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

合作经营合同

时间:2021-04-03 10:00:32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合作经营合同模板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作经营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合作经营合同模板六篇

合作经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组建:xx有限公司,乙方投资1万元,占xx有限公司10%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xx有限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xx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xx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xx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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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xx章程》及《xx网》公布的内容执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合作经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xx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xx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x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打造专属自己的淘宝旺铺装修店铺优化商品推广网站客服工作物流发货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十三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合同 篇3

  第一条 约因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合作经营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_国(或地区)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合作经营合同范本。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

  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

  其中:甲方以_____作为合作条件,占注册资本的__%。

  乙方以_____作为合作条件,占注册资本的__%。

  第十一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甲方或者乙方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缴清。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的,需经其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同时,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合作期间,合作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合同范本《合作经营合同范本》。(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

  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收益的分配和亏损及风险的分担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中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的比例为甲方__%,乙方__%。

  第十八条 在合作期内,不论合作各方对合作公司利润的分配比例和分得数额多少,各方均应共同承担合作公司的风险和亏损,其中甲方__分担%,乙方__分担%。

  第九章 董事会及监事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名,由乙方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三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产生方式),任期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投资方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投资方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投资方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投资方会议;

  (五)向投资方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总经理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方推荐__人,另一方推荐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

  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七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合作经营合同 篇5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元,其中:现金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元;其他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乙方__%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总经理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方推荐__人,另一方推荐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签字)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合作经营合同 篇6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有限公司和 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国籍: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 Co.,LTD.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xx年第10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20xx年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xx年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 ,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 %,乙方占 %。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

  第八条 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亿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六章 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 %股份,乙方占有 %股份。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七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及时提供变更注册所需的有关资料(商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简历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及时归还甲方借款本息及支付甲方应分配的利润;每季度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为甲方财务监督提供方便;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财务总监。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 (略)

  第二十七条 (略)

  第二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 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 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15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延长或缩短合营期限。

  第十四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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