为导向,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对包括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在内的食堂加强监管力度,重点在提高持证率、抓规范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观摩示范单位、现场监督指导等方式,实现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xx〕133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卫明电〔20xx〕18号)以及县政府年初提出的“五放心”工程建设要求,并针对当前我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措施和指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乡镇小型餐馆卫生条件基本得到规范;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餐饮连锁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加大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小型餐馆等三类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管,提高监督频次;2、督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登记台帐,严格推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禁采购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使用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3、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指标:

  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

  (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

  (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

  (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其他地区:

  (1)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三类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卫生许可整治

  在无证经营的整治过程中,按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被整治的单位进行逐一核审,凡能达到发证要求的及时发证。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要求的餐饮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小型餐馆,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分达不到C级的,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C级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无证经营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部门会同工商、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在检查中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1)使用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食用油、猪肉、酱油、酒、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观质量,检查是否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毒有害的违法食品等。对200m2以上的餐饮单位还应检查放心肉配送的实施情况。

  (2)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按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查其加工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级的化学物质,是否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肉类食品中滥加亚硝酸盐、人工合成色素及其他违禁物品。

  (3)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来路不明、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应进行抽样检测。

  3.废弃食用油脂的检查

  重点检查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是否按照卫生部等四部委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卫法监发〔20xx〕99号)进行管理,严防废弃食用油脂的非法再利用。

  (二)建立三项制度

  1.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在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

  2.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

  在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应包括:肉类、禽蛋、蔬菜、豆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建帐内容包括:日期、品名、供货单位、数量、卫生质量和来源证明资料(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等有关能证明来源的凭证)。

  3.建立餐

  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监督频次,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卫生监督信息。在城区中小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并根据需要在电视、报纸上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

  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卫生部、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县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结合我县实际,制订《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召开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50平方米以下的中式餐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和干式、湿式点心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宣传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与具体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上旬——12月上旬)

  1、开展龙游城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整治,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20xx年9月上旬——9月下旬):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整改。凡无单独厨房,或虽已设置单独厨房,但仍在厨房外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一般以30天为限)。已有单独厨房,且基本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可要求其承诺于0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对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能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以30天为限)。

  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或不愿整改的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对各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添加剂及处理废弃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未按要求索证、建立台帐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采购、贮存、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添加剂及不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书面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倒查溯源。

  在这一阶段,适时开展全县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整治。学校食堂整治于8月底开展,9月底前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餐饮单位整治于9月底开展,10月底前完成。

  第二步(20xx年10月上旬——12月上旬):

  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进行餐饮业量化分级评审。

  对“无证”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办理卫生许可证。在审批卫生许可证的同时,进行量化分级评审。

  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单位按《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已立案查处的“无证”或“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在处罚决定书送达15日之后,每月组织1—2次集中取缔。集中取缔工作由公安、工商、建设城管、创建办等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2、启动对其他地区餐饮单位的整治工作(20xx年10月至12月)。整治要求参照城区方案进行。

  (三)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回头看,并迎接上级部门工作验收。20xx年12月15日前,作出专项整治总结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处于整个食品监管过程的未端,既是检验食品卫生质量的关口,也是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环节,因此,开展餐饮食品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创建办、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卫生局局长吕美姿任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吴健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任工作协调组成员。餐饮食品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卫生局法制科,联系电话:7024971,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日常联络,制定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抓好三类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整治工作,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督导学校开展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县卫生局开展大案要案调查、取证及查处,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县建设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沿街流动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协助县卫生局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且占道经营的小型餐馆的取缔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卫生局具体行使卫生行政执法任务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任务的执行,对专项整治

  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等不正之风。其他各成员部门要严格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各自工作职责和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不进入餐饮消费环节。

  整治行动过程中,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四个不放过,四个一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非法再利用等违法行为,将从重从严从速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重大、复杂的问题,县卫生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农业、质监、工商、经贸、药监、教育、公安、建设、创建办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自律。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提高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我市餐具集中消毒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符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的要求,消毒过程及消毒后餐饮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三、整治内容

  (一)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按照《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要求》(试行)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重点检查消毒效果、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落实餐饮具定期抽检制度。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年4月1日至年5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为年4月1日-年4月1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摸清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并积极做好前期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市卫生局将举办一次餐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是:实施餐具集中消毒整治的目的、意义,卫生监督员现场监督监测的具体方法,餐具集中消毒企业软、硬件的具体要求等。各县(市、区)要召开餐饮具消毒单位和有关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专门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要求按照专项整治的'目标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时间为年4月11日-年5月10日。各县(市、区)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索证行为,查处违法生产和使用单位。市卫生局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时间为年5月11日-5月31日。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同时要认真研究,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市卫生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打击力度。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重点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实施标本兼治,规范经营行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要严格按照《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要求,规范消毒流程、功能布局、消毒方法、质量控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规范、有效的责任管理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单位要给予宣传报道,引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规范经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广大群众放心、安全使用集中消毒餐具。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11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原则,以旅游团队用餐接待单位、景区小餐饮、农家乐餐馆为重点单位,米、面、食用油、鲜肉及肉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加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使旅游景区餐饮食品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旅游沿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切实保障游客餐饮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旅游景区和车站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餐馆等餐饮单位。

  三、整治内容

  1、严格规范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开展旅游景区小餐饮、农家乐餐馆全面清理,符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条件的,督促餐饮业主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对业主重视食品安全、具备食品安全基本保障条件的小餐饮可以办理备案手续或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食品安全隐患严重的小餐饮要会同景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组织开展旅游餐饮服务食品拉网式排查。联合县旅游局对各旅游景区和车站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餐馆等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按操作规范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等;严禁制作加工国家保护的等级野生动物;严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以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防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使用未经清洗消毒餐用具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争10月底前完成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5、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积极遴选旅游景区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发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旅游景区餐饮业健康发展。

  6、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认真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应急培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畅通报送渠道,及时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通报有关情况。

  7、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餐饮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动用各种社会资源,构筑社会共治格局。广泛宣传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大力支持新闻媒体监督和游客餐饮消费维权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加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四、整治安排

  整治活动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安排四个阶段,时间从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

  (一)宣传动员(2月)。联合县旅游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旅游景区餐饮食品整治的良好氛围。会同景区管理机构、旅行社向广大游客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动员游客参与到专项整治中来。

  (二)自查整改(3月)。组织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违反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行为,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整治规范(4月至10月)。联合县旅游局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查办问题突出、损害游客利益的案件。同时组织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和游客“放心餐饮店”评选活动,推动全县旅游景区餐饮安全上新水平。

  (四)总结评比(11月至12月)。对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创评单位和游客“放心餐饮店”进行考核、验收、公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深化为长效监管机制。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监管责任。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县旅游局的沟通协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2、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会同县旅游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12

  x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x会议并讲话,各县(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州县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百日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4月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行动迅速、落实有力、成绩显著。“百日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打出了震慑。农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

  会议提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作风,以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的工作标准、监管措施,不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打深打透打彻底,切实解决全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要在前期“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更加聚焦聚力地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种养植和流通等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安全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切实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三个“克服”: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和克服厌战情绪;要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监管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桥头堡”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和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我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1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隐患,维护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县餐饮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为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提档升级一批,对基础设施较好、食品安全意识高的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和帮扶等措施,力争建成一批透明厨房或餐饮示范单位;整治规范一批,按照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改造,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证经营;处理转行一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经营或劝告转行,逾期将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持证经营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

  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加强对无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即一份政策法规宣传单、一份指导意见书、一份监督意见书。要多方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完成硬件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亮三证(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挂制度(上墙)、索票据、登台账、比透明的效果。对符合《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金食药安委办〔2014〕22号)要求、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给予备案登记。

  (二)强化监管,排查风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一是将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注重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餐饮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自查自纠阶段。

  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绘制整改流程草图,指导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广大餐饮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重点整治阶段。

  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未采取整改措施,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品种,后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到位率、现场指导率、检查覆盖率100%的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依法行政。适时公开行动进程、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治实效。

  开展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和基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整体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现状,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经营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和餐饮经营管理水平。要妥善处理好查处无证经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二)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

  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统一许可标准,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缩减审批流程所需时间,提高办证效率,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发放许可证。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14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与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是民生热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一向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一是重视监管制度建设。以制度化建设入手,从准入标准、日常监管、食品安全保障、应急处理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模式,坚持“谁监督,谁负责”原则,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三是从源头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在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同时,准确把握准入条件,严格餐饮服务许可。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合理统筹、措施有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服务指导为先的工作理念,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一是针对海沧区阿罗海购物广场、天虹商场等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在筹建及装修阶段,即对其中的27家餐饮单位进行建设指导,促进其合理布局及完善卫生设施建设,避免餐饮单位在申办许可证时因卫生条件不达标须整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时间浪费;二是服务海沧区经济发展建设大局,配合征地拆迁工作。抽调二名业务骨干参加区征地拆迁工作组,发挥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优势,服务水头、东屿征地拆迁工作,促进37家餐饮单位及时搬迁或转型;同时,拓宽工作思路、标本兼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改善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状况。

  力求创新,加强监管

  1、创新监管模式。首批在4家学校食堂中建立“全球眼”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卫生监督员只需在计算机上操作,就能实时对食堂现场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实时记录并第一时间通知整改。这样的监管模式,将视频监督与现场监督紧密结合,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节约了执法人力,提高了食堂从业人员规范食品安全操作的自觉性,极大提高了执法监督效率。

  2、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自今年7月份以来,在全区推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在各餐饮单位门厅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安全等级、食品安全承诺书、各项管理制度及举报投诉电话等。通过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餐饮单位的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服务水平。当前已免费并统一安装公示栏1820张,占餐饮总数80%以上。

  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通过培训班、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召开“餐饮服务环节预防食物中毒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一期,对176家集体食堂、大型餐饮单位的业主与卫生管理员共310人进行集中培训;利用卫生四下乡、食品安全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6万份;通过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报道监督工作动态19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深入天心岛小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不但加强了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教育与行业自律,而且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与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严格许可,规范审批

  把好市场准入的第一关口,规范餐饮服务的行政审批。对受理的许可申请,逐宗认真进行现场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限期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对符合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颁发许可证。一年来,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651宗,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610张,注销许可证32张,变更许可证1张,不予许可8张。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率、建档率均达100%。

  突出重点,全面整顿

  1、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迎接省级文明城区考评及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中心任务。为做好迎检备查各项工作,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加快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等有力举措,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采取拉网式检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形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20人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850户次,监督整改131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免费发放台账登记本、消毒记录9750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100%。餐饮服务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并如期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在第三季度全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海沧区食品安全单项成绩排名全市第一。

  2、推进示范建设,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首批选取海富路、阿罗海城市广场作为示范街(店)进行筹备、推广。通过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形成线面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以强化执法监管、加强诚信建设、动员社会监督等有效形式,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3、强化集体食堂专项治理。以学校、企业、工地等集体食堂为重点监管对象,积极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从春季开学以来,开展了多轮次的专项治理。对学校食堂许可持证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食品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及从业人员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食堂使用的食用油、食盐及食品添加剂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同时通报区教育局。一年来累计检查学校食堂272户次,责令整改32户次。同时,对辖区的117家企业及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责令整改。一年来,我区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4、开展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调味料及查处河豚鱼等专项整治行动。掌握辖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名单,实行备案管理;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餐饮服务单位100%建立验收登记台帐制度;对加工经营河豚鱼的餐饮单位一律严肃查处。一年来,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检查中当场销毁过期调味品81公斤;抽取辣椒酱、火锅底料25份样品进行苏丹红指标检测,合格率100%。

  5、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计划,依据卫生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规范》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年来,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380人次,为春节、五一、人大政协两会、国际马拉松、海沧保生慈济文化节、海峡论坛、中高考、中秋国庆、文博会等重大活动提供了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累计保障重点餐次79场。

  6、严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持“指导与处罚并举”的原则,在加强监督指导的同时,对无证经营、未取得健康证明、不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过程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历打击。一年来,累计作出行政处罚21起(其中警告12起,立案9起),罚款3.4万元。

  受理投诉,及时查处

  餐饮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15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20xx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通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监管、落实检查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xx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起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达到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能力。

  四、强化措施,提升品质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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