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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次改变叙事作文

时间:2021-04-04 13:13:30 关于我的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一次改变叙事作文

  篇1

我的一次改变叙事作文

  人的一生中是会有许多意外的。在意外中,有些人可能会因此而改变,我,就是其中之一。说来话长,在四年级的时候,我是一个爱恶作剧的小男生,不是把小张的笔放在小李椅子上,就是把小叶的书收到她的课桌里。有一次,我也被抓弄了。那时是一个下午。上课铃突然响了,同学们纷纷向教室奔去,在五楼晒太阳的我也不例外。小戴“热情”的打开了后门,“天助我也。”我一边想,一边加快了速度。这时,小戴脸上出现了不易查觉的笑容。在我即将进门时,小戴一下子关上了门。于是,我就华丽的撞在了门上。撞的我眼冒金星。我摇摇晃晃的走进教室,那个样子特别像一只滑稽的帝企鹅。顿时班中爆发出排山倒海的笑声。45分钟后......下课了。同学们都向我围过来。我很感动,心想:“原来同学们那么的关心我啊!“但是,很快我就从感动变成了失望。因为他们不是过来安慰我的,而是过来嘲笑我的。我哭了,哭的十分伤心。但是,我的内心却在不断的叩问自己:“你是怎么对待同学的呢?”“在同学被抓弄的时候,你又是怎么样对待他们的呢?”......“是啊,我又是怎么样做的呢?”我想,“原来被抓弄是这么难受的啊!”

  于是,一个爱恶作剧的小男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小男生。

  篇2

  每一次都在彷徨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过绝望……

  ——《隐形的翅膀》

  我从好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过了这一首歌,而且听多了也不会觉得厌烦,每次听到了这一首歌都会让我不开兴的事慢慢地自己走开了。我也因为这一首歌,变了,也让我和另外两个女生之间的友谊越来越深厚。

  去年,爸爸带回来了一个小白兔,好可爱哟!白茸茸的毛,还有一条短短的尾巴。看着她吃东西时的样子,真是又可爱又可笑!又有一种要人很想保护它的欲望!

  我给它建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家,爸爸说不能把它养在家里,我便重新帮它找了一个家,为了防止有人把它偷走,这个秘密—养兔子的地方,只有我和我那两个好朋友才知道,渐渐地,我发现我越来越离不开它的时候,它却离开了我。

  自从它死了之后,我无法振作起来,每天都是魂不守舍的,看着照片中的兔子发呆、默默地流泪,我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眼泪止不住。

  可能我太思念兔子了,甚至怀疑是我那两个好朋友下的毒手,她们俩都向我解释,但我根本听不进去,因为只有她们知道兔子的新家,所以我们闹翻了。

  “ 每一次都在彷徨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这一首歌,好熟悉呀,我沉醉在了这一首歌里面,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觉得自己不应该为了兔子而伤害了自己的身体,虽然很舍不得,但我要坚强!

  几天后,我知道了兔子是因为天气太热顶不住而死的,并不是她们……,唉!我真后悔当时,我主动向她们承认了我的错误,而她们也原谅了我,我们之间的感情也更加深厚了!

  因为这一首歌,我变了,变得会反思了,变坚强了,也收获了那两个女生给我的最真实的友谊!

  篇3

  天在变,地在变,万事万物都在变,我也在变。

  幼年,我几乎还不懂事。什么事,我都以我还小为借口,不管不做。当我抢着第一个坐在车位上时,当我抢着第一个拿走电视遥控器时,我只是满脸胜利地喜悦,只是看到妈妈摇着头。那时,我已经什么都忘了。

  我忘了,在握捉我第一次看见的蝴蝶时,妈妈教我说蝴蝶两字,与我一起捉蝴蝶而汗流浃背的情景;我忘了,在我第一次走进校园时,妈妈对我唠叨嘱咐的话语;我忘了,在我哇哇大哭时,是谁为我擦干眼泪,让我破涕为笑……

  幼年的我是无忧无虑的,因为妈妈从来都不伤害我,不职责我,反而对我关心爱护。我只记得我爽朗的笑声与花儿一般的笑容。

  少年的我渐渐明白了什么才叫懂事。想起幼年时的我,我会偷着乐,感到那时的我是多么地童稚。我看见,家旁的小树长成了一株茂盛的大树。我的脚在从刚出生的五厘米大小的脚印,变成了穿二十二点五厘米的脚,比妈妈的鞋码大两寸。我的体重在由刚出生的三点五公斤,变成了现在的四十五公斤。我的身高由五十五厘米增长到了一百六十厘米……

  同时,我发现,妈妈也在随着岁月变。挺拔腰身已微显佝偻,头发也泛出几缕白丝,额上眼角已悄悄地爬上皱纹。望着她天天忙碌,浑然不知的身影,一阵酸楚涌上心头。

  我看见他们正忙时,变悄悄地倒上两杯水放在桌上。我看见一堆脏衣服时,把它们分类用洗衣机还是用手洗。从前在车上只有一个空位时,妈妈总让我坐,现在我自觉地站在座位旁,千方百计地拉妈妈安心坐下。我学会把平时妈妈买来舍不得吃的美味食物,在忍不住嘴馋,往我嘴里塞时,我会突然打住,满心欢喜地让妈妈先尝一口。哪怕是一小口,我感觉比自己吃着都快乐。

  少年的我,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正在摆脱依赖,在生活中寻找机会孝敬父母……这样,才是我最大的改变。

  篇4

  是书,造就了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伦;演绎了华夏大地五千年的辉煌;是书,改变了我——一个动手能力极差的人。

  从前的我,因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不愁吃,不愁穿,过着“皇帝”般的生活。所以不管干什么几乎都是大人帮我做的以下的一个实例就足以证明。

  一天,我刚起床,妈妈就把衣服送到了我的床前,并帮我一件件地穿好。之后,才千叮咛万嘱咐地离开了房间。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妈妈少拿了一双袜子,便大喊道:“帮我拿双袜子!”“来了!”妈妈像店小二一样随呼随到,根本用不着我亲自动手。

  该吃早饭了。我只需施展一下“狮吼功”,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就“出炉”了。随后,妈妈又用专车送我上学……就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我的心理产生了一种很强的依赖性,以至于以后差点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

  但当我读到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后,被鲁滨逊那种强大的自理能力所折服。因为鲁滨逊当初是一个人上孤岛的`,没有衣服、食物、生活用品。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生存了下来,(即使生病了也是自己治)并做出了大量的木桌、坛子、碗碟等生活用品……

  与鲁宾逊比起来,我真是“望尘莫及”。且不说他能自己治病的事,就说他能在没有任何设施的情况下制造出大量的生活用品,就足以使我佩服地五体投地了。因为我连碗筷都不会洗,更别谈要自己亲手制造了,这就说明鲁滨逊的动手能力是不容小视的……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后,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向鲁宾逊学习,成为一个有很强的动手能力的人。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事可不是耍耍嘴皮子就行的呀!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寒暑假里,我都坚持一星期洗一到两次碗,以此来提高我的动手能力。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的我一改往日“小皇帝”的模样,变成了一个乐于劳动的人。现在,我不仅会洗碗筷,甚至连炒菜都会了呢!

  是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一点不错。书不是万能的,但缺少了书是万万不能的。孔子手不释卷,才有了“韦编三绝”的故事;鲁迅正是用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了读书上,中华民族才会有这样一位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

  古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读书,为将来能做一位像鲁迅一样伟大的文学家而努力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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