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汽车的租赁合同

时间:2021-07-11 18:29:0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的租赁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的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的租赁合同

汽车的租赁合同1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 吨载重量____ 牌汽车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2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合同编号:

  ┌──────────────┬─────────────┬─────────────┬──────────┐

  │承租方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证│ │证件│ │ │ │ │ │ │ │ │ │ │ │ │ │ │ │ │ │ │

  │件│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保证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

  ├─────────────┴────────────┴──────────────┴───────────┤

  │ │

  ├─────────────────────────────────────────────────────┤

  │ │

  ├─────────────────────────────────────────────────────┤

  │ │

  ├────────┬───────┬─────────┬──────────┬─────────┬─────┤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

  ├────────┴───────┴─────────┴──────────┴─────────┴─────┤

  │ │

  ├─────────────────────────────────────────────────────┤

  │ │

  ├─────────────┬────────────┬──────────────┬───────────┤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

  ├─────────────┼────────────┼──────────────┼───────────┤

  │ │ │ │ │

  ├───────────┬─┴───────┬────┴───────┬──────┴──┬────────┤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

  ├───────────┼─────────┼────────────┼─────────┼────────┤

  │ │ │ │ │ │

  ├─────┬─────┴─────────┴────────────┴─────────┴────────┤

  │合同变更记│ │

  │录 │ │

  ├─────┼───────────────────────────────────────────────┤

  │特别约定 │ │

  ├─────┴───────────────────────────────────────────────┤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

  ├────────────────┬────────────────────┬───────────────┤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保证方(签章): │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汽车的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租赁时间:起租 月 日 时 还 月 日 时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车辆有效证件。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维护预约时间达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车辆情况下,甲方将有权对乙方租赁车辆收回﹙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的时间以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按合同交纳的全额租金收取10﹪的违约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10日至30日将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定期维护,保障租赁车辆能正常使用,自觉承担若因车辆不合理使用、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电动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见店内公告《收费维修项目明细表》),承担丢失租赁车辆及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协议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二、保证金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及费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7日内押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三、意外风险及处理

  1、乙方承担租赁车辆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乙方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保险及赔付程序进行均有乙方自行处理,偿付甲方车辆损失。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丢失,立即报警处理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车辆损失将由乙方赔付。

  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汽车的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2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5

  租赁方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3、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30%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七、担保条款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大写) 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的租赁合同6

  甲方:宁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涔山分社

  联系电话:0350-4784474

  地址:山西省宁武县东寨镇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三、四、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收入证明文件、借款人确认签字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担保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签字等)并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承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年 月 日 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北京市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将_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年___个月____天____时。

  1.2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___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___个月(不含___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___区域内___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合同范本《北京市租赁合同》。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 %的违约金,逾期___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____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附表 :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 观:

  发动机:

  内 饰:

  操 控:

  其 它:

  编辑

汽车的租赁合同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西安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汽车

  乙方租赁甲方的车辆及车辆状况详见合同附件。(与正本同一编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有关费用结算

  乙方租赁期限,押金,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详见合同附件,每天24小时,限行驶200公里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2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各种油料(燃油乙方自理),冷却液等充足,各种证,照及税费缴讫证(单)齐全,有效,合法,随车工具及备件安全可靠。

  3租赁给乙方的车辆必须是足额办理过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开办的险种(车险,车上责任险,第三者保险,盗抢险);代办乙方特别约定的与本合同相关的险种,乙方承担费用。

  4负责车辆的二级保养,年检,审验等例行手续。例检时应向乙方提供不低于同档车型的替租车辆或减免相应租费。

  5租赁车辆如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并出具相关索赔证明材料等。

  6租赁期间对乙方使用车辆情况有监督权。

  7在乙方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可随时收回车辆,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四条 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向甲方租赁的车辆在租赁期间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使用权,但没有处置权和汽车租赁经营权。

  2对车辆在租赁期前已有的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户籍本,营业执照等证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4承担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小修费用等行驶费用。

  5租赁期间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治安事件,违章行为(含电子***记录)等违章,违法行为,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负相应责任,承担所受到的处罚和费用,不受合同期限限制,承担因此而造成停驶等非正常费用和租金。

  6变更地址,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甲方;租赁期满未交回车辆并未办理续租手续;未及时交足租金;担保人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时,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追回车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和费用乙方承担。

  7车辆已出现故障或指示灯已告警后未采取必要措施致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维修费用;车辆例行保养,年检,审验等例行手续,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将车辆交回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包括押金)长租车辆每月前往甲方例检一次。

  8出具甲方认为必要的担保人的合法,有效的担保书和证件。

  9妥善保管随车证件,牌照及备件,出现丢失,甲方协助补办,乙方应付相关费用。由此造成停驶和处罚的应承担相关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所丢失的证件、牌照及备件被非法使用后,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车辆使用

  1乙方在租期内使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行车,合法使用。不得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未经运管部门批准,乙方不得用所租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转借,典当,抵押,不得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和污秽物品,不得运输国家规定专用车辆才能运输的特种物品。

  3乙方不得典当、抵押所租赁车辆,否则,视为故意骗租行为,甲方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乙方不得用所租车辆从事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等;未经许可不得转租。

  5乙方变更驾驶人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驾驶人员所持有的驾照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准驾车型能够驾驶所租车辆,不得将车辆交于无合法,有效驾照的人员驾驶。因所持驾照与所租车辆不符而产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6乙方每次出车前必须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燃油等项目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隐患问题及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并与甲方联系。填加油,液必须使用车辆生产厂家所允许的油液产品,否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或设备;不得故意拆除、损坏、反转里程表。由此造成车辆设备损坏的,应负责赔偿责任,并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赁费。更换零部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使用正厂备件。

  8乙方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中系好安全带,不得酒后驾车,带病驾车,长时间疲劳驾车。不得进行破坏性驾驶。

  第六条 事故及保险

  1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抢事件或其他车辆损失,灭失事件(以下统称“事故”)乙方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立案。8小时内应向甲方通告。承担公安,***部门裁定的责任。

  2车辆出现事故后或事故车辆修理后恢复使用但造成贬值的,乙方在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后,还要承担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最高不超过总修理费用的20%,承担保险公司赔付期间或车辆修理期间租赁费用的60%。修理期间为甲方确认事故后送入修理厂之日至将车辆修复到相当于发车时车况后从修理厂取出止,保险赔付期间为向保险公司报案之日至保险公司赔付之日止。

  3乙方在出现事故后妥善收集并保管相应证件和材料,并保护事故现场。否则造成保险免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费用。

  4出现事故后,处理时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保险公司赔付后按相关部门裁定结果结算。乙方事故造成保险险种赔偿之外的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

  5事故后修理车辆应到保险公司或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更换零配件须用原厂或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否则按规定赔偿。

  第七条 救援条款

  1 由于机器本质故障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行驶,乙方无法修复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前往车辆所在地免费排除故障,确应客观原因(如道路无法通行,路途遥远等)无法前往救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决办法,并由甲方承担故障期间租费的40%和排除故障直接费用。

  2下列情况由乙方承担救援费用:

  (1) 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

  (2) 行车前准备不足(如燃油不足,水液不足等)

  (3) 车辆警示灯报警后继续行驶造成机器故障的(如机油缺少,水箱少水,气压不足);

  (4) 驾驶员应知应会,能自行排除而不排除的(如加水,换轮胎等);

  (5) 交通事故后,乙方需要救援的;

  (6) 被盗抢或其他情况车辆和人员处险时。

  3救援收费标准:30公里以内的救援每次(天)收取救援费用50元及相关过路过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30公里以外的每次(天)收取救援费80元及相关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 变更条款

  1租期界满后,乙方需续租时,应提前3小时(租期超过10天的提前3天)想甲方申明并办理续租合同。

  2乙方或担保人变更地址,联系方法应提前通知甲方。

  3变更担保人或担保人停止担保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应提前写出书面通知,甲,乙双方许可,担保人认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4其他合同条款需变更时应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写出协议。

  5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影响,需解除合同时,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

  第九条 担保责任

  1担保人就本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负连带担保责任,在担保期内在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担保放履行。

  2担保人担保期限为叁年,自担保人签字之日算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时,由违约方除承担自己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未及时交清相关费用的,每日加计3%的滞纳金。

  3租车期满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按日租基价的12小时平均价按小时加收违约金,行驶超里程的,按公里均价加收租费,同时超时,超公里时,按价高者计。

  4乙方故意拆除,损坏,反转里程表时,除按约定交付正常的租金外,租期内实际行驶超历程的,超出部分按日里程价的150%计费;租期内实际行驶未超里程的,按日均价的50%加收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方法:

  产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

  1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2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本合同在甲方单位签定。

  4本合同以经双方签署,交接完车辆后,及视为对车辆状况与合同附件所描述一致,无异议。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结算费用签字(章)后终止,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条款所约定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合同解释权归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汽车的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

  一、 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承租方职责:

  1、因承租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五、出租方职责: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出租方允许(出租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承租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7、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给出租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的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场地及其设施,在双方自愿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总计为1200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及保证金

  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

  3.2为确保出租场地及其设施完好以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3个月房租共元作为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并付清本租约项下其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3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个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月、季、半年)号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应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该滞纳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

  四、费用承担:

  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物业费由乙方承担;

  4.2电话、宽带费、收视费、车位费由乙方按规定支付;

  4.3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燃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5.2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本合同约定的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打扰而安静使用出租房屋。

  5.5非因乙方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6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巡视,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情况或处理紧急事项。

  5.7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6.2事先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变更等,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

  6.7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进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应照价赔偿。

  6.8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共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大楼管理规章制度上所载内容。

  6.9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10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解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终止。

  甲方扣留乙方已付保证金,乙方付清本租约项下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的租金。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天(另有协议除外);

  C、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D、乙方要求提前解约。

  7.2甲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支付与乙方已保证金等金额的补偿金,同时退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及未满期约租金,此合同解除。

  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九、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证件审查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并附于合同之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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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谨在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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