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2-08-15 01:04:5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承包合同集合六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承包合同集合六篇

承包合同 篇1

  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概念

  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业内部 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内部承包职工之间通过签订一份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的经营方式”。另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将自己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还有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以上概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几个特点:

  (一)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

  (二)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

  (三)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企业相比于一般的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由于建筑企业产品的特点所决定的,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体积大、复杂多样,价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产品关系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极为重视,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结合建筑企业的特殊性与内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征,我们可以将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建筑企业与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以企业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交由承包人组织施工,建筑企业对财务、工程质量、技术等方面加以管理、监督,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向建筑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合同。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指的是其属于哪一种合同关系,适用何种部门法。关于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内部实行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及企业的车间与工人之间订立责任制合同,这些都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种生产管理手段,当事人之间仍然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属于劳动法等法律调整,不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就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双方具有签订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合同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受合同法的调整,还是受劳动法的调整,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一)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之争,体现出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二:其一、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其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1、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

  民法属于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劳动法属于经济法,调整劳动法律关系,虽然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事实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平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服从管理的义务,基于此,国家通过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的立法目的非常明显,《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依法自愿签订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劳动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主要原因,“民法上个人自由主义的雇佣契约既然不足规律劳动关系,劳动法乃应运而生,发展成独立的法律领域”。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确立的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一个基本的特征,那就是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点显然不同于劳动关系。内部承包合同充分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建筑企业与承包人的约定是围绕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费等方面内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这些都不同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因此,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2、劳动部劳办发[1993]224号《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也指出:“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所谓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系当事人依其合意自主决定其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判别标准: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内容表现为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各自的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

  对比分析,我们认为,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

  第一、虽然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其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或职工个人,但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第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建筑企业和承包人达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其中建筑企业的权利在于取得管理费,义务在于对承包人加以监督、管理,承包人的权利在于获得项目的赢利,义务在于服从企业的监督、管理,并上缴管理费。

  第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系双方自愿签订,协商而成。

  2、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符合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民法的精髓在于私法自治,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筑企业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意思表示充分自由。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也应受合同法的'调整。

  3、劳动法之所以不同于合同法,是因为缔约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事实上不平等,为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国家强行限制缔约自由。建筑企业与承包人虽然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内部承包合同中不存在承包人与用人单位地位上的不平等,而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双赢行为,不需要国家对承包人加以特别保护。反过来说,如果如果存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双方地位不平等,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的现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也不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4、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纠纷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以上分析,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属于合同法规范的受理范围,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诉诸法院。然而,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度以及是否对之予以保护。实践中,不少人以内部承包之名行转包、挂靠之实,对此应予区别。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四)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综上,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建筑企业与其下属的承包人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其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如果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假借内部承包合同之名签订的转包、挂靠合同无效 必须明确,实践中存在假借内部承包之名而实为转包、挂靠合同,对于这类承包合同,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据此,挂靠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据此,转包合同无效。

  (四)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

  1、关于转包的主要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二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

  2、关于挂靠的主要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三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通过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任务,包括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种种途径和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 其判定条件是:

  (1)有无资产的产权联系,即其资产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划转现单位,并经公证;

  (2)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义搞变相的独立核算;

  (3)有无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聘用手续。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定为挂靠行为”。

  3、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有本质的区别,综合以下四点可以判断:

  (1)承包人是否为建筑企业的内部成员。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须是建筑企业的下属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者职工个人,而转包、挂靠合同中的承包人则与建筑企业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对于内部成员身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认定。

  (2)建筑企业对项目工程技术、资金、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否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条件下,建筑企业能对工程项目能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等符合国家规定。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没有任何管理与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存在极大的风险。

  (3)能否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国家设立建筑企业资质的本意在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筑企业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能为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转包、挂靠显然无从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

  (4)财务上是否统一管理。建筑企业对承包人有管理的义务,在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不能控制资金的使用,往往工程款直接拨付给承包人,而不是建筑企业的账号,或者虽然拨至工程项目上,建筑企业在扣除管理费后,余款全部划拨给承包人。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甲方愿将宏成木材加工厂承 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协议如下:

  一、宏成木材加工厂位于方虎路南,程家村委会以东处。

  二、甲方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供乙方经营使用,本 协议生效前的债务由甲方负责,经营后产生的债务由乙方负 责。

  三、承包期限为20xx 年1 月20 日至20xx 年1 月19 日 止。共十年。

  四、承包费,前五年(即:20xx 年1 月20 日至20xx 年 1 月19 日)承包费每年壹万元,乙方每年于1 月20 日前缴 纳。后五年(即:20xx 年1 月20 日至20xx 年1 月19 日) 每年壹万伍仟元,计柒万伍仟元整,乙方于20xx 年1 月20 日前一次性以现金形式缴纳。

  五、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保证金壹万元整,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无违约行为,甲方在承包期满时, 返还给乙方,违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依法经营,按章纳税。否则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影响院内饭店、汽车修理部正常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他人。

  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纠纷,工伤事故等一 切法律责任全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八、乙方如需扩建、新建厂房或增加经营项目,必须征 得甲方同意。产权归甲方,乙方拥有承包期内的使用权。新 增的不动产在期满后无偿交由甲方。如国家、政府出台相关 的补助和扶持政策。由甲方享有

  九、乙方延迟缴纳承包费,每逾一日,支付承包费 5% 作为补偿。如逾期满二十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返还 违约金。

  十、在承包期内,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方应双倍支付违约金,并对新增的不动产投资,进行协商 补偿或者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十一、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违约保证金和剩余承 包费,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新增不动产的经济补偿。

  十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或集 体搬迁时,各项补偿等政策全部由甲方享有。乙方必须按上 述的规定时间内终止经营,退出厂地。甲方退还剩余期间的 承包费,经双方协商可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费。

  十三、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保证各种证照手续的'合法有 效。必须保证甲方原有的不动产程度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新 增的不动产。

  十四、期满时,如乙方需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 优先承包。

  十五、在承包期间,如遇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 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以上协议符合我国目前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也是甲乙 双方自愿协商后所达成协议,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 违约的一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 ,承包期限为二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

  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在场村民代表:

  年月日

  附:1、土地承包范围地形确定面积图。

  2、同意发包土地山林户主代表全家签认统计名单表。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团风县十力中学

  乙方:於幼红

  根据甲乙双方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特对甲乙双方履行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甲方提供的场地和设施:

  商店设于学校老教学楼一楼西头的一间和厕所旁边的老商店。学校只提供营业用房和负责供电、供水到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营业用房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装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二、承包期限:自XX年腊月24日至XX年腊月23日止。

  三、经营内容及范围规定:

  乙方可经营副食品、饮料、文具、百货,但店内不得煮、烧与学校食堂发生冲突的其他各种食品、饭菜出售,严格禁止向学生供应烟、酒、扑克及不利于学校教育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经营项目,发现不利于学校教育的经营,学校可随时加以取缔,经劝阻无效的学校可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承包方承担。

  四、商品价格及进货规定:

  商店所销售的物品应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进货,一律禁止进“三无”商品,霉变、过期食品进入商店,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担,与学校概不相干,学校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其他一切责任。承包人应保存好进货凭证,购货票据备查。每一商品均需明码标价。

  五、合法经营、文明经营:

  承包人必须向工商、税务、防疫等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各种合法经营、上岗手续,在承包经营期内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各项政策法规,对本商店内外实行卫生三包,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及上级部门的监督,对师生反映强烈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的`,学校将予一定的处罚,严重的可中止承包合同,中止合同后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者承担,爱护学校财产,损坏或丢失学校财物要负责维修或赔偿。搞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经营时,凡是商店承包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工作,保持工作的稳定性,确因食堂需要由甲乙双方商定。经营时严禁在商店内抹牌等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和学校形象的活动。一经发现学校每次罚款20---50元不等。三次仍不改正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六、学校及食堂所需要的物资及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校方会在双方和谐、价格公平、质量过硬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从商店购买。甲方所拿货物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现金与商店结帐,若情况特殊但必须在同年内结清。

  七、商店承包有一定的风险性,若有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以上级为准,甲方将按照承包时间和金额比例退还给乙方。甲方同时收回商店。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享天德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为全面推进创卫工作,拓展广告市场之宗旨,将甲方昆明市广告牌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两年,即自年月日至20xx年2月2日;

  二、承包范围及数量:乙方在一年内销售“创卫”警示广告牌数量不得低于3000块,若销售不足3000块,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三、承包方式:广告经营包干,上交利润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牌,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四、承包上交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每年度以每块广告牌元人民币结算向甲方缴纳。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足额缴纳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否则合同不得生效。

  2、乙方按每个广告销售合同向甲方交纳利润。乙方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广告经营款即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没收保证

  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销售“创卫”警示广告牌数量达到300块时,甲方退还乙方总保证金的30%,乙方按合同履行销售“创卫”警示广告牌数量达到1500块时,甲方退还乙方总保证金的30%,乙方按合同履行销售“创卫”警示广告牌数量达到3000块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甲方原广告经营部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自行制订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甲方负责“创卫”警示广告牌的制作及安装。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广告画面的设计稿,由甲方负责制作广告牌及安装以及维护。如一年内须跟换广告画面内容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更换并报甲方备案。

  5、广告发布的第一次制作材料、施工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的美观、完整。甲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

  6、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在需发布广告时,须将所发广告企业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所需发布的广告画面内容提供给甲方,由甲方

  交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发布,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广告管理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经营文件、帐户等作为备案。乙方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付定金中予以扣除该笔广告费。

  3、乙方对外因工作需要可以以甲方广告部名义开展业务,但以甲方广告部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甲方备份存查;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所有广告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乙方所签订的广告业务,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安装单及合同,及时安排制作安装。

  7、甲方应保证乙方广告及时、准确的安装,对因故错、漏装的广告,甲方应按客户(广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安排补装。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据实给予全额赔偿。

  8、甲方保证除乙方外,不得再承接各类形式的“创卫”警示广

  告牌广告,否则应根据所装广告数量,按乙方广告价格给乙方结算。

  9、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安装,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昆明市卫生监督局的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等政府行为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6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就工程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本合同用于______工程。

  2、本工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为:____________。

  3、甲方将: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给将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作业。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承包工程项目,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4、施工承包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为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由于管理不善、物价上涨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一律不予补偿。

  6、工期: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按业主要求完工日期完成施工任务。

  7、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工程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罚款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元)。

  8、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由于自身管理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其经济赔偿由乙方承担。

  9、乙方要尽可能保护好施工现场的生态环境,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电缆线等设施的保护工作,因劳务作业人员责任发生的生态破坏、现场脏乱差、设施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0、乙方必须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管理;配合、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指示。

  11、乙方不允许将施工劳务再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施工工程款的拨付: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后,及时按比例上交甲方管理费。

  13、乙方要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由于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4、文明施工,安全第一,乙方必须互相团结,互相帮助,管理好民工队伍,尊重当地的各种风俗习惯,不发生违法行为,不许酗酒、打架、闹事、偷窃,由于违法乱纪、聚众闹事、集体上访等事件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有乙方承担。

  以上合同内容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自保存。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自动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相关文章:

承包合同承包合同02-22

厂矿承包合同-承包合同09-29

装卸承包合同-承包合同02-10

鱼塘承包合同-承包合同01-15

车间承包合同-承包合同10-03

林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02-15

车子承包合同-承包合同03-01

承包合同单位承包合同10-26

实用承包合同承包合同10-26

土方回填承包合同-承包合同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