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时间:2022-11-24 01:26:34 社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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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建设方案范文2篇

  篇一: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学生社团建设方案范文2篇

  学生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是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高校社团育人作用,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打造学校品牌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继续秉承“抓管理,促整合,创品牌,求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发挥学生特长,发展学生个性,发掘学生潜能,发现学生价值”的指导理念,切实将社团打造成“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载体,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

  同时,要立足当前我校社团建设的现状,围绕高校社团在学校文化育人中的作用,对学校社团按照"规模上扩大、数量上增加、运作上规范、方向上引领、活力上激活、影响上扩大"的总体思路,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打造精品、兼顾全面,制定和落实保障社团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师生对社团育人重要功能的认识,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在高校育人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二、目标任务

  建设目标——社团工作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实现“每一个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个综合类社团、一个专业类社团”,要形成结构合理、种类丰富、充满活力的社团工作格局,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社团活动,切实将社团打造成育人的新阵地;总体目标就是要全力打造 “精品社团”,打造特色的社团文化,力争在3年内打造5-7个“省级精品社团”。

  主要任务——整合教育资源,发展学生社团,创造良好条件,开展多彩活动;完善社团制度,建设管理并重,丰富校园生活,提升综合素质。

  三、精品社团标准

  1.社团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能按时完成每学年的注册。

  2.社团成员覆盖全校各学院、跨年级且无违纪行为。

  3.社团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4. 社团有特色,定期开展活动,能够调动广大成员积极性,使广大成员受益;开展过层次高、影响广、效果好的活动。

  5.按时参加校社联所组织的活动,可独立承办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社团发展建设取得优异成绩,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方面表现突出,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6.精彩社团活动的图片、视频、PPT等资料保存完整且有代表性。

  7.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以上比赛或活动且获奖。

  8.有本社团特色的活动成果,如论文、报告、规章制度、实物等。

  四、具体方案

  (一)优化结构、扩大规模,夯实社团发展基础。

  1、优化社团结构,丰富社团种类。把全校社团组织根据性质划分为学术专业类、思想政治类、娱乐爱好类和社会公益类四个类型。同时,对全校学生兴趣需求进行一次调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寻找出

  具备组建条件的学生社团。鼓励各学院和学生个人根据《社团章程》申报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尤其要大力推进思想类、理论研究类、时政类社团的组建和发展,每个学院至少成立两个以上思想类、理论研究类学生社团,不再注册新成立舞蹈类社团。

  2、加强社团宣传,扩充社团规模。在每学年社团纳新和社团品牌性活动举办的基础上,推行“学生社团风采展示日”,加大对学校学生社团的宣传力度。计划实行学生申报入社的动态管理机制,允许学生随时提出申请加入各类社团、协会,但原则上学生参加社团不得超过两个。

  3、拓宽社团渠道,挖掘公寓阵地。启动学生公寓大学生社团工作,建议由公寓管理办公室牵头,由公寓文化辅导员负责,以楼为单位组建一定数量的社团组织,成立学生公寓社团之家。

  (二)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确保社团运作规范稳定。

  1、严格把关,确保社团发展方向。对《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进行修订,严格把关社团组建审批程序,规范落实学生社团活动申报制度、活动备案制度和学生社团的年审注册制度,确保社团活动开展能够体现出其自身在学校育人工作中的三大定位:

  一是在抓好第一课堂的前提下,成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平台;

  二是社团活动能够提升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素养;

  三是能够端正学生的专业态度,提升专业素养。

  2、精心培育,打造优秀社团干部队伍。作为延续性、传承性极强的组织,要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将校、院两级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团长等社团骨干人员纳入到学校学生干部体系进行统一培养,选拔参加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等培训学习,开设学生社团骨干培训班;严格社团负责人选拔制度,在学生社团中推行团长公开竞争上岗制度,并施行负责人岗位竞争机制,把觉悟高、能力强、对社团工作有特长、有责任心的骨干吸收到社团干部队伍当中来。

  3、强化指导,配齐配强社团指导教师队伍。将与人事处、教务处共同讨论,修改制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选聘和考核办法》,明确社团指导老师的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争取将教师指导学生社团的绩效作为评定职称、个人考核、工作量计算的有关依据,开展好一年一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争取更多的有经验的教师投身学生社团指导工作中;鼓励学生社团积极争取社会资源,经学校同意,聘请校外专家担任社团指导老师或其他名誉职务。

  (三)搭建平台、奖惩激励,保持社团持久发展。

  1、以合理考核保障社团的可持续发展。一是要落实好对各学生社团的业绩考核,形成各社团之间的良性竞争。建立健全社团评价体系,推行社团工作综合量化指标,从活动创新性、活动目的实现度、活动参与度、活动满意度等方面对社团运行进行全面考核。下一步将做好星级社团评选活动,对全体社团进行动态考核管理;二是要落实好对各社团团员的考核。有科学规范的会员加入和退出制度,对会员在会期间的活动参与情况、社团内的表现等进行考核,开展一年一次的社团之星评选,并进行表彰。

  2、落实帮扶政策,促进社团健康发展。在学生活动经费中拿出

  一定比例的专项学生社团建设经费,为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学生社团评优表彰和宣传提供资金保障;采取社团申报和学校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对全校学生社团活动场地和活动时间进行合理安排,校级社团由校团委统筹安排,专业社团和学院的综合类社团由各学院团委负责;加大对社团工作的研究,每年召开至少一次社团工作专题研讨会,针对如何更好促进我校社团工作进行研讨,出台政策;创造条件,鼓励社团积极组队参加各类校内外科技、专业和其他相关竞赛。

  3、稳定核心成员,着力提升社团活动质量。要通过激发社团团员的参与积极性,提升其对社团的认可度,形成每个社团自身的核心团队,并通过带动辐射,逐步改变社团组织人员松散的现状;加大对社团活动举办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社团人员自身的创造力和社团指导老师的作用,在确保活动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活动质量的提升,开展“一社一品”活动,每年举行一次社团精品活动的评选;加大对每年下半年社团活动周这一品牌活动的举办支持力度,在人员参与、活动策划、活动质量等方面形成对各社团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重点突破、精品带动,扩大社团内外影响力。

  整合资源,全力打造精品社团。立足学校当前的实际特点,集中优势资源,在校、院的专业社团和综合类社团中寻求突破,扶持和打造一批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学生社团。综合类社团层面主要围绕文体艺术、社会公益等方向展开创建,专业类社团要紧密围绕专业特点寻求突破,将学生社团活动与专业学习进行紧密衔接,力争每个学院都能形成一个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精品社团。

  篇二: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学生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是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力量。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是我校打造“自能教育”品牌,创建特色学校的必然要求。

  一、目标任务

  建设目标:以“让每一位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为目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社团活动,力争2012年,达到每150人拥有1个社团组织。

  主要任务:整合教育资源,发展学生社团,创造良好条件,开展多彩活动;制定相关制度,建设管理并重,丰富校园生活,提升综合素质。

  二、领导小组

  管理体系:(初三级部、指导老师) 如皋市实验初中学生社团联合会

  学校中心社团初一年级

  三、拟建社团

  1.分为年级部社团和学校中心社团两大块,可以涵盖文化类、科技类、实践类、公益类、体育类、艺术类、技能类、娱乐类等多个领域,争取尽量多的学生能够加入社团组织,参与社团活动。各年级部、各教研组、备课组应发动、指导学生组建体现本年级、本学科特色和优势的社团,培养广泛的学习爱好者,抢抓优势社员。

  ①公益类社团:如青年志愿团(在建)、普法宣传社团、环保宣传社团等(政治组)

  ②体育类社团:如足球社团、篮球社团、乒乓球社团、羽毛球社团、跳绳社团、呼啦圈社团、轮滑社团、拳操社团等(体育组)

  ③科技类社团:如科技创新社、神奇数学社、生物探秘社、网页制作社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微机组)

  ④艺术类社团:如国画社、动漫社、书法社、摄影协会、舞蹈队、合唱团、民乐队(在建)等(美术、音乐组)

  ⑤文化类社团:诗社、文学社(已建)、演讲社、英语秀等(语文、英语组、图书馆) ⑥实践类:广播台(已建)、江海小记者团、如皋地理研究会、如皋历史研究会等(语文、地理、历史组)

  ⑦心理健康扶助:心情驿站等(心理咨询室)

  2. 指导老师

  ①每一社团至少应有一名指导老师,由学校聘任具有一定专长及热情的教职员工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②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活动,包括社团组织计划、招收社员、执行及评估工作;

  ③指导老师应于每次社团活动到场指导,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的社团成员需提前向指导老师递交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④指导老师应指导社团干部拟订社团活动进度表,指导社团活动、评估社员表现及给出成绩; ⑤鼓励学生社团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聘请校外人员的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

  ⑥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过程中,应分阶段上交相关材料(活动计划、活动记载本、图片视频资料、学生作品、过程性资料、学生取得的成绩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定期评出优秀指导教师。

  四、具体安排

  1.摸底与培训:11月份下旬

  ① 联合教导处、政教处、各级部、各教研组商讨拟成立的学生社团,论证其可行性,初步确定活动时间、地点、指导老师。

  ②初聘社团指导老师并集中培训。

  ③根据拟成立的社团组织,由各指导老师、班主任推荐若干名有一定专业和组织能力的学生为社团骨干。

  ④指导老师对社团骨干进行社团建设、活动开展等培训。

  2.启动的前期工作:11月下旬-12月初

  ①起草社团章程;

  ②制定社团工作计划;

  ③制定社团招新方案。

  3.全面启动 :12月上旬

  ①进行全校范围内的社团宣传;

  ②有选择地招收一定数量的社团成员;

  ③召开社团成立大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聘书;通过组织机构名单、章程;宣布本期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④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团工作。

  4.监督评价:全程

  ①制定社团管理办法(附1),严格督查各社团工作;

  ②检查社团每一次活动情况,指导其正确发展;

  ③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工作出色的社团和社团成员在期末予以表彰奖励。根据社团活动表现,评出优、良、合格、不合格社团。评选依据为活动出勤率、活动计划方案、活动成果,对于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的社团评为优秀,给予适当奖励。不合格社团予以撤消。

  五、活动管理

  1.活动时间:各社团统一活动时间为下午第八节课,也可利用其他课余时间,但须指导老师同意,若利用假日则须先向政教处提出申请;各社团活动不得耽误正课,不得利用上课时间,学校另有安排的除外。

  2.活动场地使用

  ①由教导处统一规划各班教室及公共活动场所,如场地已被其他部门借用,应由外借单位提前两天通知教研室;

  ②场地使用后,必须负责清扫,将物品恢复原状并关紧门窗及关熄电灯、断开电源。

  3.活动设备:

  ①社团活动所需个人设备自行准备;

  ②公共物品由各社团自行筹措、购买使用(部分可向总务处借用);

  ③向学校借用物品,须经相关处室同意,如有损坏,照原价赔偿。

  4.活动管理:

  ①核准成立的社团,应按照社团性质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②举办各项活动未经同意不得邀请校外人士参加,如须邀请校外人士参加或聘用校外教练时,应经学校同意;

  ③社团各种公告、海报、文件、刊物等,事先经指导老师初阅,再呈教导处批准团委备案后公布,不得直接对外公布或行文;

  ④各社团活动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欲到校外活动需经教导处、政教处、团委核准并有指导老师带队。

  如皋市实验初中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校学生社团建设,规范社团管理,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如皋市教育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五条 学生社团由学校领导,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由学校分管部门负责本校中小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学生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从学校第二课堂经费中统一划拨和管理。社团通过会费交纳、接受奖励或赠与等方式获得的经费由社团自主管理,但其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

  第七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报如皋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 成立学生社团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论证,制定明确的宗旨、组织章程及相关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成立,并应即时办理登记手续。

  第九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㈠ 有10名以上的本校学生联合发起(超过60人以上的学生社团需设立社团分部,如社团一部、社团二部等);

  ㈡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㈢ 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由学校根据作息时间统筹安排教室、功能室、公共活动场所); ㈣ 有至少1名社团指导教师,具体人选可以由社团自主邀请,也可以由主管部门指定安排; ㈤ 有相应的章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根据学生社团的类别进行申请,社团类别分为文化类、科技类、实践类、公益类、体育类、艺术类、技能类、娱乐类等八大类。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成立如皋市实验初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由团委、政教处负责指导。

  ㈠社团联合会是全校各类社团的管理机构,对各类社团及其活动进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活动。对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学生社团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㈡社团联合会设主席1名(兼学生会副主席),常规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支持,参加人员包括校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各个社团会长。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大会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行使下列职权:

  ㈠ 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㈡ 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或工作计划;

  ㈢ 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㈣ 修改社团章程;

  ㈤ 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会长,设会长1名(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副会长1—2名,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首次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威信,乐于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经登记管理部门审查后产生。各个学生社团会长应定期组织本社团会员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 指导老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和活动的辅导,认真、负责地对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学期结束须对社团成员的活动参与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学生社团主管部门要协调学校党政领及相关部门做好指导老师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本校全体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允许跨班级、跨年级)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可以加入其他社团,但同时加入的社团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十八条 社团成员具有平等参与社团民主管理和社团活动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有监督社团活动及社团管理层的工作,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直接向学校反映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有执行社团的民主决策并为社团的荣誉而努力的义务;无故3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视同自动退出,由所在学生社团除名,并报登记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社团档案主要包括: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成员登记表、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记录、活动照片、所办刊物样本、财务收支记录等。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校组建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其他部门共同关心支持。学校每学期至少确定一个社团活动主题并开展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团活动节,务求选题准、参与广、影响大、效果好。

  第二十二条 学校分管部门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㈠ 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和备案;

  ㈡ 对学生社团的组建、活动开展、财务管理、刊物编印实施定期检查;

  ㈢ 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㈣ 受理社团成员的申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㈤ 负责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社团活动须遵纪守法,自觉服从校纪校规,坚持自立自律原则,努力建设并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学生社团开展除校内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登记管理部门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社团财务的保管和使用应由专人负责,各项经费收支须有明细账目,学期末上交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批后归还原件。

  第二十五条 社团活动需要固定场地的,须向学校申请、审批并备案。社团活动的临时场地须在活动上报之前确定,并取得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设立社团标志,但须由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社团需要创办刊物的,需明确刊物名称、宗旨、指导老师、编委会成员、出刊周期等有关事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报学校审查,经批准后方能出刊。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学生社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施行相应的奖惩措施。根据社团活动表现,评出优、良、合格、不合格社团。评选依据为活动出勤率、活动计划方案、活动成果,对于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的社团评为优秀,给予适当奖励。不合格社团予以撤消。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定期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原则上每年评选命名一批优秀社团,并对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指导老师进行表彰,具体参见《如皋市实验初中优秀社团评选办法》。 第二十九条 级部内被评为优秀社团的方可申报校级优秀社团,被评为校级优秀社团方可申报市级优秀社团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如皋市实验初中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皋市实验初中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如皋市实验初中优秀学生社团由如皋市实验初中社团领导小组评选。

  第二条 如皋市实验初中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旨在适应当前形势,树立先进典型,建立竞争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学生社团的健康良性发展,提高我校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的整体水平,从而促进我校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第三条 如皋市实验初中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程序

  第四条 如皋市实验初中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的基本程序是:社团申报;级部组织初评推荐;学校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复评。

  第五条 学校严格把关上报候选社团名单及材料,原则上不得超出规定名额,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三、评审标准

  第六条 如皋市实验初中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标准如下:

  ㈠ 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素质教育,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㈡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社团各项规章制度,社团内部管理规范,内容完备,有体现社团特色的社团标准,符合学校对社团工作的要求和中小学生素质发展要求。

  ㈢ 社团管理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合理,指导教师固定;社团规模适度(会员10~60人之间),在学生中和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㈣ 社团活动场地相对固定,软硬件环境良好,活动开展正常有序,富有特色,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成绩显著。

  ㈤ 能积极参加并承担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如皋市实验初中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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