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劳动合同

时间:2022-11-25 03:55:5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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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人员劳动合同

  乙方: 性别: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定期三年。

  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和公司的相关工作。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每天工作9小时。

  2、乙方的所有假期必须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支付时间为每月 15 日,工资报酬的标准为日工资制。

  3、乙方第一年工资待遇元/月,第二年工资待遇元/月,第三年工资待遇元/月,合同期满后工资待遇双方协商。

  4、甲方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其它提成或绩效工资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方转产、调整生产(工作)任务的;

  (2)、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所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见附件《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卫生责任状》)

  第十一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国家规定给子乙方经济补偿的;

  (5)、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

  (6)、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造成损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舍中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种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卫生责任状》已经双方确认,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附件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如下补充协议:

  1、乙方所应聘的工作为甲方之特殊岗位,乙方必须有长期在甲方工作的思想观念,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单方擅自提出辞职,或以任何名义长期请假;

  2、甲方为提高特殊岗位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为其提供带薪专业学习、培训之机会,学习、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乙方入职以后享受与甲方其他员工同等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为其解决后顾之忧;

  4、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享受公司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在甲方工作不得低于叁年,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

  5、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在甲方工作叁年的,须向甲方支付经济赔偿金即: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支付的工资,学习、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甲方为其缴纳的各种保险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6、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认可。否则作为单方违约处理。

  7、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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