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2-12-19 06:23:16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运输合同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运输合同六篇

运输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 邮编:210003

  电话:

  乙方(托运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丙方(承运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约地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惠互利、保质保量和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2***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内合同当事人发生变化,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条 运输物品及运输范围

  1、运输物品:成品油(汽油、柴油、煤油)。

  2、运输范围:丙方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从甲方和乙方自有或承包的油库和中转油库,将成品油配送至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各个地点。

  3、油品起运地:甲方和乙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和乙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4、油品送达地点: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加油站、直分销客户或其他指定地点。

  5、运输数量:甲方和乙方依据丙方20xx年承运甲方成品油的数量下达月度计划。三方同意在合同期间以20xx年的运输量为基数履行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可以对超过20xx年的运输量的部分进行市场竞争招标。

  第三条 丙方营运资质、车辆及从业人员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的危险化学品的营运资质,同时必须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加强HSE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职责,完善制度,建立培训、检查、考核等运行机制。

  2、实行公司化运营,无单车承包运行模式(即工资、修理费、燃油费等承包给驾押人员,驾押人员上交公司管理费),车辆资产属性清晰,承运车辆中无挂靠车辆。

  3、承运车辆必须符合甲方制订的安全标准,车辆行驶证、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实际载重量不得大于核定载重量。禁止驾驶员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违章行为。

  4、车辆的车型、吨位、设施必须满足甲方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需求,新增车辆的车型、吨位、设施必须在甲方和乙方的指导下购臵。

  5、油罐容积须上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测定,编制容积表,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检定周期到期后,由乙方论证是否需要继续检定,加油站实行地罐交接的区域,数量交接以加油站液位仪为准,油罐车作为运输工具,可以不检定,但是数量交接有异议的话,须以加油站液位仪为准。甲方和乙方直分销客户实行重量交接的,相关油罐车容积可以不检定。

  6、罐体和附件良好有效,无影响强度的损伤,变形,焊缝无渗漏,罐体经有资质的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罐体必须设臵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端子上方涂写明显标识;安装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触地。

  7、车辆排气管安装有效防火帽,电路系统应有总电源切断装臵。车辆配备2只以上4Kg干粉灭火器,安放位臵适宜,使用方便。

  8、专车专用、汽柴油分车运输,车辆上有明显的专车专运标识,确因自身运力不足且征得乙方同意时,丙方油罐车方可换装不同品种的油品,但换装不同品种前必须对油罐清洗干净。

  9、车辆安装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GPS全球定位系统,并且应无偿为甲方和乙方安装查询终端;车辆应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在油罐车上安装相关电子监控设施,以便三方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丙方应遵守甲方或乙方制定的相关电子监控设施管理和考核办法。

  10、车辆不设专用计量口,每仓只保留一个进油口,进油口须位于罐体的几何中心。

  11、丙方油罐车使用年限不得超过车管部门的规定,但确应车况不适合运输要求,必须提前报废,甲方或乙方有权停用不符合甲方安全要求的车辆。

  12、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油罐车、承运油品、驾押人员等足额保险。

  13、丙方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持有所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培训合格证,且身体健康。驾驶员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持有A2或

  B级以上驾驶证,具备两年以上驾驶危险品车辆的经历,且三年内未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由地方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押运员年龄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

  14、丙方承运车辆和驾押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和乙方的审查和考核,并持有乙方签发的库站作业许可证后才能从事油品运输业务。

  第四条 运输装卸货流程

  乙方每日提供丙方次日配送调度计划,丙方根据乙方配送计划做好次日配送任务的准备工作,丙方应严格按照计划要求执行配送任务。丙方应熟悉并完全遵循甲方和乙方的油库、加油站的装卸货流程和规范操作。油品的自装载上丙方的油罐车到卸入乙方指定的地点前,油品的安全、数量和质量均由丙方负责。

  1、丙方油罐车驾驶员携电子提单到达油库后,油库开票人员通过ERP系统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发油操作,若核对信息(车号、品种、数量、规格等)不符,则油库有权拒绝发货,须与甲方或乙方联系确认后解决。

  2、加油站配送的先发油后打单,装油结束,由丙方驾驶员确认数量后,油库工作人员给油罐车打上铅封,同时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下称“核对单”)上填写油高(空高)、密度、铅封号码等内容,并签字。直分销客户配送的先换票打单后发油,油库工作人员凭《换票单》发油。

  3、油品运抵加油站,驾驶员将《核对单》的加油站联交给收货人,收货人接到以上票据,按下列程序进行数量验收。

  (1)加油站引导油罐车开至坚实平整场地进行数量验收,场地坡度应为0.1-0.3度;

  (2)核对油罐车交运单记载的品种和数量;

  (3)检查装油口和出油口的铅封是否完好;

  (4)待油面平稳后,验收油高(空高),核对油品数量;

  (5)若发现油量短少或铅封未封实、松动、折断等,加油站有权拒收,其验收损失量由丙方承担;

  (6)驾驶员负责卸油管与油罐车的连接,收货员负责卸油管与加油站油罐口的连接,做到连接的结头结合紧密,卸油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在卸油现场,监视整个卸油过程,不得离开;

  (7)驾驶员必须协助加油站卸尽罐内余油;

  (8)卸油完毕,加油站必须铅封油罐车所有出油口,并记录铅封情况,驾驶员必须给予配合;

  (9)丙方无权打开、松动和人为损坏油罐车铅封。甲方或乙方有权在不通知丙方的情况下检查油罐车,油罐车上不得携带铅封工具、铅封、密封容器、皮管、桶、壶等有卸油可能的器具。

  (10)加油站实行地罐交接的,按照甲方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数量验收程序。

  4、油品运抵直分销客户,驾驶员将《换票单》的客户联交给收货人进行油品交接。

  第五条 运送油品发生数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1、丙方把油品运送到甲方和乙方指定地点,如发现油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油罐车在铅封损坏导致收货人拒绝接收油品而丙方又不能证明该质量问题是在装油前已存在或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属丙方责任,由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2、油品接收时,油品数量应与《加油站进油核对单》或《换票单》上记载的数量吻合,若发现数量差异而丙方又不能证明数量差异属于合理损耗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属丙方责任,由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六条 运价标准及运费结算

  一、运价制定

  1、运价标准

  运输价格按以下标准执行,运价是含税价,包括所有费用,运价表的公里数是指重载单

  2、当国家对运输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甲方将根据影响石化行业运输成本的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调价文件,适当调整运价标准。

  二、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款项应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但是,发票必须是正确无误的且包括了所有必要的证明单据。

  2、结算依据:结算量以油库实际发出的油品数量为准。

  3、丙方应建立运输台账和月末对账机制。

  第七条 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把油品运输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甲乙丙三方认同的运输里程计算。

  2、在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加油站或目的地之前,甲方和乙方可以要求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变更到达地或者将油品运送到其他加油站目的地,但应按甲乙丙三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和乙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和

  乙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全部运费;若甲方或乙方损失大于此次运送全部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和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乙方的.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1)丙方营运资质、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甲方和乙方要求;

  (2)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3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3)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和乙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5次处罚和严重警告仍一意孤行,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或乙方有权对丙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提出整改要求;有权对丙方进行监督考核,制订相关考核评价机制;有权对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有权对丙方在本合同运行下的车辆进行检查,提出要求,督促丙方进行整改。

  6、甲方应按约定结算的时间向丙方支付运费。

  二、丙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甲方按规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丙方无权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臵。

  2、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丙方无权提存油品,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3、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 1 小时仍不进行卸油,而影响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轮运输计划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若因乙方过错造成油站拒绝接收油品,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运费。

  5、当甲方和乙方指定的运输油品目的地提出油品的数质量异议而拒绝接卸油品时,丙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成品油运输各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接收通知。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丙方承担,造成的甲方的损失,应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以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油品的保管义务,对油品的安全、数量、质量负责。

  8、丙方对承运油品、车辆、从业人员必须投保足额的保险;相关的过路过桥费等由丙方承担。

运输合同 篇2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xx年二月 日至20xx年二月 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 往 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 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承运人(乙方)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货运代理协议书 ·棉花运输合同 ·班轮运输合同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运输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3工区土方运输

  2、工程地点:挖方区—填方区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单价

  1、土方运输总量约

  2、运输单价: 三.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乙方每日的运头数,以三联单开出票据,待土方运输结束后,乙方凭三联单据按实结算。

  2、甲方在土方运输结束后的两天内,一次性付清运输费用。

  3、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维修时,甲方可支付壹万元费用进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挖填方区的取土点和倒土点提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安排专人进行指挥。

  2、乙方在完成土方运输任务后,有权要求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结算,若逾期一天,按总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3、挖方区的便道出现严重损坏时,甲方有义务及时进行维修。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计划实施,每天不少于10辆运输车,并不得随意调走,若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1000元/车进行处罚。(车辆发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运输票据中弄虚作假,一经甲方查实后,假一罚十,并从结算总费用中扣除。

  8、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前期运输的费用按60%结算。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

  运距:公里运费: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_%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简称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水路运输合同。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合同范本《水路运输合同》。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 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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