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房屋交易合同

时间:2021-07-12 11:41:06 房屋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交易合同

  房屋交易合同(一)

房屋交易合同

  甲方(卖方):赵 升

  乙方(买方):张沙沙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1002105420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 ),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 ),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 ),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赵 升 (印) 身份证号:

  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长石村24号 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张沙沙 (印)身份证号:

  住址:四川省达州市南坝镇23号 电话:

  房屋交易合同(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交易合同(三)

  卖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买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自愿将坐落为:_____【区(县)】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第 号)的房产,用途住宅,出售给买方。

  该房原在 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中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

  ,买方对卖方所出售的房产已充分了解,并亲临现场勘察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买卖双方通过______ 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 , 承担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中介公司当着买卖双方当面对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到买方名下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 写),_______元整(大写),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论任何原因,此价格均不做任何调整。

  协议签署完成后,付款将按照协议上付款程序进行付款,付款对象为以下(若因卖方填写错误导致付款失败或错误,由卖方自行负责,与买方无关)。

  户名:

  银行卡号:

  开户行: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质量

  1、卖方应保证交付的房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房屋的一般居住使用功能,买卖双方对房屋质量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2、房屋的外观质量以双方交接验收为准,房屋在国家规定保质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卖方应积极协助买方,向开发商等责任第三方主张权利。

  3、卖方保证屋内已经安装的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以及户内电话、电灯等用线均为正规国标品牌用线,且均已安装到位。对于电路隐蔽处必须做穿管处理。

  4、卖方保证室内安装的给排水管道预埋以及连接均已安装到位,对于需要涂刷防水保护的地方均按照正常施工标准施工,厨房卫生间装修必须按规范杜绝破坏已施工完毕的防水层,在买方未进行二次装修的情况下如造成漏水影响楼下,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卖方保证室内气管安装以达到审核标准,所有的连接口均按照正规标准连接,不存在漏气等不安全现象。

  6、卖方承诺在前期装修过程中开墙、凿洞均遵循建筑规范,承重墙不得开洞,非承重墙开口(不得开70厘米以上的孔洞)均做好加固处理。

  7、卖方保证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重伤、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盗窃等可能导致买房人心理不安的严重情况,不存在不正常辐射及其他致病等情况,若有甲方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如果买方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卖方未曾予以书面披露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酌减价金 万元等条款。

  8、对于卖房人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有一定质量瑕疵的,买方确认后(需附件证明,双方当事人确认签字、盖章生效),卖方对此可不再负有任何责任,但按照地区标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卖房人已知而故意隐瞒的较严重的房屋质量瑕疵,卖房人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50条——第155条对瑕疵担保义务作了详细的规定。在标的物存在瑕疵时,卖房人负有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享有瑕疵担保请求权。

  第六条 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七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因此导致该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证得,应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买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以及买方投入的装修款作为违约赔偿(以装修费用票据为准)。

  买卖双方保证提供的身份及工作证明真实有效,如因其中一方提供虚假的身份及其他虚假证明,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受害方除追究被受害人的经济责任外并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验收交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暖气】【煤气】【有线电视】【电 信】:________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并向卖方提供相应合格合法的票据原件,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买卖双方房屋成交价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做不到随房转移,即使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完,公共维修基金也不会自动转到买方名下,所以卖方必须配合在房屋所在地的各区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为保证买房人的财产安全,卖方需完全提交该房屋的安全性钥匙,并确认无配件。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该房屋验收交接,出卖人在交钥匙时,买房人对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包括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的固定设施、热水器,客厅的灯具、窗帘,卧室的窗帘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查验,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附属设施不能有损坏、拆除、划痕、污浊等影响买房人使用的缺陷。如有违反本条款,买房人有权扣除第三次房款支付,视为出卖人违约。情节严重者,买方可以废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元。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在转让上述房产后,不得再次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如卖方恶意将该房产重复出售给第三方,则应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买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以及乙方投入的装修款作为违约赔偿。

  第十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 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三条 本协议附件共 张,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之一。

  1.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2、装饰装修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3、房屋配套物品清单

  4、出卖方(甲方) 夫妇身份证复印件

  5、出卖方(甲方) 夫妇结婚证复印件

  6、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7、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8、房屋土地使用权复印件

  9、原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10、中介公司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中介公司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盖中介公司宣章。

  12、该房屋水、电、气装修的线路施工图一份。

  13、出卖方提供房屋验收前一个月办理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公共维护基金以及其他附属公共设施的过户手续且结清所有费用的票据原件。

  14、卖方同住成年人同意交易声明。

  15、买方委托书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经办人: 买方经办人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中介公司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日期;

  (中介公司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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