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1-03-17 08:58:41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承包经营合同模板汇编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经营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承包经营合同模板汇编9篇

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方:市体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现就位于体育中心

  1、2号网球场承包事宜进行共同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

  甲方同意将位于体育中心

  1、2号网球场及办公用房承包给乙方自主经营,面积约 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每年缴付的承包金为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整,两年共计人民币玖拾柒万元整,逐月支付。

  2、缴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上缴上月承包金于甲方(每月4万元),每季度决算一次,承包费用每三个季度递增一次,每次递增额度为伍仟元即________年

  第三季度上缴人民币不低于壹拾贰万元,

  第四季度上缴人民币不低于壹拾贰万元,________年

  第一季度上缴人民币不低于壹拾贰万元,

  第二季度上缴人民币不低于壹拾贰万伍仟元。(________年

  第三季度至________年

  第二季度各季度的承包金以此循环)。

  四、保证金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玖万柒仟元整(按年承包额20%)。承包期届满,乙方如无违反本合同之义务并将网球场完好地交接于甲方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承包物交付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承包项目交付乙方,双方签订交接书,对房屋现状及附属设施一一列明,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承包方式

  承包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承包项目的权利无瑕疵,若有

  第三人主张权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和其他收益,并承担前述收益之税负。

  3、负责承包场地大项目(一次性费用万元以上)的维修。

  4、负责管理甲方在职员工,并协助乙方处理与甲方员工之间的纠纷。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经营证照,合法经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按合同约定准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和应属甲方的相关收益。

  3、乙方在承包期间所获的收益在足额缴纳承包金后剩余部分归乙方所有。并应自行承担前述收益所发生的税负。

  4、甲方原网球场使用的办公用房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担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所有水、电、电话、日常小项目维修费等日常经营开支和费用。

  5、承包期间可以制作优惠卡、消费卡或采取其他的优惠措施,但前述优惠措施的有效期截止于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前。因此而引发的争议,乙方应负责解决并不受承包期满的39;限制。

  6、乙方应严格爱护球场内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有责任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在合同期满并交付甲方时,设备的完好率应保证达到100%。因乙方及其员工或在乙方消费的顾客造成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应自行修理或进行赔偿。

  7、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心大院内所有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事故发生,乙方应当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

  8、合同期满或提前中止合同,承包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清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保证、抵押等担保行为或任何借贷行为。如乙方违反约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球场、办公用房的名称、用途、结构或将其转租、转包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以合作经营、融资参股等变相转租、转包方式等。经营期间若对球场的固定设施结构进行改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施工。

  10、承包期间乙方以甲方网球场名义所开展的促销活动,由乙方制作方案报甲方核准实施,即实行个案处理方式。

  九、员工聘用

  1、乙方应优先使用甲方的在职员工,另行签定劳动合同,并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600元人。该部分员工工资、福利及年度考核奖金(年终双薪)由中心支付。员工超时工作或节假日的加班,由乙方自行制定并与受聘员工协商。

  2、乙方自行制定员工管理、奖惩等相关制度,自行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权利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双方合作项目

  1、甲方有关接待任务以及竞赛、训练任务的场地费用,由甲方书面授权甲方代表签订认可,以场租七折结算费用,并在承包金中抵扣。

  2、体育中心内的广告权属体育广告公司,场内允许发布一次性比赛广告,所得收入归乙方享有。

  3、除前述第2款外,乙方所有的常年广告,扣除固定、必要性费用外,所得利润由乙方与甲方平分。乙方所签之广告合应报甲方备案。利润每半年结算一次。

  4、大型活动的广告赞助及省级以上的体育比赛,由甲乙双方共同筹办,利润、费用由双方平均负担和分配。

  十

  一、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____日,应按支付金额的 %支付逾期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了其他损失,乙方应当另行赔偿。

  2、甲方的其他收益,乙方应在双方核算后____日内支付,逾期未付的,应按日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约定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该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

  二、合同解除

  双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如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须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及预期利润。但在承包期间如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如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当再行赔偿:

  1、乙方延期交纳承包金超过30天;

  2、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禁止性规定行为;

  3、乙方未能依法纳税受到税务机关处罚;

  4、乙方未能完善经营手续,致使违规或违法经营;

  5、乙方违反承包合同义务条款经警告后未有改正。

  十

  三、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十

  四、其他事项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争议管辖

  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定时间:

  乙方:

  签定时间

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就合作开展甲方装饰设计 级资质业务范围以内的设计业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内设设计业务部门(暂定名: ),甲方确保设计部为甲方唯一从事设计业务的部门,甲方内部其他各部门不再开展此项业务。甲方原有设计人员共 名,并入乙方承包经营的部门,归乙方管理。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设计部负责人,并由乙方对设计部实施内部承包经营。

  二、承包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经营范围:

  1、甲方为业务主体对外承接的装饰设计业务全部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乙方以甲方名义、利用甲方办公条件拓展或者承接的设计业务,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

  2、甲方承接的装饰工程中,其中包括装饰设计业务的,应当在有关合同中单独约定合理的装饰设计业务费用(何为合理?),如果设计费用没有约定或者明显过低的,按总费用的 %核算设计费用。

  四、承包经营权与义务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如下权利:

  1、人事任免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门所需人员的聘用、解聘、管理、待遇审定等事宜,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保险关系由 办理,费用由 方预先支付,进入承包经营成本予以核算。

  2、独立经营权。乙方自主决定对外业务的合作对象、决定合同签订及交易条件等内容。乙方对外参与投标或者进行其他业务拓展活动,需要甲方的有关资质或者其他证照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乙方决定签署的合同,甲方应予以盖章。乙方同时对承包经营期内的由其决定的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3、部门设置的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机构的设置,决定内部机构的职责。

  4、规章制度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的规章制度。

  5、财务独立核算权利。乙方在不违背甲方财务制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有权对部门内的业务开支独立签字审核,由甲方予以报销。对于乙方承接的业务,甲方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开具发票。

  6、要求和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

  7、查阅甲方与设计业务有关的合同、财务票据等资料的权利。

  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要求和督促乙方的所有工作符合国家的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

  2、有权制止乙方利用公司办公条件承接业务而不将该等业务收入作为承包经营的收益。

  3、就乙方使用的办公场所核算房租,列入承包经营成本。

  4、要求乙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报甲方存档。

  5、督促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督促乙方按已签订的合同履行。

  6、查阅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有关设计业务的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公司留档备查。

  五、承包经营核算及收益分配

  1、凡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关于设计业务的收入全部列入承包经营的收入,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设计业务收入列入承包经营收益。承包经营期间的业务收入,由 保管,另外一方收到业务收入的,应在收到之日起 日内向 方移交……

  2、以下费用项目列入全部承包经营成本:

  (1)甲方为设计业务所开具的发票所对应的实际缴纳的税金;

  (2)乙方使用办公场地的房租 元/月;

  (3)乙方认可的部门人员工资、社保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4)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及设备计费 元/月。

  上述成本,由乙方承担 ,甲方承担 %,即乙方将上述 %直接在 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费用,由甲方统一开支。

  3、收益分配

  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设计收入减去第二款约定的总成本,为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收益。其中,甲方收取前述收益的 %作为管理费;如有亏损,甲方承担亏损的 %;甲方应将前述收益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承包经营的利润。

  双方应于每年度的12月31日前核算承包经营收益,如有亏损需要弥补的,其中一方应该向垫付亏损的一方应该在次年 日以前支付其应该承担的亏损部分。如有盈利,甲方应该在次年 日以前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盈利。

  六、违约责任

  双方都应恪守自己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拓展或者承接业务后,甲方拒不履行盖章、开票或者提供证照资质等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剩余期间每年可预期收益即 万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利用甲方办公条件私自承接设计业务、隐瞒设计收入的,按隐瞒收入的 %,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隐瞒设计收入的,承担同等违约责任。

  3、甲方拒不核算或者拒不向乙方支付核算后的利润的,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经核算后, 年亏损的,双方皆可解除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 份,各具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3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现聘请乙方任厨师长,并做技术管理及厨房日常管理,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税后工资人民币 元(大写: ) 每月16号前支付上月工资。为便于管理, 甲方付现金给乙方厨师长 先生,由其统一发放工作,乙方按条款第九条正常离店时,甲方须足额、按时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工资。乙方签定本协议后需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正常离店时保证金全部退还。

  三、乙方与甲方共同协商组织安排有一定技术级别职称和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内炒锅、打荷、砧板等技术岗位工作。按目前营业情况,上述工资含厨师长在内的 人薪酬。

  四、在工作期间,乙方人员要做到: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保证厨房内工作人员的储备,保证在少数人请假、休息时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同时既要保证菜肴质量,又要不断推出新品种、新花样,力求做到让客人满意,尽心尽力为甲方的发展创造财富。

  五、在合作期间,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如对乙方人员安排有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

  六、甲方不得命令、诱导乙方做违背国家任何法律之事,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带人员在外出、下班后不得做出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违害酒店利益之事,否则后果自负。

  七、若出现工伤事故,应分清责任后处理。在情况紧急时店方可先出50%以上资金用于救急。然后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八、甲方承诺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壹拾壹万奖励给乙方人民币伍佰圆,在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人民币壹万圆奖励人民币伍佰圆,厨咳嗽痹黾哟私崩们榭悸恰A硗庖曳叫璞Vっ(包括煤气)达到46%--50%之间,46%以下每低1%扣罚乙方200元人民币,50%以上每高1%奖励乙方200元人民币,最高不得高于56%,同时乙方必须保证菜品的份量及主辅料的合理搭配。

  九、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提前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如乙方先提出解除本协议需等甲方聘请到厨房人员后方可离店。如乙方未保证菜肴质量,未做到推陈出新及未做好成本控制,甲方对乙方提出,乙方未认真改进,甲方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协议。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4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本人在自愿的原则下下制定本合: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一、甲方将青A号车型承包给乙方经营,时间 为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该车一切违章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首先交付押金 万元整(大写: )人民币。

  三、乙方每天须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元整,乙方在任何下都不得拖欠甲方租金。

  四、若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不得将车转借他人,若发生任何违约情况,甲方有权将租车押金全部扣除并将车辆收回。

  五、如在经营期间,时间未满发生违约,违约金 人民币(大写: )。

  六、乙方应谨慎驾驶载客,如发生驾驶违章、交通肇事,出现人员伤亡、车辆损伤等经济纠纷或其他情况,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负和赔偿,一切与甲方无关。

  七、车辆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交能肇事,仍租金每天为 元,不得延误。

  八、租赁到期时,乙方必须将车完好无损的将车辆全部手续交给甲方。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根据双方互利的经营方式,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经协商交款方式,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万元。(大写: )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洁宝宾馆淋浴中心移交给乙方经营,乙方 应成为本淋浴中心法人代表。

  3.将淋浴中心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他一些物资准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要的证照。(所需资金有乙方负责)

  5.提供乙方用电、用水。水电所需费用有甲方负责。

  6.提供乙方空调使用,费用有甲方负责。

  7.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税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2.承包期内必须保护甲方移交的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3.负责承包期内设施的日常保养及维修。

  4.设施设备如需要更改、须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5.不得经营《营业执照》规定外的营业范围,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6.承包期内、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淋浴中心以出租方式转让。

  五、互相业务

  1、乙方需照合同,必须在第二期前一月内交清崽子全部承包金。

  2、乙方需终止合同,必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甲方一次性退给乙方未到期的承包金。

  3、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此合同一事两份。

承包经营合同 篇6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 (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__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 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帐 号:1913010429024918051

  开户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城

  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丰富旅游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承包经营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营场所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承包给乙方。乙方的经营范围为 。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特许经营项目必须取得特许经营权,否则不得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乙方足额缴纳全年承包费后,甲方方可进行经营。承包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但乙方应于承包期届满日前9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条 承包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全年承包费为人民币 元( 大写:整),即每月 元;工商费、税务费、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在交付承包费时一并向甲方预付该场所的承包保证金元(大写: 整)。合同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于抵扣协议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如有不足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足额缴纳。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费及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甲方收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并载明承包费的起止日期。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及管理,严禁乙方随意扩充或增加柜台、乱摆乱放商品及在门前过道摆放柜台和销售商品;

  (二)甲方应保证所承包的场所权属清楚,无使用权之纠纷。在乙方支付全部承包费并交付保证金后将上述场所交付乙方,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提高承包费;

  (三)承包期满,乙方不继续承包的,甲方有权收回该经营场所。乙方应在承包期满后两日内将承包的场所交还甲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场所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承包期间享有该经营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负责本经营场所内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如承包经营的场所为房屋或茶楼的,不得改变其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墙体、天花板、地板、梁、柱等。爱护景区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按照原价负责赔偿。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让、联合承包以及交换该经营场所。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该经营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灭失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恢复原状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商品经营范围予以经营,对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不得有损景区形象的情况发生(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过期、变质的商品、欺诈游客、围追客人兜售商品、强买强卖、与游客争吵等),若因此给景区和顾客造成损失和坏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要及时进行整改。

  (四)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每天必须随时进行清扫并接受甲方监督与检查。如检查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每次从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500元,乙方需在两日内补齐扣除部分的保证金。若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扣除全额保证金。

  (五)水电费、卫生费、税费、工商费、安装电话和宽带、安装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 日乙方按照其电表实际使用的数额1.00元/度的价格向甲方缴纳,甲方应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据,因使用该经营场所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六)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着统一服饰或配备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统一服饰,普通话交际,举止文明,热情大方。

  (七)乙方应完善消防设施,树立防火意识,严禁私自乱搭电线,严防大小火灾事故的发生。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甲方有权收回该经营场所;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的,乙方除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变更和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和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承包费及保证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在承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该经营场所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2、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联合承包以及交换该经营场所的;

  3、从事超范围经营引起的游客投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服从甲方日常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建议和要求,乙方拖延或拒不执行的。

  (三)承包经营期间,如甲方因该经营场所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经营场所,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将该经营场所抵押给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扣除应由乙方缴纳的承包费后,将剩余的款项足额无息返还乙方。

  (四)在承包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承包费按未履行的实际承包期限所缴金额无息退还乙方,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乙方退还本经营场所: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承包期间,乙方承包的经营场所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3、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要求景区功能布局调整及甲方建设需要调整的。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一)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经营场所。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年承包费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二)若甲方擅自、无故中止本合同,除退还给乙方实际未履行期限内的承包费外,还需支付给乙方年承包费总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无故中止本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承包费,乙方还需支付给甲方年承包费总额10%的违约金,违

  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违反第五条规定的,除付清所欠款项外,还需支付给甲方年承包费总额1%的违约金。

  (四)因乙方的原因引起游客投诉,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情形严重的(情形严重包括:省级责任投诉一次、区级责任投诉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游客受到损失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年租赁总额15%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的经营场所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国家政策含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对景区功能布局调整及对集团公司所属景区做出的任何调整方案,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神旅集团法律事务部、财务投资部、湖北有限公司各执壹份存档),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经营合同 篇9

  甲 方:*********学校

  乙 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工作责任,杜绝工作纠纷,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经学校校务会多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投标方式:

  明标

  二、中标金额:

  三、付款期限:

  中标后三日内交清全部承包款和保证金,再签定合同,否则逾期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

  四、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壹年,自xx年下期开学至xx年上期期末结束止。承包期内,不得转包他人,如果乙方自行停止经营,甲方不退还乙方承包款。

  五、经营范围:

  乙方可以在校园内经营文化用品、烟、酒、饮料、水果、糕点等成品副食,不能经营生煮熟食品和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不能经营租书或电子游戏,不能搞有奖销售等。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承包后交甲方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格履行合同,严格服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部门监管,期满后如数退还。若有违反,从履行保证金中按合同条款酌情扣除。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小卖部用房一间。

  2、甲方为乙方提供货柜、货架各一个。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表一只、电灯2盏、电源插板2个、门锁2把。

  4、禁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内摆摊设点。

  5、领导并管理乙方的营业工作,监督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

  6、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

  7、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食品流入校园。

  8、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勒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不退承包费)。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经营国家规定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不能经营“三无”食品及霉变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自动辞职、终止合同)。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小卖部安全制度,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营销活动。

  3、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学校、班级摊销或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5、校内经营价格应与校外市场价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学校保证消费的学生人数。

  6、无条件配合学校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如罚款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还承包费(如学生早点、饮水、学生中餐、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减少、停电等原因)。

  8、乙方自负所用的全部水、电费。

  9、乙方负责小卖部室内及门前纵横2平方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清洁检查按学校环卫细则执行。

  10、乙方销售摊点不得向小卖部门外延伸。

  11、严禁乙方向学生销售烟、酒等,违反一次罚款50元。

  12、严禁乙方销售瓜子等食品,违反一次罚款30元。

  13、严禁乙方向学生搞一周以上的赊帐,违反一次罚款20元。

  14、承包到期后,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存货。

  九、其它相关事宜:

  1、小卖部不使用id卡消费,不得接受学生用id卡进行赊帐。

  2、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放假,学校不具有向乙方通知的义务,由乙方主动向甲方了解、询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学校概不负责。

  3、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后,乙方的经营就开始自负盈亏,即使因学生人数减少或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小卖部经营亏损,也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停电,甲方不承担为乙方提供发电的责任。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 xx社,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xx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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