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荆轲刺秦王的意义

时间:2022-12-09 10:32:03 意义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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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荆轲刺秦王的意义

  燕太子丹跪在地上,流着眼泪,把刺秦大计和盘托出的时候,他并没有看到所期望的那种热情的回应。等待他的反而是长久的沉默,那是一种令人尴尬甚至窒息的沉默。荆轲一定会觉得很滑稽:自己与太子丹不是志趣相投的朋友,更不是同生死共浴血的兄弟,为什么刚一见面就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相托呢?难道自己长得就像个甘心赴死的刺客吗?在经历一场翻江倒海的挣扎之后,荆轲最终表示:“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

  虽然是拒绝了,但荆轲心里跟明镜似的,他知道自己已被这个秘密所绑架,随时有被撕票的危险,因为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的田光,为证明自己保守秘密的决心,竟自刎而死。他此刻的拒绝其实有点“吊起来卖”的意思,不然给对方一种他上杆子送命的印象,就没什么价值了。在太子丹磕头如捣蒜之后,他也就顺势应承下来,难不成让人家堂堂一国太子就这么磕成个脑震荡吧!

  太子丹仿佛在大海上载浮载沉,总算是抓住了一片浮木。为此他可以说是“量燕国之物力,结荆轲之欢心”,华屋鲜服、醇酒美馔就不说了,连荆轲闲暇时消遣池塘里的青蛙,甩的都是金丸。更离谱的是,美人弹琴,荆轲随口赞:“好一双玉手!”太子丹竟立刻斩断玉手,用玉盘呈给荆轲。看来太子丹压根就不懂狄德罗所言的“美在关系”这样的常识,用变态的殷勤切断荆轲的退路,虽然贵为太子也改变不了他混球的本质。

  在混球所营造的串了味的温柔乡里,荆轲即便剑术高明恐怕也消磨得差不多了。在燕国的几年里,最让他感到快意的却是跟一个叫高渐离的屠狗辈,到蓟城酒肆痛饮狂歌,沸腾起一腔热血,空流下满脸泪痕。

  荆轲怎么看都不像个刺客,反倒有几分忧郁的文青气质。也许太子丹也感觉到了,但因为在荆轲身上花费了太多心血,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物力,不甘心就此付诸东流,而宁愿把自己的现在和更多的未来继续耗在其中,经济学家将此称为“沉没代价的迷思”。说它“迷思”,是因为不管你曾经花费过多少,都再无法追回了,它们是已经“沉没的代价”。

  随着“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其地”,燕国形势越来越危急。眼瞅黑云已经压过来了,太子丹只好催逼荆轲出发。说实话,荆轲这两年也没闲着,他“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他早想过了,为接近秦王,消除其戒心,就必须备好见面礼。秦奸樊於期,“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足见此人的重要性;而此时樊於期恰好在燕国。为了提高刺秦的成功率,荆轲也把脸豁出去不要了,亲自去借樊於期的人头,他那番措辞,一看就是反复斟酌过的。先激起樊於期对秦王的刻骨仇恨,然后替对方谋划如何报仇,接着用浪漫的想象展现刺秦的流程,下一步再下一步,跟安装程序一样,酣畅淋漓。听得樊於期激动万分,好像人头是他早先借荆轲的,立马脱下衣袖,握住手腕,比那“朝闻道,夕死可矣”还要有气概,当场含笑抹了自己的脖子。只是他于九泉之下,怕难以瞑目,因为秦王最终毫发未伤。

  有了樊於期的人头,再加上燕国富饶之地督亢的地图,还有一把暗藏在地图中见血封喉的匕首,如果换了别人,那无论如何得出发了。但是,荆轲有好耐性,他的棋没下完,还差一个子.要等一个人,同他一起去。可太子丹却怀疑荆轲是不是打起了小九九,临阵退缩。也难怪人家这样想,那成天待在热锅上的滋味可不好受,毕竟秦军的攻城弩就快遮天蔽日地射进来了。荆轲再拖延,估计就用不着出发了。此时,太子丹没有直接催荆轲,而是假惺惺地准备派秦舞阳先去,这招够狠,就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摔在荆轲薄薄的脸皮上,直接击中他的痛处——自尊。本来压力就挺大,还被热讽上半天,荆轲当时就恼了,动身!

  深秋的易水河畔,“满座衣冠似雪”,凄冷凝重的空气里漂浮着每个人的眼泪,风声哭声浪涛声交织在一处,这哪里是饯行,分明是一派祭奠的场景。作为主角的荆轲,三杯两盏烈酒下肚,免不了悲壮一把,击筑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他或许不是一个职业杀手,但一定是个好歌手,只唱了一句,就流传万古,让千载而语的诗人词客黯然失色。那一刻,仿佛整个民族都在倾听和恸哭;那一刻,忧伤的歌声、苍凉的唱腔,使生离死别具有了审美的形式和慷慨以赴的意味。

  古道的黄尘,终于淹没了荆轲和驿车的背影。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刺秦是“兴灭国,继绝世”的壮义之举,他跟太子丹也不是心心相许、命命相酬的知己,他知道自己这一去,昔日浅斟低唱、薄醉陶然、仗剑纵横的日子从此就只能沉埋于记忆的最深处。他彻底放弃了自己的人生追求,而没有成为“荆跑跑”,最终以“言必信,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这样一种选择而获得后世的敬仰。

  我们必须得承认,荆轲跟秦王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秦王是鸡胸,长着马鞍鼻,嗓音嘶哑,像豺狼,他从小在挫折中长大,经历了很多变故,13岁就能以同样犀利的目光接住吕不韦刺来的目光,并把对方逼了回去。而荆轲登门向盖聂请教剑术,却被对方用威胁的目光赶走。博戏时,面对鲁句践的无理,在众人的围观之下,荆轲竞选择不声不响地离开。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较量,但并不妨碍我们对它的期待与关注。鲁迅先生有言:“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人间戏剧的看客。”我们愿意伸长脖子,睁大眼睛,为茶余饭后添一份谈资。更何况这场刺杀,还是很有看点的。当督亢的地图一圈圈打开的时候,秦王看到了那里的河流,看到了那里的原野,他就像一只闻到鱼香的猫,目光越来越贪婪;而此刻被赵国许夫人用毒药淬过的匕首也按捺不住,就要在历史的舞台上亮相了。这是令我们乃至整个民族都禁不住屏息的一刻。太突然了,电光火石之间;“左手把其袖,而右手椹胸”,可惜那袍袖质地太次,竟使秦王侥幸逃脱,虽然如此,也吓得他老半天拔不出剑,绕着柱子跑。幸亏,侍医官夏无且用所捧药囊击中荆轲,秦王才在众人的提醒之下,拔出剑来。不得不佩服,秦王有着敏捷的反应力、灵活的步伐和精湛的剑术,一出手,就把荆轲砍成残废。

  荆轲忍着剧痛,举起匕首掷向秦王,没有中,打在铜柱子上,而后身受八处重创,最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事情所以不成功,只因为想活捉胁迫你,要你一个归还诸侯土地的契约,来回报太子。”虽然荆轲的话有为自己失败开脱的意思,但这不能作为他贪生的凭证。因为最初太子丹就是希望荆轲能像鲁国的曹沫胁迫齐桓公那样,通过谈判来收复失地。如果他告诉荆轲自己是为了私人恩怨杀秦王,未免就显得太狭隘了。不管怎样,荆轲绝对有资格说:“我不害怕你们剥我的皮,因为那下面,都是鲜红的血肉。”毕竟他有着长歌当哭的生命情怀,有着血性的反抗,有着至死无悔的选择,这些都是很值得我们钦佩的,正如陶渊明所赞:“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虽然刺秦失败了,但我们还是发现,荆轲绝对是个沉着冷静、杀人不眨眼的硬邦邦的角色。如果死亡对秦王来说,原先不过是千里之外杀伐的场景,那经过这次血淋淋的刺杀,却成为他不得不面对的存在,也迫使他迅速成长为“真的勇士”。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荆轲会随着那寒光闪闪的匕首,那铜柱上四溅的火花,那血肉横飞时慷慨的笑骂,反复出现在暴君中宵夜冷的梦境里。据太史公记载,事后秦王“不怡者良久”,看来是吓得够呛,一向刻薄的他竟还说出“无且爱我”这样肉麻的话,并赏赐对方黄金二百溢。

  随着秦王被“暴君”的骂名所裹挟,经过岁月与历史的熔铸,荆轲逐渐成为抗暴的象征。习惯了做顺民的中国人,把肉体生命存在当做第一位生死观,很自觉地就把自己安放在被奴役和被拯救的位置上。他们从“荆轲刺秦”中,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与快慰,渴望这样“单身鏖战的武人”,来表达他们“不敢言而敢怒”的情绪,挺身为他们分担责任,以改变他们“刀俎之间”任人宰割的命运。

  然而,无论历史如何涂抹,荆轲说到底也只是为报恩才刺秦的,这一点我们始终无法忽视,所以狭隘的动机使他很难成为真正的英雄。在我眼中,真正的英雄靠的不是名誉、地位、本领,而是庄严的激情与崇高的灵魂,并以此来成就自己。真正的英雄是在时代的凄风苦雨中怀抱灿烂的理想,为黑暗的世界留下一线光明。他们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谭嗣同,他们是“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子胸襟谁识我”的“鉴湖女侠”秋瑾,他们是刺杀清巡抚恩铭的孤胆英雄徐锡麟,他们是为唤醒民众蹈海而亡的陈天华,他们是碧血染黄花的“七十二烈士”。跟荆轲一样,这些人都是失败者,但肉体的毁灭恰恰带来精神的永生。他们仿佛一支支射向黑暗地带的鸣镝,用自己的精诚和赤血演绎了一段段生死悲歌,铸就了生命最后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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