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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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9 14:55:44 转让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转让协议书汇编9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转让协议书汇编9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门市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四、乙方向甲方尾款全部付清 ______日后,所有事物由乙方负责,现甲方所有会员卡由乙方经营期间继续完成。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2

  转让方(甲方):电话号码:

  受让方(乙方):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南宁牙韩华内科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诊所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诊所位于,诊所(一楼)面积约为11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为XXXX,所有制形式为个体,诊疗科目为内科,目前经营场地为租赁(附租赁协议)。诊所证照编号为:PDY61176-945010817D2112有效期至20xx年10月22日,与法人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日,房租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诊所的所有权及经营权。

  2、该诊所转让价格(包括诊所内现有设备及设施)共计73800元整(柒万叁仟捌佰元整)。

  3、法人、护士、药士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负责按原来的价格帮助从新协调签订三年以上。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该诊所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便归乙方所有,该诊所内现有的设施及设备的所有权,同样归乙方所有。

  5、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诊所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

  前发生的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

  6、该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诊所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责任由乙方承担。该协议签订前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一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73800元整(柒万叁仟捌佰元整),同时甲方协助乙方进行诊所相关手续的办理。(另加3000元的药士挂证费用,共计76800元整)。

  四、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原件,甲方与法人、护士、药士签订的合同

  2、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诊所房屋租赁合同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转让协议书 篇3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现甲、乙双方就年月日签定的购房转让协议的履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协议如下:

  一、原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双方认可,愿意履约。

  二、实物标的,所购房屋及车位现已建成,即坐落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路号,面积平方米商品房一套。

  三、甲方同意将该购房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分两次支付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共计壹拾万元整,第一次已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贰万元整,剩下的捌万元整等乙方取得该套房屋的全部产权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此款为该房屋转让的终结款项。

  四、甲方权利:收取乙方给付的购房权转让费及要求乙方支付该套房的购房款、车位款、及该房的相关费用。

  甲方责任:保证在该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该房屋及源于该房屋的权益;届时必须协助乙方取得该套房屋的全部产权为止,甲方的以上相关责任方可完成。

  五、乙方权利:依照协议支付购房权转让费、购房款及车位款之后,拥有以甲方名义选购的房屋以及房屋所附带的车位等附属设施的权利,获得甲方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权利。

  乙方责任:支付所选房屋的购房款,车位款及其相关的税费及届时更名、过户等手续的所有相关费用,直到乙方取得该套房屋的全部产权为止,乙方相关责任方可完成。

  六、在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前,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用房产证去做抵押,否则视为违约。

  七、房屋选购、过户等过程中所产生的购房合同、发票、收据、房产证、钥匙等所有相关资料物件、原件,领取之日即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八、违约责任:

  1、此协议签定后,甲方若不履行协议相关条款,视为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有全部款项(包括已付转让费、购房款、其它相关税费),并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此协议签定后,乙方若不履行协议相关条款,视为违约,且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付全部款项(包括已付转让费、购房款、车位款及其它相关税费),甲方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

  3、如果甲方违约,协议执行期间拒绝将房屋出售或收回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应向乙方赔偿双倍购房款。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4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x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转让协议书 篇5

  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转让方):×村×组

  乙方(承包方):×村×组

  本人因年老无能耕种本人的责任田,现通过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本人自愿转让自己的责任田一丘给本组×××耕种,田地名:×××:四抵为东抵××,南抵××的山,西抵××,北抵××的山,转让费共计×元整(¥:×元),转让后,田归×××承耕营业。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户共同遵守。 特立此协议为证。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证明书人:

  ×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转让协议,协议如下:

  第 一条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将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包括已列明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所有无形资产(详细清单附后略),总额 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应收押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先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可派收费和财务人员进入,从即日起,所有的收入归乙方,同时药品、人员工资、水电、房租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三条_________个月后,所有的经营管理权归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平稳过渡,同时乙方应承认甲方所签署的合同或口头合同;对于有异议或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友好与合同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甲方在办理完成转让变更手续,乙方(或乙方代表)为法人和负责人后,乙方必须付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予甲方,余额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年底检查(上级)完毕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予甲方。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5.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5.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并应按本协议继续完义务。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6.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则甲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转让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7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收藏品转让甲方的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乙方转让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藏品,约定藏品状态见附件。

  二、甲方于乙方交货时,先按转让成本价(_________元)付款,甲方即拥有对该藏品的使用权与处置权,甲方通过对藏品进行增值投资(包装、宣传、附加文化内涵等)提升藏品价值;乙方保留该藏品增值部分的净收益共享权,该增值部分净收益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共享,甲方在增值净收益实现后1个月内支付乙方。

  三、双方协议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同时约定乙方最低增值净收益为_____________元;期满未达约定最低标准的,由乙方按成本价回购藏品或由甲方按约定最低标准补足后买断乙方对藏品的一切权利。

  四、协议期间,该藏品由甲方负责保管,丢失损坏视同买断藏品进行处理;藏品自身的物理、化学变化引起变质、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转让协议书 篇9

  转让方(甲方):xxxxxxxx

  顶让方(乙方):x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材料及办公用品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转让位于新郑中储粮工地剩余的所有施工材料及办公用品,材料和办公用品清单双方都已核对,以附件的形式附在本协议书上。如有异议,可双方派人再次核对,一旦签订该协议,甲方将不再负责材料及办公用品的数量、质量和保管责任,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二、根据甲、乙双方的协商,所有的材料及办公用品将以打包的形式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共需要向甲方支付材料及办公用品转让金陆万元整(60000.00)。其中乙方要在20xx年农历春节前夕向甲方支付定金贰万整(20000.00),剩余的肆万元(40000.00)转让金额在春节后待交付材料及办公用品时一次付清。

  三、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材料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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