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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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7:45:1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租赁合同汇编九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租赁合同汇编九篇

租赁合同 篇1

  XXX村民委员会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 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XX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本。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 南至

  东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 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 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 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时交清,同时保护好桥涵等设施如有破坏,由乙方修好。

  乙方有权制止在承包范围内采石、起土、埋坟、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不按时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闲地不按期补栽石榴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可以另立合同,继续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XXXXXXXXXXX村委会 公章

  甲方代表人 (签章)

  乙方代表人 (签章)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工业厂房 , 砖混 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_______ 个月,自 _______月 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金。

  2、厂房租赁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租赁期_______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退房,确认退房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押金,乙方收到押金后五日内必须归还甲方厂房,并缴清一切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如物业费,任何一方都不得找理由拖延,如因一方违背此原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造成方赔偿对方。

  三、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定年限为 年,在合同签定的前三年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零捌元整);第四、五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厂房押金 元(大写:人民币 ),由乙方在支付第一年租金时一次性支付完成。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合同即生效。乙方应先向甲方预付定金 元(大写:人民币 ),然后乙方入场装修,在20xx年8月20日前将剩余第一年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以及押金 元(大写:人民币 )一起支付给甲方,如过期未支付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但并不免除甲方应追究的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4、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并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的两个月前支付下一年度全年的租金。

  四、其他费用及相关事项

  1、租赁期间(含装修期间,以下同),使用该厂房时所发生的使用费(不含与产权相关的费用及水电气开户费等)水、电、气、电话、物管费、乙方生产经营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关于房子所有权所产生的费用),如涉及到没有注明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处理,双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如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造成停水、停电等一切损失由违反方承担并赔偿对方。

  2、因任何一方原因致使对方先行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向责任方追偿;若责任方逾期未向对方支付,对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违约方需在规定时日内补足相应款项。

  3、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管道与线路(无论房屋原有还是乙方自行改造增设的)等均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修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房屋原有的附属设备设施不是因使用不当损坏的由甲方负责费用(如质量问题等)。

  4、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所有费用相关的项目如不遵守致使对方承担责任的,逾期支付或逾期20日仍未支付的对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则甲方应在到期前六个月通知乙方,给乙方充足的准备时间,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但前提必须满足第二项第3条。

  6、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乙方应将房屋所改动布局及结构的地方恢复到承租时的状况,不含装修部分,房屋所要改动布局及结构的地方以甲乙双方书面签字为准。

  五、厂房装饰、装修及相关责任

  1、乙方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和安全的条件下,可自行装饰装修。但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如消防、安全等)的要求和本厂房物业管理规定。否则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2、 乙方需增设附属设施或固定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3、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如需改造,必须征得甲方和物业公司书面同意,并经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和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好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公共区域,乙方负责租赁范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管道与线路(无论房屋原有还是乙方自行改造增设的)的维护保养责任,保障其完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及时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的,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原有设施设备如使用正常合理却因质量问题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更换,如甲方不维修更换或拖延时间所造成乙方和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对于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厂房损坏或甲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赔偿损失,但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7、门卫室由乙方自行设计、修建。返还时乙方不负责拆除及恢复原貌。

  六、厂房交付和返还

  1、厂房交付: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收到房屋钥匙能正常进入房间动工即视同已将房屋交付乙方。

  2、厂房返还: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5日内清腾并搬离厂房,返还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给甲方并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在此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使用厂房产生的费用等)应该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双方签订厂房交接书确认。

  3、在满足第二项第3条后超出上述期限乙方仍留在厂房内的各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用品、物料、文件等)均视同乙方认可的废弃物,由甲方处置或销毁,不需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甲方在实施前款约定时,乙方承诺不予阻拦、干扰。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消防、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装修或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的全部责任。否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全部由乙方予以赔偿。

  2、乙方不得在租赁厂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将有毒或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带入租赁厂房内。

  八、转租、转让或抵押

  1、甲方对该厂房享有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不享有使用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租赁厂房予以处分、转让或设定抵押权。但甲方需提前10日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如甲方的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甲方必须保证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组织新的房主与乙方在原合同上签字认可,不管发生何种方式的改变都不能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否则将按损失赔偿给乙方。

  2、厂房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租赁范围内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否则乙方按当年度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约定方式立即收回全部出租厂房,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债权债务及其他形式方式和纠纷影响乙方使用厂房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付,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回避。

  九、合同解除

  1、租赁期满,合同解除。

  2、该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等)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赔偿对方,但需要双方积极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3、该厂房因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赔偿对方(但具体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解决)。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厂房达15日及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向甲方追偿损失。

  5、乙方逾期15日及以上仍未足额支付该厂房租金、定金、押金或逾期15日仍未补足厂房租赁押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6、乙方擅自将租赁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或擅自违法改变厂房主体结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7、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解除合同的协议。

  九、违约责任

  1、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等,未按时足额支付或补足其他费用、因对方原因致使另外一方先行承担责任责任方未及时向对方支付费用的,应按未付金额的每日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除按上述比例向对方支付应支付日至合同解除日止的逾期违约金外,还应按当年度租金的5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租赁期内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押金的数额赔偿违约金外还需另外赔付对方一切损失,如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按协商条件双方签字解除。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如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2、 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如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3、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4、若乙方需在租赁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或者乙方需在租赁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到厂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成都龙洋据物业有限公司留一份存档,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甲方所出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使用 号汽油(柴油)。载人数 (不含司机)。车辆开始使用年: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1、甲方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止,共计 天,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还车地点均为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按 元/天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需预付租金? ?元,押金 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乙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

  2、 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 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

  4、 乙方在车辆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或其他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需要对一切后果全权负责,其中包括对甲方车辆维修的赔偿。

  5、 因乙方原因对甲方车辆造成的损坏,需要保险理赔的,经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保险理赔,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甲方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6、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押金不再返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 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 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汽油、润滑油等车辆必须的使用消耗费,及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路桥费、停车等费用。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等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租用的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活动、不能转租、转包、

  6、 乙方按期如数交纳租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7、 乙方要求延长租车合同,必须提前3天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8、 合同到期乙方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50-8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9、 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10、 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1、 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2、 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

  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3、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4、 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5、 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6、 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兰州市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丙方(回购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乙双方与(以下简称“设备供应商”)签订了《租赁物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租赁物买卖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向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设备;

  2.甲乙双方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融资租赁合同》”),甲方将租赁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在上述合同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回购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承诺回购责任

  1.1丙方向甲方做出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承诺,具体回购金额随乙方偿付租金余额及设备使用时间长短变动,具体见本合同第三条。

  1.2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出具《回购通知》的情况下,丙方的回购行为是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丙方放弃对甲方行使丙方对乙方、乙方对甲方以及丙方对甲方享有的有关实体及程序的抗辩权。

  1.3乙方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未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丙方即承担租赁设备余值回购义务。

  1.3.1发生上述回购情形时,甲方向丙方发出《回购通知》,明确告知丙方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及应支付的设备余值回购款金额。

  1.3.2丙方收到甲方回购通知后,应当在《回购通知》中甲方要求丙方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内(即自甲方向丙方发出回购通知之日起日内)足额支付回购款。甲方在收到丙方回购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的收款收据开具给乙方。

  1.4丙方须向甲方提供丙方的董事会、股东会或有权决议机构关于批准丙方向甲方回购的决议或承诺。

  1.5如甲方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则第三方有权以自己名义行使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丙方履行支付回购价款义务的权利,丙方应按第三方的要求支付回购价款。丙方依据第三方的要求足额支付回购款项后,甲方视为丙方已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回购义务。甲方应积极向丙方进行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并负责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第2条租赁设备的取回

  2.1丙方根据《回购通知》的要求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后,甲方向丙方出具《所有权转让证明书》,将租赁设备转让给丙方,并将设备保险合同受益方变更为丙方;乙方确认并同意丙方在向甲方足额支付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后即取得全部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承诺无条件放弃一切对丙方取得全部租赁设备所有权的实体或程序的抗辩权,亦不得以其已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对抗丙方取得全部租赁设备所有权。

  2.1.1如租赁设备已办理抵押,经抵押权人同意后,甲方可将租赁设备转让给丙方。丙方知悉租赁设备抵押的情形并对此完全予以接受。

  2.1.2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设备余值回购款足额支付给甲方,甲方与抵押权人确认收到回购款后,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2.2丙方足额支付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后,丙方有权选择向乙方发出《设备取回通知》,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租赁设备取回事宜;丙方亦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向丙方偿还丙方支付甲方的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

  2.3丙方选择向乙方取回租赁设备的,由乙方全权负责将全部回购设备在收到丙方发出的《设备取回通知》之日起日内安全运送至丙方所在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义务、责任与费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丙方设备无法取回或取回困难的,致使丙方在向乙方发出《设备取回通知》后30日内仍未取回设备的,乙方应按照丙方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4丙方选择要求乙方偿还丙方支付甲方的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的,乙方应在丙方支付甲方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后日内将丙方支付甲方的全部款项一次性偿还丙方。乙方延期支付的,应按照丙方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5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完好,无毁损、灭失。如租赁设备丢失、毁损、灭失,且出现丙方应当回购的情形时,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回购金额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回购款,办理设备回购事宜。丙方完成回购后,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归丙方所有,保险公司没有理赔部分,乙方应负责向丙方赔偿,但不因此免除丙方的回购义务。

  第3条回购金额标准

  3.1设备余值回购金额应按乙方未履行《融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义务,致使甲方在回购时点未实现的《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权益进行计算。

  3.2具体回购金额=在回购时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未付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到期未付租金及未到期的全部租金,以《融资租赁合同》的附件《租金支付表》为准)+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相关费用等(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3.3回购款每延迟支付一日,丙方除支付回购款外还须按未付回购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4条回购设备

  丙方回购的设备以附件《租赁物明细表》为准。

  第5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回购款、律师代理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

  第6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争议,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壹份,其余叁份由甲方保管,待办理相关手续时备用。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租赁物明细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购买单价(万元)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租赁合同 篇5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房 主): 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留档使用(必需真实有效)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区小区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月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圆整),按(□月/□季度/□年)结算,支付方式押一付三。(□每月/□每季/□每年)提前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元(人民币大写:圆整)。

  三、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圆整)。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附:电表底数____度,水表底数____吨,燃气表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 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七、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

  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 屋内家电、家具等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4、 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 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八、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转借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九、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保证金可视情况给予退还。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所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十、合同的解除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3日。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项约定而解除合同,将同时罚没保证金作为最少赔偿金,并有权追述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因公司的业务增长、车人扩大,增加了运输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车用地。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租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场租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停车场租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借方向出租方租借停车用地为_________平方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租方式由银行办理转账入户,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而每月______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于每月的_____日。

  第四条 租借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_计算利息。

  第五条 乙方对其车辆自己行使保管责任。

  第六条 乙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业务。

  第七条 乙方自行办理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手续。

  第八条 乙方延迟两个月末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场地。

  第九条 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条 租借方对该土地仅作停车用地使用,并没有出售权,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或违约,否则要负责租借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车辆(车型和牌号: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车辆基本情况: 。

  二、车辆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车辆服务范围。

  按招标文件要求。

  四、费用支付: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2、甲方应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3、甲方车辆应具备第三者保险,若甲方司机驾驶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此与乙方无关,甲方须自行解决,并调配相同车型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对乙方车上的人和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5、甲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不得耽误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辞退车辆并终止合同。

  6、甲方在租赁期间需接受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不听从乙方调配或消极怠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甲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乙方的不合理要求。

  8、如车辆不能通过的路段甲方应尽早通知乙方(如遇到自然灾害、政府修路及其他特殊原因等另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1小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 _元,2小时支付违约金 元,以此类推。

  2、甲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无故辞退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签名:

  日 期:

  乙 方:

  代表签名:

  日 期: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市场,满足消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租赁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甲方提供一间商业网点(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经营场所使用费全年为人民币万元正,平均每月为人民币元正,以押付的形式支付经营场所使用费。即首期乙方向甲方支付经营场所使用费为人民币元,此后按月支付。支付款日为每月日前付清下月经营场所使用费人民币元正。如拖延一个月即作违约处理并自行中止协议,甲方即收回此商业网点。如若合同终止,即将乙方付给甲方的押金元正退还乙方。

  三、商场装修以及商场所需的设置均由乙方负责实施,但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给他人使用。

  五、经营中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但甲方应协调保证乙方水、电、电话等的独立使用权以及电力容量在KW以上。

  六、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国家规定纳税,税款须交税务局。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及监督,对外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承担营销中的一切债权债务。

  七、乙方确保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规范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一条街有关领导部门的规定。

  八、甲方应配合乙方办妥符合乙方营业所需的各项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等),食品卫生合格证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办理时各种文件,如店面产权证等。

  九、甲方所提供的场地门面正面归乙方使用,并保证具有与场地同等宽度和米高度的招牌位置,与隔壁或楼上邻居之间的协调由甲方主负责,乙方配合协调。

  十、甲方应保障乙方租期内店铺的合法性,办妥有关租赁规定,以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

  十一、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该网点每月经营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以便上级统计网点经营情况所需。

  十二、乙方派驻该店铺主要负责人为治安、消防、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十三、本租赁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的免租期时间为周。除国家重大政策的变化和不可抗拒的特殊因素外,任何一方提出变更、修改或终止协议,须经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四、租赁期满后,甲方应考虑乙方的优先承租权。如需续约,双方提前二个月协商签约,如不续约,乙方即将一同经营场所等原物归还给甲方,如有损坏适当赔偿。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以双方各执二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9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

  四至范围: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洛江区 镇(乡、街道) (大班-小班),主要树种 ,面积 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 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 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 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 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 立方米,其中松树类 立方米、其他阔叶树 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 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 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 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 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 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 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 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 人民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公证机关 份。

  甲方代表(签名):

  (以下无文字)

  4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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