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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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05 19:27:5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租赁合同集锦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合同集锦7篇

租赁合同 篇1

  租赁合同根据法律有无特别规定可分为一般租赁合同和特别租赁合同。一般租赁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租赁。特别租赁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租赁。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期内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后果。这里的依据是租赁物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受益者,应当承担与收益相当的风险。[1]这就是所谓的“所有权主义”的风险负担原则,它意味着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不仅仅是享有权利,还要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可以说,所有权主义风险负担原则的最初确立,遵循了权利义务一致性这一准则,既有有利于对物权的彰显,又有利于保障与物有关的侵权行为中赔偿责任的明确。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发达,物的所有权在表现形式上越来越复杂,对物的表明形式的占有并能证明就是物的所有者。而真正的所有者,除了“法律控制”外,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并不直接控制该物。在这种情况下,物的风险大小、规避措施、环境因素、直接管理者的注意程度等,都不是所有权能够直接掌控的,一旦发生风险,把该风险后果全部由所有权人来承担,是否有失偏颇呢?

  所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以租赁合同为对象,分析各种在所有权人对物没有现实控制的情形下,有关物的风险负担责任的分配问题。

  二、租赁合同的结构分析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有偿、诺成、双务合同。就实质而言,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另一方占有、使用并收益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理依据。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只有在欲望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之间建立某种平衡关系,才能实现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社会关系的和谐。[3]这里的“欲望”,我们抛弃贬义色彩的偏见,可以理解为对改造物质世界的愿望和主观努力。而资源的有限性,在法律上直接表现为所有权的有限性,人们不可能在同一物上同时拥有所有权。没有所有权,人们对物的利用就会缺少根本性的合理支持。与之同时,在市场经济时代,资源的有效配置、使用以及发挥资源的最大功效,进而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是市场主体的愿望。

  物,从法律角度讲,是所有权保护下的客观存在。所有权,意味着对物的公共性的排斥,除了所有权人外,其他任何人如果想利用该物,就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从所有权人那里获得对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中部分权能的转让。以物为对象,人与人之间的物权流转的合法性主要基于双方合意的合同行为,该合同行为的实质在于对物的各项权利的交易或重新分配。

  所有权,对于具体的物而言,具有唯一性,即一个物上面不能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所有权又具有固定性特点,只要是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的物,首先都要明确其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明确,该物的流转、使用以及收益的合法性都值得怀疑。所有权的唯一性和固定性特点,在保障物的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限制了物的充分使用,并且可能影响所有权人从自己的所有权中获得实际的利益。所以,在尊重所有权的以上特点的基础上,人们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提出了所有权所包含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当我们发现所有权的具体权能以后,为物的充分有效的使用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人们在不转移所有权又不直接行使使用权能的时候,同样可以通过该物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二)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分配。以租赁物为对象,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主要是:

  第一,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把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都转移给承租人了,其保留的是最根本的处分权。通过处分权的保留,保证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法律控制,监督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

  第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通说认为,租金是物的法定孳息,收取租金的权力是基于出租人的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权利。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来,租金也是某种“收益”,但是这种收益主要是资本性受益,没有出租人劳动因素的参与。[4]从出租人角度,租赁物是资本投入,而不是生产工具。

  第三,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租人之所以签订租赁合同,目的在于获得收益,其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都是为了实现收益的目的。这里的收益,是指承租人利用租赁物的正常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取的利益。可以看出,承租人的“收益”和出租人的“租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这种不同的根源主要在于对租赁物拥有的不同性质的权能。

  (三)租赁合同的社会效用。任何合同行为,主体的平等性除了人格平等以外,还在于权利平等。这里权利平等,意味着互相尊重对方既有的权利,承认对方各项私权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双方之间发生合同行为的前提,在于都是某些权利的合法持有人。由此推及到租赁合同,其社会效用在于:在不转移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合同行为对所有权权能予以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各取所需,解决了在所有权缺乏的情况下,非所有权人合法占有、使用物的问题,实现物的功能最大化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租赁物的风险负担

  在经济交往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随着人们经济交往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各种风险也不断增加。如何规避风险是当事人都非常重视的问题,人们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都尽可能降低风险程度,以减少自己的赢利成本。在高风险社会里,没有任何经济风险的经济活动是不存在的,于是人们转而关注风险的负担问题,即一旦发生风险的时候,由谁来负担风险带来的损失。

  (一)风险的特征。物的风险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二是物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风险。[5]关于第二种情形,这里不多赘述。我们重点探讨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问题。这类风险的特点是:

  第一,发生在经济合同行为中。也就是说,风险主要在物的流转状态中发生。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都由某种现实权利,这种现实权利是他们负担风险的前提。假如某个物的全部权利都归某一个人所有,其风险也全部归该人所负担,而没有讨论风险负担责任的必要了。

  第二,风险来自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这是风险的实质性特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物发生损失无非两种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人祸”主要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问题,其中都涉及当事人对某些约定或法定义务的违背。[6]引发风险的“天灾”主要包括:一是不可抗力,比如战争、地震等,人类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二是意外事件,主要指当事人已经尽了合理的、力所能及的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三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第三人的原因,比如第三人对物实施的犯罪行为。

  第三,风险具有预设性。[7]在经济合同中的风险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人们之所以关注风险,主要在于对未来可能损失的担心。这与侵权或违约行为中的损失负担不同。在侵权或违约损害中,损害都是已经发生的或者说是现实性的,这些损害的发生以及对其前因后果的分析判断是追究有关当事人赔偿责任的前提。而在风险负担中,人们不必等待损害出现就已经根据有关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解自己是否应该承担某些损失。风险的预设性,增强了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对风险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彼此对物的权利义务分配,有利于增强彼此信任,提高经济交往的效率。

  (二)相关法律规定评价。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对风险的承担责任有比较具体的规定,主要是按照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实现不同的风险负担原则,重点以“所有权主义”和“交付主义”为参考标准,即在风险负担与物的所有权状况、交付占有状况之间建立某种联系,以后者为依据来判断前者。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对租赁物风险负担问题的规定主要采取所有权主义,把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负担全部归结到出租人,除非承租人有过失。其立法特点是:第一,对风险的界定采取排除式叙述,即对租赁物产生损害的客观事实只要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都属于风险的范畴;第二,负担责任的排他性,即只要发生风险,都由出租人来承担损害后果;第三,约定排除风险,即出租人只有通过事先的约定才能转嫁或降低风险对自己的威胁。

  这里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没有考虑现实控制因素与风险的关系。物的风险的产生,尽管可能不是承租人所能控制的,但是,风险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如果承租人的某些非过失行为是风险发生的条件之一,或者说风险的发生与承租人的非过失行为相关联时,承租人是否应该分担风险带来的部分损害呢?第二,举证责任的不可操作性。由于所有权人失去了对物的现实控制,当风险发生以后,如何来举证该风险的发生时,直接管理人是否尽了善良管理义务呢?尽管可以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来督促直接管理人谨慎管理、使用租赁物,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操作又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对证据真伪辨别往往受客观条件的制约。

  由此,需要对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进行重置。基本的标准是:1.有利于物的流转;2.体现公平合理;3.有利于风险的补救。从司法实践看,似乎采取所有权主义与交付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更为合理,既能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发达。

  注释:

  [1]与之相联系的是,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后面对风险特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风险负担问题实际上只有在各类合同行为中才会有探讨的意义。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问题比较典型,但是本文之所以选择租赁合同为切入点,在于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负担问题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自觉经验”有所差距。本文试图探讨这种差距的表现以及原因,并阐述法律规定的风险负担原则的法理依据。

  [3]正如《荀子·礼论》中所说:“人生而有欲”,需要“以礼义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必屈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

  [4]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以地租为代表的租金是所有权的经济形式,它建立在资源的稀缺性基础上,所有权人对资源的垄断使他们得以与资源的使用者达成“合意”,从中获取超额利润。

  [5]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6]对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的违背,实质在于对物的权利人合法权利的非法侵犯。此时,该侵犯人所承担的赔偿损失等义务主要基于对其非法行为的惩罚或补救。而与之对比,风险的负担者并不是因为其对物有非法侵犯行为,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其在物上有某种合法权利。

  [7]这里有必要提到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之所以出现,就在于人们对风险有了预见性认识,风险负担者试图通过保险合同进一步降低自己的风险。从保险合同的功能看,基于其他经济合同行为而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附属性质。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茶楼)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全权委托由甲方统一管理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xx 楼的房屋及配置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营业执照

  乙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及行政许可。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且合作愉快的前提下,本合同自然继续生效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 万元(大写: 元人民币),合同期满扣除乙方责任后无息退还。每年按 %进行递增。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月结,乙方每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将下月租金支付给甲方。(遇到节假日或者国家法定假日,双方协商顺延)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乙方自行维修,如乙方需请甲方工程部维修人员维修,所需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3、乙方可在不更改房屋结构的情况下,遵循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对房屋进行装修规划,但装修方案需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对装修工程蓄意破坏。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若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费用直接从房屋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负责清偿。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茶楼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员到茶楼任职

  3、按时提交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并尽快培养及储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茶楼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酒店优势,在伊卓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担所租赁营业场所的水、电、气、物管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

  2、若甲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遭受损失,乙方有权将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费用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应负责清偿。

  标准如下:

  (1)冷水及电、气费按照物业公司提供费用数据缴纳;

  (2)热水费用按照 元/吨,由乙方交纳给甲方;

  (3)物业管理费用:合同第一年,乙方承担按照 楼面积计算(以物管公司实际收取为准)后的 %,第二年起按照 楼面积计算(以物管实际收取为准);

  (4)中央空调使用费用:第一年乙方所承担 楼空调能耗、维护分摊比例为整个伊卓酒店总数的 %。第二年起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收取(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楼空调能耗分摊比例=空调有效使用面积比例×使用率系数。

  (5)语音通信费及光纤使用费:语音通信费按电信标准如实收取,光纤使用费按照 元/月。

  以上费用的缴纳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上月费用一并缴纳给甲方,甲方代收后出具原发票或开具内部收据。

  2、乙方统一使用甲方配置的电脑系统及人员管理,乙方可委派指定管理人员(: )进行对账和收银的监督工作,如客人消费需刷卡或挂房账的,可由甲方收银代收,每个月 日前支付乙方。乙方人员若有变动,需向甲方提供书面人员变动书。

  3、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

  4、乙方的服务员、收银员、领班可在甲方员工餐厅就餐,但就餐员工必须出示健康证,并向甲方按每人 缴纳就餐费。

  5、乙方每月缴纳房屋租金时,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给乙方,乙方经营中所需发票自行解决。

  6、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清洁卫生及布草洗涤工作。

  7、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使用营业场所,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罚款、停业损失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若乙方所经营的场所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除扣除乙方保证金之外,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有的损失费及名誉损失费。

  9、甲方的客源分为业主、协议单位、积分会员、旅行社、金钻单位及个人等,乙方需遵守执行甲方提供各客户的优惠价格及政策。业主、协议单位、积分会员、旅行社在乙方享受执行价的8折优惠;金钻单位及个人在乙方享受执行价的7折优惠。

  10、有会员卡的个人及单位可按3%进行积分赠送,所兑换的礼品或现金先由甲方统一发放,乙方在次月将发放的金额交付甲方。

  11、甲方有客户需承包乙方经营场所时(大厅含两间机麻房),甲方提前三天告知乙方,甲方按500/天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2、乙方若有对经营价格体系有改动,必须书面提出申请,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营业场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租赁期内,甲方承诺不得在酒店内设立第二家相同项目或者相似的项目,如有此事发生,甲方支付乙方赔偿金,每日按月租金金额的 %计算。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①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②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③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④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

  ⑤ 乙方干扰甲方正常经营的。

  ⑥ 乙方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包括装修工程)。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 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有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或互换出租房屋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或违反建筑法律规范,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其他人原因等致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的。

  (6)逾期 日不付租金的。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并退还乙方保证金。

  十二、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企业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对方正常经营,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后果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_________网站中提供的图标/文字存放位置租赁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交纳服务费用后,可享受服务。

  甲方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规和制度,保证对所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权利许可,甲方提供的内容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一旦合法权利人就网络内容侵权向乙方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乙方有权停止该网络内容的发布以及向合法权利人提供甲方在乙方网络上的注册资料,并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删除有关侵权网络内容。

  甲方利用所存放的信息从事经营活动等所产生的纠纷,完全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保证甲方的图标/文字正常显示。

  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发现甲方所存放的信息内容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有关主管部门向乙方下达涉及甲方所存放信息内容的禁令或类似要求,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纠正或主管部门解除禁令后再行恢复服务,乙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条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图标/文字存放位置为_________的_________位置。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期限

  1.服务费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费用标准或服务内容,无须对任何人或第三方负责。

  3.从甲方交费并开通服务之日起,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服务协议规定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2.甲方在乙方所存放的任何信息如发生纠纷,后果均由甲方自己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通过其存放的信息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须保证甲方的图标/文字正常显示。由于其他因素乙方导致甲方的图标/文字不能正常显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折算出自停止运行至恢复运行期间的每天的数额给予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甲方支付的全部服务费。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正在仲裁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在合作期满前,双方另行商议是否续约。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乙方的资费如有调整,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贵州渝建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勇)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31430132—4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租赁约定:

  一、标的物详情:

  房屋位于 ,面积约:60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1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11月 18 日止)。

  三、租金数额及付款方式:

  1、一年租金120xx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即每年 11 月付50%,次年 5月付50%。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有效证件,并向乙方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水、电、道路通畅,如与村组及四邻有纠纷,甲方应出面解决。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中途收回租赁房屋。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续租:

  1、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否则不能变更。

  2、如一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向对方送达书面通知,待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后方可解除,否则不能解除。

  3、合同期满后,如续租,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4、在合同期内,如遇拆迁、改造等因素对乙方造成实际损失,乙方退还甲方半年房屋租金作为赔偿,或由拆迁单位直接向乙方赔偿损失,双方终止合同。

  5、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若乙方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从事合法经营的,在不影响该房屋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且应配合。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未满前,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而双方又协商未果,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大学城号地块租用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租凭地点和用途

  1、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大学城号地块亩,用于栽植高木乔、灌木和花苗的培养、假植等。

  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场不属于本协议租赁范围。

  二、租用时间

  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期为3年,租用期满后,到期后如甲方暂不使用,甲方可考虑优先与乙方续签租用协议。

  三、租用标准

  甲方在第一年内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实际面积以每亩元标准收租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所租用土地的所有权,乙方在租用期内有租用土地使用权。

  2、在租地期间,甲方不干涉乙方在合法范围内的正当经营,但甲方有权就地内部分种植苗木的布置提要求。乙方应充分运用所租用的土地,最大限度做好绿化栽植工作。

  3、甲方应将该地块的红线图提供给乙方。

  4、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如经发现擅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土地。

  5、乙方因生产管理需要,经与甲方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可在租地红线范围内修建临时生产、生活房,其相关的建设手续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临时建设用房不得从事与绿化无关的经营活动。

  6、现场生活用水、用电、绿化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搭建,并自行协调相相关部门搭接市政水电,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7、在租用期半年内,乙方应完成所租土地所有绿化工作,要求乙方提供规划路红线内30m范围内将原地貌推平并出具具体的绿化布置方案,报甲方审批。

  8、土地回收

  (1)租期到期回收:租约期满时甲方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租期满前运走所有属于乙方的设备、苗木等,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物品在场地内的,视作乙方放弃的材料,连同临建归甲方全权处理。

  (2)当政府规划等相关政策的变更,甲方需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应提前中止本协议。

  五、甲、乙双方土地交接时间

  双方土地交接时间:20xx年月日,一旦土地交接后,乙方将立即进行该地的绿化工作。

  六、其它约定

  1、本协议书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该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

租赁合同 篇6

  XXX村民委员会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 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XX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本。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 南至

  东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 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 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 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时交清,同时保护好桥涵等设施如有破坏,由乙方修好。

  乙方有权制止在承包范围内采石、起土、埋坟、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不按时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闲地不按期补栽石榴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可以另立合同,继续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XXXXXXXXXXX村委会 公章

  甲方代表人 (签章)

  乙方代表人 (签章)

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罗建军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同意将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小地名为黄路子的荒芜水田租给甲方种植蔬菜。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小地名为黄路子(详见附图),面积2.1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10年, 10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5300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租期10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 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

  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 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梅州市平远县农丰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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