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

时间:2021-04-11 12:49:26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承包合同集合8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承包合同集合8篇

承包合同 篇1

  企业全称:

  承租人全称: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经营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商铺出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入驻甲方经营管理的金华路休闲街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租赁区域

  1.1乙方承包商铺的区域位 上海市

  1.2 乙方声明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现场考察过承包商铺的区域,对上述区域的现状和性质已经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1.3 乙方对上述区域的经营范围仅限于: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

  2.1 本商铺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区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意向,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 场地承包费、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区域场地承包费用为第一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月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从第二年即 年 月 日开始,以后每年的租赁费用在上一年租赁费用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

  3.2 按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须于每次支付---------即-----------月--------日前支付下次的承包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日租金千分之一滞纳金;逾期15天仍不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3.3 本合同首期场地承包费用的发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实现付二押二。三个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同时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租金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首期场地租赁费用加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履行情况无息退还。乙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同时支付首期承包费用和保证金。

  3.4 乙方单独承担场地租赁区域内的保安、保洁、行政管理及乙方自行安装的经营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甲方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3.5 承包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 元 (大写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费用同租赁费用同时支付。乙方支付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为 (汇款/现金),甲方的开户行帐号: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后,开具合法凭证交乙方。

  3.6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费用以日计算。

  第四条 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间,乙方租赁区域实际发生的水、电、通讯、排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取甲方的付款通知后的七天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不支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营、管理、装修及费用承担

  5.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装修或安装、改装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或改装所需要的或可能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报批的手续所需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对于此等业务不得收费,因报批产生政府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重大装修或安装重要设施可能会影响甲方的水、电供应的,乙方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且乙方应配合甲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法定批准手续后方可施工。

  5.2 乙方装修时不能封闭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影响相关设施的使用,也不得改变上述设施的用途,并保证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规范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格认定文件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5.3 乙方自行承担对该合同标的区域进行装修的费用。

  5.4 乙方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该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甲方及第三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员工的正常工作,如有问题需双方事先协商解决。

  5.5 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单方面提出重复修改所造成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承包相关部位户外招牌

  6.1 甲方同意乙方装设户外招牌,但户外招牌的位置、内容、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乙方应按政府规定办理批转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除户外招牌外,乙方在商厦和车辆外围安装或张贴或悬挂任何招牌、标记、宣传物或广告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为此如与甲方或第三方之间产生纠纷的,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6.2 所有由乙方安装的招牌均属于乙方的财产,乙方应负责定期清洁和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证整体的协调和整洁;乙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但乙方应当保证清除后不存在任何有损商厦和车辆外墙墙体及形象的情况。

  6.3 乙方应保证该招牌的使用未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也不给甲方带来名誉损害,因该招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这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合同期内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原因造成除外),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安排维修,以尽可能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和干扰。

  7.2 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时,如需甲方提供乙方办理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此业务不另收费用。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区域。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区域,并且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区域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7.4 甲方在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理该非属于乙方使用范围内留下或未处理的任何纸箱、纸盒或其他任何种类性质的障碍物,以保持整个营业环境的整洁。甲方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7.5 因甲方的过失直接引起的该区域的损坏,及甲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和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使乙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甲方应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赔偿乙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向甲方提供乙方在经营管理区域内从事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商标注册等相关证书。

  8.2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和经营范围。保证其在经营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

  8.3 乙方对经营管理区负有完全管理职能,任何对经营管理区域的出租、分租或与第三者合租、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行为都必须事先向甲方声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乙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8.5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经营管理区域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经营管理区域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乙方不予维修的甲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生通知24小时后进行维修,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

  8.6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对自费装修及设备安装部分应进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8.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承担经营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责任,自行保管经营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商品、设备等财产。

  8.8 乙方的经营管理区域,因乙方使用、操作或装修不当等原因,或由于乙方及乙方雇员、代理人的行为失职或疏忽,使甲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者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者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 经营管理区域返还时的状态

  9.1 乙方须在经营管理区提前结束或期满后三天内,把经营管理区域及接收时属于甲方所有的附属物、设备、装置,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和良好的使用状态下,交还甲方。乙方可带走包括但不限于单体空调、厨房设施等可移动部分的乙方自有财产,固定部分不得带走。

  9.2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时间将经营管理区域交还甲方,每逾期一天,按10元每平方米支付使用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区域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

  9.3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状态将经营管理权返还予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保安责任

  10.1 乙方自行负责其范围内财物之保安、保管、监控以及消防工作。甲方如向乙方承租范围提供的保安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都不能构成甲方对乙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之证明,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

  10.2 甲方负责公共部分的保安工作,乙方负责其承担范围内的保安工作。

  第十一条 合同提前终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11.2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在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收回该区域:

  11.2.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用、或应缴付的其他费用,逾期30天仍未付清的;

  11.2.2 乙方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中断其营业持续满十五天的;

  11.2.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管理区域用途或范围的;

  11.2.4 乙方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企业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的;

  11.2.5 任何人向法院申请对乙方的任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使合同标的区域内的财产被查封的;

  11.2.6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乙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甲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乙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1.3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甲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甲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甲方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4 甲乙方依据12.2、12.3条款所述的情形提前终止合同的,都应及时通知对方,照实结清各方相应费用。守约方也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但仍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5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由于甲方经营定位偏离、管理不当受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致使合同标的区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合同标的区域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待合同标的区域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赁费和其他费用。若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改造、动迁等致使合同标的区域无法恢复或经营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即时结清租赁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合同的,应以两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2.2 乙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可以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12.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切断经营管理区域的水、电供应或其他服务或采取合法的其他措施、行动,直到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标的区域所在地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

  向任何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则视作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则投送快递当日视作已送达收件人。一方需要更改地址的 ,须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地址: 收件人: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 双方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相关费用,以及双方企业信息及商业秘密,否则视为违约。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各自或共同的义务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已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所述内容。

  15.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第十六条 附则

  附件:

  附件一: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三:商铺场地平面图

  附件四:管理协议

  附件五: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承包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玉林市鸿发育苗场

  为了充分利用多年不种水田,坡地、甲方自愿把自有荒田租给乙方作为抚育园林苗用,租期为伍年,具体事宜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的水田每年每亩租金壹仟伍佰元整,先交租金后使用,以后按依此类推,交租金给甲方。

  二、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水田,在租期中不能以任何借口收回租地,除国家征收外。

  三、如遇国家征收的,所赔偿地上所有的地上园林木归承租方所有,田地费归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代表:

  就甲方XX煤层XXXX回采工作面采煤工程承包给乙方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果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存在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甲方有权让其停止施工,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协议。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作业规程》和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遵守矿方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完成甲方给予的安全生产任务。

  三:乙方负责采煤工作面所需人员的组织,并接受甲方培训合格,经检查身体符合要求,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送劳动局报备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安排人员上岗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安排人员上岗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平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注:体检费用,工作人员工作满1年的,由甲方负责报销,否则自己负责。)

  四:工程承包情况:

  1、乙方需向甲方提交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人民币的工程保证金,且每月扣除工程款的3%作为安全风险低押金和人员稳定保证金,以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进行,如因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作不能正常继续进行,甲方不再退还其工程保证金和人员稳定保证金。(特殊情况下离矿人员,经甲方同意,可退还其该人员稳定保证金)如该协议履行完毕,甲方退还其工程保证金和人员稳定保证金。

  2、乙方保证完成的采煤产量为:

  (1)M29号煤层每月5000吨。采煤工程工资以98.00元/吨计。每月以26个工作天数计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数不足26天的,按比例减除产量。如果乙方超额完成产量,每超出1000吨,所采出的煤炭的采煤工资统一增加2.00元。每超出20xx吨,统一增加4.00元,以此类推。同样,未完成产量任务,每少1000吨,统一扣款2.00元每吨,最低以94.00元/吨计。

  (2)M18号煤层每月12000吨。采煤工程工资以45.00元/吨计。每月以26个工作天数计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数不足26天的,按比例减除产量。如果乙方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每超出1000吨,所采出的煤炭的吨煤工资统一增加1.00元。每超出20xx吨,统一增加2.00元,以此类推。同样未完成产量任务,每少1000吨,统一扣款1.00元/吨,最低以40.00元计。

  3、采煤工作面前期准备工作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人员由乙方负责组织,切眼贯穿后采面的一切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打炮、放炮、打柱、回柱、移溜、增减刮板、开停刮板、皮带机、采面上失效支柱的更换、运送、进、回风巷工字钢支架的撤除运送、采面所需的支护材料的运送。乙方负责把所采出的煤炭运至煤仓。煤炭在其他地段的运输由甲方负责。

  4、采面所需的支护材料由乙方负责。各类损坏的机电设备,由乙方负责运送到井外或其他指定地点且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5、采面整体搬家所需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人员由乙方组织。搬家时回撤采面的材料费用,一般以下列规定标准执行:搬运距离在200m以内的,支柱2.0米以下的10元/棵,2.0米及以上的20元/棵,绞梁10元/棵;刮板机机头三大件以400元/件为准。机尾过渡槽200元/件;溜槽40型30元/块,30型20元/块。搬运距离超过200m的,按比例增加费用。回撤采面材料时,根据回撤时的难易程度双方协商确定价位。

  6、采面回撤的失效支柱,损坏绞梁等需送出修理的材料、设备,乙方负责运送到地面。乙方必须负责采面两巷工字钢的回撤,并负责运送到地面。每个采面两巷的工字钢以编号计。工字钢回撤每班由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由带班矿长签字认可。丢失的工字钢乙方以300元/架作为赔偿。(经甲方认可正常丢失的,乙方不负责赔偿)如出现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7、支柱的遗失必须控制在万吨煤5根,绞梁7棵的基数为正常损耗。(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回收的支柱超过规定的经甲方确认,责任不在乙方的,乙方不负责赔偿)。支柱遗失超过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如果在施工期间无支柱丢失现象,甲方给予奖励。

  8、采煤产量以实际销售量为准。销售煤除去掘进煤量,为采面所出的煤。(掘进煤以每掘进1米10吨计)。如果甲方在此期间进行矸石粉碎,还应扣除矸石量。

  9、乙方必须保证所采出的煤炭的质量。煤矸比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超过千分之五,双倍扣除其产量。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工伤,非骨折伤,由乙方负责。骨折以上人身伤害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出现工伤视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按《XXXX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如乙方履行协议期间未出现伤残等级鉴定为八级以上伤亡事故的给予安全奖励20000.00元,如出现一例扣除10000.00元,出现两例全部扣除,出现死亡事故取消安全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工程工资的发放,于次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可延迟发放,但不得超过30日(平时乙方因经济困难,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借支,但借支额度不能超过余留工资的40%)。

  12、如工作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造成旷班达一天的扣除乙方1万元赔偿甲方损失,不足1天的按比例扣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达3天以上的.,矿方每天补助每位工人生活费20.00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负责。

  13、甲方如无故解除协议,支付20000.00元违约金给乙方。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聘乙方,并扣除乙方20000.00元保证金。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共同等效力。签字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7月10日20xx年春节放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4

  合同当事人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将 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星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中土石方、煤的穿爆、采剥、装运、排弃及排水工程 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名词解释及定义

  1.1词语定义

  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1.1 “甲方”:指在合同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 “乙方”:指在合同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甲方代表”:指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4 “剥离量”指测量验收的原状剥离实方量。

  1.1.5“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6“开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7 “竣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2.1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1.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组成合同文件优先次序应如下:

  1.2.2.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达成的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正及补充文件;

  1.2.2.2合同协议书(含附件);

  1.2.2.3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1.2.2.4上述文件相互之间涉及到的任何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二、 工程概况

  2.1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部分土石方剥离工程。

  2.2.2承包范围

  2.2.1剥离量按综合单价承包;

  2.2.2施工工程采场最大垂深深度米;

  2.2.3经甲乙双方确定分段单价为:

  一段(地表下15m沙土层):9.5元/m3;

  二段(15-45m):13元/m3;

  三段(45-75m):14.5元/m3;

  四段(75-100m):19.0元/m3;

  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含乙方施工所有发生的设备施工费、人工费、柴油费、火工品材料费、水电费、修路(油路以下的进场公路,平路、排土、岩、煤路)洒水、排水临时设施费、意外事故处理费等各项费用;

  2.3.4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实测确认为依据;

  2.3.5电费按现行价计量;

  2.3.6工程内容(包括穿爆、挖掘、土石方及不同煤种的分装分运,排土场、煤场的集垛、平整,采区边坡修整,运输道路修筑、维护,洒水灭尘,采场内的排水,人工渠疏通修补及过路口的涵管埋设,防洪、防火,防塌陷滑坡等各种相关作业),采场外围除外;

  2.3.7火药库由甲方负责建造及管理;

  2.3.8采坑外危害水由甲方负责排放,采坑内水由乙方处理,必须排至甲方指定的牤牛海泡子;

  2.3.9油库由甲方选址,乙方修建及管理;

  2.3.10人工渠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2.4工程管理:甲方按照总体工作安排分期下达施工计划,并指定运输道路及排弃地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并按甲方施工计划作业。

  三、 资质方面

  3.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有效且满足甲方剥离工程需要的土石方剥离工程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爆破工程资质、总承包壹级资质等必须的资质材料;

  3.2乙方注册资本不低于足差额的财产担保;

  3.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3.4以上资信必须由甲方审查备案。

  四、 驻工地代表及权限

  4.1甲方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对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验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4.2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协调工作,是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4.3甲方代表的权限

  4.3.1甲方代表的职权不得与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甲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3.2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甲方代表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4.3.3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甲方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甲方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应进行纠正。除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授权人员外,甲方与乙方施工无关人员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

  4.3.4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按约定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书面确认。

  4.3.5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4乙方项目经理的权限

  4.4.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和授权由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承包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为了按质、按期地完成本合同项目下的围墙工程,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玉兰大道围墙工程施工。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程质量、包合同工期、包安全文明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施工规范,出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派相关人员监督乙方,配合测量、和技术交底。

  第三条 承包内容

  一、乙方负责本围墙工程内容:安全维护、基础开挖、浇筑混凝土、砌筑墙体、粉刷、贴砖、预埋管线、铁件等。(涉及破除混凝土的施工区域按2元/㎡按实决算)。

  二、工程所需的一切机械及施工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相关规范规定、标准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五条 工程价款

  围墙工程按 140 元/m,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增加工程量按实决算)。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不低于400m长,年底支付工程款肆万元整作为生活费用。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支付项目部工程款,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的90%, 5% 待本工程审计结算后付清,剩下5% 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第六条 工期及双方权利与责任

  5.1安装工期根据双方工程进度,工期为 30日历天。工期开始时间为20xx年12 月16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顺延情况:因建设单位拆迁未完成,无法施工的;因我项目部材料供应不到位的;工期顺延时间以项目部签字为准。

  5.2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提供下列条件:施工所需水、电引接点。

  5.3乙方按照现场要求组织施工。施工期间乙方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遵守施工操作规程,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4施工前,乙方应仔细查验施工放线桩点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报告。

  5.5乙方对属于施工工程质量出现的问题承担一年的免费保修责任。免费保修期内出现需维修事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进行维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同时因施工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6 乙方应为本工程提供维修服务,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需维修事宜,乙方应以优惠价格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迟延完成工程,按迟延工程对应价款2%/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合同文本与生效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企业经营者(签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贯彻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建设草原的积极性,明确草原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物权法》、《草原法》、《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草原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草原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其中放牧场______亩,割草场______亩,人工草地______亩,其它草原______亩。草原等级:____ 。承包草原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承包示意图(附后)。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50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草原载畜量

  根据草畜平衡有关规定和承包草原的实际情况,该草原可以全年饲养______羊单位。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承包草原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

  2.承包期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3.乙方对承包草原进行各项建设,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4.乙方饲养牲畜数量不得超过草畜平衡核定标准,不得改变草原用途。

  5.乙方有义务保护、管理承包的草原及其附属设施,防止破坏和损毁。

  6.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和草原(农业)管理部门对承包草原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7.乙方承包草原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8.乙方有义务缴纳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的草原依法享有管理权,对乙方经营使用草原的行为有监督、检查权。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

  3.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草原和破坏国家建设的基础设施的行为。

  4. 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 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对承包草原的合法权益,帮助排除和处理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7. 甲方有权依法收取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所收费用应用于草原保护和建设。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草原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改变,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

  七、违约责任

  ⒈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⒉ 乙方出卖和非法转让承包的草原,甲方有权宣布买卖与转让关系无效,并责令限期改正。乙方未经批准在承包的草原上修建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物,甲方可责令乙方拆除,并责其恢复植被。乙方毁坏承包草原上的草原保护建设等基础设施,应予赔偿。乙方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乙方对草畜平衡制度执行不力,因超载过牧、掠夺性经营等原因造成承包草原生产力下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草原植被。

  八、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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