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

时间:2021-09-01 20:22:24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转让合同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转让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转让合同七篇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转出方) 乙方:(转入方)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甲方愿意将自己购买于 年 月 日的电动车转让给乙方。

  品牌: 颜色:

  车架号: 电机号:

  产地:

  乙方愿意购买并接管上述产品并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1、甲方愿意以 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私有的电动车,出售后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更改价格;

  2、甲方将电动车一经转让给乙方后,不再为此车辆承任何责任;同时,不对该车辆享有任何权利;

  3、乙方愿意接受上述价格,并且在交接车辆当日检查无误后接管该电动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价或者退还车辆;

  4、乙方一经接管该车辆后,应该对自身安全及车辆安全负全部责任,比如:车辆及零部件的损坏、车辆被盗或者交通事故等。

  5、甲、乙双方除了交接车辆以外,甲方应该将当初购车时的原始票据、车辆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全部交接给乙方。

  6、以上协议达成共识,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任何不尽之处,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期: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证号:居住地址: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股,占_____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_____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_____股,以每股_____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受让方:

  xx年xx月xx日

转让合同 篇3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网吧经营许可证(网吧名:印象网吧)转让给乙方,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网吧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情况

  甲方提供的'网吧经营许可证包含《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网络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套网吧经营许可证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证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在协议签署当日,乙方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甲方如提供证件虚假,或者其他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

  第四条 证件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证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套网吧经营许可证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证件交付,上述证件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都由乙方行使。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时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转让方):

  住址:

  乙方(受让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场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于乙方,双方本着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订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小地名: ,林班 ,面积 亩的油茶山林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两个月内将余款全部付清给甲方。

  二、乙方拥有该片山场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主伐权,林地使用权,以及拥有该片山场林木依法收益权。

  三.甲方负责办理该片山场林木转让的林权登记变更手续,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办清,乙方积极配合,办理木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今后乙方在开展该片山场林木经营生产等过程,若因早期转让手续不完备原因及其它因素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调解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郎溪县庙门祥和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县城庙门祥和小区的房产,房号为2#楼一单元402室,主房屋面积为120.66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23.9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270000元整(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现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汪耀辉,账号1760729980110443620或农村合作银行卡:10025950336510000000024。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储藏室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将扣除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号码: 乙方电话号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转让合同 篇7

  乙方(受让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经依法取得、拟转让给乙方的勘查区块的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

  或勘查许可证拐点坐标)。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转让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探矿权的方式为(全部或部分权益及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转让价格

  该探矿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订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如转让成功,定金抵作转让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即启动该探矿权转让程序。乙方在探矿权转让程序启动后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

  (三)乙方在取得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探矿权转让批准通知书》 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 ( )。

  第十三条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责任:负责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一)协助甲方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提供转让所需的各项资料,支付所需转让费用。

  (二)按时支付甲方探矿权受让款。

  第五章 双方陈述和保证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前臵行为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证对其转让提交给乙方的矿业权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虚假成分。

  第十七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义务,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乙方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整、有效地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让款之前,乙方对该探矿权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情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视为不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由于甲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须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作为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探矿权转让,乙方应付款项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不予批准转让的项目。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条款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2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附件:1、××××探矿权证书(复印件)

  2、区域地质矿产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探矿权引资勘查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拟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区块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现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条 甲方以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及前期勘查成果作为投入,乙方以货币投入,双方合作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 甲方拥有的合作区的探矿权称为“原探矿权”,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矿权变称为“合作探矿权”,探矿权持有人名称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将原探矿权及前期工作成果作价人民币 万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乙双方权益比例在双方约定的勘查阶段保持固定不变。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后续地质勘查的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

  第十四条 乙方出资名目、时限及支付方式:

  (一)获取合作探矿权部分权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按双方权益比例投入后续地质勘查的地质勘查资金,按照勘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担该探矿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年检、延续及其他收费项目),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时间,将款项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权益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十三条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束后,合作勘查终止,并实施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授予甲方拥有对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的处臵权,包括:转让、继续勘查或作价投资。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按以下规定之一处臵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过市场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转让所得按双方权益比例分配;由于市场和技术原因暂不能及时转让,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二)继续勘查。如果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则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三)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不论甲方单独投资或引入第三方投资人,由乙方决定对自身所拥有合作探矿权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第十九条 甲方可以在该项目中进行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有权将在该项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报奖项(费用自理)。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责任

  (一)选择勘查单位,代表甲乙双方与勘查单位签订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审查勘查单位编制的勘查设计方案和勘查费用预算(由选定的勘查单位编制)。

  (三)勘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对勘查设计进行变更、修改。

  (四)监督勘查单位按照勘查设计要求施工,并保证勘查资料和成果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以及地质矿产资料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责任

  (一)参与审核地质勘查设计及费用预算,监督勘查单位在勘查期间的各项地质勘查活动,参与地质成果报告的验收。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支付甲方款项。

  (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质押。

  第六章 双方的声明、陈述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 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一)双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获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使本方受本合同约束。

  (三)双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都不会与其章程或内部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违背,构成对本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履行。

  (四)双方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以致任何一方面会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双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与合作投资勘查有关的所有资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上述资料中均无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不实或误导性陈述。

  (六)双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审、报告、付款及勘查投入,并满足了其他保持合作区勘查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原探矿权合法有效,没有用于抵押、租赁、承包等,并保证对其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原探矿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实有效。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各类款项,并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几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即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均有违约,则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对本合同构成实质违约,使得双方合作无法继续进行,造成合同终止,则违约方按以下规定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一)由于甲方违约,合同终止。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违约,合同终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项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七章、

  第十章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三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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