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作文

我的叔叔

时间:2021-03-19 10:31:49 关于我的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叔叔

我的叔叔1

  我的叔叔是一位警察,他在苏州的工业园工作,是我的一个远亲。现在是初冬了,12月5日我去了苏州外婆家,就顺便去了他们家。

  “叮咚叮咚”的门铃声响了,一位高高的,瘦瘦的,而且有一点秃头的中年人走出来帮我们开门,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系着一条黑的领带,他就是我的叔叔。叔叔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是警察局的一个书记还不知是什么职位,所以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开玩笑的说,在苏州喝醉酒开车也没有事,有叔叔在呢,不会被抓的。不过如果真的被抓了,叔叔是不会放出来的。我们一进门叔叔就微笑的对我说“有什么事啊?”,我一见机会来了,也不闲着,说:“叔叔,您在警察局工作了这么多年一定受过许许多多的伤吧?”叔叔还是微笑着说:“对,你说的没有错,我的的确确是受过很多的伤,不过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就不提他们了。”我正想问下一个问题,不过叔叔却说现在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就不问了就吃好了饭再说吧。我边吃饭边想,叔叔不提起那些往事一定是因为有些往事有他不好的回亿,我也不去提他们了。

  而且听说叔叔十分的孝敬自己的母亲,即使工作是那么繁忙,也是如此,他一直都尽心尽力的照顾着自己的母亲,而且我还听说了他的母亲中风了,行动只能依靠轮椅,,手不可以动,脚不可移动吃饭只能靠人喂。尽管这样,叔叔还是照顾着她。我为我的叔叔有这么大的成就感到很高兴,从他身上我知道了人要有理想,努力学习,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我的叔叔2

  我有一个帅气的叔叔,他叫孙朝峰,是一名小儿科医生。是一个典型的东北大汉,他高高壮壮,皮肤黑黝黝的,浓浓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小眼睛,不高的鼻梁,厚厚的嘴唇……“what?”你们肯定会说,“这帅吗?”“帅!绝对帅!”不信,听我慢慢道来:

  他,帅气的麻辣“教师”。记得有一次孙叔叔来我们班上秋季保健课,一进门我们就被他自带的强大气场给震慑住了,同学们在下面小声嘀咕:“这位老师看上去好严肃啊!”可是一上课,画风突变,幽默的语言,温柔的语调,丰富的肢体动作,让整节课既生动又有趣!更不得了的是,他还画得一手好漫画,同学们都被深深吸引,教室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帅!

  他,帅气的“大侠”。20xx年的一天,孙叔叔像往常一样在诊室里忙碌地工作,突然接到了红十字会的电话,被告知他的骨髓和一位来自江苏的白血病患者配上了型。他二话没说,暂别了即将临盆的妻子,到浙江大学附属医院捐献了骨髓。他的这一善举不仅挽救了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可他呢,却觉小事一桩!天有不测风云,20xx年的一天,那位白血病患者再次发病,孙叔叔得知消息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二次捐献的道路,并慷慨地表示:“只要有需要,献几次都行!”我觉得这样的孙叔叔是对行侠仗义的大侠最好的诠释,帅!

  不仅如此,孙叔叔还是位献血明星,10年来累积献血30000多毫升,还得过献血金奖呢!这样一位可爱又充满爱心的叔叔,怎一个帅字了得!

我的叔叔3

  我的偶像不是世界上著名的伟人,也不是娱乐圈最闪耀的明星。而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人,他就是—我的王龙叔叔。

  我的叔叔很帅,白皙的皮肤,一双迷人的小眼睛,笑起来如弯月,肃然时若寒星。高而挺的鼻子下有张能说会道的嘴,最能彰显个性的还要数那一头很随意的自来卷头发。他穿衣打扮也很潮,很有范儿,我想这和亲爱的张老师是分不开的。

  我不光喜欢叔叔帅气的外表,我更欣赏他的博学多识,有爱心,有童心。在我心里,他简直就是一个神话,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每次见他,就像一个跟屁虫似的,缠着他问东问西。他总是耐心地给我解释,我们一起交流八大行星的运行、探索宇宙的奥秘、一起讨论历史人物……他让我的好奇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遇到不会的知识,叔叔会告诉我他也不会,陪我上网搜索,我觉得他是一个谦虚的人。

  我之所以崇拜叔叔,是因为他有太多太多的优点了。在游乐场里,他就像个大孩子一样,带着我和弟弟玩疯狂卡丁车。他技艺高超,堪比职业赛车手,一个漂移,吓得我和弟弟大喊大叫,惊险又刺激!在厨房里,系上围裙,他又成了名厨,三下五除二,就变出了各种美味。就说虾吧,叔叔就能做出好几种不同的吃法,色、香、味一应俱全,馋得你直流口水。

  嗨,你是不是也很喜欢我的叔叔?我就十分崇拜他,他会影响我的一生。

我的叔叔4

  在船上,我们散步的时候,看见一位富翁,他穿得很好,父亲想和他交朋友,说不定晚餐就他请了,当父亲靠近富翁的时候紧张的神色一下子放松了,他眉开眼笑的,向丰收的农民,只见父亲兴冲冲地向我们跑来,说:这富翁很眼熟,怎么这么想与勒?母亲露出惊讶的表情:那富翁就是那流氓哦不就是那于勒弟弟?母亲将信将疑地问着。错不了就是他,没想到他真的发达了。

  父母急忙跑过去叫了一声于勒,只见那富翁四处张望,不用迟疑了,那就是我的叔叔于勒。富翁满脸惊讶,说:请问你们两位是?你们认识我吗?:我是你哥哥菲利普,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父亲激动地回答道。富翁气愤地说:我自己都不知道现在哥哥在哪里了?你怎么可能是我的哥哥?最近冒充我哥哥的人有很多,都是为了我的百万家产而来的,我怎么知道你真的是我的哥哥呢?你有什么证据吗?只见父亲无奈的摇了摇头,富翁的保安站了出来说:再不走我可要打110了!这时母亲随口说了一句:我早就知道这个小赤佬是不会对我们好的!正当我们要离开的时候,富翁叫道:请等等,你们肯定是我的亲人了,因为以前我的嫂子就是这么骂我的!只见父亲冲上去抱住了于勒,两个人顿时泪流满面。只见于勒叔叔拿出一叠钱说:这是你借我的钱,利息也全都在这里了,这可比存在银行里实惠的多了!以后我们谁也不欠谁了。就像我们当初赶走于勒一样,于勒也无情的把我们给轰走了。那时我们也富了一小会儿,但不久因为我们好吃懒做,不节省,钱又花光了,又回到了以前窘迫艰苦的生活了。

我的叔叔5

  过年了,自然要回家乡过。火车上睡一觉就到了,眼前平平矮矮的房屋,木栅栏围的牛羊圈,农田里的稻草人,都让人倍感亲切。

  来到老家,亲戚们都出来迎接,在人群里,我一眼看见了三叔:白色衬衫,一条短裤,一双破布鞋。众多亲戚中,只有三叔一个人留在家乡种地,看着三叔经历了风吹日晒多年的黑皮肤,我不禁联想到电视上看的那些小品,三叔和小品里的农民一点儿不像。

  本来,农民朴素善良,不爱说笑,他们为人老实本分。有些人却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使农民成了笑料。农民一上台观众乐开怀。台上的农民不像叫花子,就像神经病。可我的三叔无论怎么看都不像电视演的那样。

  可不管城里人怎么拿农民开涮,三叔仍辛勤劳作,对此都是一笑了之。你瞧,正吃着年夜饭,外面风一吹,三叔马上放下饭碗下了地:过会儿要下霜了。月光里透着寒气,风怒吼着,咆哮着,窗户“咣咣”响着。窗外,三叔在薄雾里,穿着那件单薄的白衬衫在地里铺稻草,朦朦胧胧的月光中,三叔似乎和那站在田中的稻草人没了两样……

  那时我八岁,到了如今,再回家乡,再也不见地里的三叔了:他患了脑瘫。嘴里费劲地挤出的只言片语,叨咕来叨咕去,这是他的地。三叔一生含辛茹苦,刚到该享福的时候却病倒了。

  看着三叔浑浊的眼神,我心如刀割,无论如何不是滋味儿,我忽地又想起三叔的优点似乎也不过是勤劳,朴实罢了。但,对他而言,这就够了,他走过的路上有他种出的果儿,菜儿,有他挥洒的汗、泪和血。三叔活得并无遗憾,只是苦了些。

  诚然,农民有很多不足,他们没文化,在意蝇头小利。但这不能掩盖其劳动之美,创造之美,那如黑土地一般的皮肤下,包着的是实在,完整无缺的心。

我的叔叔6

  我有一个爱喝酒的叔叔,他一旦喝醉了,走路就摇摇晃晃,说话也说不出。

  记得一天晚上,我刚到他家,就闻到一股酒味。我走上楼,看见叔叔坐在沙发上,我说;“叔叔,不是说好了,明天送我去上学的吗?你喝得这么醉,明天怎么送我去上学啊?”叔叔笑着说:“神经病。”我只能低声叹气了。这时,婶婶走过来,叫叔叔去睡觉。叔叔睡床上不久就睡着了。我和婶婶去卫生间里洗脚,只有弟弟在叔叔身边看动画片。我洗好了,走进叔叔的房间,看见弟弟在哭,我就问:“怎么了?”弟弟说:“爸爸把我的脸划去过了,很痛。”我看着叔叔,突然,叔叔的嘴巴“扑哧扑哧”的动着,像个小孩子玩口水似的,真可爱!

  原来,叔叔喝醉的模样,也很可爱哦!但是,喝酒也有很多坏处的,比如:喝了酒就不能开车,喝了酒,体质要变差,有时还要挂盐水……

  叔叔不但爱喝酒还爱抽烟。

  他只要抽上一支烟,就会非常高兴。记得有一次,婶婶要叔叔把烟戒掉,于是,婶婶把家里所有的烟都藏了起来。叔叔只能坐在沙发上发愁,什么事都不做。这时,我从大伯身上偷偷地拿了一支烟,我本想去哄妹妹,让她闻一下。可我路过了叔叔家,叔叔一看见香烟就馋得不得了了,立刻把我手中的香烟抢了过去,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点起来,死命的抽着……

  在这里,我想劝劝叔叔喝酒要适量,不要再抽烟了,吸烟既害己又害人。

我的叔叔7

  对面有一个身穿高贵的先生在吃牡蛎,吃完后,给了身旁一个身穿褴褛的水手十铜子的小费。

  “我的天呐!”父亲突然喊叫起来这引起了周围人们的视线,但是父亲仍然高傲的仰起头冲我们喊道“那个人是我的弟弟吗?”“那个?”母亲疑惑地问道。“就是于勒啊,问道亲弟弟!”“对!就是他!我早就看出来了!”母亲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还不快去拜访一下。”父亲对我们说到。说完,便向于勒走去。母亲先是愣了愣,之后整理一下衣服,也不甘落后的.走了过去

  “喔,我的弟弟,近来可好啊。”父亲笑着说道。“你是?”于勒愣了一下,随之说到。“我是你的哥哥啊,富有了之后就不记得我了吗?”父亲看玩笑似的说着。“哦,哥哥。”于勒仿佛恍然大悟,继续说道“我本来是要回去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你。再来20法郎的牡蛎。”于勒对父亲笑了笑,并对水手说到。随后就和父亲聊了起来。

  “真的是你啊。”母亲的脸上露出了异样的神色。“是啊,嫂子,就是我啊。”于勒虽然不悦母亲突然插话,但还是绅士般的回答。“于勒最近生活怎么样啊。”母亲一时激动,便忘记了与父亲说好的“等到时机”。“很好啊,嫂子还是那么拮据?”于勒说完,拿起一个牡蛎,嘴角轻轻一动,将汁水吸入,将壳扔进了大海。

  不等父亲的阻挠,母亲回答道“可不是嘛。”一时忽视了父亲的警示。“哦,这样子啊。我的钱被我的一个朋友借走了,目前不能给你们大量的法郎。”于勒停顿了一下,看见父亲和母亲脸上失望的脸色,积蓄说道,“但是我还是有一些积蓄,大约十万法郎,还是可以给你们一家人来补充家用的。”说完于勒笑了笑。

  父母听完之后,脸上有出现了笑容。在欢声笑语下,哲尔赛岛伴着夕阳也慢慢出现它大概的轮廓……

我的叔叔8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我们下了船,父亲手中拿着行李箱走到了提前预定的旅店,我们跟在他的后面,突然他停下来对我们说:克拉丽丝,你和若瑟夫去集市上买点面包,好留作明天早上吃。说完就带着两个姐姐和女婿走上了楼。

  母亲一路上没有给我好脸色看,低着头快步走着小声嘟囔着: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那个流氓,那个疯子是不会有出息的这时一个卖鲜花的小姑娘撞上了我的母亲,刚摘下来的鲜花略带着泥土和露珠,就这样撒在了我母亲刚请人做长袍上,我的母亲大叫一声冲着那个小姑娘大喊了一声:你眼睛怎么长得,不会看路吗?小姑娘马上站起来给我母亲赔礼道歉,我母亲打扑了几下衣服说:哼,我还不稀罕你道歉呢,若瑟夫我们走。说完就走向面包店了。

  这是一家很有名的面包店,老板买的面包很实惠也很好吃,母亲仔仔细细的看着面包的价格,每看一个就皱一下眉头,终于看到了一个价格合适的面包,就对老板说:我要这种面包。老板走过来把面包包起来,递到母亲手里说:一共7法郎。母亲先是一惊然后又很不情愿的把钱给他。

  等我们走回旅店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父亲和姐姐们都在做晚饭,母亲把刚才的经历告诉了父亲,父亲也是同样的愤怒。这时女婿不经意的对父亲说:如果你的弟弟于勒在这了的话就好了。父亲愣了一下,没有说话母亲见状就接了过去说:是呀,如果那好心的于勒在这就好了。

  我们大家都不再说话,因为也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了,大家都吃完饭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我的叔叔9

  看着准备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去买牡蛎的父亲突然一动不动地呆立在那里,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而眼睛也冒着金星,看着远方的那一幕,他又拿起衣袖擦了擦眼睛,确定无误后,他赶紧向妻子的方向奔去,说?:喂,你快看,看…看那边,快看,那…那是不是于勒。”母亲边看边说:“哪儿啊?”我们一家人随着父亲指着的方向看去。

  一个大腹便便,穿着西装革履,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之间正夹着雪茄,而另一只手则拿着红酒的男人正躺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享受着周围十几个仆人的服侍,有的为他捏腿,有的为他倒酒,有的喂他吃苹果……。看到这些,母亲脸上立刻换上了一张笑脸,心想:上帝保佑啊,我的项链,我的手镯,我的狐裘,我的豪宅…。至于有着落了。

  想着她又说:“喔,我的神啊,他真的是你的弟弟,我的小舅子,菲利普,这不是做梦吧,你,快,快,快告诉我。”父亲也确信没有认错人,他们立即飞奔而去,经过层层包围,穿过重重阻碍,他们终于挤到了于勒的身边,随即,母亲抓住他的手说:“亲爱的于勒,你终于回来了,我们盼了你很久啊……”

  这时这位看似于勒的男人,脸上的表情冷若冰霜,迸发出一种令人恐惧的寒意,他立即嫌恶的推开母亲的手,大喝道:“放开你的脏手,不要乱认亲戚,你们这种人就知道攀龙附凤,你知道我这衣服多少钱吗?是你们一辈子也买不起的。”随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们一家人垂头丧气地回到了房间,没一会就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一看,不就是刚才在船上那个有钱男人吗?只听见他说:“嫂子啊,刚才实在对不起啊,我一时没有想起来,来这是一点钱,我已经叫了一艘船来这里了,待会你们就上那条船吧……”

我的叔叔10

  我的叔叔是一个交通警察,他对工作十分地负责和认真。

  一天,我去叔叔的工作岗位??交通亭去玩,远远看见叔叔正在马路中间指挥交通。他头戴警帽,身穿警服,腰系武装带,威风凛凛。他口吹指挥哨,双臂挥舞,潇洒有力地指挥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叔叔见了我,示意我先去交通亭里坐会儿。交通亭里一个人也没有,干什么呢?我自己问自己,对了!就学叔叔指挥交通的样子吧,一定很好玩!于是,我随手从桌子上拿来了一副交警用的白色手套,然后,我模仿着叔叔的样子做起了“小交通警察”。挥左臂,伸右手,行军礼,虽然我的动作比起叔叔来一点也不标准,可没过多久,我的双手就像灌了铅一样,沉地不得了,又酸有麻怎么也抬不起来了。我抬头看了看叔叔,只见叔叔还是那么精神焕发、动作敏捷,好像一个铁人,一点也不觉得累。在他的指挥下,穿梭的车辆,过往的行人都井然有序地前进。我目不转睛地望着叔叔,他那魁梧的身材显得个高大了。抬头再望望那一闪一闪的红绿灯,看看过往的车辆,啊!交通警察,是我们马路的管理员。没有他们,我们的交通秩序就不再井井有条,他们是多么辛苦的啊!忽然,我想到了什么,对了!我也去帮帮叔叔!给叔叔拿水喝去!

  这就是我敬佩的人,交通警察。

我的叔叔11

  我妈妈店里有一名维修工叔叔,虽然他不是我的亲叔叔,但他对我特别好,我也特别喜欢他。

  叔叔身材魁梧,身高一米七五,一头乌黑的头发里夹杂着几根白发,特别的显眼。圆圆的脸蛋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镶着金边的眼镜,鼻梁下面有一个厚厚大大的嘴巴。由于他经常在户外工作,皮肤黝黑黝黑得放着光。

  叔叔会维修,出故障的空调、燃气灶、冰箱等,他遇到了,很快就能找出毛病并修理好。

  叔叔擅长文艺,葫芦丝、笛子、吉他等等乐器,他拿到手他就能奏出动听的曲子。另外,他还很会跳舞唱歌:跳起舞来动作干净利索,表情夸张,轻易就能引得我们哈哈大笑;唱起歌来美妙动听,洪亮悠远,让我们不自主地就陶醉在了他的歌声里。叔叔还教过我怎样打开声带:先用打哈欠的样子张开嘴,然后再笼一声。我按这方法试了一下,发出的声音真是很好听。原来叔叔以前学过唱歌,还是美声唱法呢,怪不得唱歌那么好。

  叔叔热爱运动,斗鸡可厉害了。以前在学校读书时还获得过斗鸡比赛的第一名呢。他还会跆拳道,教我怎样防身:如果有人用拳头击打时,可以先把对方的手腕捉住,然后另一只手把对方的胳膊肘往上一提,这样就能把对手放倒在地。虽然我一直没试过这个方法,但感觉到很厉害的样子。

  这就是我的叔叔,一个万能的叔叔,一个多才多艺爱好广泛的叔叔,我特别喜欢他。

我的叔叔12

  一开始,于勒在哈弗尔时,行为不正,一天到晚糟蹋钱。于是他的家人很恨他,恨他就算了,还把他赶到美洲去,真的很狠心。我认为于勒即使再坏,他的家人也不应该赶他走,应为于勒始终是他们的家人。但是,应为当时的惯例,于勒不得不去美洲,最后于勒被送到了美洲。

  把他送到美洲后,于勒写信来了,说他过得很好,做了一些买卖。从此,于勒的哥哥就盼望着他回来,可见当时的社会多么的落败。一个人这样可怜,却只因一些钱又被这家人这样的惦记着。

  再后来,这一家人出去玩在船上看见了于勒一副凄惨像,只是想到逃离他,一点也不想把他带回家去,可能是应为他没有钱吧,后来若瑟夫以给小费的方式给了于勒10个铜子。

  看来在人群中,大多数人都贪图荣华富贵、见利忘义,但也有人是好心善良的。我多么的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是善良的人,那么世界就和平了,不可能有战争,结果就是世界变得美好。

  在那时的社会还是有缺陷的,他们的经济有限,家庭成员又多,所以大多数的家庭都不想要这种浪费钱的亲人。但是,毕竟是亲人,就不能体恤体恤之后,再为他们找一份工作,让他们安心工作呢?也许有些人是父母惯出来的,所以应该对他们好好的劝说,不能一味的怪他们。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要宽容他人,原谅他人,接受他人,而不是让他们一错再错,不知错就改的人应该好好劝说,我相信他们会改正错误,好好做人的。

我的叔叔13

  爱是世界上唯一隐藏人类的缺点与失败的地方,它同时隐藏着甜蜜的爱

  ——萧伯纳

  昔日与伙伴嬉闹的我现在已成长为一个青少年,是呀时间过得多快,看着公公奶奶渐老的身影,头发上隐藏着丝丝白发,我就想:“我因该成长起来,我不小了,我不能在幼稚下去,我不能在迷惘下去”在这成长过程中给我关怀最多的是我的公公奶奶,给我树立旗帜的却是我的叔叔。

  我的叔叔,瓜子脸上有着一双深褐色的双眼,,当我问起头发时叔叔却笑着调侃道:“这叫独树一帜”。虽然很擅长于言辞,但是从不泛滥,叔叔就是这这样一个人,严厉之中却带点温存,为什么呢?因为,这就是爱。

  小时候从小我就陪伴在奶奶身边,年少的的我很无知,有时候真的很不听话,公公奶奶却很溺爱我,不让我受到任何一点委屈,当我做错了一件事的时候,公公都认为我还小,就这样过去了,可是叔叔不着样认为,觉得这样下去以后还怎么办,这样叔叔还是耐心的教导我,告诉我各种道理,可是公公和叔叔却大吵起来,为的却是我,现在,我的心里还好内疚,年少的我真的好无知,我因该成长起来了,叔叔和公公不和,决定搬开来住,叔叔听叔母的劝后到了半路上又回到了家里,叔叔在我的眼中好像永远都是理智的,不管在什么时候,我都没有质疑过,那怕别人怎么说。儿时,在这份教导中,我感受到了一份寄托,一份言语表达不出的一种感觉。

  每次逢年过节我都翘首等待着叔叔姑姑回来,每次我拿到礼物的时候我都会很开心的笑,那是浓浓的情亲,我认为上天是公平的,八年,父母杳无音信,每当奶奶唱道“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的时候奶奶的眼里都会有泪水,我会释去奶奶眼中的泪水,幼稚的唱道:“世上只有奶奶好”我是公公奶奶养大的不是爸爸妈妈养大的。休言半纸无多重,万斛离愁尽耐担,是呀八年的时间包含了多少的辛酸。

  让我继续写下去吧,哪怕我笨拙的笔写不出百分之一,请原谅我的无知,还是让我继续写下去吧……

我的叔叔14

  当我们全家踏上了这艘船,穿着各式各样华丽服饰的贵族们印入我们黑色的眼瞳里挥之不去。而父亲却对其中一个头发梳理的非常整洁,身着高档布料制成的黑色燕尾服,脚踏高级皮革靴的男士吸引住了眼球。

  父亲用手肘捅了一下身旁的母亲,指着那位先生并带着质疑的语气问道:“你看那边那个人,像不像我的弟弟,于勒”

  “你的弟弟?那个善良的于勒?”听到父亲的话,母亲的脸上不禁流露出欣喜的神色望向父亲指着的方向,“哦!我们的于勒终于出现了,那个好人于勒出现了。”

  母亲为了以防认错人,便下令让父亲去打探清楚。父亲接到命令便走向在夹板上吹风的船长问道:“你认识那位先生吗?他看似非常有来头,一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吧?”

  “哦,他啊,他是以为在美洲发家致富的商人,好像是叫于勒,达尔芒司也可能是达尔汪司。据说他还有家人在法国。”父亲听完后,连招呼也不打的甩头走人,用好似捡到金条的神色,向母亲汇报情况,神气十足的走在前头。

  母亲听闻后,丝毫不想浪费一秒钟,奔向于勒,眼中涌满泪花,静静的抓着于勒的手,激动的说“于勒,我的于勒,我善良的于勒”叔叔面对母亲如此激动的神态却不动声色的掰开母亲的手,从口袋掏出钱包,把里面所有的现金拿了出来,塞给母亲,冷漠的说:“菲利普夫人,手下这钱,从此你们就不必勉强和我维持名义上的亲情了,日后我于勒还会将当初欠的钱以双倍归还。”语毕,叔叔郑重的走了,不留下任何感情,唯独父亲的一句“善良的于勒总是不会辜负我们的期望”。

我的叔叔15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后来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曾经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后来学信来说自己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希望,再后来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后来,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曾经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后来又成了全家的希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希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知道,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如果他们知道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知道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该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起。菲利浦夫妇在这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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