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包合同

时间:2022-10-18 06:07:32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承包合同3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承包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承包合同3篇

公司承包合同 篇1

  物流运输承包合同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成品物资: xxxxx产品。

  第二条 包装要求

  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 货物起止地:

  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 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 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第六条 运输方式

  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方法: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春节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运输费用、签收单要求及结算方式、保证金。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xx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

  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

  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

  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乙方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甲方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运抵无缺损后,乙方开具公路货物运输发票交给甲方并结算运费,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货

公司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

  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一)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第二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四条、 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一)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连锁经营店。

  (二)货物运输线路:

  1、 乙方将货物配送至 ***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三)货物运输配送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 点 分至 点 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

  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四)货运车辆牌照号码:

  (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第五条、 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

  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第六条、 货物运输价格:

  (一)、甲方全面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货物配送业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配送运输费用合

  计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二)、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后,乙方司乘人员工资及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违章罚款、路桥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第七条、 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在每月15日结算上一个月运费,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二)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八条、 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约定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货运车辆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货物运输配送单签字之时起,至货物全部运抵合同约定的地址并经甲方门店主管人员验收后在货物运输配送单上签字之时止,如乙方所承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损毁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货物的损毁数额按甲方当时货物的配送价格为依据计算。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发货时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配送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金额、收货店名、收货人地址及电话、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运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以保障乙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货物的配送价格进行赔偿。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输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结算和支付运费。

  2、乙方应保证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运输配送至合同约定的地址。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的,乙方应按甲方货物的配送价格全额进行赔偿。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相

  关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是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且进厂装货时间或货物到达时间迟延 1 小时或以上,对甲方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乙方违约当月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货运业务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属乙方的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甲方经营等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车辆无法适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严重影响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正常进行的,甲方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运输费的,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解除、终止及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后可以解除。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异议或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卡号:

  签约日期: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卡号:签约地址:

公司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传真: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第一条:总则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巩固和开拓地区建筑市场,明确各自的职责,甲、乙双方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承包经营“ 楚雄分公司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承包区域及范围

  乙方承包区域为西双版纳地区,乙方承包范围为甲方现有建筑资质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乙方不得超出甲方现有资质范围开展业务。

  第三条:承包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半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7 日至 20xx 年 4 月 16 日,协议期满自动终止。下一年度承包费在 20xx 年 3 月 16 日前缴纳,如承包到期,合同期内中标工程尚未竣工,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义务直至工程竣工。若需签订后续合同,需提前二个月协商承包费并支付承包费。

  第四条:承包费用及保证金

  4.1 乙方承包 分公司后,确保每年完成施工产值人民币 / 万元。如在每一承包年内未完成 / 万元的施工产值,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分公司承包经营权,乙方无任何索赔权,并仍应履行对已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法定义务。

  4.2乙方按 万元人民币交纳甲方区域承包管理费。并且无论乙方中标项目多大,甲方都要按 收取项目管理费且同时在总公司注册所在地缴纳 点企业所得税。

  4.3承包期间,如遇甲方资质升级或发生增项,甲方有权提高管理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共同协商。

  4.4乙方交纳年度基数管理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时交纳 肆万元,乙方应一次性按合同价款预交给甲方。

  4.5 签订本承包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即 年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 / 万元的风险保证金,该风险保证金用于:(1)乙方交纳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不足时,抵甲方应收取的相关费用;(2)若没有完成1000工程量和400万外经证,公司按0.3%处罚;(3)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时,直接冲抵违约金,违约金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4)乙方分公司在投标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等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时,与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市场行为的罚款金额冲抵,罚款金额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按如未出现违规违约行为,该款在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

  4.6 甲方派驻0名管理人员在乙方处管理印章及有关证书、证件,并负责对乙方经营、工程质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甲方派驻人员工资为5000元/月,工资每半年支付一次(按甲方财务要求时间)支付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费用及每年六至八次的探亲返差往返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4.7 甲方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及其他工作(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甲方规定标准由乙方另行支付)。其中,乙方若使用一级建造师证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2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若使用二级建造师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1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双方费用协商)。

  4.8乙方工程中标后需预交甲方建造师证使用费(预交时间为施工合同签订日之前),直至工程完工(中标后无论证书使用与否,均应交纳)。每套证书应向甲方交纳每月1500元/5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如是市政专业每月20xx元/6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遵守市政类执行。

  4.9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所有施工合同必须寄回公司盖章方能生效,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任何施工合同、担保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

  第五条:承包质量管理

  5.1乙方保证承建工程质量,单位工程一次校验合格率100%,评定等级符合项目承包合同的要求,力争每两年创市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每三年创省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

  5.2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年度创所在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每两年创省级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

  5.3承包期间,乙方在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负(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债权、债务、财产损伤等)。每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暂扣50万元人民币,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甲方承担损失的大小,实际结算。

  5.4分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后,甲方对每个项目都有权指派质安人员1—3名(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定)协助分公司进行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交通费、食宿费由分公司负责。分公司每月向总公司按每人8000元/月标准支付特派质安员工资。公司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分公司办理各分公司注册、开户事宜。费用由分公司负责(含来人住宿、就餐、交通费等)。

  5.5乙方不得把分公司的有关资料和承揽的工程再转承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5.6乙方有义务向项目部收集中标工程量的40%材料发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制定、修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6.1.2派出专(兼)职人员对乙方经营、生产活动及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对乙方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追究其责任。

  6.1.3协助乙方及时解决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6.1.4提供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承建工程所需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6.1.5甲方根据乙方招投标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根据乙方承担工程需要,完成法人签章行为。

  6.1.6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的考核、评估。

  6.1.7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费用。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完全进入甲方帐户,发票由甲方开具,发票税额由乙方承担(税率以税务部门实际调整税率为准)。

  6.2.2 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开具外经证,外经证税点按工程款的2个点收取。

  6.2.3依据本合同约定,以甲方名义自行承揽工程任务,负责工程投标及中标工程的实施,代表甲方的名义自行承担合同的谈判,向建设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权责。

  6.2.4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条件下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制定与甲方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具体管理制度,自主实施对管理人员的聘用、考核和处罚;在确保完成税金,并上缴管理费的条件下,自主决定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自主决定利润分配,甲方不予干涉。

  6.2.5准确、及时、规范向甲方上报生产、经营报表及人事档案、财务报表,每月上报一次。

  6.2.6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财务帐册,按时、足额交纳国家、地方各项税费、甲方管理费及其他约定费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贷款、租赁、担保、借款、赊欠及其它有可能导致甲方经济、法律责任与风险的经济活动。

  6.2.7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获省市优质工程质量奖的,甲方可给乙方适当的`奖励,奖励的方式,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确定。

  6.2.8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工程项目部进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检查,并确保每月将各工程项目生产进度报表、施工技术和质量检查报表、工程形象图片等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报给甲方备查。工程竣工后必须将整套竣工资料报甲方存档

  6.2.9向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工程履行完整的资料的原件。

  6.2.10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工资、工程款等)。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 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若甲方在此地区内另有资源承揽工程项目,而与乙方经营活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甲方可自行参加经营活动,乙方应无偿给予协助。

  7.2 如乙方在承包市场外另有资源承揽工程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参加经营活动,中标工程管理费另行上缴甲方,不冲抵分公司管理费基数。上缴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3 乙方承包期结束或承包期内中途终止本合同后三日内,乙方以甲方名义设立的机构或备案等证书、证件须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未按期缴纳管理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每日向甲方支付基数管理费的1%作为违约金;延期三十日的,甲方可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2 乙方经甲方提示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所承接项目的工程资料,如拒绝提供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基数管理费的1%作为违约金。

  8.4 乙方不得私设帐户、超资质经营、转包工程、偷工减料、隐瞒或逃避债务,一经发现,应向甲方交纳3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损失。

  8.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证书、证件等需要年检(审)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寄回给甲方;乙方分公司的相关证书、证件或甲方在乙方分公司所在地备案年审等需年检(审)时,乙方必须在乙方分公司注册(备案)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年检(审)的事宜,否则逾期未年检(审)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6承包期内,乙方所承揽工程因经营管理不善如出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乙方赔偿甲方信誉损失10万元以上;出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乙方赔偿甲方信誉损失30万元以上。若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禁入、行政处罚、资质降级等),乙方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直至甲方相关处罚后果消失。

  8.7 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承诺,任一因乙方行为而引起的违约责任,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合同效力

  9.1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后生效。承包期满,债权债务清偿结束后自然失效。

  9.2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对分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视为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如有与本合同冲突的地方,以修改的分公司管理制度为准。

  9.3如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9.4鉴于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保证人即丙方尚未签字,故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二个月内督促丙方签字,本合同自动中止,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补充协议

  1、 若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有责任继续处理在西双版纳没有到期的工程问题,若影响到投标的事宜,由乙方配合甲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若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的移交所以备案手续;

  3、 建造师可以有乙方在西双版纳招聘。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 若遇政策或其他什么因素,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5、 乙方要配合甲方完善工地所需要的人员(包括五大员、建造师、特殊工种等)

  甲 方: 乙 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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