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

时间:2022-10-20 09:31:15 贸易合同 我要投稿

贸易合同模板汇编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贸易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贸易合同模板汇编10篇

贸易合同 篇1

  此协议于[日期],由[名称][个人或实体类型及国家名,或协议签订地][地址][“许可方”]同[名称][个人或实体类型及国家名,或协议签订地][地址](“被许可方”)双方签订。

  详细说明

  A.合同双方承认许可方拥有列在本协议所附清单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的独有权(“知识产权”)。

  B.知识产权的被许可方希望在[某国某州]生产、销售带有许可方知识产权技术的货物[货物类型](“货物”)。

  双方同意以下内容:

  1.许可证的授让(grantoflicense):

  许可方授让被许可方许可证,授权其于合同生效后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许可方知识产权技术,在被许可方生产或用于销售的与之相关的货物上应用或从事与之相关的活动。

  2.合同条款(termofagreement):

  合同于最后一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非合同提前终止,有效期为[年数]年。在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可协商更新补充合同条款,被许可方应直此期间完全履行合同。

  3.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

  a.在知识产权中,许可方是有价产权的拥有者并在被许可方国家及世界上许多国家进行登记注册。许可方已在自己的产品上连续[年数]年使用该技术,并在宣传推广和销售其高品质产品知识产权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在贸易活动及公众面前为该知识产权建立了良好的声望和信誉。

  b.被许可的知识产权只限定在特定范围内使用。在指定范围外的任何货物销售或从特定范围出口货物需要双方另行商定。

  c.被许可方必须小心保护许可方知识产权技术的权利在特定范围内不受侵害或不正当地被用于任何产品、服务、广告中。一旦出现知识产权被侵权或被损害的情况,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通报详情。

  d.所有于知识产权或与之相关的广告促销材料、报价、发票、标签、集装箱以及其他资料必须包括一份声明,即许可方是知识产权的所有者,被许可方只是许可方授权的使用者。另外,所有设计广告和促销材料的内容及媒体的选择必须先由许可方批准。

  e.被许可方禁止以各种方式改变许可方用于货物上的知识产权。所有细节、颜色和设计必须严格按许可方提供的来做。

  f.被许可方禁止将知识产权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相关产品上或其他未事先得到许可批准或书面通知的产品上。

  g.被许可方不得复制或企图复制任何属于许可方的产品,不得使自己的产品或许可方产品被任何他人用于复制目的使用。不得从事制造或销售任何具有含糊性或欺骗性的模仿许可方的产品。

  h.许可方不同意任何将或可能削弱或使其注册或命名的知识产权无效的行为,除非双方一同保证被许可方在特定范围内以知识产权使用者注册。最后,双方要完成、签署、归档所有完成注册所必须的文件和协议。被许可方不得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变更或终止知识产权注册的行为。

  i.如被许可方要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技术用于货物或与货物相关的物品上,其使用行为不能形成共有权利。被许可方自身的知识产权应与许可方受让的知识产权有着很大的不同和明显的区别。

  j.任何违反本段方案所述行为将直接导致合同的终止。而且,双方都认同违背本段所述行为将损害或削弱许可方在信誉、名声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有价权利且造成严重损失。因难以衡量这些界限模糊的权利,所以判定损失是不切实际且不可能实现的。鉴于此,双方同意,如果被许可方违背了上述条款所述内容,许可方有权根据每次违约情况按照标在合同附件上的价格处于[数字]%的损失赔偿。

  4.产品质量(qualityofgoods):

  被许可方会保证产品的生产将完全满足许可方定在合同附件中的各种规格指标。这种规格指标表示被许可方对全部产品的生产所要遵守的一种质量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被许可方应每季度提供3个随机抽取的彩知识产权技术或与之相关的产品供许可方检验产品质量。被许可方应遵从许可方在产品质量上的批示这种批示在实际应用或费用上要合理。在合同生效的[月数]月中,被许可方将提供许可方[个数]个随机样品。被许可方还应在许可方提出要求时随时时向其提供随时机样品,这样的要求每季度中不能超过[数字]次。

  5.产品设计和组成(designandcomponentsofgoods):

  合同生效[天数]天内,被许可方将自筹资金准备或已备好须采用知识产权技术的生产计划、设计和所用包装、广告、市场营销、促销资料提交许可方。许可方将提供适当的知识产权技术及被许可方为其产品设计要求的其他资料。被许可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变更其生产设计技术。

  6.产品价格(priceofgoods):

  为维护许可方在行业和社会上的声誉,只有经过许可方批准,被许可方才可降低产品销售价格。

  7.合同双方关系(relationshipoftheparties):

  本合同是非独占性的。双方都认同被许可方是有别于且独立于许可方的。本合同不应视为建立了某种雇用、合伙、合资、委托或其他类似的关系。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对另一方负有任何偿债义务,也没有权利以其他任何合同约束对方。被许可方可自由雇用聘用任何人员,而许可方无权限制、雇用或解雇这些人,但有权要求这些人员必须签订协议以承诺不为任何目的使用许可方的知识产权技术。被许可方应保证在[某国]进行贸易往来时要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另外被许可方还应负责交纳在特定范围内销售产品所发生的各种税收和费用。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因转售、租赁、出租产品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或其他责任不予赔偿和保证。

  8.许可证费用的支付(paymentoflicensefee):

  协议签订时,被许可方将支付许可方[币种和金额],其中[币种和金额]由于授让许可权而不返还,剩余部分将作为销售权利金记账。

  9.销售权利金(salesroyalties):

  在全部产品的销售额中,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所有直接销售额的[数字]%及其他所有销售额的[数字]%,该销售额是依据发票总净价计算得出的。被许可方每季度末[天数]天内向许可方提交一份详细的清单,就销售权利金向许可方每季度汇报一次。清单须列明有别于其他销售方式的直销数量,且必须与被许可方账面情况相符。在向许可方分季度提交清单的同时也须向其支付销售权利金。许可方或其指定代表在要求或在固定时间里检查被许可方的账面情况,复制所需材料。同时,许可方或其指定代表还可要求被许可方提供其他说明销售记录的材料。被许可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后至少两年内保留这些材料。

  10.合同的转让(assignment):

  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另一方书面认可前不可随意转让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随意撤回其做出的认可。许可方可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撤回认可意见:被许可方未履行双方认可的合同规定的责任;建议的被转让方因财务问题不能履行被许可方遗留的合同责任;被转让方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被许可方义务,或被转让方未能达到许可方拟定的对新被许可方的标准。

  11.合同的终止(terminationofagreement):

  在合同生效后[月数]月的任何时间,由于任何理由,合同的一方可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终止合同。事先通知并不影响许可方为其知识产权受侵犯而实施寻求法律保护的所有补救措施。如一方在履约时出现违约,另一方可书面指出这种违约并要求其在[天数]天内给予弥补。如果在通知日期内未能做出补救,另一方可另行书面通知违约方在指定日期内终止合同。如发生下列情况,即合同一清偿其财产,不能偿付债务,或未能履行财务义务,则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终止合同。

  12.合同终止:

  不论何种理由当合同被终止时,所有提供给予被许可方的材料和被许可方及其人员、承包人或其他代表用于生产、包装、销售、运输和其他处理货物时所用的材料,将免费由许可方保留或交给许可方。经许可方选择,上述这些材料可凭许可方的授权人出具的销毁证明进行销毁、替换。

  13.合同的补救(remedies):

  合同双方期望建立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最终,双方会经过友好协商解决一切分歧。但当双方发生争议而又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仲裁委员公名称]解决。除非双方同意在其他地点,否则仲裁应在[某地]受理。一切仲裁裁决都将是最终的、不可再上诉的、结论性的。争议也可以提交法院通过审判解决。本条款并不限制许可方在其知识产权独有权受侵犯时寻求任何其他可能的补救措施。

  14.合同的修改(modification):

  仅凭合同双方书面签字认可才可对合同进行修改。

  15通知(notices):

  所有合同项下的通知必须以书面方式按合同标注的地址送交另一方。如合同一方地址有变化,必须在地址生效后[天数]天内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日期以收到通知日计。

  16.放弃和拖延(waiversanddelaysofperformance):

  任何一方都不能因为另一方放弃了合同赋予它的权利而放弃合同赋予自己的违约赔偿请求权和严格按合同履行的要求。

  17.合同条款(termsofagreement):

  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条款表明双方愿意受合同条款的约束。合同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协商结果。一旦形成合同,以前双方所有谈判谅解、陈述即告失效。合同双方受合同鞭策、约束,各自有机会听取独立专家的建议,包括来自律师和会计师的。双方对合同条款可做出独立决策。如合同中某一条款未生效或失效,可对该条款进行修改并使之可行;如未做修改,则要删除该条款,合同其他部分依旧有效。

  18.赔偿(indemnity):

  a.如果知识产权的使用可能会造成第三方侵权或使许可方受到侵害,许可方有权收回或停止任何或全部授让权。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作为许可方应赔偿被许可方提出的损失,并购买其用于生产的库存材料、工具及产品并另加[数字]%

贸易合同 篇2

  一、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二、纳税人的哪些凭证应贴印花税

  答: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桟单等。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2、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帐簿、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帐簿贴花,对财会部门设置在批发部、仓库、门市部和其他部门的商品明细帐、原材料明细帐、产成品明细帐等都不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三、哪些凭证可免纳印花税

  答: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立的合同免税。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8、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四、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该如何贴花

  答: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包括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现金按实际收到或存入纳税人开户银行的金额确定。实物指房屋、机器等,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确定。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资本公积包括接受捐赠、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折算差额、资本溢价等等。如果是实物捐赠,则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确定。

  五、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如何贴花

  答: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按应税凭证的件数,每本为伍元。

  六、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

  答: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七、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再转分包的,总包合同已贴过印花税,还需要对分转包合同贴印花税吗

  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八、对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合同,如何贴花

  答: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九、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是按购销合同购花还是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答: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同样,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也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十、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否要贴花

  答: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是按照有关部门的供需计划,以对外贸易合同为依据,与供货单位订立的购销合约。有些要货单据,虽然在填制和使用上,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名称、各种形式的要货单据,均应按规定贴花。

  十一、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

  答: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为列明的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十二、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如何确定

  (或称入库单等)。对有些凭证使用不规范,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十三、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答: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十四、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营业账簿应如何贴花

  答: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十五、对营业账簿,应在什么位置上贴花

  答:在营业账簿上贴印花税票,须在账簿首页右上角粘贴,不准粘贴在账夹上。

  十六、电子文本类合同是否不需要贴花

  答: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具体操作方法为:纳税人在缴纳印花税时,应事先将电子文本中涉及印花税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打印成纸质文本,并据以办】理印花税缴纳事项。

  十七、印花税缴纳日期有何规定

  答:印花税的缴纳日期是在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予办】理。具体是指,应税合同在签订时贴花;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贴花;营业帐簿在启用时贴花;权利许可证照在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实行汇总缴纳的应税凭证,应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缴纳。

  十八、在何处履行纳税贴花手续

  答: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览会、交易会等)上所签订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十九、对借款合同如何贴花

  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二十、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贴花

  答: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二十一、印花税的违章处罚如何规定

  答:纳税人有下列行为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已粘贴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印花税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出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5、纳税人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A、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B、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贸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定义

  1.1 产品:本合同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区:本合同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

  1.3 商标:本合同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

  第2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2.1 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 法律关系:本合同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合同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合同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 甲方的责任

  3.1 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 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 转介客户: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合同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 乙方的责任

  4.1 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合同“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合同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 最低销售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 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4.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 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 合同的终止

  7.1 终止:合同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

  (3)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

  (4)如发生本合同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 终止的影响:本合同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合同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合同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合同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合同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 仲裁

  凡有关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 转让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 标题: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 全部合同:本合同系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的全部合同和谅解。除本合同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贸易:本合同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4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1.合同作为一种规则不受形式要求的约束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2.在适用法中可能出现的例外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3.当事人可以商定的形式要求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

贸易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理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艺术作品市场销售的合作伙伴,须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并认真填写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最优惠待遇,委托销售订单价格必须低于甲方同期向市场直接发售的成交价(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本协议及“委托销售清单”是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合法依据和结算依据。

  2、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推广及销售的艺术作品应为书画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创作品须加以注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伪作而影响乙方经营信誉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并要求退回艺术品成交金额和赔偿损失。

  3、甲方可选择艺术品自己保管或委托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应当天内告知乙方删除记录。

  4、甲方在移交作品时须在作品认证书上签名,以确保作品为真迹。

  5、甲方同意在方便时间作为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参加甲方承办的展览会),薪酬为 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把甲方的艺术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地向国内外的书画收藏界、艺术画廊及全国特许加盟店进行推介,并可根据甲方的书画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的受理书画作品,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乙方代理佣金:

  (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场销售总额的 %作为工作佣金。

  (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托销售清单”的委托发售价自行计增代理佣金。乙方作品市场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委托价(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网络宣传平台,为书画家设计、制作个人艺术作品展厅,提供能够满足书画家市场宣传、推广、销售等的艺术作品展示空间(20-100幅作品空间数据库),为书画家的宣传提供个人专用网页。负责做好个人艺术网页的修改、维护工作,并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乙方负有为甲方委托销售的艺术作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的艺术作品的完整性的义务和责任。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艺术作品损害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以确保书画家的经济利益。

  4、乙方发售艺术品二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四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甲方的全部款项。

  5、乙方协助甲方向交流会及其国际市场联盟机构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销售后乙方根据成交金额交纳税金和扣除约定佣金,余款按本协议约定返还甲方。

  四、双方经签订委托销售协议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即产生法律效力。“委托销售清单”是双方业务往来结算的合法依据。

  五、双方在协议生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都应按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另一方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方便甲乙双方异地签约,除本协议签约交换印信外,补充协议和“委托销售订单”传真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协议签名和印信为识别)。

  七、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签约地点为乙方公司办公室。

  甲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 执照准号: 电话:

贸易合同 篇6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______】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____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____.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_______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_______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_____%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1、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2、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3、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 ,传真 .

  4、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5、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6、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0、3%),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7、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8、供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_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_____吨货款,此后每满_____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_____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供方损失。

  2、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未对供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供方应满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供方推迟时间发货,应在原交货期限前 5 天通知;同时,推迟时间发货的该部分钢材遇价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推迟时间不得超过 5 天,否则视为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4、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并征得供方同意。

  5、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供方。

  6、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7、对于复检不合格的钢材,需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的当日将结果通报供方,同时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供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____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

  需货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贸易合同 篇7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规格

  山水图案陶瓷日常用水杯(口径:80mm_80mm)

  第二条:商品品质

  正宗中国景德镇陶瓷水杯,含氧化钙4。5%、氧化锌3%、氧化钾7。5%、石英30%、氧化铝4。2%、矿化物硼酸50。8%,经780℃—850℃烧制而成。根据美国FDA对陶瓷器中铅、锡检出量的限定,小空心制品的铅为2。0mg/L,锡为0。5mg/L;其中杯的铅含量为0。5mg/L,锡含量为0。5mg/L。我们生产的水杯的铅含量为0。45mg/L,锡含量为0。38mg/L。(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如果交货品质低于合同规定的1%,则合同价格折让1%;低于合同规定1%以上者,则加大折扣比例。参见附件中1——水杯照片)

  第三条:商品数量

  单位:套(set) 数量:1000000

  第四条:商品包装

  用纸箱包装(内有防碎装置),每箱100套

  注:具体运输标志参见附件中2

  第五条:商品单价及总价值

  每套2。5美元FOB上海,共计2500000美元

  第六条:运输

  ①班轮运输,一次性运输,不允许分批装运或者转运

  装运港:中国上海;目的港:美国洛杉矶

  装运时间:20__年__月__日到20__年__月__日

  ②装运通知:

  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期开始以前30天(即11月25日)向买方发出货物备妥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派船接货。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美国日用百货公司。

  ③收货人:美国日用百货公司国际贸易负责人Mr Smith

  ④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60天

  ⑤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七条:保险

  装船后,由买方投保至目的港,且投保ICC(A)

  交货条件:到达目的港后,买方负责人查看提单无误后正式交货

  第八条:支付方式

  货到后,买方验货,确认收货后,信用证支付

  付款条件:

  ①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②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第九条:商品检验

  双方同意以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所签发的'品质/数量检验证书做为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的一部分。买主有权对对货物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承担。如发现品质与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但需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的90天内。

  第十条:违约金与定金

  双方约定,买方先预付定金500000美元,余款在货物到达是一并支付。如果卖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货,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需向买方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异议与索赔

  在货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洛杉矶海关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洛杉矶商品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偿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因素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5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

  第十三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本合同由双方签署,中英文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四条: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7天的天数应按7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三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 买方:

  第十四条:备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天后(即12月4日)生效

  经买方确认并同意 经卖方确认并同意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贸易合同 篇8

  编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

  2、数量:

  3、价格:

  4、支付条件:

  5、包装:

  6、保险:

  7、交货:

  (1)交货时间

  (2)目的港

  8、单证:

  9、检验:

  10、技术规格说明: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 般 条 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a)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b)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a)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b)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 买方:

  (签字) (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9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

  买方: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10

  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家具名称:

  家具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主材、辅料

  颜色

  等级

  产地

  数量

  单价

  主材

  辅材

  面料

  五金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定作家具图纸的提供及要求:

  买受人定作家具的,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出卖人。出卖人认可后,由卖场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后,将其中一份交给买受人留存。

  第三条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买受人自提,于 年 月 到出卖人处自提;

  (二)出卖人送货,送货费用由 承担。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付款方式、时间:

  □买受人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买受人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在 时付清。

  □买受人在 年 月 日支付总价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余款 元在 时付清;出卖人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符合gb5296.6要求的《家具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标准,或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生产家具使用材料的标注应当符合《家具产品标识标注规范》规定。

  第六条家具的'验收:买受人在验收中发现家具的数量、商标、外观、颜色等直观特征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可在《天津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出卖人在知悉或应当知悉买受人有异议后,按照《天津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并于知悉或应当知悉买受人有异议之日起5日内告知买受人。

  出卖人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受人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家具货款 %的违约金;

  (二)违约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

  (三)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含量或家具质量不符合国家或天津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买受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四)定做的家具不符合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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