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10-21 14:03:5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动合同锦集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劳动合同锦集8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为农民轮换(农民合同制)工人。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或熟练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_________车间(部门)从事_________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需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提出如下要求:

  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需要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四、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和政治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或熟练期内的工资待遇与同工种固定工相同;试用期或熟练期满后的工资待遇,高于本单位固定工。定为_________级 _________元。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均与固定工相同。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工作年限(农民轮换工年出勤满250 个工作日、农民合同制工人年出勤满270个工作日)每满一年由甲方加发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

  2.乙方的劳保用品、福利待遇、生活补贴等与甲方同工种固定工的标准相同。

  3.乙方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可享受15天(包括路程在内)的探亲假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按下列规定处理: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以三个月为限,医疗费和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因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被解除合同的,企业发给两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乙方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医疗终结(一般以六个月为限),经医院证明,并经甲方所在地的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由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县或乡送回原所在村安置,由甲方按有关政策规定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3)乙方非因公死亡,甲方一次发给两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三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救济费。

  (4)乙方因工死亡或因工致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回乡安置后死亡的,由甲方一次发给三个月本单位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时止。

  (5)乙方患病的医疗和生活待遇,按照甲方固定工的办法处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是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

  3.乙方触犯法律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政策法令,甲方亦比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七、户口、粮食关系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农民身份不变,户口、粮食关系不转。

  八、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其中一方确有适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给予赔偿。

  十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乙方所在乡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2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如果是员工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辞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呢?有这么一位总经理,手握公司公章,但却不给自己签劳动合同,离职以后还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双倍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要赔双倍

  20xx年9月,重庆某公司经过股东会同意,聘请王阳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股东会一致同意,王阳的试用期为3个月至6个月,劳动合同期按5年以内签订,由王阳本人自行拟稿后与股东会签订。

  同月,王阳进入该公司工作,月工资为16667元。20xx年1月,王阳向该公司提出口头辞职,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随后,王阳未再到该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于20xx年1月26日终止。

  之后,王阳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渝中区法院,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公司:催过,他自己不签

  庭审中,公司辩称,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公司原因造成,而是王阳拒绝签订,王阳入职后不久,公司还就此进行过催促,但王阳仅回复称:“知道了。”

  另外,王阳在公司工作期间,保管着公司的公章,其作为总经理有权代表签订员工内部的劳动合同,行使各种管理权力,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在王阳而非公司,故公司不应支付王阳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至于未缴纳社保,是因王阳没将社保关系转到公司。

  法院:应自行承担后果

  渝中区法院判决:驳回王阳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承办法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明确指出原告负责制定公司的用工合同,原告的劳动合同由原告本人自行拟稿与股东会签订,但原告怠于行使职责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自行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故对原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注册类型

  地址

  乙方(职工)姓 名 性别

  出 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现行劳动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愿自,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本着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和履行地]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生产任务完成止.

  其中,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合同履行地

  [工作内容]

  第三条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本岗位(工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具体岗位(工种)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如下:

  第五条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 (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七条 甲方应明确规定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职业病防护措施:

  待遇情况:

  第八条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第十一条 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本条(二),(三)项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乙方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等假.

  [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应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申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第十七条甲方应遵循按劳动分配原则,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自主制定本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支付形式和工资标准.按本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

  该标准包括以下内容(项目):

  不包括:

  .

  第十八条甲方以月(周,日)为周期支付乙方工资.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为甲方提供正常劳动的,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九条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应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乙方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甲方安排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支付内容为:

  [保险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二十三条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解除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本条(二),(三)款合同期限届满的,应将本合同延续至医疗期满或哺乳期满为止.

  第三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五)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本条(二),(三),(七)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由甲方出资专项培训未达到《培训协议》要求或本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二)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协议承担甲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退休,退职或者死亡的:

  (三)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七条双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乙方违约前六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未履行期限(按月计算)乘

  以 %(最高不超过1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就出资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三十日内调解不成的,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如相关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倡导的大学生勤工俭学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大学生提

  供更加安全、可靠、高效的暑期实习服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 实习时间:从20xx年___月___日开始至___月___日终止。

  二、 实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甲方职责:

  1、 甲方为乙方联系、考察用人单位,监督用人单位在接受乙方实习(暑期工)后,保证乙方合法权益,实习工作地点在天津市西青区微电子工业园各大电子厂。

  2、 甲方负责将乙方按用人单位的要求输送到正规合法的.企业工作。

  3、 甲方负责乙方到达用人单位所在地后把乙方安置到企业(证件不全、年龄不到16岁及身体不健康的学生除外)

  4、甲方负责乙方在用人单位实习(暑期工)的跟踪服务。

  5、乙方严重违反厂家规定或违法被用人单位开除的,甲方不再服务,且所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学生证件、身份证件及有效证件。

  四、 乙方职责:

  1、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厂方规章制度,认真踏实工作,服从厂方分配和管理,按厂方要求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乙方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过失,造成厂方经济损失,要依照方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2、 乙方不得无故请假,不得私自上街玩耍。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请假,不经厂方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外出,厂方有权力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扣工资或开除。如在工厂以外出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3、 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厂或请假、调休,应提前向厂方的管理人员申请,在厂方管理人员同意后,办理好相关手续方可。

  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5、 乙方承担往返车费、体检费。

  6、 乙方学工作满四十天方可离职。

  五、 乙方工资福利待遇:

  (1)每天工资为80元,用人单位每月15号左右发上个月的工资,工作满七天后才有工资发放。

  (2)正常工作餐由厂方提供,每日两餐,早餐自备。

  (3) 乙方在用人单位工作期满后可获得实习证明。

  六、免责:

  1、乙方在工作期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受伤的,甲方不负责任。

  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离职,导致工资等待遇不放的,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严重违反厂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甲方不负责任。

  七、本协议有效期_____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以个人原因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的要求,同时乙方也放弃向甲方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所有权利;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三、本协议即双方签章好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 篇6

  摘要:纵观千年的茶文化,茶场的主体地位是无法撼动和逾越的重要所在。茶产业元素作为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核心要素,无论是其中所具备的发展内涵,还是其中与生态理念、生活态度之间的关联,实际上都是我们当前我们认知和了解该文化体系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茶场;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防范;法治思维;经营机制

  对于整个茶叶产业来说,其茶场作为重要的茶叶产业发展基础,其中所关联涉及和具体包含的元素内容极其多样,所以我们做好各个细节元素的管理意义突出。客观来看,在茶场经营建设背景下,以劳动合同来对整个茶场的参与者进行必要约束和管理,其不仅能够实现茶场经营机制的优化与完善,同时也是茶场现代化建设的使命必然。

  1当前茶叶产业发展对茶场建设的客观需要认知

  茶叶产业的科学转型与内涵升级,是具体的时代诉求,尤其是对于茶场建设活动的具体开展来说,如果我们能够将整个产业发展的成熟度与经营要素与时代趋势之间形成重要结合,其所能够实现的应用价值,绝对不仅仅是简单的生活饮用价值,同时更重要的是该过程中,其能够让社会大众的饮茶诉求得到充分有效的展现与发挥。茶场作为茶叶产业经营发展的主体,其自茶叶产品交易种植之后就已经出现。但是相对于传统的产业发展状况看,其中存在诸多不足,尤其是经营理念的陈旧,加上经营体系的科学度不够等等,大大制约了茶叶产业的时代化发展。而从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和法律机制建设视角来对茶场建设工作形成具体认知,事实上,正是目前我国茶场建设时,所必须注重的内容。结合我国茶场劳动合同管理机制建设状况看,合同管理是通过事先约定的方法,结合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约定,从而使得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都能够最大限度获取最大收益,进而实现“双赢”的最佳局面。

  2我国茶场劳动合同管理活动开展的背景认知

  茶场的规模通常较小,尤其是其大多属于传统经营机制中的重要组成,如果我们对当前我国茶场经营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不难看出其经营理念上的不足,尤其是缺乏与市场紧密结合起来的经营理念,就成为整体制约茶场发展潜力的重要不足。特别是在茶场用人活动实施过程中,其手续往往不规范,特别是因为很多茶场的经营者未能注重与茶场工人签订必要的劳动合同,整个用人雇佣关系中,更多依赖的是人情关系等等,未能用劳动合同这一规范、法制的形势来具体开展。事实上,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主要是因为很多茶场大多属于传统产业,无论是经营理念,还是运行方式,都很难以市场化的思维来进行运作,因此,在雇佣员工时,其缺乏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意识。其二是多数茶场的经营管理者的水平相对落后,更多茶场的经营管理者是传统的小作坊式管理者,所以,其通常很难形成必要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用工思想。实际上,与劳动者签订就业合同,是用人单位在实施现代管理工作时,所具体形成的工作机制及要求。但是我国很多茶场大多仍处于传统经营状态,特别是很多茶场是家族传袭而来的,因此,其更多具备的是茶场的种植经验,很少具有科学的用人意识。做好我国茶场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是科学用人,市场化用人的关键,更是在法制中国建设过程中,我们所必须具备的管理诉求,而这就使得茶场现代化建设的背景就更加突出。当然,茶场之所以必须要注重合理完善的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其根本原因在于劳动合同管理这一形式是现代社会成熟发展的重要表现,尤其是从茶场的规模及运行特点看,其需要在具体立足自身发展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经营体系,从而适应茶叶产业的发展趋势,而劳动合同管理机制的建设,正是茶场经营建设过程中所不可或缺的重要要求。

  3现代化、法制化、机制化:我国茶场经营建设的整体性需要

  法律机制建设是当前社会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展现。尤其是法律规则的融入和应用,实际上也是我国茶叶产业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必然要求。在茶场建设过程中,融入法律元素,构建合理的法律机制,实际上也是弥补当前茶场运行过程中的欠缺与不足。就茶场的实际状况看,其通常面积较大,加上地势较崎岖,所以在其日常工作时,存在较多不安全隐患。而一旦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相关安全隐患,就会造成相应纠纷,尤其是一旦出现身体受伤等现象时,甚至有时会出现极大程度上的损失,如果我们以完善的法律机制建设作为切入点,其将为我们更好地弥补和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有效帮助。在茶场经营过程中,其需要注重完善的法律元素有很多,而关于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元素内容,则是多样的,特别是对于茶场建设来说,人才在其中所具备的价值作用是无可替代的。而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也能够为茶场的稳定运行提供充足而必要的人才机制。当然,在其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以签署劳动合同的形式,进行人才管理工作,将有效助力茶场的现代化运行。我们只有真正意义到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价值,才能从本质上,将茶场运行纳入到整个合理的轨道之中。然而,结合多数茶场的实际经营状况看,其中存在自身的特殊性,无论是茶场的工作性质,还是茶场自身的工作环境等等,其都是其他工作条件所不具备的,因此,如果我们在开展茶场劳动合同制定与应用工作时,盲目的照抄照搬其他条件下的劳动合同,那么其不仅不适用于茶场建设本身,同时更重要的是在该过程中,其也影响了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切实有效实施,而劳动合同作为整个法律机制中的重要组成,做好该工作,其本身就是法律机制实现切实有效应用的核心所在。如果我们想要真正将法律机制规范融入到整个茶场经营活动之中,其真正需要的就是对劳动合同中所具体涉及的双方进行清晰而明确的职责划分。法律机制建设的根本价值在于通过事先约定,从而使得具体执行过程中,不会出现相关纠纷,而这从本质上看,也是更好利用茶场经营资源,实现整个茶场劳动合同管理活动最大价值的根本所在。

  4做好法律防范的茶场劳动合同管理举措

  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实施,实际上是对整个用人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监管的重点所在,尤其是当前人才流动极其活跃的大背景下,具备良好技能的人才往往会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而这些人才,不仅是整个茶场经营的关键与重点,同时也是茶场经营机制创新发展的本质诉求。如果我们能够使用劳动合同这一市场化、科学化且合同签订双方权益都较为合理的机制元素,其所能具体实现的结果,将是机制完善构建基础之上的丰富与创新。结合劳动管理活动开展的实际状况看,其在具体应用过程中,通过设置清晰而完善的管理思路。特别是劳动管理机制的科学性与完善性,以及其中丰厚的包容性,决定了我们可以将具体的权责义务内容与整个茶场劳动管理活动充分融入、结合。同时,对于茶场的具体经营建设来说,其中所包含的内容元素,是目前我们在具体进行茶叶产业经营发展过程中,所无法忽略的重要内容。我们不妨说,对于我国的茶场来说,通过融入劳动合同管理这一方法,其不仅仅是一种法律约束工具,同时更重要是一种重要的经营理念创新,因此,我们如果能够将劳动合同管理活动的'具体应用与茶场的经营建设相结合,其必然将为茶场高效运行提供根本性支撑。就整个茶场劳动合同管理活动的本质诉求看,其所展现的理念内涵,实际上都是茶场经营者者自身在对整个茶场经营活动实现全面关注的客观基础上,所形成的成熟情感认知,并且,在茶场劳动合同管理活动的具体应用过程中,其中主要展现和诠释了相关经营思维,尤其是随着目前法律机制建设不断成熟,加上越来越多的公民认法、懂法、知法,因此,茶场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其必然能够在具体优化经营理念和价值内涵的基础上,赋予其中必要的文化内涵和价值思维,并且整体顺应茶场经营建设的重要诉求。对于茶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来说,融入法律意识和合同思维,将是茶场经营机制成熟化应用的关键与必然。通过对整个茶场运行的具体状况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茶场经营过程中潜在的问题和风险,不仅是茶场建设的欠缺与不足,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于茶场来说,其对于整个茶叶产业建设发展有着重要关联及影响,尤其是很多茶场也开始对自身经营机制进行改制,特别是部分规模较大的茶场开始以企业形式来进行自身运营。结合茶场的经营内涵和价值状况看,其中所包含的元素内容较多,除了内涵上的具体表现看,尤其是现代化的思维理念和管理机制至关重要,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和劳动合同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将为茶场的现代化发展奠定重要支撑。

  5结语

  结合我国茶场的实际运行状况看,由于多数经营者缺乏必要的市场意识和法治意识,从而使得整个茶场运行过程中应用的具体理念和制度,都与茶叶产业经营建设的实际诉求之间存在极大差距,尤其是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作为茶场运行过程中,其职工管理工作的重要元素,注重融入完善的法律思维和机制内涵,通过集中构建体系化的劳动合同应用体系,从而实现茶场的现代化转型建设。当然,在制定和应用具体的法律机制时,必须认识到茶场自身的特殊性,必要时可以雇佣兼职的法律顾问,通过专业把关,从而实现整个劳动合同管理活动应用实施的最佳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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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李远明.我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J].生产力研究,20xx(,19):142-145.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______月。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 条款。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C、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享受国家法定假日(由乙方自主确定并申报甲方批准)。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甲方《员工考勤与享假制度》的各类假期并按规定请假(乙方病假,须持甲方认可的定点医院病历、报告单和病假证明,经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

  (三)、甲方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发生设备故障,需要乙方参加紧急处理或及时抢修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标准时间规定的限制。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在次月发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元,考核工资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元。

  七、社会保障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则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执行,同时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员工考勤与享假制度》、《员工手册》、《安全管理规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公布后,作为本合同履行的依据。

  (二)、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指挥和调配,履行劳动义务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合同。

  九、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等情况必须属实。②严格执行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岗位说明书和岗位操作规程。③服从甲方的指导并考核合格。④符合甲方岗位身体适应能力和岗位技能接受能力。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

  (五)、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对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3、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______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十二、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劳动合同 篇8

  文某到A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今年6月19日,在事先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A公司告知文某双方劳动关系即刻解除。于是,文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失业保险待遇。庭审中,该公司对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失业保险待遇认可,但对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辩称应予驳回,因为公司已与文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当庭出示了一份劳动合同。可文某认为,这份劳动合同是不真实的,“乙方”签名处并非其本人签字。公司认为,文某否认劳动合同真实性,应当出示证据证明。关于劳动合同的真伪应该由哪方举证的问题,双方争执不休。那么,到底应该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呢?

  本案的举证责任分配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但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显然无需提供证据,因为其主张双倍工资的事实依据是劳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为了免除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则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上的签名予以否认,用人单位只提供劳动合同不算尽到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此看来,合同纠纷一般由作出肯定性主张的一方负完全举证责任。本案中,用人单位应属于对劳动合同成立作出肯定性主张的一方,劳动者应属于作出否定性主张的一方。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再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具体说用人单位应补充以下证据:一是需在规定时限内对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签名申请笔迹鉴定,逾期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二是可提供劳动合同签订时在场人员的证言,或录制的视听资料,以此作为辅助证据。

  最后经司法鉴定,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签名非文某所签。于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文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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