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西湖寄谢法曹韵原文赏析

时间:2024-03-23 16:25:13 炜玲 赏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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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西湖寄谢法曹韵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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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西湖寄谢法曹韵原文赏析

  出自宋代欧阳修的《春日西湖寄谢法曹韵》

  西湖春色归,春水绿於染。

  群芳烂不收,东风落如糁。

  参军春思乱如云,白发题诗愁送春。

  遥知湖上一樽酒,能忆天涯万里人。

  万里思春尚有情,忽逢春至客心惊。

  雪消门外千山绿,花发江边二月晴。

  少年把酒逢春色,今日逢春头已白。

  异乡物态与人殊,惟有东风旧相识。(原版)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遥知湖上一樽酒,能忆天涯万里人。(后人修改版)

  简析(原版)

  全诗以“万里”一句为界分为两部分,前半写西湖景色及朋友相念之情;后半写自己异乡逢春的新鲜见闻和落寞情怀。诗中春景写得明媚可喜,感情写得真挚动人。结构上由景及人,由景及情,层次分明,而接转自然,语言明白晓畅,多少也有学习李白诗风所带来的飘逸气,体现了欧诗的基本特色。

  作者介绍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永丰县)人,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与韩愈、柳宗元、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欧阳修像,取自明代王圻辑,万历刻《三才图会》

  宋景德四年六月二十一日(1007年8月6日)寅时,欧阳修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当时他的父亲欧阳观任绵州军事推官,时年已五十六岁,属老来得子。

  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欧阳观去世,年仅四岁欧阳修与母亲郑氏相依为命,前往湖北随州投奔欧阳修的叔叔欧阳晔。欧阳晔在随州任推官二十五年,为人正直,尤以廉洁自恃,其为人对年幼的欧阳修产生了重要影响。欧阳晔家不是很富裕,难以为欧阳修提供学习方面更多的帮助。好在郑氏出身江南名门望族,知书识理,是受过教育的大家闺秀,用荻秆(芦杆当笔)在沙地上教欧阳修读书写字(即后世所称的画荻教子)。

  科举之路

  欧阳修的科举之路可谓坎坷。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十七岁的欧阳修在随州应举,试《左氏失之诬论》,其文己被时人传诵。但因赋不合官韵,最终落选。天圣四年(1026年),再应州试合格,荐名礼部,翌年(1027年)春应礼部试,不幸落第。

  天圣七年(1028年),欧阳修携文谒知汉阳军(今属湖北)胥偃,胥偃大感惊奇,将他留置门下。冬,胥偃携欧阳修泛江入京。次年(1029年)春,经胥偃保举,欧阳修就试于开封府国子监,该年秋天,欧阳修参加了国子监的解试,在国子学的广文馆试、国学解试中均获第一名,成为监元和解元。

  天圣八年(1030年)正月,欧阳修在礼部省试中再获第一,成为省元。三月,欧阳修参与由仁宗主持、在崇政殿举行的殿试,唱甲科十四名,进士及第。据欧阳修同乡时任主考官晏殊后来回忆,他未能夺魁,主要是锋芒过露,众考官欲挫其锐气,促其成才。

  初入官场

  虽然没中状元,欧阳修也获得了不错的名次,于天圣八年(1030年)五月被授为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充任西京(今河南洛阳)留守推官。

  天圣九年(1031年)三月,欧阳修抵达洛阳。当时“西昆体”代表人物之一的钱惟演任西京留守,幕府多名士。欧阳修与尹洙、梅尧臣、苏舜钦等交游,开始为“古文”,已负文名。同年,在东武县迎娶胥偃之女为妻。

  明道二年(1033年)三月,生子未满月的妻子胥氏早逝。十二月,进阶承奉郎。

  景祐元年(1034年)三月西京任满,归襄城。五月入京,经王曙举荐,被召试学士院,授官宣德郎。闰六月,任馆阁校勘,参与编修《崇文总目》。同年,再娶谏议大夫杨大雅之女为妻。

  仕途崎岖

  欧阳修立姿像,取自明代吕维祺编,崇祯刻本《圣贤像赞》

  景祐三年(1036年),权知开封府范仲淹上《百官图》,讽刺宰相吕夷简,吕夷简反讥范仲淹“越职言事、勾结朋党、离间君臣”。范仲淹连上四章,论斥吕夷简狡诈,因言辞激烈,遂被罢黜,改知饶州。在朝诸人如秘书丞余靖、太子中允尹洙等纷纷论救;右司谏高若讷独以为当贬。欧阳修撰《与高司谏书》,责备高若讷身为谏官,对范仲淹被贬之事一言不发,讽刺他“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蔡襄作《四贤一不肖》诗攻击高若讷,并将欧阳修列为“四贤”之一。高若讷得书后,上疏辩驳,并请仁宗令有司召来欧阳修,加以戒谕。最后,受牵连的欧阳修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此事使得欧阳修名声大振,据说当时辽朝燕山馆中已有人将欧阳修的《与高司谏书》题写在墙壁上。十月,欧阳修至贬所,作《于役志》记此行。

  夷陵之行,使欧阳修得以“周达民事,兼知宦情”,立誓“自尔遇事不敢忽也”,养成了在“道德文章”之外“多谈吏事”的习惯,对他此后的人生颇有影响。

  景祐四年(1037年),因此前夫人杨氏去世,欧阳修续娶户部侍郎薛奎之女为妻。十二月,被改授为光化军乾德县令。次年(1038年)三月,赴乾德任。宝元二年(1039年)六月,恢复旧官,权任武成军节度判官厅公事。

  康定元年(1040年)初,范仲淹出任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征辟欧阳修为掌书记。欧阳修闻命,笑着推辞道:“昔者之举,岂以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进可也。”六月,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十月,转太子中允,同修礼书。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崇文总目》成,改任集贤校理。

  庆历二年(1042年)四月,差同知礼院。当时辽朝遣使索求关南土地,宰相吕夷简荐富弼出使辽朝。欧阳修上书援引唐代颜真卿出使李希烈事,请求留下富弼,未被理睬。五月,应诏上书,报陈弊事。八月,他请求外任,九月通判滑州。十月到任。

  庆历三年(1043年)三月,欧阳修被召还,转任太常丞、知谏院。同年,范仲淹担任参知政事,与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连上奏疏,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现存于《奏议集》中知谏院时的奏疏多达十卷。这些奏疏都是庆历新政时期的重要的政论文章,所论者都是针对时弊的当务之急。仁宗对他很是赏识,遂在十二月授其为同修起居注、右正言、知制诰。

  庆历四年(1044年)三月,欧阳修兼判登闻检院。后奉命出使河东。八月,又在保州兵变后出任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按察使。十一月,进阶朝散大夫,封信都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翌年(1045年),因真定府帅臣田况移知秦州,故由欧阳修权管真定府事。在这期间,他进一步调查情况,又写出《河东奉使奏草》《河北奉使奏草》。在《河东奉使奏草》中有《条列文武官材能札子》,还有《论不才官吏状》,对于吏治得失,论述极详。与此同时,欧阳修对于西北边患以及重大的军事问题,也曾多次上书。在宋夏和议问题上,他力排众议,坚持己见,知无不言。在当时的情况下,既然不可言和,就不免用兵。欧阳修一面反对言和,一面主张备战,并在军事上提出一系列的改革方案。

  庆历五年(1045年),范仲淹、杜衍、韩琦、富弼等相继罢官、外放,新政失败。这时欧阳修正在河北都转运使任上。他一面“自劾乞罢”,以“同其退”,一面上《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此状一上,欧阳修遂为“群邪”所恶,根据“其孤甥张氏”犯法之事造谣诬陷,使得他被左迁为知制诰、知滁州(今安徽滁州)。在滁州为政时,他以“宽简”著称,使得官民称便。

  到了滁州,欧阳修对于政治风云之险恶似乎有所觉悟,建丰乐亭、醉翁亭,并以“醉翁”为号。但他胸怀旷放,并不怨嗟,写下了不朽名篇《醉翁亭记》。

  庆历七年(1047年)十二月,以朝廷祭祀南郊加恩,加上骑都尉,进封开国伯,加食邑三百户。庆历八年(1048年)正月,欧阳修迁知扬州。皇祐元年(1049年)正月,移知颍州(今安徽阜阳)。四月,转礼部郎中。八月,复官龙图阁学士。翌年(1050年)七月,改知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兼南京留守司事。

  八载翰院

  皇祐四年(1052年)三月,欧阳修因母亲去世而离职服丧。四月,朝廷以旧官起复他,遭极力推辞。至和元年(1054年)五月,欧阳修在服丧期满后,被召入朝中“判(吏部)流内铨”。这时候,欧阳修已经在外辗转十二载,头发已经白了。仁宗看到以后,很是同情,当面安抚备至。朝中又有人担心欧阳修受到重用,于是伪造了他请求裁汰“内侍为奸利者”的奏疏,以此激怒宦官,使欧阳修于至和元年(1054年)八月再度被外放知同州。最后,仁宗采纳了吴充的建议,留下了欧阳修,让他以翰林学士兼史馆修撰、差勾当三班院官职,与宋祁等同修《唐书》(即《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

  至和二年(1055年),辽兴宗去世,辽道宗即位,欧阳修充任贺登位国信使,出使辽朝。次年(1056年)二月还朝,进献《北使语录》。闰三月,判太常寺兼礼仪事。五月,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八月,权发遣三司事。

  嘉祐二年(1057年)正月,欧阳修知礼部贡举。当时的士子喜欢创作险怪、奇涩之文,欧阳修则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程颢、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

  嘉祐三年(1058年)三月,欧阳修兼翰林侍读学士。六月,权知开封府。第二年(1059年)二月,免权知开封府,转任给事中、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还充任御试进士详定官。四月,兼群牧使。嘉祐五年(1060年)七月,《唐书》修成,转拜礼部侍郎。九月,兼翰林侍读学士。欧阳修在翰林八年,知无不言。

  位列宰执

  嘉祐五年(1060年)十一月,欧阳修升任枢密副使,次年(1061年)八月转户部侍郎、参知政事,自此得以位列宰执。

  嘉祐七年(1062年)九月,进阶正奉大夫,加柱国,并赐号推忠佐理功臣。嘉祐八年(1063年)四月,转户部侍郎,进阶金紫光禄大夫,赐号推忠协谋佐理功臣。治平元年(1064年),闰五月,宋英宗特转他为吏部侍郎,被欧阳修推辞。

  不白之冤

  《宋史》称欧阳修“平生与人尽言无所隐,及执政,士大夫有所干请,辄谕可否。虽台谏官论事,亦必以是非诘之。以是怨诽益众”。

  治平二年(1065年),欧阳修因卷入“濮议”之争,遭到御史吕诲等人的攻击。在双方的争论中,欧阳修欣赏蒋之奇的说法,于是擢升他为御史。但这也致使蒋之奇被视为“奸邪”。为求自保,蒋之奇开始思考摆脱这一称呼的方法。当时欧阳修妻子的堂弟薛宗孺犯事受劾,欧阳修不肯为他开脱。薛宗孺大为光火,就造谣说欧阳修与其大儿媳吴春燕有染。此事经中丞彭思永转给蒋之奇后,蒋之奇立刻上章弹劾欧阳修。欧阳修蒙受此等“不根之谤”,为了辩诬,连上奏札,请求根究蒋之奇,甚至“期于以死必辨而后止”。于是治平四年(1067年)三月四日,即位不久的宋神宗经过察访后,乃遣中使赐下“御札”,告知欧阳修这些弹劾他的言官已被“降黜”,并已“出榜朝堂,使中外知其虚妄”,且请欧阳修不要计较前言,应该到职办公。

  晚年生活

  欧阳修苏州石刻像刻于清道光七年,为《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一

  神宗即位后,任用王安石进行熙宁变法。欧阳修时在青州,有《言青苗钱札子》,指出在“俵散青苗钱”的过程中,有两个明显的弊端:一是“抑配”(即强行摊派),二是“俵散秋料钱”。这些意见,可以说是很有见地的。欧阳修对青苗钱作了具体分析,不是一概否定。他所不赞成的,是俵散“秋料钱”。对于“秋料钱”,他曾一面“奏陈”,一面“擅止”。未经批示而自行停止,应得“擅行止散之罪”。但朝廷“特予放免”,并未加罪。

  在这前后,欧阳修又曾屡上表札,请求致仕。熙宁三年(1070年),除任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等职,坚辞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

  熙宁四年(1071年)六月,欧阳修终于得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致仕,归居颍州。八月,朝廷行“明堂大礼”,又召他入朝“陪位”,他有《札子》辞谢。这时,欧阳修的身体已经十分衰惫了。就在致仕后的第二年,即熙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1072年9月8日),欧阳修便在家中与世长辞,享年六十六岁。八月,获赠太子太师。

  熙宁七年(1074年)八月,欧阳修获赐谥号“文忠”。翌年(1075年)九月,被安葬于开封府新郑县旌贤乡。此后多次被加赠官爵:

  元丰三年(1080年)十二月,特赠太尉。

  元丰八年(1085年)十一月,加赠太师,追封康国公。

  绍圣三年(1096年)五月,再追封兖国公。

  崇宁三年(1104年),改封秦国公。

  政和三年(1113年),改封楚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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