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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1-09-17 13:31:3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精品】诚信承诺书汇编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诚信承诺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诚信承诺书汇编8篇

诚信承诺书 篇1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单位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目前,xxx市检验检测机构共有xx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xx市环境监测站、xx市正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xx市滨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xx市交通工程试验室、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嘉兴市纺织面料(服装)检测中心、xx市保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xx市防雷设施检测站10家。

  为推动检验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树立检验机构诚信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携全市10家检验检测机构做出诚信检验承诺如下:

  1.承诺遵守《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法施检,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公正、科学、准确。

  2.承诺遵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规定,确保检验资质合法有效,禁止未通过计量认证开展检测服务工作。

  3.保证对外独立开展检测服务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与外部的行政压力。

  4.禁止伪造检验数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保证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可靠。

  5.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方便顾客”以及自行规定的服务方针,对所有顾客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对待,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6.严格保守顾客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用顾客的技术与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7.认真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执行党风、行风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维护检测机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诚信承诺书 篇3

  我郑重承诺如下:

  我向学院呈交的论文《》是我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决无抄袭、剽窃行为;引用他人成果数据已一一注明出处并致谢。本文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包括上述论文在内的所有学生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作者只享有署名权,是否发表及如何发表应与指导教师协商并经学院同意。学院对该论文拥有保存、收录、使用的权利。论文可供师生无偿查阅、引用。如此论文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由学院、作者和指导老师协商分享。

  承诺人: 专业 年级

  签 名:

  年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硕士研究生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考生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5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考出真实水平,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城建考学院学生手册》、《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承诺如有违纪行为,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手册》20xx版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一)在考试、考查中违规违纪、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对于不遵守考察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或要求,视为考试违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考生违背公开、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得到试题答案,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省级以上统考中作弊和协同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三章第十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五)在校学期期间,经确认在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含协同作弊)者。

诚信承诺书 篇6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特要求全校教师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全校教职工应积极履行职责,承担教育责任。

  本人受聘于XXX中学,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向学校、学生及家长承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现向学校、学生和社会承诺如下:

  一、爱国爱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坚持开展“以德立身,教学为本,情感育人”的师德自律教育,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要为人师表,以人为本,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说伤害学生自尊和心灵的话。

  三、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过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四、团结尊重同事,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诋毁其他教师,关心集体,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五、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遇到学生违纪、违规或发生事故,及时妥善处理,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学校及家长。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不借学生家长办私事。

  六、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不要安于现状,积极进取。

  七、要仪表端装、举止文明;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工作期间衣着规范,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八、 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

  九、要履行岗位职责;遇事不推委、不拖沓,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注重提高教学效果,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的成功。

  十、 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承诺人:

  学校名称:

  时 间:

诚信承诺书 篇7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x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 考生(签字):

  xxx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8

  甲方:xx镇镇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及小组成员共 人。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承诺书: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和县民本计生工程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

  (1)依法生育的双女户顺产后在3个月内、剖产6个月内自觉落实节育手术,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农村夫妇政策内生育二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000元(其中,两女户在规定期间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500元);对政策内生育一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上环的奖励500元;对节育手术失败,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1000元;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宜上环、不宜结扎)导致以外怀孕的夫妇,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500元。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子女满16周岁。

  (3)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55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子女伤残、死亡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49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奖励扶助金。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奖特扶对象,除上级奖励外,县财政每人每年增补120元;独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增补240元。

  (4)对年满45周岁的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或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等以上)的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100元补贴;对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50元补贴,直至60周岁。

  (5)对独女和二女户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子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在医院分娩的每人补助500元。

  (6)对夫妻双方均为晚婚或晚育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期内新婚、再生育对象怀孕90天内主动上报孕情信息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7)农村计划生育独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录取县公办高中,独女户减免择校费的50%,双女户减免择校费的30%;对农村独女户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

  (8)在农村土地集中整治整村推进拆迁安置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和主动放弃再生育指标户,每户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9)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延长产假30天,同时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女子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3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

  (10)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困难群众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适当提高生活保障金。

  (11)镇、村居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困难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1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承诺书、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13)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免费参加农业、科技、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举办的养殖、种植技术培训。

  3、提供优质服务:免费办理《生育健康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4、对计生家庭户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统一免费发放《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减少育龄妇女孕环检次数。对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0周岁或一方已采取绝育手术、患不孕症或不育症对象户及其他不可孕育(含无配偶的)的,采取访视服务,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一次;对夫妻一方或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在职干部,以公职作为担保,承担计划生育连带责任及生育一男孩和放弃再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每年开展二次孕(环)检服务。对40周岁以下生育一女孩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或二多孩未结扎、初婚待育、再婚夫妻有子女且未实行结扎对象,每年开展四次孕检、二次环检服务。

  (二)乙方承诺

  本人自愿加入诚信计生小组,并承诺做到以下: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及时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顺产生育后3个月内,剖宫产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上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按时落实长效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做到一胎持证生育,二胎持证怀孕。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导致政策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督促其按法定年龄结婚、按政策生育,并负有在1个月内将子女新婚、怀孕信息告知镇、村责任。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省内免办),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主动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在外期间每年不少于3次向村(居)反馈孕环情情况。

  7、诚信小组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出现政策外怀孕行为的,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违法生育行为的,收回《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之前取得的所有奖励。

  8、补充承诺:

  二、违约责任及承诺效力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再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原享受的相关优先优惠予以追回;同一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承担违约连带责任。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在承诺书有效期内,承诺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承诺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组其他成员可留复印件。

  甲方: 村委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签字):

  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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