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协议书

时间:2022-11-19 03:15:41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买卖协议书三篇

  现如今,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买卖协议书三篇

买卖协议书 篇1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买卖协议书 篇2

  本人/吾等乃贵公司证券户口_________号(“户口”)之户口持有人,本人/吾等之证券客户合约於_________签订。本人/吾等同意开立一个或多个证券买卖户口,并同意以本人/吾等名义或代表本人/吾等就证券买卖及相关事宜,通过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户口,本人/吾等同意,户口由贵公司透过贵公司的网上交易服务按照证券客户合约及下列条款及条件(并受其规限)运作:

  1.定义及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进入密码”指密码及户口号码;

  “户口”指本人在贵公司开立的互联网买卖户口,经由网上交易服务运作;

  “网上交易服务”指_________根据本协议提供的网上买卖服务,包括电子买卖服务,_________网址上的任何资料,以及其中的软件;

  “电子买卖服务”指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的设施,以及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资讯服务;

  “指令”指以电子方式买卖证券的买卖指令或其他处理指令;

  “互联网买卖政策”指有关网上交易服务运作的政策(经不时修订);

  “密码”指本人/吾等与帐号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该服务;

  “证券客户合约”指_________公司之现金客户协议书或保证金客户协议书;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帐号”指客户与密码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电子买卖服务,以及其他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服务;

  1.2 单数词语包括众数词语,反之亦然。提到一种性别之处,包括所有性别。“人士”一词,包括商号或独资经营,合伙经营,集团及法人公司,反之亦然。

  2.网上交易服务

  2.1 本人/吾等了解,电子买卖服务为一半自动设施,让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并接收信息服务。

  2.2 本人/吾等同意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证券客户合约。本人/吾等使用日後经由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其他服务,亦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客户协议书。

  2.3 本人/吾等为户口项下电子买卖服务的唯一获授权使用者。本人/吾等需对进入密码的保密及使用承担责任。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本人/吾等需就使用进入密码输进电子买卖服务的所有指令负责,而贵公司,贵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概毋需对本人/吾等,或经由本人/吾等提出申索的任何其他人士(就任何有关处理,错误处理或遗失任何指示)的申索承担责任。

  2.4 本人/吾等承认,网上交易服务的.所有人权益属贵公司。本人/吾等保证及承诺,本人/吾等不会(亦不会尝试)平扰,修改,拆解,易转,操纵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且亦不会尝试未获授权进入)网上交易服务的任何部份。本人吾等承认,若本人/吾等在任何时候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或实公司在任何时候合理怀疑本人/吾等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则贵公司可向本人/吾等采取法律行动。本人/吾等承诺,若本人/吾等知悉任何人士干犯本段上文所述任何行动,则本人/吾等须即时通知贵公司。

  2.5 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作为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发出指令的先决条件,若有下列情况,本人/吾等需即时通知贵公司:

  a.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命令编号;

  b.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对指令或其执行的准确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

  c.本人/吾等收到交易指示的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但该等交易指示并非本人/吾等作出,或其他类似的不一致情况;

  d.本人/吾等知悉户口号码或密码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

  2.6 本人/吾等了解,贵公司拟备网上买卖政策,列出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政策及程序。该政策可经由网址取得,在任何时候均适用。该政策的条款,对本人/吾等对使用网上交易服务具约束力。若本协议条款与网上买卖政策不一致,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6.风险披露声明

  电子交易风险在交易高峰,市场波动,系统升级及维护或其他时间,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的进入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无法进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因不可预测的流量堵塞和其他贵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扰,传输中断,以及传输延误。由於技术上的制约,互联网是一种不完全可靠的通讯媒介。由於这种不可靠性原因,交易指令及其他资讯的传输和接收可能会有延误,而这会导致交易指令在执行上的延误,或者交易执行的价格已不同于指令发出时的市场价格。而且,通信和个人资料可能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会存在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将完全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确认并同意,交易指令一旦发出通常将不可能取消。

  签署确认

  本人/吾等,为下述签署人,兹承认本人/吾等已阅读,知悉,及明白本协议之内容并接受其条款及条件。

  客户(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客户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买卖协议书 篇3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方所有权山林木材约 亩,价值 万元的' 木材卖给乙方砍伐运输,特订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卖 林木山地点在 、东 为界;南 为界;西 为界;北 为界;为 亩。 (详见地图笔线标示)。

  二、甲方以 元的价格把本方所有权山林 木材约 亩林木卖给乙方砍伐运输。

  三、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乙方负责办理。并协调相关单位和当地群众关系。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拿出原订立林木山地及山林权属证书版图合同,协助乙方到当地乡镇政府林业站查询木山所属权是否属实,除此之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先交定金元,其余在合同签订后付清剩余款项共 元整人民币,如果乙方迟延交付,按每迟延一天加收 计算,款项付清后乙方才可以开始砍伐林木。

  2、乙方要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能无证砍伐,否则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砍伐运输期间在林区或乡路等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或需要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在林区砍伐施工所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5、在砍伐期间发现有林木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砍伐完毕。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中途终止协议,违约者应罚违约金 元给对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应付给甲方误地费 元。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采伐结束后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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