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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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04 18:57:51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转让合同模板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转让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转让合同模板9篇

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后,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烟酒店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 (小写 )给甲方作为转让费,甲方将烟酒店转让给乙方经营(包括该烟酒店原先使用的烟草专卖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证、货架、烟柜、冰柜等店内所有设施设备),甲方要确保店面、上述证件及物品没有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发生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争议所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将店面内库存商品按进货价格转让给乙方(过期或将要过期产品除外),甲方要确保所有转让商品的质量,保证没有假货。

  三、水电费:(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缴纳给供电部门或房东)。

  四、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烟草专卖证、食品流通证等姓名为第三方(罗贵亮),甲方将继续支持配合乙方与第三方(罗贵亮)配合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书,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

  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火灾,人生安全,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向泽珍

  受让方(乙方):潘燕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台江县信用合作社对面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323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享有房屋使用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每月交纳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如不进行续约,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四、 乙方在20xx年10 月 12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89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1.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将位于茂县晋茂新园,车来车往洗车场转让给乙方经营。

  2. 车来车往洗车场所有设备,货物,包括各种经营许可证,税务,工商,卫生等证转让给乙方,甲方负责办理一切手续。

  3. 转让费柒万元,于20_年12月31号,一次性由乙方付给甲方。

  4. 该洗车场店铺从20_年1至8月的租债费由甲方付清。

  5. 该洗车场乙方接手前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包括水,电费和其它所有费用由甲方付清,与乙方无关。

  6. 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乙方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退回违约金,违约金按转让费的30%付给乙方, 合同自行终止。

  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4

  甲 方:内幕古凯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内蒙古三宝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拥有的丰镇新区广场东侧,凯弘佳园信宅小区内的鄂尔多斯绿洲大酒店转让给乙方一事,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项目

  该大酒店为丰镇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2570m2,凯弘佳园小区1#楼1单元住宅2-6层10套(190 m2×5)1#楼1单元楼下车库5个(约110 m2)

  二、项目现状

  甲方负责现有工程窗户、玻璃、后门及水电线路、消防水池的施工建设。酒店以综合验收为准,该酒店未完成工程由甲方负责。

  三、转让价格

  酒店、住宅、车库总面积约13620 m2,总价款三千万整。

  四、付款方式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付甲方保证金为五百万元,其余款额在甲方给予乙方五证后(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予销售许可证、酒店立项批文)乙方于银行贷款到期为准(贷款期限约一月左右),如银行贷款不到位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五、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办理房产证前后关于绿洲大酒店税费(不包含建安税)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签协议后酒店发生所有的纠纷,由甲方造成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如双方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哪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时双方有权提交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5

  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执字第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_________公司将位于_________的在建工程抵偿给甲方偿还债务;

  2.甲方通过公告竞标方式公开出售在建工程,乙方竞价成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抵债物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通过抵债方式获得下列抵债物。甲方对抵债物拥有处分权。现甲方将下列抵债物转让给乙方:

  抵债物名称:_________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号为_________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号。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乙方通过竞价自愿受让上述财产。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保证金

  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以此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退还预付款,并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协议实际履行后,该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付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乙方按以下时间和方式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人民币资金的转帐支付。

  甲方的收款帐号名称、帐号及开户银行:

  1.名称:_________

  2.帐号:_________

  3.开户银行:_________

  第五条 权利转移和风险转移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自_________款项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地方)(以_________方式)向乙方交付所转让的财产,并同时提供有关权利证书和证明资料。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甲方按前款规定交付财产时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为根据法律要求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则

  (1)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土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和权利转移手续,并按规定承担且及时缴纳与此相关的税收、费用(及土地出让金)。

  (2)所转让财产的权利的转移遵循当地房屋管理机构的规定。

  (3)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财产转移至乙方时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4)由于政府原因致使办理转让手续的迟延,不得归责于甲方。

  第六条 抵债物质量

  因乙方购买的该等财产系甲方以物抵债财产,乙方在购买时已对其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前述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

  第七条 税费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各自相应部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确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乙方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将该款项支付完毕,则甲方有权利对逾期支付部分按每日_________比例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购买款总价_________比例的违约金,甲方已收保证金可用于冲抵部分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2.乙方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

  _____。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转让合同 篇6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 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 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 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 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 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 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 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 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 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装修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店面进行装修,为确保装修项目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洽谈协商并根据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店面装修价款(详见店面装修明细)

  1:店面装修总价款(金额大写):

  总价款包含:材料款,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装卸费

  二、质量要求:

  1、店面装修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装修

  2、店面装修验收标准质量和装修效果必须符合甲方标准同时符合公司店面装修要求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要求双方需协商解决另立附页作为此协议的补充

  三、材料的供应

  1、店面装修材料由甲方指定材料乙方负责供应,装修所用材料数量,质量,规格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如与要求不符出现问题其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材料的保管由乙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善出现丢失现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定甲方付给乙方 元,装修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尾款 元。

  五、店面装修

  1、装修日期为:年 月 日 年 月 日,因延期给甲方造成每天的损失根据店面装修总价款的2%进行扣除。

  六、店面装修验收

  1、店面装修完毕后甲方对所用材料,施工质量,店面装修的整体形象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

  1、装修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装修中所用水,电。因水电问题影响施工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2、本协议(包括协议附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8

  甲方: 账号:

  乙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三一牌450挖掘机一台,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名称:三一牌450挖掘机。

  二、合同金额: 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分两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当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价款柒拾万元整(¥:700000.00);剩余柒拾万元整(¥:700000.00)于六月十日前全部付清。

  四、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当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神木县店塔镇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5天,视为不诚信,甲方应双倍返回乙方已付款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七、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一、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承让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号的店铺(原为: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租金为每______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10天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

  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注:如转让方即甲方转让店面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地方要拆迁或是有其它会给甲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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