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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0 11:36:59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精选读书笔记作文汇编6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读书笔记作文汇编6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他(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好像这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唯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搜寻自由,又对自己孤僻的生活感到悲痛。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

  在托里斯海峡:“鹦鹉螺号”第一次遭受困境碰触到海峡的礁石而被迫停下来。然而这对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却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能在旁边的小岛上逗留了两天,这对一个原来生活在陆地上却因为某种原因而留在海上2?~3个月的人来说是上天何等的优厚待遇啊!然而,在他刚想享受战利品时却遇到了土人围攻。最终以尼摩船长沉着冷静去对付土人围攻而告一段落。

  而在“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这一章,叙述尼摩船长,啊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在收集珍珠时发现一位印度采珠人遭到黑鲨的袭击,幸亏尼摩船长以无以匹比的勇敢和尼德?兰对鲨鱼身体结构的熟识,用鱼叉刺中鲨鱼的心脏而完结生命为告终。在细节可以看出尼摩船长他,作为逃到海底的人类种族代表之一,而对人类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不管他平时嘴上怎么说,但这个奇怪的人善良之心至今还未完全泯灭。

  这本书还写到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不能做纸上谈兵的赵括

  最近,我看了一本关于古时候的书——《史记故事》,其中里面有飞将军李广驻守边塞的故事;还有大禹治水的传说;有廉颇、蔺相如将相和的故事,但使我最受教育的当然是赵括的“纸上谈兵”啦。

  赵括是赵国大将军赵奢的儿子,他从小熟读兵书,谈论军事,大家从来都驳不过他,但是他父亲不相信赵括能真正运用兵法,因为他没有亲身上战场的经历。

  赵括骄傲自大、刚愎自用。赵括父亲每次都将大王赏赐的宝贝分发给下属,而赵括都将宝贝藏起来,占为己有;赵括父亲有很多的朋友,并且和下属的关系也像朋友,而赵括的下属都很惧怕他。

  没有战场经历而又不得人心的赵括最终战死在沙场上,这是他只会纸上谈兵的代价。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军事家,他们带兵打仗,身先士卒,与士兵亲如家人,才得以取得胜利,像赵括这样的人注定是失败的。

  我们小朋友可不能像赵括那样,只知道夸夸其谈,只有亲身体验,才能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平面设计配色全攻略》全书的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平面设计配色的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是平面设计配色应用。《平面设计配色全攻略》第二部分从广告招贴、书籍杂志、品牌形象、产品包装四方面进行讲解。而且每一方面书本都给出6个范例进行详细描述。这次我就从第二部分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1、配色前必须就配色方案进行受众的好感度调查。很多人认为配色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或通过设计者对色彩的感觉来决定的,其实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讲,没有根据的东西是不能采用的,即使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但不是推广对象具备的特点,受众同样没有好感度,那就是设计失败了。

  例如,广告招贴的范例1,该招贴为一款女性日用品的广告。它以“海洋微风”为宣传主题,因此广告整体感觉应迎合轻柔的特点,采用统一的淡柔的粉色调。所以根据对受众好感度的调查我们可以主打低色量,选取对立样式,并尽可能采用浅色背景。如果我们单凭色彩的识别性进行配色,固然是高色量比低色量视觉冲击力强、散开样式比对立样式令人自由轻松愉快、深色背景比浅色背景更能增强产品的识别性。但当三者组合在一起我们看上去的效果感觉就很差,设计失败!

  所以在配色前首先进行受众的好感调查是必须的。

  2、为书籍杂志的设计包装前必须阅读该书。每本书籍杂志的内容都不尽相同,每本都有属于自己的灵魂,所以为书籍和杂志进行包装设计一定要通阅该书。

  例如:科幻小说《幻想》。该书的包装设计由CG完成,是一本视觉识别及受众的好感度都达到5星的作品。虽然本人没有阅读过那本书,但从书名和封面来看,该书定位为幻想、深邃、魅惑的感觉,精良的人物图像非常吸引眼球,色调也充满魔幻感。使人一看到该封面就想对该书的内容一探究竟。该书的设计是成功的。

  3、配色时要注意色彩与包装物的照应关系。最好使人一看外包装就能够基本上感知或者联想到内在的包装为何物。

  从行业上进,食品类正常的用色其主色调鹅黄、粉红来表述这样给人以温暖和亲近之感。如产品包装的范例《奶昔》。当然,其中茶,用绿色不少,饮料,用绿色和兰色的不少,酒类、糕点类用大红色的。,日用化妆品类正常用色其主色调多以玫瑰色、粉白色、淡绿色、浅兰色、深咖啡色为多,以突出温馨典雅之情致。如产品包装的范例《Bliss女性日用品》。服装鞋帽类多以深绿色、深兰色、咖啡色或灰色为多,以突出沉稳重典雅之美感等。

  由于人的视觉器官在观察物体时,最初的20秒内,色彩感觉占80%,而其造型只占20%;两分钟后,色彩占60%,造型占40%;五分钟后,各占一半。随后,色彩的印象在人的视觉记忆

  中继续保持。好的商品包装的主色调会格外引人注目,诱导消费者通过色彩和谐的商品包装,联想到商品的精美动人之外,从而产生购买欲。

  因此,我们在商品包装设计时,应该注意到色彩的重要作用。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这是我读完这本小说后最大的感想。

  文中一开头就写主人翁阿米尔在美国接到他父亲生前一位好友拉辛汗的.电话,拉辛汗希望阿米尔能回到巴基斯坦看望自己。阿米尔在此陷入深深地回忆之中,他说十二岁的那一幕才使自己成为现在的自己,这次回到巴基斯坦是一次精神上的自我救赎。读到这里我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好奇在阿米尔的童年发生了什么刻骨铭心的事情使年到中年的阿米尔还耿耿于怀,带着这样的好奇心我决定继续探索下去。

  于是,我跟着阿米尔的回忆回到了他的童年时代。十二岁那年,阿米尔是阿富汗富家少爷,他与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是很好的朋友,哈桑愿意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从来不会背叛他。在父亲的心里,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勇敢如己,但是阿米尔却更喜欢文艺类的东西。阿米尔明确感觉到父亲对自己的疏远,反而更加呵护有担当的、勇敢的哈桑。阿米尔急切的想证明自己,想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他试图改变自己在父亲心目中的形象。他想在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上获得第一名,这样他就会得到父亲的认可。在风筝大会上,幸运的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获得了风筝大赛第一名的殊荣,但是就是这件事改变阿米尔和哈桑关系。在哈桑为小主人追到那只被割断线的风筝时,他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要他交出风筝,但他此时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他誓死要为主人追回风筝。就这样他被这些富家子弟施以暴力,而此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时还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此时我的心在滴血,一个为对方愿意牺牲一切,另一个却选择逃避,这让我思考什么是真的友谊。

  哈桑为了小主人,选择了沉默,独自承受着来自心灵上的煎熬。他渴望等到阿米尔的忏悔,哪怕是一点点歉意。然而得到的却是来自阿米尔的再次伤害。在风筝大赛后,阿米尔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父亲的肯定,但是那天的那一幕让他无法面对为自己付出一切的哈桑,他开始躲着哈桑,渐渐地,他萌生了让哈桑离开自己家的想法,好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得到心灵上的解脱。于是,阿米尔把父亲送给自己作为生日礼物的手表趁哈桑不注意时放在哈桑的铺子上,希望以此来证明哈桑是个盗窃犯。最后无法忍受阿米尔对哈桑父子的XX行为而离开了庄园。虽然阿米尔的父亲一次次真诚的挽留,但却怎么也留不住伤心的哈桑父子。在这里,我为阿米尔感到耻辱!我想我不会原谅他的。

  后来,阿富汗局势动荡,阿米尔举家迁移到美国,我以为哈桑付出就会以这样的结果而结束,但是还好这次阿米尔没有再次让我伤心。他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但是回忆总会不经意自行浮现。童年的事让阿米尔内心备受煎熬,他一直都想找机会赎罪。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阿米尔从开头的拉辛汗的电话中了解到哈桑的糟糕状态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时间是洪水猛兽,战乱让阿富汗民不聊生,他看到自己荒废的家,也得知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但是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到阿米尔儿时宿敌的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一直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但是这次,他选择了面对,开始了真正的救赎。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阿米尔最后费劲周折找到哈桑的儿子,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摆脱了心中的恶魔,重新找到真正的生活。虽然,这个结局没有中国式的大团圆,但作者却将人性的弱点刻画的入木三分,能真正的描绘出阿米尔或是所有人内心救赎的一个过程。

  读这本书时,有时会联想到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例如,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对往事的自责,有对犯过的错的救赎的心理,在真本书中尼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为有些事情就是人在两难时刻不自主流露出来的最自然的想法,不得不佩服作者扑捉心理的能力。最感动的是哈桑在为阿米尔追风筝时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人生在世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一个朋友,别无他求。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身旁的每一个朋友,要勇敢的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你的内心也有像阿米尔一样的令你久久不能自拔的事情,就勇敢的站出来追到那个飘忽不定的风筝,获得内心的安宁!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知识我们,没有阿米尔那样的决心和经历吧。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同学们,守信很重要,你们做到了吗?

  《弟子规》中“凡出言信为告炸与妄奚可焉”中明白,说出的话,要努力做到,不能反悔,我做到了。

  一次,一位朋友借了我一本《童话故事》,那位朋友说:“下一星期还书(当时星期五)。”我说:“可以。”可是,由于那本书的故事多,他很不可思议地说:“你确定。”我说:“我确定。”他才把书给我,到星期一,我把书还给他,他高兴地说:“你这么守信,以后,我会经常借给你书的。”我笑了一下,走了。

  同学们,守信对人很重要,我们一定记住呀!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这标题一看就充满了高格气息,谁会想到内容是这么可爱呢?

  十分惭愧,我没什么文化,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汪老,而且是在汪老突然成了“网红”之后。这本书也买了很久了,因为沉迷其他作者的原因,直到书荒之时我才不大乐意地翻开它。无他,我从不乐意和“文青”们“同流合污”,因为我自认是一个满脑子庸俗念头的下里巴人,而文青们几乎人手一本汪曾祺和大冰。

  偏激如我好像又把话说过了。不过假使我们把汪老和大冰结合:《人间草木么么哒》,是不是就又可爱起来了?所以虽然我一向不乐意高攀文青,却从未讨厌过这个群体。

  扯远了。汪老在这本书里也提及了一个群体,它们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无处不在,是屈原的最爱。没错就是花草树木——我们在小初高命题作文里面经常用它们进行环境描写。真是劳苦功高。

  自从泼妇一样在大号骂过胡适,我就觉得自己胆子肥了许多,敢直面许多大家,有啥说啥而不是一味捧脚。汪老说希望自己的语言是平淡的,却不是干柴无味的,我呵呵一笑,觉得——他这一点已经做得极其好了。

  我又要提高〇了,没办法,谁让我喜欢他的书呢。高〇也是平实语言的忠实拥趸,但他偏爱用极简的语言营造极惨淡的氛围,最后写出一篇大悲剧来骗我眼泪。而汪老却同他风格迥异:平淡中透着一股温和的雅劲儿,同时不失风趣。我觉得这种品质在当下,不光是写作圈,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极其匮乏的。

  人们不优雅、不幽默了。许多国人动不动就振臂一呼,口吐“上下五千年大国泱泱”之类的壮词,喜怒皆形于色,为利来为利往,举止行为却没有一点时间沉淀的样子。

  我的尴尬癌就是这么日益严重的。我觉得这种人就应该看看汪曾祺。

  读汪老的书,看他讲马铃薯的吃法,滇茶好在哪里,家乡人看不起狗心腊梅,“写什么屁小说”,紫薇花对紫薇郎。诸如此类。

  如果光是这样的话,我觉得那还不配被称为优秀的作品。要承认,优秀的作品必须是有深度的。悲剧往往容易成为杰作,因为“悲剧”总是自带深度。所以要把不悲的东西写出意味和哲思,私以为更难。

  我觉得汪老这点是合格的。我看到死掉了的大黑蜂也会觉得有点悲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人“悲悯上瘾”,太过悲观;看到汪老家人插着他做的珠花相互拜年,又会觉得很有生活气息,有烟火味和一点点时代感,很亲切;现代化的香港里难得一见的一抹绿色……我觉得都很棒。

  人们太忙了,忙到忘记了生活。

  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虽然爱听戏曲、古琴,但都是偏爱的西皮快板和《酒狂》、《广陵散》之流,写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才读到了50%(kindle告诉我的)。

  所以我没资格说这话:我觉得大家应该喜欢花草。自从想着给屈原每日上供花草,我就有了日日散步拍花的习惯。渐渐地我似乎也开始为一两种特定的花神魂颠倒,也有些明白了偶像。这大概就是偶像效应。

  我喜欢粉月季,尤其在这样的大冷天也能开得极盛。她们美得那么玲珑剔透,静静地在马路边绽放一抹粉色,显得温情且高雅,让“好色”的我总忍不住长久驻足。我想屈原也一定会喜欢的。我把这花发给一个朋友,她就说了句“好看”,然后又开始跟我说自己的野心和抱负。

  我觉得这是好事,但是也觉得她需要看看汪曾祺。不要被抱负反噬了才行。

  这本书能让人短暂地想起那种美好的活法,甚至可以改变人。

  花花草草由人恋。我希望是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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