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时间:2024-03-28 16:00:55 秀雯 审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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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住房公积金就是人们常说“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下面小编为您带来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法定的通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共同缴存由职工持有的长期储金,具有互助性、保障性和长期性,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一样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开展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既是社会保障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通过审计实践,我们就对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的目标、主要内容和评价指标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审计目标

  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目标主要是在真实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围绕住房公积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完整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客观反映和分析资金使用效益,把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与检查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相结合,重点关注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政策的评估以及对决策、资金管理、使用效果等方面,揭露和反映影响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改革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从而达到加强基金规范管理,促进国家、省市制定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的目的。

  二、主要内容

  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专用性、福利性、返还性的特点。因此审计的内容应从资金安全完整性、业务的合规性着手,把资金流向、业务流程和增值收益情况作为主线,重点关注公积金的使用收益。主要有以下几项审计内容。

  一是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归集情况实施审计。重点检查实际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基数、比例和实际缴存情况。关注单位缴存职工人数、职工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的准确性、合规性和真实性,检查单位是否存在着单位应缴未缴问题;是否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办理公积金手,单位是否承担了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的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存规定账户;是否将收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月及时解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无滞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是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情况实施审计。一方面重点主要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如未按条例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不完备;是否在公积金发放时存在违规现象,如违规贷款,如向资格不符人群发放了贷款或重复贷款如一人多次重复贷款或夫妻双方重复贷款等情况;有无挤占挪用公积金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关注贷款逾期的情况,查找逾期原因,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由逾期造成的死帐呆账,公积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是否有保障。

  三是对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情况开展审计。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一般来源于国债的利息收入、公积金存贷利息差等,因此审计应重点检查利率是否合规,结息的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购买国债和集中账户存放公积金,有无直接或间接投资股市,各项投资风险是否可控。存在投资是否风险等,是否不按规定提取风险金等情况。同时要关注公积金收支的平衡,公积金的积累是否做到逐年增加,能否满足长期的支付需要、增值收益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等。

  四是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效果的审计,通过检查公积金归集扩面是否逐年得到提高、贷款发放是否满足需要等考核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关注对政策的宣传是否到位,个人住房贷款的宣传力度如何,是否让群众了解公积金贷款的好处和优惠政策,使群众能有效运用住房公积金。同时也要通过对缴存、贷款人群和覆盖面的分析关注政策的执行是否公平,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

  根据上述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可以通过以下几个评价指标考核。

  (一)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归集方面的主要评价指标有归集率和覆盖率,通过归集率比较实际缴存资金和预期收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衡量住房公积金缴存效果;通过覆盖率来评价公积金缴存覆盖比例,反映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当年住房公积金实际归集额/当年住房公积金应归集额×100%

  2、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数/住房公积金应缴职工人数×100%

  上述两个指标比例越高,说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归集效果越好,覆盖面越大。如果存在归集率和覆盖率指标双低的情况,说明该地区公积金缴存归集可能存在漏缴未缴;如果归集率较高、覆盖率较低或归集率较低、覆盖率较高,就需要进一步核实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的准确<性、合规性和真实性,是否存在低于最低标准或超比例缴纳公积金的情况。通过横向比较本地区与其他地区或全国平均指标,还可以反映出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归集管理水平,寻找差距。

  (二)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情况方面的主要评价指标有住房公积金提取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和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通过上述反映公积金的使用效果,衡量资金是否得到充分的使用及运用的效率。

  1、住房公积金提取率=当期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当期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当期住房公积金余额)×100%

  2、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总额/当年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总额×100%

  3、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个人提取总额+国债总额)/归集总额×100%

  上述指标用于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数值越高说明居民在住房贷款、房屋租赁以及装修支取越多,反映公积金制度对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的贡献越大,资金的利用率越高,但同时要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提取、贷款的情况;上述指标数值越低,说明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使用效益较低。

  (三)在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方面评价指标可以分为安全性和增值性两类指标。

  安全性指标主要考察资金的抵抗风险能力,从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的角度来考察,主要有:

  1、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比率=委托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100%

  2、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当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当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00%

  3、贷款逾期率=月平均贷款逾期额/月平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00%

  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比率反映资金可持续性;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反映出公积金管理的抗风险能力,指标数值越高,说明承担的风险越小,那么资金的安全性就越高;贷款逾期率反映的是信用风险情况,说明违约资金占借款的比例,指标数值越大说明风险越高,资金安全性就越差。

  增值类指标是用来评价对公积金管理运作效益,衡量公积金管理运行的增值效果。其指标主要有:

  1、当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当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额/月平均住房公积金余额×100%

  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增长率=(当年增值收益-上年增值收益)/上年增值收益

  3、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率=(当年管理费用总额÷当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总额)×100%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主要通过公积金银行专户存款、发放给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三种方式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和增长率反映的是公积金增值能力和盈利的快慢,而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率指标则反映的是公积金的管理成本。前两项指标数值越高,说明资金投资收益高,得到较好的保值增值,对公积金管理运营是有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率指标越高,说明管理的成本越大,要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不合规的支出。

  (四)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效果方面其实施效果评价可以从覆盖范围、公积金实施过程以及最终结果的效果和公平性来考核。住房公积金政策目标是支持和保障城镇居民获得合适住房,主要是以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支付能力。通过分析比较不同群体的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缴存额度、使用情况来衡量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住房公积金扩面人数的增长率、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增长率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增长率来衡量政策的保障性效果。

  1、住房公积金扩面人数增长率=当年住房公积金扩面人数/上年住房公积金扩面人数

  2、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增长率=当年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额/上年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额×100%-1

  3、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增长率=当年末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上年末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100%-1

  上述指标数值越高越好,如果增加额度明显,说明该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扩面是逐年得到提高、政策落实效果进一步提升,惠及人群增加。

  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改善群众住房环境和居住水平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审计实施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低、使用不规范和缴存额度两极分化,隐性拉大收入差距的不公平现象,因此必须对其开展绩效审计,通过选择合适的审计评价指标,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

  住房公积金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

  3、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资建房由单位集中办理,集资建房单位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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