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居间转让合同

时间:2021-11-10 08:52:42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居间转让合同(通用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居间转让合同(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间转让合同(通用5篇)

  居间转让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甲方将位于光石二队公路前边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用于种植绿化树木,土地面积为(   )公顷。承包条件:

  1.甲方每年以每亩伍佰元转让给乙方,合同期限为壹拾年,第一年缴俩年租赁费  元,抵押一年租赁金,xx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乙方在租赁期间,土地租赁费根据当年附近他人土地租赁费上下进行浮动。

  3.如果合同期未满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赔偿损失100万元/公顷。所剩土地转让年限由甲方来支配,与乙方无关,土地租用合同终止。

  4.如果乙方所租赁土地在租赁期间被政府或开发商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土地征用费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土地地表面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除大棚以外),甲方无权干涉。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解决、协调赔偿事宜。在租赁期内土地被征用,甲方退还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赁费,到时双方的合同终止。

  5.另有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村民签章:

  日期:

  居间转让合同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目标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寻找收购受让方,并促成投资人与甲方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提供符合矿产交易的一切合法文件及法律效应委托书,具有合法的售卖权,甲方所陈述的矿产所有信息内容要完全符合,如出现内容不符的情况后果甲方自负。甲方确实陈述及提供的上述矿权清晰,无矿权纠纷,所有权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矿权纠纷及所有权纠纷,概有甲方负责解决和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将矿权过户到受让方的名下,办理好相关的手续。

  乙方对于受让方的确认,须促成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有效合同。乙方前期联系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负责,且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

  第三条 报酬的支付

  乙方的信息费用为总合同额的 5%(百分之五),即成交合同总额扣除 元后的其余费用作为乙方的信息费用。

  付款方式和时间的约定:根据受让方支付给甲方的资金进度按比例或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每收到受让方资金后 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费用打到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四条 其他

  若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收入,甲方除及时支付乙方应得收入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报酬总额的 % 作为滞纳金。

  若甲方绕过乙方,直接与乙方介绍的受让方实现交易。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成交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的授权下不得将甲方的泄露给第三方。 甲乙双方发生不能协商解决之争议,双方均有权在各自的所在地司法机关起诉或仲裁。

  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此合同,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对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 ,截止到 年 月 日,自甲、乙双方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居间转让合同3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圆整(¥ 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签订日期:

  居间转让合同4

  委托人(甲方):

  标的'公司:

  居间人(乙方):

  签订地点:

  鉴于:

  1、 甲方因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股权转让,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股权转让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标的公司的股东组成及资产情况

  上海 有限公司:

  上海 有限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股权转让的数额为不低于 元人民币,受让股权比例为两标的公司 %的股权。

  第三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控股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意向公司的谈判;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四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股权转让的金额及受让股权比例的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金额的%作为

  乙方佣金,此佣金的有关税款及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股权转让款全部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间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佣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 ,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居间转让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流县黄甲镇340亩土地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凭任乙方担任该地块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按确保甲方300万元/亩底价计算,其超出底价部分的价差做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不含提高容积率的费用和解决发票问题的费用)。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该地块的股权转让成功后,甲方按照土地股权转让费回收的比例同比支付。如果乙方为甲方争取到更优惠的条件,甲方可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一切配合乙方做好土地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土地股权转让成功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否则,按违约责任的条款处理。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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