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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

时间:2021-06-24 20:19:22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对象是广大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与贫困人口的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在精准扶贫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与精准扶贫,关键在于找准切入点,着力在织牢、扶稳、托住上狠下功夫。

  一是顶层设计上要“兜住底”。目前尚未脱贫的人口,大多处在开发扶贫的“死角”,且老弱病残所占的比重较大,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很难通过自身努力拔掉“贫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必须着眼这一实际,在现有的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等保障扶贫的基础上,把解决贫困群体的养老之忧作为参与精准扶贫的根本着力点,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拓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扶贫救助功能。要扩大对贫困群体的代缴范围,及时将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五保以及其他建卡贫困人口,全部精准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通过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进行托底,保障贫困人口老有所养。要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低保、救助等相关保障扶贫的协同机制,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使贫困群众顺利实现兜底脱贫。

  二是基金筹集上要“广开源”。在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三支柱”中,其个人缴费与集体补助支柱普遍处于“瘸腿”状态,基金筹集完全依赖政府投入,严重制约了对贫困人口的参保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与精准扶贫,要以此为突破口,注重在拓宽筹资渠道上聚焦发力,使更多社会公益基金、民间资助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顺利进入基金筹集的“盘子”,为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提供有力支撑。当前,最为迫切和行之有效的是要充分利用好涉农资金,将贫困地区的退耕还林补助、种植养殖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三职干部补助等资金进行整合,直接用于贫困人口的参保养老,从根本上解决好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瘸腿”问题。

  三是待遇水平上要“保基本”。“保基本”既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自身发展目标,也是参与精准扶贫的重要任务。只有把“保基本”真正变成现实,参保的'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才有坚实可靠的基础。要把提高基础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作为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参与精准扶贫的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稳步将基础养老金替代率由现在的约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6.9%提高到15%以上,确保在2020年实现待遇翻番。要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工资收入增长、投资运营收益等因素相挂钩的基础养老金正常的调整确定机制,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给付在剔除上述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之后,始终保持稳定适度水平,确保包括老年贫困人口在内的参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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