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个人研修计划

时间:2022-12-11 08:18:46 研修 我要投稿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范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该为接下来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计划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个人研修计划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范文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学术水平,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近年来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实际,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旨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选拔200名左右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研修学习,拓展学术视野,加快自身发展。同时推进学校与国外大学建立广泛的联系,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计划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研修类别与选拔条件

  第四条研修类别

  研修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等。

  第五条派出方式

  派出方式分为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类。

  国家公派指经学校推荐,列入国家选派计划,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单位公派指按照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选拔,经学校审批,由学校资助赴国外进行研修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团结合作精神,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思想活跃,有固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学术目标。

  3、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用外语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

  4、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选派部门或接收方的具体规定。

  三、计划实施程序

  第七条制定计划

  1、学校制定3年出国计划,各学院编制年度派出计划(一定三年):以工科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8%推荐拟派出人员;以理学和社会科学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拟派出人员,经学校评审批准后列入本计划入选人员。入选人员和所在学院做好出国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人员按时派出。

  2、列入学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的人员,学校人事、外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将努力创造条件,分期组织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协助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

  第八条派出渠道

  1、本计划资助人员的35%通过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派出(如:”全额资助”、”西部项目”、”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

  2、本计划资助人员的65%以单位公派形式派出。

  个人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并获得对方资助,在收到外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后,可向本单位提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纳入该计划。

  第九条出国研修人员的派出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政策派出。

  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管理。

  各单位应积极协助拟出国留学人员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在收到外方邀请信后,及时做好工作安排,督促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派出手续。

  3、列入本计划人员在获得资助资格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有关资助手续。

  五、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出国研修人员的资助政策

  入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签订协议执行。

  入选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学校50%、学院30%、个人20%的比例承担出国研修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留学期间的相关待遇

  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发给其基本工资,享受住房分配待遇;超期及延期人员,学校停发工资并停止住房分配待遇等。

  第十五条入选国家、省部级、学校各类人才支持发展计划的留学人员,其留学费用及留学期间相关待遇按有关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每年一月份,学校总结上年度出国留学工作,对工作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按上年度回校人员的30%评选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对按期回校、成果显著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国家全额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8000元

  四、计划管理

  第十条出国研修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研修协议书》,同时须安排具有一定经济能力、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我校教职工为其国内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经济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出国研修人员的国外管理

  1、研修人员到达所赴国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并将国外通信联系地址及时告知所在学院及学校主管部门。在国外学习期间应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国外学习工作情况。

  2、出国研修人员留学期满后应按时回校工作。学校一般不予延长留学期限,确需延长留学期限的,由本人在期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学校最多批准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留学基金委规定原则上不得申请延长留学期限。

  第十二条出国研修人员回校后应以学术报告等形式向学院汇报工作,同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等。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2

  一、项目简介

  为加强高校专业课程教师的业务、语言能力,加大力度支持地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西部地区高教改革进程,同时通过吸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最新科技成果和多元文化,提高西部地区教育与世界接轨的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合作开展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国外合作方

  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简称“UCSD”)成立于1959年,是一所位于美国加州的著名公立大学,为美国全国性第一级(Tier1)的大学。该校在美国国家教育调查委员会的调查中排名全美第10。圣地亚哥分校师资阵容强大,其理科师资排在全美公立大学的首位。

  2、选拔范围

  本项目主要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省区选拔。地方合作项目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人选参加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各省区当年选派计划。

  3、研修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安排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研修课程及实践。研修方式主要为集中授课、教学观摩、专题研讨、授课实践和撰写总结报告等。

  研修安排主要分为五部分,即:语言能力训练;观摩专业课程教学及课堂活动;专业教学研讨;课堂授课实践;提交研修报告。

  具体如下:

  (1)语言能力培训:每周6—10课时,贯穿始终。由专业导师授课;

  (2)口语表达专题研讨:每周3课时,集中安排在每期前三个月。根据学员水平专门设计;

  (3)课堂教学观摩:研修期间均有安排。每位学员会在其专业领域选择一门本科课程,观摩教学技巧及课堂活动。(注:在期末考试周、期间及夏季无课程观摩)

  (4)专业教学研讨(PTS):每周3课时,安排在每期后三个月,为期6周。根据学员情况而设计,旨在让学员学习和实践英语课堂,美国课程文化及美国大学课堂的互动引导方法。

  (5)课堂授课实践:项目最后阶段实施,共3—4周。在PTS导师指导下,确定授课题目,并进行授课实践。导师会将学员的'授课过程录制下来并进行考核,最后书面评估每位学员的能力提升程度和提升领域。

  其中语言能力培训、口语表达专题研讨、专业教学研讨均将学员分为3个小组(每组8—12人)进行。此外,UCSD将为学员提供一周或两周一次的咨询会,以集体或一对一方式提供咨询。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2、留学国别:美国

  3、选派规模:每年派出1—2期,每期24—36人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项目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

  四、申请条件

  1、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6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应为各项目省区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以下学科专业人员暂不能申报此项目:医学、管理学、海洋科学、国际关系学、英语;

  4、语言要求: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符合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xx年5月10日至5月13日进行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地省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选派计划及申请时间可由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工作安排另行公布。申请人可向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并按各省区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

  2、申请受理方式

  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该项目的评审分为地方专家评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地方专家评审工作由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专家联合评审工作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3年10月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派出。住宿将由UCSD协助,由留学人员本人自行联系落实。

  2、派出时间一般为次年1月或6月(具体派出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

  3、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协议书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派出前两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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