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

时间:2022-07-08 20:31:35 技术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技术合同范文汇编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技术合同范文汇编6篇

技术合同 篇1

  甲方: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能源技术服务承包组

  乙方应甲方邀请承包甲方公司技术部的全部技术工作,双方确认技术部承包的“责、权、利”如下:

  一、责任:对公司客户需求并签订合同的产品,提出设计方案,经公司决策批准后负责

  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组织、质量监督,应达到合格产品。

  经济技术责任工程师签字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产品质量、奖优罚劣规定,下大力量创建名牌产品。

  对公司提出要求技术部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由技术部调查研究后上报项目建议书和研发经费预算,经公司决策层批准后,试制的技术组织由技术部负责。试制的产品交公司决策层验收后进入产品中试和生产,按要求另做预算,由公司组织实施。小试和中试过程由于研发费用不足不能保证按预算拨付,造成中断和停止,其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权利:工程部按公司要求提出的产品设计方案经批准后不得随意变动修改。如在试

  制生产过程中发现需要改进的问题,经技术部提出改进方案报公司决策批准后方可进行。

  凡研制生产的创新产品由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专利,批准后的专利产品所有权归公司,专利发明权归技术部或责任工程师。

  三、经济利益:为保证技术部工作持续开展和创新产品的开发、试制,公司在流动资金

  项目中拨付元专项资金予以保证,并做到专款专用。一是支付按公司标准,用于日常生产中技术部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二是按新产品试制、生产的预算,用于技术部必须的调研费、资料费、设计费、试制费等开支。

  上述费用由技术部负责人提出费用申请,公司负责人签认由财务部拨付。

  四、本合同从20xx年十一月一日至是二月二十一日为试行期。20xx年一月一日

  签订正式合同。

  五、本合同按《甘肃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发生具体问题双方可协

  商解决。

  六、本合同自公司将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即有公司负责人签认,财务部盖章确认,交技术

  部负责人开始执行。

  甲方: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章)

  公司法人(签章)

  乙方:

  新能源技术承包组负责人(签章)

技术合同 篇2

  甲方: ×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 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 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

  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

  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技术合同 篇3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专利权转让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

  2.技术培训合同

  3.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份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

  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 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技术合同 篇4

  甲方(合作方):

  乙方(合作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乙方与甲方合作于农业生态示范园,从事山西绿福园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大棚建设及所有蔬菜栽培、种植、管理等技术指导工作。

  二、合同期限

  根据合作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无固定协议期限形式: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协议。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工作职责为:对山西绿福园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园农业示范园基础建设及种植的反季蔬菜或者其他农产品进行技术指导,包括栽植、修剪、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设施搭建等内容。确保全棚苗木成活率 以上;不出现较大面积病虫害发生或苗木自然死亡现象;同时培训甲方合格技术人员2名以上。

  2、乙方工作要求: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工作期间,不允许私自在其他地方进行技术指导或兼职。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4、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予配合,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

  四、工作报酬

  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患病或因工致伤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七、违约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作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合同 篇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项目内容设计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备注(可另附页)

  总费用合计:(大写) 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为预付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特殊制作详情(甲方须知):

 1、制作中乙方为保证效果,将用专业软件进行后期渲染,因渲染对时间、精力、机器硬件损伤较大,也保证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只为甲方提供免费渲染最终成品一次。

  2、在工程文件(制作初稿)制作完毕后,乙方可根据作品质量与甲方协商,乙方通过图片、录屏两种方式向甲方展示成品效果,甲方如果满意,乙方则征得甲方同意,开始进行渲染。

  3、在渲染成品前,甲方如果不满意,乙方则有责任为甲方免费进行二次修改。 (附加:因考虑制作成本较高,制作初稿完成后,甲方审阅时应集中意见并及时提出明确修改方案,乙方可提供一次免费修改,甲方所提修改方案超过两次,乙方将视具体修改难度每次至少加收总制作费5%的修改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在渲染成品期间和完成之后,如果甲方对成品有不满意处,再提出修改,则按作品总额的15%收取手工费与渲染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5、如果在渲染成品期间和完成之后,属于乙方自身责任导致的错误(未按甲方提出修改的意见进行修改),将由乙方自行解决。

  6、在制作完成后,因为占用硬盘空间问题,乙方只为甲方保留制作工程文件和

  制作素材3天,3天后则自行删除,甲方若需要,可在制作完成满意后3天内拷贝。拷贝总工程文件则按总费用的10%收取(该项属商业制作机密),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

  四、设计的时间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_______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3、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____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4、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隐私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所需的全部资料拷贝给乙方后,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隐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渠道透露甲方隐私。

  2、在设计制作完成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删除所有委托设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隐私透露,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隐私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备注:如果乙方需要该作品进行广告宣传时,需征得甲方同意。)

  七、违约责任:

  1、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乙方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为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或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日期:

技术合同 篇6

  项目名称:

  受让人:(甲方)

  让于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就___项目的技术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技术转让合同。

  一、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要求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在__(地点),以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秘密的使用范围及权属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经费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1、转让费用(大写)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___元。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___元,时间:

  ③按利润额的__%提成,期限:

  ④按销售额的__%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2、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3、其它: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 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___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⑤标的物所地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如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

  技术转让合同法,技术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1、技术合同法

  2、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4种类型。

  3、合同法第342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类较复杂的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的知识产权问题,容易发生纠纷。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避免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纠纷发生后的解决。

  4、技术转让合同特征:标的的特定性、标的完整性、标的的权属性、转让的法定性。

  5、注意事项

  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费用的约定。

  深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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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篇二:技术转让协议书

  技术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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