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作总结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总结

时间:2018-08-24 12:39:36 企业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各项惠企减负政策和关于企业减负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创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了全市企业生产销售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前三季度,据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联合公布的数据,全市地区生产总值8637.1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4%,增速居全国第三;规上工业产值11030.49亿元,同比增长13.6%,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有34个行业总产值实现增长。

  全市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312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4%,实现利润总额507.2亿元,同比增长17.5%;实交税金590.8亿元,同比增长15.6%;提供劳动者报酬1219.8亿元,同比增长15.1%。全市已累计发展微企10.03万户,带动和解决76.28万人就业,微企注册资本金总额达105.94亿元,实现产销值510亿元。

  一、出台的政策措施和主要成效

  (一)全市性的政策措施

  今年9月我市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70号)。该《意见》是根据国发〔2012〕14号)和国办发〔2013〕8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借鉴国外发展微企经验,结合我市小微企业发展实际和去年出台实施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基础上,就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解决小微企业用工难题、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揽子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我们相信,随着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深入推行,必将为重庆小微企业带来新的发展生机。

  今年新推出的全市性惠企减负重大主要是根据市委《关于印发“五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群组发〔2013〕15号)之《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就实施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舆论宣传、登记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专项行动于9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多做大,推动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以上政策措施推出后,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均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相应贯彻措施。此外,我市近年推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在继续实施,主要有:

  (1)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1+3”文件,即《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意见》(渝办发〔2012〕182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1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183号)3个配套文件。

  (2)在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的《关于提振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2〕25号)。

  (3)致力于缓解小微企业、农村种养殖大户和城乡创业者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机构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的《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158号)。

  (4)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信息委、科委等十余部门和单位参加,通过筛选1万户具备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入围“万户成长工程”,从财政、技术等各方面予以扶持《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渝办发〔2012〕167号)等。

  (二)市级部门的政策措施

  各市级部门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政策措施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落实,如:市财政、市物价、政府法部门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对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基金做了进一步清理,确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和免征这些收费或基金后,全市每年将减收超过1、05亿元,其中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减收2387万元、税务发票工本费减收2499万元,免于提交审计报告惠及15万户市场主体,为企业节约成本近5亿元,同时,降低了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带动和扶助作用,申报获得中央财政信用担保补助资金4560万元,较上年增加1330万元,同比增长41%,在中央补助资金的带动下,担保机构对企业开展的担保业务数量较去年同比增长103%,贷款担保总额同比增长35%,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信部门牵头落实《XX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渝办发〔2012〕206号),截至11月,累计核发8批共5亿元的市级统筹资金;成功举办了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家重庆行暨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峰论坛活动,实现22个、总投资205、5亿元的项目签约;与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新增专项用于支持市级统筹民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流动信贷资金20亿元,截至9月底,支持小微企业98户,发放贷款24、67亿元。由工商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联合建立的微企成长帮扶工作机制,截至11月,已有近9000户微企成长为中小企业。

  (三)市企业减负机构采取的措施

  一是根据工信部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全力搭建企业负担调查分析系统平台,将全市38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提供的116户企业纳入该系统,搭建完成了与之相匹配的“国家-市-区县-企业”四级即时通讯交流平台,同步建立了企业负担调查系统重庆企业数据库,推动系统内企业全面完成首次网上平台填报任务及我市与企业负担相关数据指标的收集上报任务。

  二是积极组织和参与全国企业减负宣传周系列活动,我市企业减负办负责人蔡永生同志应邀参加了启动仪式暨政策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对重庆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扶助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帮扶理念、财税政策、金融服务和区县配套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及成效作了介绍,现场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先后报送的系列宣传材料也大都登上了工信部公众信息网站,为推介重庆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传递了正能量。

  三是在全市启动实施了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市场主体实施的无偿提供劳务或变相摊派财物、强求赞(资)助或捐赠财物、强制参加商业保险、强求参加社会团体或不必要的会议并收取费用、强制培训或技术考核等11类情形作为治理的重点,明确了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企业减负机构的`责任分工,并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非法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中的典型案件,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保驾护航,截止11月底,共明察暗访123次、查找问题46个、梳理意见33条、制定整改措施23条、解决问题26个。其中,市企业减负办收到并受理有效投诉举报5件,已处理完成2件,另3件正在处理中。

  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由于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然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开户难现象仍存在。个别银行开户手续复杂,需要提交的资料也比较繁琐,有的需要预约排队,有的需要支付开户费、年度管理费等各种费用。二是小微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政策落实不理想。银行和担保公司担保、放贷动力不足,对小微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力度减弱,条件更加严格,微型企业贷款申请门槛高额度低贷款流程时间长,不能满足小微企业发展需求。

  (二)税费支持有待进一步到位。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仍然较重。

  (三)用地难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由于土地审批指标有限,微型企业建厂用地难以解决,部分微企成长为中小型企业后,扩展经营场地更是面对租金高、地难找等困境。

  (四)小微企业总体创新能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受国内外经济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民间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还不够,创业的环境还需改善。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小吸引人才困难,人力、租金、生产、营销、管理等成本持续上涨,让众多小微企业感到生存压力巨大。资金缺、人才乏、成本涨,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难题。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

  在今年全市大幅撤并议事协调机构的情况下,市企业减负工作机构暂得以保留,我们将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认真履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为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和发展环境发挥应有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1、做好企业减负年度收尾工作和减轻市场主体专项治理的总结工作。年前拟组织召开一次系统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和市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总结今年工作,研究并提出明年工作思路,为明年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2、利用全国企业负担调查系统平台,进一步调整增补企业,完善本市企业负担状况动态监测制度,逐步建立企业负担监测体系和指数评价体系,及时跟踪监测分析企业负担动态,客观反映企业负担实际状况,为本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同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财政、工商、审计、法制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着力建立沟通顺畅、处理有力的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案件协调查处机制。

  4、加强企业减负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市级成员单位和区县企业减负机构的议事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增强工作合力。

  5、探索建立同兄弟省市区和本市区县之间相互学习考察与经验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宽企业减负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视野和能力。

  (二)建议意见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希望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及牵头部门,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拓展并固化职能职责、充实队伍,加强对企业负担的针对性调研,强化对地方的指导协调力度,为推动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1、大力推动减轻企业负担立法工作,为地方开展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

  2、着力发挥好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地方工作机构和对口支持地方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抓企业减负工作的合力。

  3、积极向国务院争取将税务、环保、国土、人力社会、人行、安监等与企业负担密切相关的部门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进一步提升企业减负工作的实际执行力和工作效力

  4、适当充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力度。

  5、加强对新时期企业反映突出问题的针对性课题研究,向国务院提出更多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