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桑子·十年前是尊前客》原文及赏析

时间:2023-04-18 09:43:55 惠嘉 赏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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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桑子·十年前是尊前客》原文及赏析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古诗吧,古诗的篇幅可长可短,押韵比较自由灵活,不必拘守对仗、声律。那么什么样的古诗才是好的古诗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桑子·十年前是尊前客》原文及赏析,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原文

  采桑子·十年前是尊前客

  朝代:宋代

  作者:欧阳修

  十年前是尊前客,月白风清,忧患凋零。老去光阴速可惊。

  鬓华虽改心无改,试把金觥。旧曲重听。犹似当年醉里声。

  注释

  ⑴十年前:是一个概数,泛指他五十三岁以前的一段生活。

  ⑵金觥:大酒杯。

  赏析

  此词开头是回忆。十年以前,这期间,多少人生况味,他只以“月白风清”四字概括。“月白风清”四字,色调明朗,既象征处境的顺利,也反映心情的愉悦,给人的想象是美好、广阔的。至“忧患凋零”四字,猛一跌宕,展现十年以后的生活。种种不幸,他仅以“忧患凋零”四字概之,以虚代实,更有千钧之力。接着以“老去光阴速可惊”,作上片之结,语言朴质无华,斩截有力。“速可惊”三字,直似从肺腑中发出。

  此词下片承前片意脉,有如藕断丝连;但感情上骤然转折,又似异军突起。时光的流逝,不幸的降临,使得词人容颜渐老,但他那颗充满活力的心,却还似从前一样,于是他豪迈地唱道“鬓华虽改心无改”!他是把一腔忧愤深深地埋藏心底,语言虽豪迈而感情却很沉郁。

  这里,词人久经人世沧桑、历尽宦海浮沉的老辣性格,似乎隐然可见。以纵酒寻欢来慰藉余年,其中渗透着人生无常、及时行乐的思想感情。词中接下去就说“试把金觥”。本来就有销愁的意思;但此词着一“把”字,便显出豪迈的气概。

  结尾二句紧承前句。词人手把酒杯,耳听旧曲,似乎自己仍陶醉往日的豪情盛慨里。这个结尾正与起首相互呼应,相互补充。这里,词人说“旧曲重听,犹似当年醉里声”,便补足了前面的意思,首尾相应,运转自如,于是便构成了统一的艺术整体。曲既旧矣,又复重听,一个“旧”字,一个“重”字,便把词人的感情和读者的想象带到十年以前的环境里。

  创作背景

  此首怀念洛阳友人及洛中生活。词人于庆历四年(1044)曾过洛阳,此时据词人景祐元年(1034)西京留守推官任满离洛正好十年,本篇或作于此时。

  作者简介

  作者欧阳修欧阳修(1007-1072)北宋文学家、史学家。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吉州吉水(今属江西)人。天圣进士。官馆阁校勘,因直言论事贬知夷陵。庆历中任谏官,支持范仲淹,要求在政治上有所改良,被诬贬知滁州。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王安石推行新法时,对青苗法有所批评。谥文忠。主张文章应明道、致用,对宋初以来靡丽、险怪的文风表示不满,并积极培养后进,是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散文说理畅达,抒情委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风与其散文近似,语言流畅自然。其词婉丽,承袭南唐余风。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编为《集古录》,对宋代金石学颇有影响。有《欧阳文忠集》。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北宋景德四年六月二十一日(1007年8月6日)寅时,欧阳修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当时他父亲欧阳观任绵州军事推官,已经56岁了。

  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欧阳观去世,年仅4岁欧阳修与母亲郑氏相依为命,前往湖北随州投奔欧阳修的叔叔欧阳晔。欧阳晔在随州任推官二十五年,为人正直,尤以廉洁自恃,其为人对年幼的欧阳修产生了重要影响。欧阳晔家不是很富裕,好在郑氏出身江南名门望族,知书识理,是受过教育的大家闺秀,用荻秆(芦杆当笔)在沙地上教欧阳修读书写字(画荻教子)。欧阳晔也不时关怀,总算没有让童年的欧阳修失去基本的教育。

  科举之路

  欧阳修的科举之路可谓坎坷。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17岁的他应试未中,天圣四年(1026年)再试又未取,两次参加科举都意外落榜。

  22岁时,欧阳修跟随知汉阳军的胥偃前往京师。天圣七年(1029年)春,由胥偃保举,欧阳修就试于开封府国子监,该年秋天,欧阳修参加了国子监的解试,在国子学的广文馆试、国学解试中均获第一名,成为监元和解元,又在第二年的礼部省试中再获第一,成为省元。

  天圣八年(1030年),欧阳修参与由仁宗主持、在崇政殿举行的殿试,唱甲科十四名,进士及第。据欧阳修同乡时任主考官晏殊后来回忆,他未能夺魁,主要是锋芒过露,众考官欲挫其锐气,促其成才。

  步入官场

  虽然没中状元,欧阳修也获得了不错的名次,被授任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充任西京(洛阳)留守推官。金榜题名的同时,他也迎来了洞房花烛。宋代有“榜下择婿”的风俗,朝中高官都喜欢在新科进士中挑选乘龙快婿。欧阳修刚一中进士,就被恩师胥偃定为女婿。

  天圣九年(1031年)三月,欧阳修抵达洛阳,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同年,在东武县迎娶妻子胥氏。当时他的上司为吴越忠懿王钱俶之子、西京留守钱惟演。

  钱惟演厚待欧阳修等青年才俊,不但很少让这些年轻文人承担琐碎的行政事务,还公然支持他吃喝玩乐。

  而这些青年才俊在吃喝玩乐之余,也会吟诗作赋。当时文坛上流行华丽工整的骈文,欧阳修等人不满于骈文的卑靡拘谨,而是凭借自己丰富的学识,以效法先秦两汉的古人为手段,力图打破当时陈腐的文风,推行“古文”。在钱惟演的支持下,欧阳修等人有了充分的时间去琢磨古文创作。

  后来,钱惟演政治失意,被迫离开洛阳,由名臣王曙接任。王曙管束部下严格,不满于这些人的散漫。有一天,王曙把欧阳修等人集中起来,严厉地教导他们说:“你们看寇莱公(寇凖)这样的人,尚且因为耽于享乐而被贬官,何况你们这些人在才能上比不了寇莱公,怎么还敢这样呢?”欧阳修却反驳:“寇莱公后来之所以倒霉,不是因为耽于享乐,而是因为一把年纪了还不知道退隐。”王曙听后,默然无语。

  仕途崎岖

  景祐元年(1034年),欧阳修被召试学士院,授官宣德郎,回京任馆阁校勘,参与编修《崇文总目》。

  宋仁宗时,北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弊病开始显现,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景祐三年(1036年),与欧阳修交往颇深的范仲淹着手呼吁改革,他把社会问题归咎为腐败,而欧阳修看得更深刻,认为冗官冗员才是根本问题。最终,范仲淹的改革冒犯了既得利益者,受到了打击,被贬饶州。欧阳修作为范仲淹一派也受牵连,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

  康定元年(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奉命知谏院。

  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右正言、知制诰。当时,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成为革新派干将,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但在守旧派的阻挠下,新政又遭失败。

  庆历五年(1045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分辩,因被贬知滁州(今安徽滁州),后又改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等地。

  在滁州,欧阳修写下了不朽名篇《醉翁亭记》,古文艺术达到成熟。他依旧保持轻松慵懒的态度,为政“宽简”,使得官民称便。但就是在这样的执政方针下,滁州反而被治理得井井有条。

  皇祐元年(1049年)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

  至和元年(1054年)八月,欧阳修又遭诬陷被贬。命令刚刚下达,仁宗就后悔了,等欧阳修上朝辞行时,仁宗亲口挽留:“别去同州了,留下来修《唐书》吧。”于是,欧阳修以翰林学士留朝,开始修撰史书。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

  主考礼部

  嘉祐二年(1057年)二月,欧阳修担任礼部贡举的主考官,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

  当时有个文学派别“太学体”,领袖刘几是一名太学生,最大的特长就是常玩弄古书里的生僻字词。欧阳修的古文向来是通达平易的,最反对“太学体”的文风。批阅试卷时,欧阳修看到一份试卷,开头写道:“天地轧,万物茁,圣人发。”用字看似古奥,其实很别扭,意思无非是说,天地交合,万物产生,然后圣人就出来了。欧阳修便就着他的韵脚,风趣而又犀利地续道:“秀才剌,试官刷!”意思是这秀才学问不行,试官不会录取!

  在这次考试中,欧阳修也看到一份较好的答卷,文章语言流畅,说理透彻。欧阳修估计是自己学生曾巩的,这种文风需要鼓励,但毕竟是“自己人”,不好取第一,就把这份卷子取成第二。结果试卷拆封后,才发现这份卷子的作者是苏轼。与苏轼一同被欧阳修录取的,还有他的弟弟苏辙,以及北宋文坛上的一批重要人物。欧阳修以其卓越的识人之明,为北宋及整个中国文学史做了一份突出的贡献。

  苏轼考中进士后,给欧阳修写了一封感谢信。欧阳修称赞苏轼文章写得好,说读着他的信,“不觉汗出”,感觉自己也该避让这后生三分。他对苏轼奖掖有加,苏轼也没有辜负欧阳修的期许,最终成为继欧阳修之后的又一位文化巨人。欧阳修晚年,还经常拿出自己年轻时写的文章来修改。夫人心疼地规劝道:“这么大岁数了,还费这个心。难道还是小孩子,怕先生骂你吗?”欧阳修笑道:“不怕先生骂,却怕后生笑”这种文学史意识和认真的态度,成就了一代文学巨匠。

  放榜的时候,那些写“太学体”而自高自大的考生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被取中,纷纷闹事,甚至有人说要到街上截住欧阳修痛打。但仁宗充分相信欧阳修的人品和判断力,给予了他极大的支持。北宋文风自此一振,就连“太学体”的领袖刘几,也更名刘辉,重新参加考试,并获取了功名。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嘉祐五年(1060年),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得允准。

  晚年生活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

  熙宁三年(1070年),除任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辞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

  熙宁四年(1071年)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今安徽阜阳)。

  熙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在家中逝世,享年六十六岁。八月,获赠太子太师。熙宁七年(1074年)八月,获赐谥号“文忠”。

  熙宁八年(1075年)九月,安葬于开封府新郑县旌贤乡。

  元丰三年(1080年)十二月,特赠太尉。元丰八年(1085年)十一月,加赠太师,追封康国公。绍圣三年(1096年)五月,再追封兖国公。[崇宁三年(1104年),改封秦国公。政和三年(1113年),改封楚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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